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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有版权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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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有版权的论文

知网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一直都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难题,关于文献版权之间的争议始终难以解决,这让在知网上查询相关文献的人员表示十分的头疼。对于这一个事件,知网的官方也给出了具体的回应,表示知网将会不断的改进,网站也会提高在知网上发表文献的人员的劳动报酬。

根据网络的官方报道,小编了解到在知网上发布过文章的专业人士赵德馨,曾经也因为知网的版权事件与知网打过一起官司。具体的原因是因为赵德馨在知网上下载自己的文章的时候,知网竟然要求作者本人也需要付一定的费用,这对于作者本人来说一定是相当的难以接受的。所以这位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教授便选择打官司,并且成功胜诉。这一个消息传出来以后也是让很多的人员表示大快人心,知网也将会在这一事件当中吸取一些经验以及教训,改进自己的运营。

众所周知,知网上有着大量的参考文献,可以说他们的价值还是相当的高的。但是有很多的人员在使用过知网以后,便会有很多的问题想要反映,比如说在知网上查看文献的时候,几乎每一个比较有权重的文献都需要付费才能够查看。而这对于大多数使用知网的人员来说,他们的经费也并不充足,但是如果他们想要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或者是一些研究的话,就是需要在知网上进行相关的文献调查。小编认为这一种情况也是需要得到相应的改进以及处理工作的,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知网的作用。

最后小编在这里,希望知网能够对于社会公众所提出来的问题进行积极的反思以及探索,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一方面知网要保护好投稿者的知识产权,给作者一定的劳动报酬,让他们能够安心的将自己的作品投放到这一个网站上。同时也希望知网能够对于使用其网站的人,采取一些更加合理的举措,让他们能够更好的利用知网来拓展自身的知识,完成自身的调研工作任务。

他们说我们文献的所有版权都是我们买过来的,所以价格贵一点是当然的,如果你们不要的话也不要去嘲讽我们。

中国知网获取论文著作权的方式,是建立在渠道优势乃至垄断之上的。很多时候,它并没有获得原作者的直接授权,而是被打包进期刊、大学学位论文的“格式化条款”里。

中国知网利用其市场支配性地位,把学位论文、期刊论文两大渠道捂得严严实实。大学、期刊想获取相关资源,就必须交出作者的授权。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提交论文时,一般也会被校方要求签订《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把论文授权给中国知网。

知网论文争议

知网搜集和存储的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资源直接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学者学生,作为公共产品,这些学术文献具有公益属性,但知网以此为基础的商业运作模式却始终遭受质疑。从本质上讲,中国知网搭建的是公共知识数据库,但现在公益属性越来越弱,商业味越来越浓。

知网搜集的知识资源来源于社会,其资源具有显著的社会性,不应将取自社会的资源单纯作为其牟取暴利的凭借,而是应“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坚持服务的普遍性和公益性。故作为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知网提供的服务应面向公众,满足公众对知识的需求,提供均等化服务。

可以。知网有收录部分国外的论文,但是都是属于期刊收录,也就是相关版权由收录改论文的期刊处理,实际上还是有国外论文的。知网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概念,由世界银行在1998年提出,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时间于1999年6月,它的用途是文献参考。通过与期刊界出版界及各内容。

知网的论文有版权吗

知网为100%国有控股企业,支付的版权费用给了第三方。

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们发现越来越多人已经意识到了知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很多家长也是非常的注重教育的,在这样的社会大前提的影响下,我们发现越来越多人走进到了大学的殿堂,甚至向更高的学府冲击自己的实力,当到大学的时候,其实我们用到知网这个软件就非常的频繁,因为大学生大家都要写论文,在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参考到一些其他人的文献,知网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的有帮助的,而论文查重也是在知网上去进行的。

现在我们看到知网其实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国有控股企业,每一年也会有非常多的文被收入,这些被收入的论文,如果我们作为消费者想要使用的话,那么是必须要支付版权费的,对于知网这个企业来说,其实支付的版权费主要就用于接下来去向大家收集更多的论文。在生活中是有非常多的文人志士存在的,他们每一年都会写出非常多优秀的论文证明一项研究,而知网主要就是收录这些论文,也要对于这些论文的第一著作者给一定的版权费,这也是对于他们的劳动成果的一个肯定,所以知网其实就是属于我们使用论文的时候,作为消费者向他们支付一定的费用,而他们本身也是作为一个使用者区域支付论文作者一些使用费用。

