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论文知识库 > 中国公民规则意识培育研究论文

中国公民规则意识培育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中国公民规则意识培育研究论文

试抄一文,仅供参考:浅谈公民法律意识摘要: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健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改革的年代,加快这项工程建设,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之一是: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本文就这个问题展开了探讨,首先阐述了法律意识的概念和特征,并全面分析了法律意识的功能,最后提出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措施。关键词:法律意识 功能 措施 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健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改革的年代,加快这项工程建设,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之一是: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否则,先进的法律制度也起不到人们期待的作用。如何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一、法律意识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法和法律现象的反映,它体现的是社会主体对法和法律现象的心理感受和认知把握,属于主观的范畴。就法律意识与法和法律现象的相互关系而言,法和法律现象是第一性的东西,法律意识是第二性的东西,先有法,后有法律意识。从法律意识的产生来看,它是客观存在的法律和各种各样法律现象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没有法律和社会法律现象,就不会有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和法律现象是被反映物,法律意识是反映的结果。与此同时,已经产生并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法律意识,在作为研究对象的时候,又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简言之,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和法律现象的观点、态度、理性、情感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法律意识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法律意识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人是既有感性又有理性的动物,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了对自然和社会的看法、情感、态度等,即:人类的自然意识和社会意识。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们对法和法律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的观点、看法、情感、态度和信念等各种主观心理因素的总和,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第二,法律意识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同其他社会意识一样,法律意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最根本的决定性的因素是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能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①]因此,一般的讲,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意识。当然,法律意识与上层建筑中的其他因素的关系也十分紧密,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现行法律制度、道德、文化乃至宗教都会对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产生重要的影响,但这些影响归根到底都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第三,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体相联系,总是表现为一定主体的法律意识。意识总是一定主体的意识。社会主体的政治、经济地位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和所受的法律熏陶、教育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意识,因之法律意识具有个体性,并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同时,人又总是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人,法律意识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社会群体中又具有共同性和一致性,从而形成一定社会集团、阶层、阶级、民族的法律意识,即社会法律意识。个体法律意识与社会法律意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一方面,个体法律意识是社会法律意识的基础,没有抽象的离开了个体法律意识的社会法律意识,另一方面,社会法律意识是个体法律意识的有机总和。第四,法律意识具有历史性和民族性。法律意识是一个历史文化范畴,与一个国家法律文化的历史传统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法律意识不可能在与过去相割裂的状态下产生和发展,它必然要承继某些历史上所积累起来的文化遗产。同时,法律意识还具有民族性。法律总是在具体的民族中产生和发展的,世界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必然形成自己民族法和法律的独有精神和风格,并积淀和渗透在本民族的法律制度之中,法律意识就是对这种绵延千百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在法和法律这种特殊社会现象上的反映和折射。二、公民法律意识的功能在当代中国,法律意识的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法律意识的经济功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需要一系列条件,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其前提和基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要求首先建立起一套适应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惟此才能有效地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在法的需要转化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法律意识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法律意识的经济功能主要是通过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这一载体来实现的。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立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显示了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功能。(1)法律意识是市场经济立法的直接根据和动力。任何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都不可能离开其经济基础以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随心所欲地制定或认可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可以从经济关系中自发产生,社会经济结构的要求需要社会主体的能动反映和自觉选择。社会经济对法律的功能期待必须首先能够为社会主体所正确认知和把握,即必须体现于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之中。正如法学家所指出的:“在法的需要与法的创制之间存在着一个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即法意识。”[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商立法和经济立法迅速发展,正是在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法律意识的推动和指引下达成的。