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很可能会的,教育局会定时翻查论文,这是概率问题,看你会不会被抽中了。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通知中要求全面排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即采取行动,由校内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知道教师,复核、排查近五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
2022年本科论文抽检结束了。
一般是集中到每年的9到12月份居多。也有少部分是一二月份。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是上一学年度,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每年9月至次年2月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
也就是毕业后的9月份到第二年的9月份期间都有可能,但是各省的教育部一般是集中到每年的9到12月份居多,但是,也有第二年的一二月份才完成抽检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各高校毕业生的论文进行检查。
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一般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只要重复率在范围内,就很容易。教育部发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
、代写学位论文者将被开除学籍2018-07-20 19:23:00来源:科技日报对于严格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教育部又出招了。19日,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办公厅于近日下发《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将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通知》认为,学位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途径,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高度重视。《通知》强调,要严格责任落实。学位授予单位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责任主体,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在责任追究方面,《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处分方法。其指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学位论文作假处理有关规定,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出现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学位授予单位,要视情节轻重分别核减招生计划,国家学位主管部门可暂停或撤销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终于出“重典”整治学位论文造假:一旦查实3年内可能将不得再申请学位,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也要受到相应处罚。教育部起草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学位论文作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中,出现买卖、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除造假学生受处罚外,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针对近年来内部学术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或委托专门机构对论文造假进行调查认定。如果一个学位授予单位出现多起学位论文或连续出现作假情形的,要受到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资格、核减招生名额等处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也要受到问责。 文章涉嫌论文造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飞卖或组织论文论文买卖; (二)由别人写为别人写论文或论文代组织写道; (三)切盗取他人的工作和学术成果; (四)伪造数据; (五)有欺诈论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 点击立即了解>> 自考论文造假的后果: 无论是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其中任何其他毕业论文:包括统招大学本科、远程教育本科、成人高考本科),还是学术界的论文,一旦被发现,学院都会表明其立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对个人的影响 1、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2、除此之外,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还会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3、如果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5、对个人的声誉名誉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甚至是会取消在职的任职资格等等 对学术界,对社会的影响。 从造假论文各种报道来看,论文代写、论文买卖业务,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秩序,数量、影响范围、非法所得都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抄袭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者可能造成犯罪,对于学术不端的处理,司法机关、教育机构还有科研机构,更应当创新思路联合整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当然不是,只是因为他作为公众人物,这样的事件太过于明显,所以才会引发大家的关注。
张世友原是长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此次10篇被指抄袭的论文,均创作于其2010年1月调入重庆师范大学任教之前。 发表于1998年9月《涪陵师专学报》的《必须重视大学生的自我教育》是网帖举报的第一篇抄袭论文,文章被指抄袭自1995年第6期的《高等农业教育》。在《涪陵师专学报》上发表这篇论文时,张世友已从四川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5年。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7月至2010年1月,张世友在长江师范学院任教,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是长江师范学院的前身之一。长江师院任教期间的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张世友在西南师范大学修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专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他的第二、三篇被指抄袭的论文就出现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这两篇题目分别为《诚信与当前人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时俱进”是民族文化与唯物辩证法相凝结的时代精神》的论文,分别刊发于《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的2002年第4期、2003年第2期。2003年,张世友已本科毕业10年,其职称是讲师。也正是2003年12月,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张世友评上了副教授。此后,张世友发表了多篇在今天被指抄袭的论文。据网帖爆料,有4篇疑似抄袭的论文出现于2004年,3篇出现于2005年。至此,张世友共10篇论文被举报抄袭。张世友的荣誉接踵而来。2005年8月,他参与的论文入选“重庆市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月,他斩获第五届重庆市期刊好作品评选论文一等奖;12月,他获重庆市涪陵区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6年9月,涪陵师院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11月,张世友破格晋升为教授,这距其被评为副教授仅3年。2010年1月,张世友进入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任教。目前,他身兼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评委会评审专家、重庆市伦理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研究会副秘书长等社会角色。这10篇论文在当年没有受到质疑,未阻挡其职称从讲师晋升到教授,也未妨碍其前往新大学的执教之路。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又到了,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是的毕业生们十分的痛苦。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果,撰写论文过程中,不仅要表现出研究的创新点、研究成果、前景展望,还要在知网查重,以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尤其是论文查重过程,这个过程有点让人痛苦又无奈,有些学生不断的改论文,但是一次次的查重都不过,真的是把人急的崩溃。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最忌讳的就是学术造假,这也是大学生不能触碰的红线。翟天临就是学术造假的典型案例。不可否认,翟天临出演了很多优秀的影视作品,但是经常在荧屏上营造学霸人设,但又公开称自己不知道什么是知网,引起有关部门的怀疑,最后被查出来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取消了他的博士学位。这个例子是所有研究人员引以为戒的例子。
一、自食恶果
因为出了这件事之后,知网的查重变严格了,是的毕业生提交论文前的查重很难通过。因而,一到毕业季,翟天临就被骂惨,也算是罪有应得吧。虽然他为这件事情道过谦,但是错了就是错了,应该收到惩罚。