知网对于我们来说生活中是非常的常用的,很多有写论文的需求,甚至想要发表论文的人都会选择用这个软件,它也是非常的好用的,比其他的论文查重软件以及其他的资料库是更加的全面,更加的方便的,知网里面的文献也是非常多的。

是。论文是本科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之前都要写的,一般会将自己的论文上传到知网,学校不一样,写论文平台也会有所不同。自己的论文版权归于自己,但是想要撤下论文需要通过繁杂的申请步骤,撤下之后就是永久的了,想要把论文留在知网需要再次上传。

肖宏表示,目前稿酬标准尚不明确是行业普遍问题。国家于 2006 年推出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但对于 2006 年前的文章,知网不愿意直接下架,这有违知识传播与学术交流的需要。未来,知网将完善产品定价机制,积极与各方沟通。据肖宏介绍,知网将把基础文献保障服务定位为“公益 + 微利”。

中国知网获取论文著作权的方式,是建立在渠道优势乃至垄断之上的。很多时候,它并没有获得原作者的直接授权,而是被打包进期刊、大学学位论文的“格式化条款”里。

中国知网利用其市场支配性地位,把学位论文、期刊论文两大渠道捂得严严实实。大学、期刊想获取相关资源,就必须交出作者的授权。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提交论文时,一般也会被校方要求签订《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把论文授权给中国知网。

知网论文争议

知网搜集和存储的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资源直接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学者学生,作为公共产品,这些学术文献具有公益属性,但知网以此为基础的商业运作模式却始终遭受质疑。从本质上讲,中国知网搭建的是公共知识数据库,但现在公益属性越来越弱,商业味越来越浓。

知网搜集的知识资源来源于社会,其资源具有显著的社会性,不应将取自社会的资源单纯作为其牟取暴利的凭借,而是应“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坚持服务的普遍性和公益性。故作为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知网提供的服务应面向公众,满足公众对知识的需求,提供均等化服务。

论文知网有没有版权

简单比较:

1、从收录情况来看,维普收录最久,万方收录时间最短,但是现刊万方收录最好,维普最近两年的很多期刊都没有了,特别是医学类的.

2、文档的清晰度:万方最高,维普最差.

3、使用方便性:知网和万方差不多,维普最差.

4、其它:万方的期刊浏览功能做的很好.

更加深入比较:

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中国知识资源总库》是由清华大学主办、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出版、清华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发行、数百位科学家、院士、学者参与建设,精心打造的大型知识服务平台和数字化学习系统.目前,《总库》囊括了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及工程技术各领域知识,拥有期刊、报纸、博硕士培养单位的博士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国重要会议论文、中小学多媒体教辅以及1000多个加盟数据库.全文采用CAJ和PDF格式,必须下载专门的CAJ和PDF浏览器才可阅读.

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的重点数据库有: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截至2007年3月共收录了国内8127种期刊,全文文献总量已达2272万多篇,收录起始时间一般为1994年,个别追溯到1979年或创刊年,按学科分126个专题,内容每日累增.产品形式有网络形式、光盘形式、《中国期刊专题全文数据库光盘版》.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DMD)》收录2000年至今300多个博硕士培养单位的学位论文,内容每日累增.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CCND)》收录2000年至今1000多种重要报纸,内容每日累增.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集全文数据库》(CPCD)收录2000年至今400家学术团体的会议论文,内容每日累增.

《中国企业知识仓库(CEKD)》收录国内5400余种核心与专业特色期刊、博硕论文、报纸、行业标准、法律法规、行业经济数据统计、行业深度研究报告、技术发展动态、国外经济发展动态等信息,涵盖企业技术创新、经营决策、企业管理、WTO、行业动态等专业资料信息.

《中国图书全文数据库》《中国年鉴数据库》《各行业百科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专题数据库》等.

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为例讲解CNKI的检索方式.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有分类检索、初级检索、高级检索和专业检索四种方式.在每种方式的检索结果(包括二次检索的检索结果)里都可以进行二次检索,可以无数次的进行,逐步缩小检索范围,直至检索结果为零.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是科学技术部西南信息中心下属的一家大型的专业化数据公司,是中文期刊数据库建设事业的奠基人.自1989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期刊等信息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和推广应用,集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光盘制作发行和网上信息服务于一体;收录有中文期刊8000种,中文报纸1000种,外文期刊4000种,拥有固定客户2000余家.目前已成为推动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坚强支柱之一.