(2)法律意识是市场经济立法的主观价值基础。立法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所内蕴的社会关系的应有模式和社会主体的权利要求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如果社会主体不能正确认知现实条件下经济关系的真实法权要求,特别是立法者不能正确认知或全面认知的情况下,所创制的法律必然难以反映市场经济运作与发展的规律,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可见,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状况,特别是立法者的法律意识水平至关重要,其中最核心的因素是法律价值观,严格意义上的立法都是在一定的法价值观指导下进行的,有什么样的法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立法。立法如不能反映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其所致的恶果比没有法还要大,没有法只能对市场经济发展形成自发的阻滞,有法而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则会对市场经济发展造成能动的阻碍。(3)法律意识在特定时期具有“准法律”功能。法律具有滞后性,它自身的稳定性要求使其常常跟不上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的需要。特别在社会变革时期,原有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变革己不能完全适应时代要求,与新的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法律调整的空白和漏洞还比较多,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意识常常能够发挥一种“准法律”的功能,以弥补立法的不足。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法律意识的这种“准法律”功能无疑还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现实意义。2、法律意识政治功能(1)法律意识是政治建构和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基础。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模式从根本意义上说是一定时期内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但同时也与民族的政治法律文化传统,与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意识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在政治制度的建构过程中,社会主体的政治法律意识,特别是建国者的政治法律意识对于政治制度的建立和政治体制模式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经济基础与政治制度之间的桥梁和中介。政治建构的方式和基础是政治立法,在现代社会它主要表现为宪法、组织法和行政法的制定,这些政治立法是在社会主体尤其是立法者的政治法律意识支配下完成的。社会经济基础的政治要求首先表现为社会主体的政治理念和政治法律观点,然后通过统治阶级中的代表人物和思想家形成政治法律思想,最后通过政治家们的自觉立法活动和政治建构实践形成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法律意识还为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基础。在现代民主社会,政治统治就是法律统治,法律使政治统治权力具有合法性,没有一种政治系统能在不求助于合法性的情况下成功地保证大众的持久忠诚和服从。这种合法性从根源上来自政治统治对现实社会经济结构的适应,但其直接依据是普遍的社会主体对它的心理认同,主要是对其法律制度的认同。(2)法律意识引导、推动、保障政治体制改革。从理论上讲,政治改革是占统治地位阶级中的领导集团根据社会利益矛盾状况及其对政治权力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旨在改进政治体制,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完善其政治统治的过程。与政治革命不同,政治改革是政治关系的量变过程,是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完善,作为一种有计划、有步骤的变革,政治改革往往都伴随着法的运作。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改革大都被称为“变法”,这是因为法律能够为政治改革指明方向,为政治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政治改革的顺利进行并巩固政治改革的成果,进而防止和清除政治弊端,推动政治不断进步。在当代中国的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法律意识起到了规划、引导改革;保障政治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巩固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的作用。(3)执政党法治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关键在党,执政党是否具备法治意识是其能否肩负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任的关键。 首先,法治意识是执政党选择治国方式的观念前提。早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曾在延安与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黄炎培先生有过一段关于“周期率”的著名谈话。当黄先生问及中国共产党如何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支配时,毛泽东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己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③]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科学的人民民主思想,同时还纠正了毛泽东在民主问题上的失误,明确地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结合起来。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了新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宣示了我们党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重大发展和根本转变。 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它的基本要义是:居于最高地位、享有最高权威、具有最高效力的是法律,特别是宪法和基本法律,而不是任何个人或组织。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这是确定无疑的。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章和宪法都明确宣示了这一点。作为执政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调控社会生活,通过法律形式把党的政策制度化、法律化。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对人民意志的尊重。法律至上,实质上就是人民意志至上,人民利益至上。3、法律意识的文化功能 从精神文化的角度来看,法律意识的文化功能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法律意识是社会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 “法律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④]如果我们把文化理解为人类的创造物,或者进一步而言的人类的精神创造物,那么,法律无疑是这种人类精神创造物之一。 探讨法律意识的文化功能,必然要提及一个与法律意识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的概念—法律文化。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法律意识,二是与法律意识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组织机构、设施等。前者为观念性法律文化,后者为制度性法律文化。显然,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核心内容,构成法律文化的观念形态,同时也是决定法律文化本质的部分。法律意识正是通过它对法律文化的决定意义而成为社会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文化系统中发挥功效和作用。 (2)法律意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法律意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法律意识作为社会主体在法律领域科学认识和情感体验的结晶,是精神文明的有机构成要素。精神文明和法律意识的内容是相互包含的,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反过来,精神文明的诸多内容如道德原则、价值观念和科学文化教育等均己渗透在法制之中,成为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从精神文明的建构角度来说,没有法律意识,就不能反映人类在社会法制领域的精神成就,社会精神文明就是不全面的。 其次,法律意识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观念和制度支持。精神文明与法律意识虽然相辅相成、互相联系,但两者并非始终同步发展,这种非同步化在社会经济急剧变革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原有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形成的传统价值体系往往具有较大的惯性,对精神文明建设造成阻滞。这种情况下,不能单纯依*教育的方式来建设精神文明,同时对变革来说教化的过程也显得过于缓慢,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尤其需要法律意识提供强大的观念和制度支撑,需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再次,法律意识对精神文明的功能还体现在法律意识对于形成国家关于教育、科学、文化、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推进这些领域的法治化进程的作用。依法治国,意味着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都要纳入法治的轨道,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法律意识为这些领域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了观念意识基础。通过法律意识的立法功能,将这些领域的精神文明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的规范,并通过法律的实施为这些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法,使最基本的精神文明得到及时实现,并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三、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措施 对于社会的大多数成员来说,法律意识的形成主要来自先行认知法精神的主体的启蒙与教导,特别是法律意识的高级形态,只能是法律教育的结果。本文所称法律教育是指从一定的目的出发,有计划、有组织的对社会成员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法律观念培养、法律精神熏陶等知识传授与思想启蒙过程。法律教育是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基本途径。 法律教育通过系统的知识传授和观念倡导,使人们从理性上认识法律,培养起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情感,促进科学的和现代的法律观念的形成,坚强法律意志,坚定法律信念。在我国,法律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法学教育。所谓法学教育是指正规的,以培养法律职业者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法律教育。法学教育虽然不是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直接途径,但法学教育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育密切相关。在我国,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法律职业者的任务,这就决定了法学教育对整个国家法制系统具有巨大影响。在现代法治社会,几乎一切公共权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同时也是法律职业机关和法律职业者,这些法律职业者是法律组织机构的活动主体,是法律制度得以正常、有序、有效运转的重要保证。法律职业者对整个社会的法意识状况和法治实现负有特殊的使命。正如博登海默指出:“如果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和维护社会肌体的健康,从而使人民过上有价值的活跃的生活,那么就必须把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医生’。”[⑤]被赞喻为“社会医生”的法律职业者,在行使其“社会医生”的特殊使命过程中,不仅自身要具备高水平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而且还肩负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提高、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的任务。法律关系越发达,法律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作用越大,对法律职业者的社会要求就越高,社会责任也越多,法学教育对整个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意义也就越大。 此外,法学教育还与法律理论研究密切相关。一个国家的法律理论研究状况和程度是一个国家法学发展的标志,也是评判社会法律意识状况的一个标准。法律理论研究通过理论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向社会输送法律文化信息和营养,是提高和促进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正如弗里德曼所说“法典背后有强大的思想运动”,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以及立法、司法等法律实践越来越离不开法学理论家的参与和指导,可以预见,法学教育和法律理论研究对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2、公民普法教育。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像对待法律职业者那样对社会所有成员进行专门的法学教育,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通过大众化、普及化、社会化的形式和手段进行的。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决定、司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普法教育至今己经进入了第四个五年计划实施阶段,这项开始于1986年的声势浩大的全民普法活动,可视为中国特有的对公民进行法律教育的方式,成为提高全民族法律意识的有效手段。普法对全体公民进行了以宪法为中心的主要法律部门和主要法律法规教育,大范围普及了法律知识,从而为公民评价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然而,普法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明确普法教育的目的,推动普法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需要认真地研究和探讨。 从普法的目的来说,应进一步明确全民普法的战略目标,明确把培育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塑造公民现代法律精神,树立公民现代法律信仰作为普法教育的根本任务。因为教育目标是否明确、科学、富有远见,直接关系到普法教育的成败,当前我国实施的全民普法教育尽管提出了以培养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为目标,但对于这一目标的理解却不够全面,还停留在消极的守法教育这一层面,这体现在教育方式、教育内容等多个方面,显然是与现代法律教育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的。 从普法教育的内容来看,当前普法教育主要以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定为教育内容,这使得普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其一,现行实在法固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现代法律精神的要求,但隐藏于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仅从条文本身是难以把握的;其二,现行法律是国家在现阶段对现代法律精神的立法表现,是否充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在法权要求,还必须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其三,仅仅进行实在法教育容易造成公民消极守法意识的形成,失却对现行法律价值指向是否正确的评判能力,弱化人们对法的哲理思考和文化反思,难以形成公民对法律的深切体验和发自内心的信仰。 