二、给青年学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翟天临之前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学霸人设,还经常在网上公开卖弄,但是假的早晚要被揭穿。作为公众人物,应该给青年人做好榜样,他这样欺自己欺观众,给学术界在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三、毕业生要专心写论文,不要被翟天临影响
就快答辩了,还是应该把生活的重心放在学习上,不要搞一些不切实际的事,顺利毕业,找一个好工作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时间已经没有办法改变,谁让我们在翟天临事件之后毕业呢。
各位读者觉得翟天临罪有应得吗?欢迎在下方评论。
翟天临确实罪有应得,如果不是发现了翟天临论文造假,现在的论文查重也不会这么严格。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通知
学院将于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统一进行硕士研究生答辩会,请各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做好答辩各项准备工作。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及办理答辩手续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答辩资格
已经完成毕业资格审核且论文评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办完答辩手续后可以参加答辩。
1.毕业资格审核:培养环节材料没有交齐,未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答辩,学位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看毕业资格审核结果。
2.我校学位办盲审和学院盲审的论文,评审结果会直接在系统上显示,学生可以在系统上查询。对于免盲审的学位申请人,评审结果请在5月25日前返回到教务员处,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在系统上学位申请人可以查阅评审结果。论文评审结果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学位申请人无法在系统里面填写答辩材料!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可答辩、须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1)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即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另一位评阅人同意答辩,或两位评阅人均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3)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①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
②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二、办理答辩手续
1. 5月31日前后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下发答辩用成绩单(一式两份)、答辩委员空白聘书(5份/生)给学位申请人。6月2日前学位申请人将已经胶状好的学位论文6本((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和已经填写好的答辩委员聘书交给各组答辩委员会秘书(论文最终版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以”专业名称+学号+姓名”命名请发送给各答辩组秘书),由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将学位论文提前送给答辩专家审阅,论文具体递送方式由秘书安排。
2. 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以后,学位申请人开始准备以下答辩材料,材料上如有本人签字或导师写意见签名的地方需首先签写完整,然后将所有材料装入学院下发的答辩专用档案袋内(在职工程硕士请到学院办公室B4-209领取),各答辩组于6月1日收齐档案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以答辩组为单位上交),学院教务员对答辩材料进行审核,在材料上相应位置盖章签字后通知各组取回并下发答辩表决票5张/人。
(1)硕士研究生档案目录(本表请直接从网页下载打印,下载地址;):填写好姓名、专业、指导教师、学院。
(2)学位信息打印件1份和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1份: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我的学位自助”填写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即可打印资格审批表和学位信息打印件。
学位信息打印件打印出来以后,请学位申请人在学位信息打印件右上角指定位置签名确认。
“审批表”用A4纸单面打印,该表除了签名外所有内容必须用电脑录入,不可手写,表中的成绩审核栏办理答辩手续时由教务员审核签名,表中的答辩决议在答辩完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该表作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主要依据,学位申请人本人要据实、完整地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打印此表,如有涂改、手写、放空不填或其它明显错误的将责令学位申请人重填。
(3)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一式2份:学位申请人下载 “审批材料”(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对应附件1和附件2),“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也可经电脑填写、打印,但签名的地方需用笔签名),填写完后请导师签署意见。材料第3页“Ⅱ-2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工程硕士为“Ⅱ-2课程学习情况” )用教务员统一下发的成绩单替换。材料上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在学院审核时由教务员填写。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答辩会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4)评阅书2份:免盲审要求原件,盲审要求复印件(由教务员下发)。
(5)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附件3)1份: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出现1份或者2份要求“适当修改后”答辩的`学生,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的学生无需交此表。
(6)在职的工程硕士需要准备两张与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彩色免冠相片各一张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相片要求如下:
① 采集标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②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6月8上午9:00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必须已经办完答辩手续,材料齐全方可参加答辩会。学位申请人请自行准备20分钟ppt汇报论文主要内容,答辩过程按照学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基本程序”(附件3)执行。
4.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6月8前答辩委员会秘书务必先将“审批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整理好发给学位申请人用于装订学位论文(装在每本存档论文的致谢部分的后面),存档的学位论文要求准备至少4本,并于6月12日12:00前交3本到学院,另1本由学生在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时自行交到图书馆。注意:这4本论文用于存档,必须完整、准确:(1)题名页分类号、答辩委员会成员要填写完整;(2)原创性声明部分作者签名、是否保密、导师签名、联系地址、邮箱和电话、日期都必须签写完整。(3)封面导师姓名要含职称,且不能出现简称用语,比如“高级工程师”写成“高工”。导师姓名必须与系统里面的导师姓名一致。学术型硕士导师只能填1人(入学时以联合培养招收的学术型硕士导师是2人),专业学位导师2人。
答辩委员会秘书请于6月9日12:00之前将已经整理好的学位申请人的档案袋交到学院。
原文地址:
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发布者: 研究生院发布时间: 2022-09-01浏览次数: 1755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拟于2022年下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答辩资格审核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及方式:1.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务必于2022年9月1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辩资格审核手续,将视为放弃此次答辩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2.办理延期的全日制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并将延期申请表于2022年9月9日前交至研究生院611学生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3.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前将《全日制研究生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材料(excel版及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逾期将不再接收。二、答辩资格审核须携带材料:(一)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1.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附件2)2.成绩单3.学术活动登记册(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2.成绩单3.学术活动登记册4.考核手册(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2.成绩单3.学术活动登记册4.培训考核手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规培研究生另须两个年度考核表)5.医师资格证书(限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规培研究生)三、注意事项:1.全日制研究生答辩前未发表学术论文,但满足毕业条件,可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予以毕业,但暂不讨论学位。毕业后3年内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可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2.办理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将学号、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地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等字段填写完整。如需修改,由培养单位与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资格审查时,培养单位需核查其完整性。