在以上的数据库中,最为常用也最受大家欢迎的是《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它源于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1989年创建的《中文科技期刊篇名数据库》,其全文和题录文摘版一一对应,经过16年的推广使用和完善,全面解决了文摘版收录量巨大但索取原文繁琐的问题.全文版的推出受到国内广泛赞誉,同时成为国内各省市高校文献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还是目前世界最大的连续动态更新的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积累全文文献728多万篇,分七大专辑:自然科学专辑、农业科学专辑、医药卫生专辑、教育科学专辑、经济管理专辑、图书情报专辑、工程技术专辑 .

万方数据库简介

知识来源: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以信息服务为核心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国内第一批开展互联网服务的企业之一,万方数据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中国第一的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知识的全面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中国全民信息素质的成长.

覆盖范围:自然科学、数理化、天文、地球、生物、医药、卫生、工业技术、航空、环境、社会科学、人文地理等各学科领域.

通常应该是。

客观来说说,也会个人的主观感受:首先知网,不得不说,行业老大,受众也最多。从资源量来讲,涵盖也较广,优势是期刊和博硕论文,版权合作完善,基本上都检索到的都能获取。不足的话,个人觉得是用户体验一般,使用交互包库页面设计较老,提供的文献数据较少。另外费用很高,每年的强制涨价,让各个学校苦恼不已,有点垄断嫌疑了。第二个维普,作为一位老大哥,现在地位被知网完克,压着抬不起头了。作为期刊起家的维普,在资源的广度和收录时间上还是领先知网,元数据的完整性也是最高的,在这个时代其重要性也愈发重要了。另外新的期刊平台不管从界面和用户体验,功能性觉得做得不错的。不足的话还是资源上和受众吧,除了期刊,其他资源有点捉襟见肘的,而且有部分刊元数据整理了,但由于没版权没法获取有点难受。受众上也少很多,没有知网万方出名。最后是万方,也是位老大哥,千年老二,也是被知网骑着走。万方改版的平台在数据上也是下了功夫,页面设计、功能性、数据呈现都做得不错。早期凭借关系跟中华医学会达成独家合作,收录了旗下胜多高精尖的期刊,所以万方在医院医学院医药公司混得风生水起。不足的地方也是全文率低了点,没啥亮点也没啥槽点。。。查重业务也没维普做得好。好啦,这是我的见解,不推荐也不抨击。阁下请见!

一般来讲,应该是电子版的资料,都是学校上传到知网的数据库中。这个有的可能已经出版发行,有的没有。不过都是有版权的。

知网上的论文版权归谁

应该是用到了项目投资上面,因为这个企业是靠投资项目活着的,而且一个项目就是能够赚好几十亿块钱。

知网为100%国有控股企业,支付的版权费用给了第三方。

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们发现越来越多人已经意识到了知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很多家长也是非常的注重教育的,在这样的社会大前提的影响下,我们发现越来越多人走进到了大学的殿堂,甚至向更高的学府冲击自己的实力,当到大学的时候,其实我们用到知网这个软件就非常的频繁,因为大学生大家都要写论文,在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参考到一些其他人的文献,知网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的有帮助的,而论文查重也是在知网上去进行的。

现在我们看到知网其实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国有控股企业,每一年也会有非常多的文被收入,这些被收入的论文,如果我们作为消费者想要使用的话,那么是必须要支付版权费的,对于知网这个企业来说,其实支付的版权费主要就用于接下来去向大家收集更多的论文。在生活中是有非常多的文人志士存在的,他们每一年都会写出非常多优秀的论文证明一项研究,而知网主要就是收录这些论文,也要对于这些论文的第一著作者给一定的版权费,这也是对于他们的劳动成果的一个肯定,所以知网其实就是属于我们使用论文的时候,作为消费者向他们支付一定的费用,而他们本身也是作为一个使用者区域支付论文作者一些使用费用。

知网对于我们来说生活中是非常的常用的,很多有写论文的需求,甚至想要发表论文的人都会选择用这个软件,它也是非常的好用的,比其他的论文查重软件以及其他的资料库是更加的全面,更加的方便的,知网里面的文献也是非常多的。

肖宏表示,目前稿酬标准尚不明确是行业普遍问题。国家于 2006 年推出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但对于 2006 年前的文章,知网不愿意直接下架,这有违知识传播与学术交流的需要。未来,知网将完善产品定价机制,积极与各方沟通。据肖宏介绍,知网将把基础文献保障服务定位为“公益 + 微利”。