3、学校法制教育。“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法律意识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可以帮助青少年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增强自我约束力和免疫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成长为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学校法制教育现在已经成为我国学校教育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大、中、小学校分别设置了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法制教育课程和日常法制教育活动,对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很大作用。 在学校法制教育体系中,高校法制教育具有重要的地位。因为,作为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如果缺乏法律意识,不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就不能称其为合格人才,更不能承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因此,高校法制教育的状况如何社会意义十分重大。高校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专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高校法制教育,重点是法律思想、法律精神的引导,是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教育,它的标准应高于对一般公民的普法教育,应是在公民意识基础之上的,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法律意识培育。进一步提高和改革高校法制教育是当前高校“两课”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此外,各种非正规的法律教育活动、法律实践活动以及各种大众传媒都能够传播一定的法律信息,成为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有效途径。但是,在当代中国,有组织、有系统的法律教育作为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基本途径,其重要地位是任何其他途径都无法替代的。参考文献:[1]张文显.法的一般理论[M].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2]E.博登海默.法理学一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3]杨介生.试论公民的法律意识.云南警学[J],1997,(3)。[4]李蕊,孙玉芝.公民法律意识——法治之精神力量[J].法学论坛,2000,(02)。[5]杨小云. 实现从人治意识走向法治意识的历史性转变[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06)。[6]刘瀚. 我国法治社会形成中的主要因素分析[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2,(01)。[7]马长山. 法治进程中公民意识的功能及其实现[J].社会科学研究,1999,(03)。[①]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122页。[②] 张文显主编:《法的一般理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41-242页。[③]黄炎培:《延安归来》,载《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148页。[④][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一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对公民道德规范的认识与《实践论》文两千多。对公民的道德只是认识。这个内容要写出来。公民的道德,比方说工作的职责等,雨认识去实践。

公民道德规范公民道德规范是一个国家所有公民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包括道德核心、道德原则、道德的基本要求和一系列的道德规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作为整个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着力点。公民道德规范主要由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构成。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适用于不同社会群体,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编辑本段]公民道德规范内容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它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道德的广泛性的统一,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道德的统一。“爱国守法”是公民对国家的最首要的道德义务。公民应当热爱国家、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维护国家的尊严,保守国家的机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把对国家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看成是自己的天职。“守法”是公民道德的最低层次的要求。公民应当维护法律确定的最基本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尽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爱国主义”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公民通过爱国守法去实践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明礼诚信”是公民如何待人的道德规范。在我国,无论在何种场合,无论从事什么样的活动,公民彼此都应该讲文明、讲礼貌、讲诚实、讲信用。我国自古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公民能否明礼,关系到世界对我们国家的形象和文明程度的评价,因此,“明礼”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中最基本的道德。它是公民道德人格中的基本要素之一。在经济活动中要诚信,杜绝假冒伪劣、坑蒙拐;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信守诺言,忠诚待人。“团结友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应当如何相处的基本规范。每一个公民,不论民族、年龄、职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公民之间应该彼此团结,相互友,建立起一种和睦亲爱的关系。现实中,对他人友善的人也必然会得到他人的友善。团结是力量的源泉。能否团结、友善,关系到一个人的前途和幸福,也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国家的兴衰。要做到团结友善,就必须怀着友好的愿望,抱着彼此平等的心理相互对待,就必须对已严、对人宽,就必须将心比心,“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团结友善必须是在正义原则之下的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是公民对待生活、对待自身的道德规范。作为一个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劳动的义务,应当懂得没有勤奋就不会有社会财富的道理,推崇勤劳,反对懒惰和游手好闲。公民还应该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应当自强不息,不断进取,保持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凡事尽量依靠自己而不依赖他人。“敬业奉献”是公民对待职业活动的道德规范。每一个公民都要从事一定的职业,职业是公民与社会联系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对待职业或事业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出有益的贡献。