答辩3次,分为三批,本次共有36名学生进行现场答辩,1名学生进行线上视频答辩,1位导师进行在线介绍学生情况及听取答辩会,另有2位导师组成员进行答辩线上观看。答辩形式切换自如,每位研究生从选题意义、论文框架、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创新之处等方面向评委老师做了详细的陈述,清晰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论文主题。随后,答辩专家根据论文内容从多个方面提出相关问题,学生们面对答辩委员的提问对答如流,答辩会场讨论气氛紧张热烈。最终,答辩委员会一致通过了37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并建议校学位委员会授予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学位。在此,向通过答辩的各位学生以及他们的导师表示祝贺。博士研究生线上答辩 顺利的通过毕业答辩,意味着大家即将走出校园迈向社会。展望未来,希望同学们秉承我院“仁爱、传承、创新”的院训,志存高远,奋发有为,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卓越的成绩。
自考论文需要查重,一般学校会使用“中国知网”系统查重。
学校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申报自考学士学位考生的毕业论文进行了检测。复制比超过30%的毕业论文不合格,毕业论文不合格便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经发现有网上下载或直接抄袭他人成果的,论文评审环节直接给予不合格成绩,论文评审环节不合格成绩者将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所有自考本科学生都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撰写毕业论文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和非常严肃的工作,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撰写工作,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答辩合格者才有颁发毕业证的相关资格。
各助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自考学生的毕业论文撰写工作,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毕业论文撰写指导和论文初审工作,尤其注意引用的文献和数据,原则上要求为近5年的。
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毕业论文将退回重写,由于初审把关不严导致学生毕业论文无法通过或影响学生毕业的所有责任由各助学单位自行承担。
参考资料: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毕业论文查重结果
参考资料:河南工商大学-关于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的通知
会的。
以上海电力大学为例,查重对象为2019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在学生答辩结束后,授予学士学位之前,按照一定比例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抽查论文的电子版由各学院提供,若抽查发现用于查重的论文电子版与该学生最终上交的纸质版有明显出入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字复制比在30%(含)以内的,经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认定达到合格,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文字复制比高于30%,低于50%(含)以内,经二级学院认定为部分抄袭,情节尚不严重,可以给一次机会进行改进修改的,涉及学生需提出毕业设计(论文)整改及进行下一轮检测的相关申请,并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否则直接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扩展资料: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于因涉嫌毕业设计(论文)抄袭,包括部分抄袭而需进行修改,以及严重抄袭而被取消答辩资格的学生,将通知学生处,取消该学生的“优秀毕业生”称号。
2、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禁作假行为,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电力大学-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全校各相关学院:为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确保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数据格式规范、准确,现通知如下:一、学士学位申请(一)申请条件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效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2022年6月毕业、2022年12月毕业),超出时间不予受理。2.须取得河南省学位办、河南省招生办和河南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合格成绩(成绩单四年内有效)。3.撰写学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好以上。(二)申请时间安排及要求1.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并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者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向各主考学院提交学士学位论文电子稿,以及论文查重报告书;经学校查重、评审合格、成绩在优良以上者参加4月中下旬的论文答辩(具体答辩时间以各主考学院规定时间为准)。2.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指导意见》,将对所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进行查重,查重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三)需提交的相关资料1.参加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时的2寸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白色背景,照片以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命名,文件保存后不得大于20kb);2.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信网上电子备案表、身份证;3.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证和准考证(丢失者提供身份证、照片以及本人一起的照片为证,另须本人保证书一份,保证提供的文字和图片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4.学位论文查重报告(网上查重后下载);5.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中本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6.河南大学2023年自学本科学位登记表(见附件二),请在备注栏注明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7.凡2023年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联系到本人,如更换联系方式请第一时间告知主考学院联系人。 河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1日主考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文学院:联系人:臧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wxyykb@.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591423686@.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26552926@.外语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huangf@.音乐学院: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bettyhuiking@.美术学院: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教育科学学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jkycrjb@.经济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15813500@.商学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附件一.docx】已下载次附件【附件二.xlsx】已下载次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