期刊的论文?这种一般发表后,文章版权归社里所有,作者没有稿费。

网络知识版权论文

中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透明”助推“精细” 2007年09月07日 09:36 来源:人民日报 9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大的法庭——第一法庭,一起无效专利再审案件正在审理。旁听席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100余名审查员神情专注。 在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公众旁听已成为常态,旁听席上时常还能看见外国人的身影。 知识产权审判的“窗口”,还有一扇开在互联网。2006年3月10日,“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截至今年9月5日,共有26633份已生效的民事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并以月均近1600份的速度增加。业内人士评价说,文书说理性明显增强。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说,中国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正在经历一个从“粗”到“精”的飞跃。日益提高的“透明度”,则是催化剂,让这个“飞跃”提速。 以庭审“精细化”适应“透明”要求 “法官很会抓重点!法庭调查前,他们归纳出‘四个焦点’,这样双方当事人就不跑题了。”旁听完案件,专利复审委的审查员杜微科这样点评。他已不是第一次旁听专利案件庭审,还曾出庭应诉过。在他眼中,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在加大,水平也在提高,审判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 参加旁听的审查员余心蕾也很有感触。她说,“阳光”下的审判,有利于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增强了司法在公众中的公信力。 今天开庭的这起专利再审案,蒋志培担任审判长。庭上,发问、倾听,他游刃有余。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开庭几乎每场都有不少人旁听,法官们已经习惯了在一双双专注的眼睛下审案。 增强透明度,是中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一直坚持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多次强调,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保障包括外国人在内的社会公众能够旁听。他还要求,选择有影响的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性人士旁听庭审。 要适应“透明”的要求,蒋志培认为,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要做到“精细化”,一要抓事实。原告的权利及范围,被告是否侵权、程度如何,涉案的技术问题,法官都要查清楚;二要抓程序。让当事人双方充分辩论,让证据说话,程序保障审判的客观公正;三要抓损害赔偿额计算。尽量查清侵权带来的损害,使侵权人付出应付的代价。 今天这起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受理的65起知识产权再审案中的一起。这个数字,已相当于去年全年受理的知识产权再审案件数的88%。蒋志培说,上级法院加大对下级法院的监督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也是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精细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案件“粗审”现象必须改变 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大幅持续上升。2002年到2006年的5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年均增长;2007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405件,同比上升。 新类型案件也不断涌现,涉及诉前临时措施、网络著作权和网络域名、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垄断等内容。 “这不仅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也给法官审案带来挑战。”蒋志培说。 多年从事知识产权审判,蒋志培认为知识产权诉讼存在“三粗”:一些当事人及代理人诉讼能力不高,对专业技术及相关法律缺乏相应的素养;一些法院审理过程较粗,有的事实审查不够准确,有的质证不够严密,还有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不够深入;一些判决文书质量不高,比如,裁判理由说理不够充分,论证不够严密;事实归纳不够,证据简单罗列;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等。 蒋志培认为,无论是加入WTO后来自国际上的外力,还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压,“粗审”现象都必须尽快改变,必须尽快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精细化”。好在知识产权的审判队伍基础比较好。全国法院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审判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当然,精细还有一大好处,那就是不容易作弊。”他补充说。 裁判文书公开让法官更慎重 一份裁判文书,是司法最终的产品。 蒋志培说,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精细化”,除了庭审外,判决书是另一大突破口。文书要精,要叙事清楚、说理透彻,全面展示论证过程,真正保障当事人对裁判理由的完整知情权,并同时上网公开。一句话,要切实体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 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提供全国统一的文书公开平台。按照要求,全部生效的民事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要及时上网公开,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裁判文书也将逐步实现全面上网公开。 案例,是活的法律。参加旁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杜微科认为,它可以直接告诉公众法律保护什么,告诉法律界司法的方向是什么,更好地体现法律的预见性。 裁判文书公开,对法官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压力。“只要有这个要求,法官就会更慎重!便于全社会监督。”蒋志培说。 用“精细审判”带动“精细诉讼” 法官、被告、原告,是诉讼的“三角”。蒋志培认为,首先要推动“精细审判”——审理过程精细,文书制作精细,审判结果公正。通过这种“精细”审判,同步带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高诉讼水平。“如果双方在法庭上被法官一问,都没词,这样的审判也精细不了。” 同样的互动,还体现在法院和社会公众的关系上。比如知识产权司法文件的起草,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所有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都要广泛听取各地法院、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草案上网公布向社会广征意见,通过后,也会及时通过媒体或者网络予以公开。 蒋志培说,这种基于“透明度”的良性互动,让知识产权从“精细审判”走向“精细诉讼”。由此,整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水平都会得到提高。(吴兢) 【编辑:邱观史】 图片报道 更多>> 图:“政坛帅哥”阿披实当选泰国总理 毛泽东演员网选出结果 河南一法官夺冠 图集:2008年度十大疯狂