社会公德主要规范: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1、文明礼貌,提倡人们互相尊重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越来越摆脱原始野蛮的状态,人和社会的文明水平的日益提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人类社会进步的基本趋势,是由野蛮向文明的过渡,由野蛮人变为越来越文明的人。所以,人类行为文明的基本规范,就成为现代社会公德的一个首要内容。作为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人们的行为文明状况,它集中反映的是社会成员的文明教养程度,而礼貌则是这种文明程度在人际交往中的外在表现形式。作为社会公德的一个基本规范,文明礼貌是在人际交往中的一种道德信息,它说明了一个人对别人的尊严和人格的尊重。在人际交往中注意自己的个人形象,比如要做到衣冠整洁,举止文雅,这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在社会的公共场合,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处处注意讲究礼节,这也是一个人文明程度的反映。任何人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一般都要通过语言与对方交流思想和感情,因为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在不断加快,对工作效率也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与此相联系的是,在公共场合,在集体性的活动中,每个人都应当自觉地遵守群众活动(如集会等)的秩序或规定,并且相互礼让,这对于保证集体生活的正常进行,维护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是一个重要条件。2、助人为乐,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反映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作为社会公德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道德要求,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特别注意的是要求尽一切努力保护儿童,尊重妇女,尊敬和关怀老年人,尊重和爱护人才,关心帮助鳏寡孤独和残疾人,设身处地,多为他人着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大力帮助那些陷入困难之中的人们,在全社会以至全世界的范围里,积极维护正义的事业。具体来说,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主要应当做到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要求对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人格,给予充分的尊重和维护。第二,社会和国家对每个社会成员要切实关心和爱护,每个社会成员之间都要互相关心和互相爱护,这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又一个显著的道德要求。第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要求社会团体和每个社会成员,对那些遭到不幸和困难的人们,在道义上和物质上给予同情,支持和切实的帮助。第四,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要求社会和每个社会成员都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创造越来越好的社会环境。第五,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人的文明水平越来越提高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对那些正在接受改造的犯罪分子、已经放下武器的敌对分子,必须给予他们以人道的待遇,不准侮辱他们的人格,给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和出路;对于被改造中的犯人进行刑讯、逼供及其他残忍做法,都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所坚决反对的。3、爱护公物,增强社会主义社会主人翁的责任感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和社会的公共财物、集体的财产,是全体社会成员进行社会性活动、实现共同利益的物质保证,也是满足劳动者个人利益和人们的当前利益的共同物质条件。所以,以社会主人翁的责任感,维护和珍惜国家、集体的财产,爱护公物,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是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它明显地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既显示出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也是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社会的公用设施,如公路、铁路、水电线路、通信设备、卫生消防设施等等,能否受到妥善保护,使之发挥作用,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可想而知,这些公共设施中的任何一项遭到破坏,都会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从而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所以,每个有责任心的公民,或者说有良心的人,是决不应当有意去破坏这些公共设施的,相反地,应当像珍惜与爱护自己的东西一样,去精心保护这些公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常常发现,有些人出于各种不同的动机,有意或无意地给公共设施造成了破坏,即使是无意的损坏行为,也是对人民的极大不负责任。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是缺社会公德的这个“德”的。同样道理,能不能爱护这些公用设施,也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在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有些人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满足自己的个人欲望,而损坏公物,化公为私的,这是很可耻的行为,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之外,还应当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4、保护环境,强化生态伦理观念人们遵循环境道德规范的实质,要求我们在正确处理人类自身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发展之间关系问题上要有科学的态度。这方面的一个首要问题,是应当确立起对自然环境的正确价值观念。这里所说的价值观念,不仅仅是指物质方面的,尤其是指精神方面的价值。人类社会的生活经验已经告诉我们,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对于使人们的精神生活日益丰富、健康,培养人们高尚的道德情操,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正是基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特殊精神价值的认识,爱护自然生态环境,把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已成为现代社会环境道德的一个基本要求。环境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人们应当热爱大自然。热爱大自然,实质上也是对人类本身的热爱,是对生活的热爱,是对牛命价值的重视。自觉遵守这样的社会公德,从根本上说,是对大多数人的利益的维护,是对人类的生存利益的关心,也是对子孙后代利益的关心。有了这样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品质,就有助于我们自觉克服对自然界生物的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错误态度,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共同行为准则。当然,我们应当把这些道德要求体现在具体的实际行动上,比如要千方百计来节约自然资源,爱护花草树木,决不伤害国家规定要加以保护的野生动物,注意维护人文景观;按规定防治废渣、废水、废气和噪音污染;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等。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能营造出一个美好的自然生态环境。