腾讯安全灵鲲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已经在监管部门得到深度应用对于网络假冒伪劣产品、影视音乐文学作品等重点对象的著作权侵权等行为打击现已与知识产权、版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地部门形成了合作,帮助各级部门发现侵权违规活动,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推动构建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于自由/开源运动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过去Linux创始人Linus Torvalds 曾说,“开源的成功显然也带来了很多新问题,我最担心的是一些非技术性障碍,比如司法方面的挑战、软件专利权等等。软件专利权是一个非常糟糕的东西,不过好在技术行业的大多数人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一弊病了”。自由/开源软件的版权采用“左版(Copy Left)”的概念,在版权保护方面取得较为宽松的环境,但自由/开源软件躲不开专利的旋涡。在这次峰会上,北京大学张平教授认为,开源领域所有的东西都是开放式的授权,不论是Copy Left 或Copy Right, 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授权,不是one by one的授权。MySQL创始人David Axemark说,软件专利对自由软件构成了威胁,它阻碍了信息共享;我们非常反对软件的专利权,它是维护大公司利益的。 Gartner副总裁James M. Popkin说:开源运动确实有点法律风险。所以,在合作创新愈来愈重要的今天,如何调整知识产权适合当今社会创新的状况,减少开源软件遭受专利侵扰的风险,尤为重要。OSDL的专家认为,国际上众多软件公司把自己的专利贡献给OSDL,放在其“专利池(pool)”中,用以遏制开源软件遭遇“专利侵权”的法律风险。IBM专家还介绍了“公开发明网络(open invention network)”这个组织(由IBM、Novell、Philips、Red Hat、Sony、NEC出资共建不谋盈利的企业型组织),出资购买有关专利,建立专利组合,放在专利公域(commons)中,用以保护Linux生态系统减少其受专利指控的风险;凡是申请加入该组织者,不但可以享受有关专利保护,也要做出承诺,不能利用其专利去诉讼其他Linux开发者、分发商与Linux用户。 2006年1月16日,自由软件基金会(FSF)首席法律顾问Eben Moglen在讨论由他起草的GPL3时说:GPL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并不是技术细节而是维护用户的自由。我们强调了软件专利对整个软件产业(特别是自由软件)所构成的严重威胁,我们采取的对应策略是:“假若某人利用专利侵权指控某人有关该项专利程序的行为,那么,起诉原告方使用和修改遵守新版GPL规则的自由软件的一切权利立即被终止”。即:“你若控告某个自由软件的用户,你就不得再使用任何自由软件。”试想,在当今互联网时代,谁心里都明白,只要你使用互联网,你就必须使用某些自由软件,完全避开使用自由软件是不可能的。那么,以专利侵权起诉自由软件(使用者)就不是一件简单事情了。 O’Reilly媒体集团编辑Andy Oram对此评论道:“此举把对抗最大法律风险的途径转化为世界所有GPL支持者的团结一致。”对此,也有专家认为,Eben Moglen的上述说法似乎过于空洞。SUN公司首席开源技术官Simon Phipps在会上说,专利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契约,各国政府在本国实施专利问题上有主导权,中国政府、中国企业对此应有明确认识,希望学习欧盟做法,才能在贯彻世贸规则、保护知识产权、扶持开源运动方面,排除别人滥用“专利权”。 “北京峰会”在8月24-25日召开前早已获知Linus Torvalds本人反对GPL3的提案,他坚持还不如执行GPL2为好。“北京峰会”的组织者会前曾征询GPL3提案起草者、自由软件基金会(FSF)首席法律顾问Eben Morglen对“反对意见”的看法,Eben Morglen先生在回信中未表示具体的看法,只是告之即将公布GPL3草案第二版,可供“北京峰会”研究。 北京的专家认为,新版GPL如果不能获得妥善处理,可能导致开源运动的分裂。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由于互联网本身的便捷性、资源传输的快速性以及实时性等特点,使之成为一个热门和首选的平台,因为其范围的扩大和普及催生了市场。但网络本身在一定层次上脱离了物质世界又附带着无数的利益,对利益的侵害同样变得方便快捷,低成本高收益。本文认为有效的解决方案应当同时从技术角度分别对各方面进行分析和指出漏洞,从立法和政策方面探讨改善和解决之途径。