5、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必须具有很强的法制意识,有必备的法律知识,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认真执行各项法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事实证明,在正常的情况下,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有明确的法制观念,这是现代社会文明教养即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换句话说,在现代文明社会中,每个社会成员,如果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不遵守法律,不懂得维护宪法的尊严,那就不能说是一个文明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由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决定的。法律与道德的紧密结合、相互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在当前的我国社会中,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般说来,违背法律的行为同时也是违背道德的行为,在有的情况下,违背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犯罪行为。而且,这种情况总是反映在全社会的范围内,所以,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实质上也是在目觉地遵守社会公德。培养公民的法制意识,使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也是提高人们社会公德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对于每个公民来说,还有一个特别要求,即在社会公共秩序受到破坏、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应该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坚决地与之进行斗争。这个道德要求,在当前的社会情况下,是有特殊重要现实意义的。因此,有些地区,对见义勇为的人给予奖赏,并且用法律的形式把它规定下来了。这不仅说明我国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而且也反映了我国人民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职业道德的这种规定,既体现了时代的鲜明特征,又概括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职业道德的共同特点,所以,它适用于各行各业,是对各种职业道德的共同要求。1、爱岗敬业爱岗与敬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爱岗是敬业的前提,敬业是爱岗情感的进一步升华,是对职业责任、职业荣誉的深刻认识。不爱岗的人,很难做到敬业;不敬业的人,很难说是真正的爱岗。所以,不论做任何工作或劳动,只要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不辞辛苦,就可以说是爱岗敬业。一般说来,工作条件好、工作轻松、收入高的职业,做到爱岗敬业是比较容易的。相反,环境不好、工作艰苦、收入不高、又远离城市,要做到爱岗敬业就不那么容易。那些在环境艰苦、工作繁重、收入不高岗位上认真工作劳动的人,就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在社会主义社会,任何职业都是社会生活所离不开的,所以总是要有人去干。如果没有亿万农民辛勤种田,没有千百万工人在茫茫沙漠或高山峻岭上采油、采矿、修筑铁路,没有广大人民解放军在天涯海角守卫祖国的边疆大门,没有千万清洁工人清除城市垃圾,没有几千万人民教师、科研人员埋头教学和科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能取得如此伟大的成就吗?我们每个人和家庭能享受到今天这样幸福的生活吗?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一个人的价值大小就在于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为社会、为祖国做贡献。另外,改革开放以来,择业机会的增加和选择方式的多元化为人们选择自己喜爱的职业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也为人们爱岗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要看到,爱岗敬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经济。一个从业人员要想在激烈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有利地位,实现自己的职业利益,就必须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服务质量。否则,一个不履行职业责任的人,就将被职业组织所淘汰。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在中国传统儒家伦理中,诚实守信被视为“立政之本”、“立人之本”、“进德修业之本”。孔子曾说:“民无信不立。”他把信摆到了关系国家兴亡的重要位置,认为国家的朝政得不到人民的信任是立不住脚的。《纲要》把诚实守信列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内容,真可谓顺应天意,合乎民心。诚实就是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对自己,要真心诚意地为善去恶,光明磊落;对他人,要开诚布公,不隐瞒,不欺。一句话,诚实就是表里如一,说老实话,老实事,做老实人。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讲信誉,重信用,忠实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诚实和守信是统一的。守信以诚实为基础,离开诚实就无所谓守信。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每天都要与他人或单位打交道,根据与他人、与单位达成的协议来安排自己的会议、学习、工作、劳动和其他活动。如果人人都不诚实,不守信,那么,人和人之间的一切交往就无法进行,一切会议、学习、工作和劳动就无法开展,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一场无序、混乱之中。3、事公道事公道是指对于人和事的一种态度,也是千百年来人们所称道的职业道德。它要求人们待人处世要公正、公平。公正、公平要以公心为基础,从个人的感情和利益出发,很难做到公正、公平。当然,公正、公平也包括平等的内涵。4、服务群众服务群众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在社会生活中,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又都为他人服务。服务群众作为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首先是对党和国家机关干部、公务员的要求。服务群众不仅是对党和国家机关干部、公务员的要求,也是对所有从业者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真正做到服务群众,首先,心中时时要有群众,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其次,要充分尊重群众。要尊重群众的人格和尊严。再次,千方百计方便群众。5、奉献社会奉献社会就是积极自觉地为社会做贡献。奉献,就是不论从事任何职业,从业人员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家庭,也不是为了名和利,而是为了有益于他人,为了有益于国家和社会。正因为如此,奉献社会就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是相对立的。虽然,他们也提倡职业道德,但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却是为了少数剥削阶级的私利。社会主义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因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必须把奉献社会作为自己重要的道德规范,作为自己根本的职业目的。奉献社会并不意味着不要个人的正当利益,不要个人的幸福。恰恰相反,一个自觉奉献社会的人,他才真正找到了个人幸福的支撑点。个人幸福是在奉献社会的职业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个人幸福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和祖国的繁荣。幸福来自劳动,幸福来自创造。当我们伟大的祖国进一步繁荣富强的时候,我们每个人的幸福自然就包括在其中。奉献和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奉献越大,收获就越多。一个只索取不奉献的人,实质上是一个不受人们和社会欢迎的个人主义者。如果人人都只索取不奉献,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从哪里来,社会还能进步和发展吗?家庭美德的主要规范: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1.尊老爱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美德,也是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重要规范。2.男女平等坚持男女平等的美德,是指既要反对“大男子主义”,也不赞同“夫人专政”或“妻管严”。3.夫妻和睦平等对待,相敬如宾,是夫妻和睦的关键,也是建立美满幸福家庭生活的关键。4.勤俭持家勤俭持家是我国传统道德中传播最久的美德之一,我们提倡婚丧嫁娶要从简,并不是淡漠人情,违背道德良心,而是弘扬淳朴、善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美德。5.邻里团结搞好邻里团结重要的是互相尊重。邻里之间应该以礼相待、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公民规则意识研究论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每个人的向往的东西,但自由并不意味不受约束。一条小河静静地流淌着,岸就陪伴在它左右,这样的日子过了很久。每一个人,都被一些规则、法律所约束着,那么,想要获得自由,就必须无视这些规则、法律吗?终于,有一天,河水再也无法忍受终日与岸为伴的无聊生活。于是,河水决定冲破案的的束缚。有些人想要得到所谓的“自由”,就决定无视法律、规则等的束缚,在这些人盗窃、杀人时,就没考虑过还有法律在约束他们吗?最终的结果,还是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河水渴望“自由”,终于冲破了岸的束缚,但是,河水没有了岸的束缚,自己也走向了灭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任何约束的自由,也不是真正的自由。追求这种所谓的“自由”,自己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会和那想要冲破岸的束缚的河水一样——自取灭亡。自由与约束,两个看似矛盾的话题,并非无法共存。追求自由的时候,不要忘记还有你必须要遵守的规则。被规则所约束,并不意味着失去自由。在古典名著《西游记》中,孙悟空如果没有紧箍咒的束缚,就绝不可能随唐僧取得真经、修成正果,兴许还会再被五指山压上个五百年吧!平时的我们,也被许许多多的东西所约束住:法律,学校校规、甚至是家规••••••也许有人会觉得有了这么多的约束,自己很不自由,可是如果没了这些约束,学校还是学校,社会还是社会吗?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谁都不遵守任何规则,这个世界将是一种怎样的情景?不要去学习河水,因为追求自由并不意味着去冲破岸的约束。那也许会让你得到和河水一样的下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追求自由,也不要忘记规则的存在。无规则 难自由人们总是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厌恶条条框框的规则。可是我觉得,规则和自由就像孪生兄弟一样,它们既互相对立又相辅相成,再完美的自由也要遵循属于它的规则,没有规则,我们很难得到真正的自由。如果风筝不遵守规则,挣开了束缚着它的那根细绳,那么无论它多么轻如鸿毛,拥有多么强的冲上云霄的动力,都不能拥抱那无限向往的蓝天,只能跌落下来,重重的摔在地上。如果河水不遵守岸的规则,冲破了堤坝与河床的重重阻碍,那么无论它多么雄壮有力,多么气势磅礴,都不能涌入那日夜向往的大海,只剩下一片泛滥的水灾。规则是一种理性的表现,是自由不可缺少的前提,没有了规则,我们还有什么条件去谈自由呢?翻开历史的长卷,我寻觅着规则的足迹……遥远的蛮荒年代,部落首领将有限的食物按照年龄长幼在部落中分配,从此,规则走进了人类生存繁衍的历史。战乱的阴霾遮蔽了文明的光辉,《汉谟拉比法典》树立了起来,让人类得以从战争的失序再次走向和平与安宁,规则贯穿在历史的兴替中。美国911事件,双子塔中烟雾迷漫,每个人的生命都在死亡的边缘挣扎着,可人们却能快速而有序的撤离着,规则孕育在善良无私中。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历史的兴替与发展离不开规则,同样的,我们的生活与学习也离不开规则。乘车时排成一列有序上车,过马路时红灯停绿灯行,上课时坐姿端正认真听讲,升旗时肃立脱帽注视国旗……种种规定都蕴含着提高公民素质的规则,因此,我们不能一味只追求自由,而不愿接受规则和束缚。有了规则,才有了一幅幅和谐的画面。让我们在心中树立起规则的意识,在生活中收获真正的自由,在漫漫的人生路上踏出一路春光吧!

、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 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把公民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

对公民道德规范的认识与《实践论》文两千多。对公民的道德只是认识。这个内容要写出来。公民的道德,比方说工作的职责等,雨认识去实践。

范文二: 学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的感想 来到大学,系统学习了一科从前没有系统学过的知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分两部分——思想道德修养部分与法律基础部分。就编程来说,侧重与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的教学,计六章。法律基础部分在中学阶段已初步接触过,故设计了两个章节。 对于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的学习,是帮助我们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的过程,对于促进我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教育我们大家怎样处理好理想与现实、权利与义务、个人与集体、竞争与合作、自由与纪律、友谊与爱情、学习与工作等关系;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怎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怎样的人生追求才有价值--- 在这个告别中学时代,刚迈进大学校门,迎来崭新生活的时刻,学习思想道德修养,明确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使命感具有重要意义。学习本课程能帮助我们明确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希望和要求,明确自身成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自身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前进目标以及成长和成才的途径和方法,为今后创造出应有的业绩作好准备。通过学习,明确了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这些都是做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所必备的条件。 对于法律基础部分的学习亦是获益匪浅的,它通过对法律形成、组成、设立、应用、执行、监督的介绍,使我对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作为一个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领会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涵,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运行对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十分必要的。另外,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是做为一个新世纪的大学生所必备的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思维方式,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是作为新世纪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的我们所需的基本条件。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对宪法的特征和规则,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的了解;对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行政、民商、经济、刑事法律制度的认识;对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行政诉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仲裁和调解制度的理解是未来从事各项社会活动所需的前提条件,对于进入社会后进行各项工作,从事各种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通过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明确了自己前进的方向,陶冶了思想道德情操,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增强了法律意识,为未来的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民规则意识研究论文目录