关键词 网络 知识产权 信息技术 维权作者简介:沈沁炜、王陆续,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DOI:知识产权,就是指对通过智力活动创造的精神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而网络知识产权,即是指以网络为媒介与载体的数字信息产权。其无偿性、全球性、扩散性、瞬时性等种种特性,成为了侵权事件的重灾区。另外,我国并不像欧美,日本等国具有比较成熟的知产保护体系,普通民众也没有养成稳定的知产保护意识,很多研究结果也只是发掘问题。并没有提出一些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解决措施。所以,我国的网络知产保护情况不容乐观。本文将在解析网络知产概念特点,侵权方式,剖析当前保护困境的基础上,从法律和技术两个方面来试图开辟一条正确的维权之路。一、网络知识产权概述(一)网络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知识产权是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总是要依托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但在网络环境中,数字化形式的精神成果及智力产品通过网络得以迅速扩散。人们可以感知的只是计算机终端屏幕上瞬时闪烁的数据和影像, 使其具有专有性,无地域性、无形性、瞬时性等特点。多媒体作品、数据库、在线交互式作品、域名、网络专利等新型客体不断地诞生。(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世界范围来看,对于网络知产的保护,其实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语。美国通过版权法、互联网法及软件专利来对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另外,还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制度保护网络知识产权。日本则建立强大的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机制并完善立法和各项保护制度,严格打击和取缔网络侵权行为。而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发明创造”一直是我们的口号,可是却忽视了对已经创造出来的产品的权利归属承认。据“人民网”报道,每年仅软件盗版就给中国软件产业造成了近千亿元的损失。就操作系统而言,目前绝大多数中国的电脑用户都是使用着微软的Windows系统。从95,98到当下的Win10系统,中国网民都是在给美国编织着利益链。网络知产,必是日后国际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从小的方面来说,当侵权之风盛行时,各权利人由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维权无门,其创作积极性就会大幅下降,导致国产作品质量降低。所以,必须加强对各种类型的网络知产的保护措施,打击和遏制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二、侵权的表现及具体分析(一)从吾爱破解论坛看应用软件侵权现状应用软件侵权是最普遍的,最受广大网民“认可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根据美国海关的统计,美国海关每年查获的盗版软件80%来自中国。 正版软件会对软件的功能进行一些限制,当用户想要不受限制地使用功能或者继续使用软件,就需要付费。但在我国,这种支出是毫无意义的这点已经成为共识。应用软件的另一盈利方式是在软件中植入广告,劫持浏览器主页为一些网页游戏、赌博或者是色情页面。而最新最“官方”的盈利方式则是捆绑安装。百度就做得非常明显,搜索任何软件进行下载百度软件中心的下载总是首当其冲或者仅仅是排在软件官方页面下方。下载完成后的结果显而易见,许多本身免费的软件都能让百度从中获益,从下载结果看,百度对这些软件是完全忽视名字而直接按照数字编号的。此外一些软件下载网页也把很多软件整合进P2P下载器中。用户直接下载获得的并非软件本身的安装包,而是一个P2P下载器,里面捆绑了许多插件(这些插件的制作人和下载器和网站都是有盈利分成的)。用户如果是急切下载就会安装很多不必要的软件。而“吾爱破解”就是一个在软件破解、反汇编、逆向工程方面有着极高人气的论坛。该论坛创建时间较早,如今已经成为业内顶尖论坛,专业程度相当之高。更为令人惊异的是该论坛几乎收录的几乎所有知名软件的破解版,去广告,乃至迅雷、爱奇艺、百度云的会员破解与限速解除。该论坛作为一个门户和入口,非常容易就让一个不同网民变为“资深侵权人”,从此对破解软件产生依赖。从某种角度而言,此类优质网站相比起破解软件本身危害更大。所幸的是大部分此类网站门槛较高,一般的网民对破解版没有刻意搜索的意识,因此危害并不大。目前涉及到此类的诉讼几乎没有,因为维权成本极高,却很难收到良好的结果,这也是该类行为淡出公众视野的原因。(二)从“百度文库侵权案”与网络小说网站泛滥看文字信息侵权现状“百度文库”的前身是2009年11月推出的“文档分享平台”。通过这个平台,用户可以足不出户地查阅找寻各种文本资料。“百度文库”内所有的资料均是百度注册用户上传,百度对其上传的资料并不做修改。但是,在有一些文学作品,并没有取得作者授权就能够免费下载,严重侵犯了文学创作者的知识产权,最终出现了“百度文库侵权案”。就在2011年3月15日,《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由韩寒,贾平凹等50余位作家联名发布。他们一致指责百度文库是一个“贼脏市场”。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委员会也加入到声讨的大军中,公开支持文学界展开的一系列维权行动。百度文库陷入了舆论的声讨中。其实这仅仅是整个文字信息侵权现状的冰山一角,网络传输的普及和应用为著作权人实现自己的权利带来了困难。相当部分的著作权人无法知道自己的作品被利用了与否,如果被利用了,被谁利用了、被利用了多少次,当然也无法向使用人发放使用许可并收取相应的报酬。 此外诸如豆丁网、道客巴巴等性质与百度文库也相似。网络小说也是如此。用户收看新章节需要付费,作者和网站分享收益。但是如今一搜,各种免费小说网数量非常庞大。这些帮助人们搜集信息的电子数据库亟需法律的监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颁布了《数据库公约草案》,提出应当对电子数据库予以独立的保护。 美国也对电子数据库进行了特殊的保护,规定了数据库权利人对于数据库拥有引用、发行、复制、传播等一系列权利。 我国虽然没有明确对电子数据库进行界定,但是《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汇编权,电子数据库可以视为汇编作品的电子化,因此,最高司法机关完全可以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将电子数据库置于侵犯著作权罪的刑法保护之中。(三)从“B站侵权系列案件”、热门影视资源贩卖、音乐平台会员贩卖看电子音像侵权现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8日公开审理了乐视诉B站侵权一案。最终共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共计万元。实际上,这并非弹幕网站bilibili首次面临诉讼,因为版权侵权问题,bilibili曾先后被爱奇艺、斗鱼、华视等公司告上过法庭,还因为侵权提供《中国合伙人》的点播服务,被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过诉讼。B站盈利的模式区别于其他的视频门户网站,不通过广告和会员收费盈利。同样,视频完全来源于用户自主上传。其性质与百度文库一样,可以轻易就压垮正版资源。流行音乐的版权问题同样堪忧。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发布通知,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得未经授权,私自传播音频。并规定,未经授权而传播的音乐须在7月31之前撤出平台。最终,各大音乐平台下线了数万乃至数十万首歌曲,仅百度音乐就有六十多万首,唱吧也有近三十万首。单从数据上来看,似乎整个市场焕然一新,实则不然。根据腾讯娱乐2014年调查结果显示,有的人选择从其他渠道获取免费音乐,的人选择在线听,只有的人会在网上付费下载。部分小型数字音乐平台为了牟利,“变相”地进行资源无偿化。即象征性地设立所谓“付费账号”,然后将其以极低的价格卖出。相当于为低成本下载无限量的高质音频提供了一个入口。其实很多平台并没有开启类似帐号异地登入检测的功能。因此实际上,侵权的现象一点都没有缓解,仅仅是音乐制作人得到了补偿,只是代价转移给了平台,长此以往,矛盾得不到解决,问题必将更加严重。三、完善网络知产保护的措施(一)立法及制度方面的保护对于网络知产的保护,我国不是没有法律规定,相反,《计算机网络著作权解释》、《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等立法早已存在。可是,这些立法存在着立法主体不统一,内容矛盾,繁杂重复的问题。所以,一部《计算机网络知识产权法》急需被制定。相关单位机关也需要积极寻找创新的方法。比如,政府可以和相关权利人合作。权利人将自己的产品发布于网上的同时准备好备份信息,交由政府保存。在产品内部植入自毁程序,当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检测到自身被恶意复制,侵入时,激活自毁程序。相应用户就不能继续正常打开与使用该产品。还有,侵权行为所依托的就是相关的信息技术,而相关软件就是使用信息技术的载体,此类软件可以一并收归在政府的管辖之内。政府可以规定使用此类软件必须进行实名制注册及认证,将该类软件的使用人群的大多数控制在从事相关行业的人,所有安装该软件的用户的有效信息需在政府备案。在立法进步的同时,司法力度也需要加强。一定要确保相关司法人员的相关知识掌握程度,法律解释能力和程序的正当性。(二)信息技术方面的保护跟进1.应用软件方面:目前大部分应用软件都是加了压缩壳的,然后通过用户名+密码+注册码(付费获得)来进行软件验证。许多常用的壳,通过Peid和Exeinfo PE两款软件可以分析出来,通过OllyDbg软件可以对程序进行调试,通过对验证步骤代码的跳过可以直接取消注册步骤,亦或是使用补丁制作工具制作补丁进行补码跳过验证步骤。同样对于软件验证步骤的分析也可以得出注册码的算法,制作注册机。对于这方面,网络游戏的收费外挂辅助走在了前线。因为收费辅助属于非法收入,而且来钱很快,辅助作者和其团队(主要是卡盟辅助,端口辅助基本属于圈钱作品)为了确保利益的稳定一般会使用相对较为高级的E盾和80网络验证,采用不可逆的加密算法,封包一次性使用,一般的反汇编人士无法破解。但是仅限于易语言的程序,从某种角度而言便是为收费外挂量身定做。因为C语言编译的程序在网络上是占绝大部分的,E语言编译的常规软件基本上属于分享软件,想要加密进行验证收费的毫无疑问只有网络游戏的收费外挂了(大部分作者仅仅是急于牟利并且本身不具有成熟的高级语言汇编能力,E语言门槛低,模块方面对于过驱动和反扫描比较成熟,因而成为首选。当然本身属于非法作品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反破解方面采用的策略值得借鉴)。2.文字信息方面:文字信息方面的成本相比较于应用软件就低廉得多。在冰点、沸点等下载器的支持下,百度文库、道客巴巴已经不成为难点,甚至中国最大的论文收录网站知网也可以通过cnki-downloader软件下载,毕竟文字复制起来十分迅速。唯一有效的也许是让搜索引擎下架盗版小说网站,毕竟对于许多人来说通过搜索引擎找网站是必经之路。正规网站也要强化自身的SEO优化。3.音像方面:从前文B站侵权的案例来看,主要采用的是盗链技术。盗链是指服务提供商自己不提供服务的内容,通过技术手段绕过其它有利益的最终用户界面(如广告),直接在自己的网站上向最终用户提供其它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内容,取最终用户的浏览和点击率。受益者不提供资源或提供很少的资源,而真正的服务提供商却得不到任何的收益。常见的盗链有以下几种:图片盗链、音频盗链、视频盗链、文件盗链。而B站采用的正是视频盗链。当然反盗链技术也是比较成熟了,限制引用页、加密伪装、附加随机码等等。但是如果把针对对象的数据下载到本地就比较难以对付。观看视频必然在个人PC端有缓存数据,通过一些嗅探软件(例如维棠)也可以直接下载视频。目前迅雷采用的云播放模式则不会留下缓存,通过提交给服务器的地址,将资源下载到云端转码观看。这项技术应该普及至主流视频门户网站。(三)加强网络道德建设1.提高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即使法律法规在日益完善,作为知识产权的享有者也要对其进行充分利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看到,很多侵权案件之所以成为“难案”、“拖案”,并不是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周,而是由于侵权人的维权意识不强。所以,权利人本身需要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政府,媒体等主体也可以帮助权利人维权。如建立网络知识产权备案系统、将软件、音频视频、文字资料、域名、信息技术等产品进行合理分类集中,确认各产品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的真正归属。在日后发生权利纠纷时可以快速调出数据进行归属确认。而在这一点上政府也要提高与权利人的合作。2.提高产品享用者的意识:产品享用者的地位最为特殊。普通用户作为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对产品只有“使用”的行为。普通用户相对于权利人及侵权方而言也常被排除在法律管辖的维度之外,当前的法律更多的是规定着对于侵权者的惩罚。这并不妨碍一般民众正常使用“来路不明”的信息产品。所以普通用户的观念转变是十分困难的。企业方面要保证其产品的质量与加密技术,拉开盗版与正版的使用成本与实际体验。政府更应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教育力度。让公民认识到网络侵权和盗版行为对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最终将会影响其个人利益。了解更多可咨询撰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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