用Word自动生成目录。这对那些用Word写书,写论文的朋友很有帮助.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word怎么做论文目录的方法,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word做论文目录 1、菜单栏中[开始]--[样式] 2、在[样式]中,主要就是用到标题 1,标题 2,标题 3。把标题 1,标题 2,标题 3 分别应用 到文中各个章节的标题上。例如:文中的“摘要”我们就需要用标题 1 定义。而“(一)和谐劳动关系应当是合同型的。”就用标题 2 定义。如果有 ×××那就用标题 3 来定义。 3、当然标题 1,标题 2,标题 3 的属性(如字体大小,居中,加粗,等等)可以自行修改的。修改方法:右键点击“标题 1”选“修改”,会弹出修 改菜单,您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自行修改。 4、用标题 1,2,3 分别去定义文中的每一章节。定义时很方便,只要把光标点到“摘要”上,然后用鼠标左键点一下样式中的标题 1,就定义好了;同样方法用标题 2,3 定义 ;;依 此类推,第二章,第三章也这样定义,直到全文节尾。 5、当都定义好后,我们就可以生成目录了。把光标移到文章最开头你要插入目录的空白位置,选[引用]--[目录]—[目录]—[插入目录]。 6、点右下的确定。就 OK 了。 7、当你重新修改文章内容后,你需要更新一下目录,方法是:[引用]--[目录]--[更新目录],在弹出的更新目录窗口中选择相应的选项点确定就可以了。 关于生命的论文范文 解读生命权 摘要:公民享有生命权。本文通过解读我国现行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对公民生命权的保护,呼吁每一位公民珍惜和重视自己的生命。 关键词:解读;法律;生命权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1-0074-02 给生命下一个科学定义是千百年来的一个困难问题,至今没有完全解决。现代常用的定义即生命是生物体所表现的自身繁殖、生长发育、新陈代谢(与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遗传变异以及对刺激的反应等的复合现象。法律意义上的生命仅指自然人的生命,不包括其他生命形式,法人或一般动植物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生命。 生命是抽象的,生命权是具体的。本文试从法律的角度解读公民的生命权。 一、我国法律对公民生命权的保护 2008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指出,中国重视对公民生命权的保障。《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对保障公民生命权作了基本规定。《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规定。 1.我国宪法对生命权的保护 生命权在我国《宪法》中属于一项隐含权利,即我国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公民享有生命权,但从其他条文中可以推导得出的权利。《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生命权是人权的中最重要在基本的权利,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就是尊重和保障人的生命权。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i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等等。这些权利的享有都是以生命权为前提的,是生命权的延伸。 2.我国刑法对生命权的保护 生命至上是刑法保护生命权的最重要原则,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侵犯,刑法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专门规定了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同时对其他犯罪中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做了规定。例如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祭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我国民法对生命权的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这里的生命健康权,实际上是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总称,可见我国的立法是将生命根规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而加以保护的,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立法体例。 我国民法对生命权的保护方法主要表现为规定了侵害生命权的赔偿范围。《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生命权的赔偿范围,包括常规赔偿、丧葬费赔偿和间接受害人的必要生活费赔偿;《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国家赔偿生命权受侵害的范围,包括常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赔偿和间接受害人必要生活费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6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赔偿生命权受侵害的范围,包括常规赔偿、丧葬费赔偿、死亡补偿费赔偿和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常规赔偿是赔偿为抢救受害人所支出的费用。 二、我国法律对生命权的保护限度 1.法律赋予公民的生命权是相对的,公民不能滥用。例如《刑法》对公民规定了正当防卫以自我保护生命杈的方式。《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2.我国保留了死刑制度。2008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指出,根据本国情况,中国在法律上保留了死刑,但坚持“少杀、慎杀”的政策,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仅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中国《刑法》还规定了有利于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制度,以减少实际执行死刑的人数。 三、我国法律是否允许公民放弃生命权 1.我国法律不允许公民放弃他人的生命权 (1)禁止“安乐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属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结束生命的过程。关于安乐死是否合法化的问题,实质上就是病人有无权利选择放弃生命的问题。 我国法学界在安乐死问题上遇到了法律价值的冲突:一方面,从现行刑法的角度,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以所谓帮助的名义。医生帮助患者实施安乐死,不仅有违治病救人的医德,也触犯了刑法。帮助病患实施安乐死,不仅侵害了病患的生命权,而且还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利益,必然耍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处。另一方面,从民法的角度看,自然人的生命权本是法律所赋予的不得非法剥夺的权利,而此项基本的人格权本身就包含生命权人对自己生命利益的支配杈。如果生命权人不能自主支配自己的生命利益,甚至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极特殊的情况下也不能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那自然人有限制的生命利益支配权又从何谈起呢?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计生委的有关统计,我国每年死亡人数近1000万,其中有100多万人是在极度痛苦(如癌症晚期的剧烈疼痛)中离开人世的。这100多万死亡者中又有相当多的人曾要求过安乐死,但因无法律根据和保护而被拒绝,因此他们也只能‘含痛死去’。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悄悄地选择安乐死而结束生命的,参与者一般是亲人和可信赖的医生。这已不是什么秘密了。这也是生活提出的要求,人们需要安乐死。”《健康报》报道,有关部门对北京地区近千人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91%以上的人赞成安乐死,85%的人认为应该立法实施安乐死。1992年起我国全国大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要求使安乐死合法化的提案,但这些提案都未获得通过。 (2)不允许帮助他人自杀。帮助他人自杀是指行为人受被害人的嘱托而帮助受害人自杀的行为。我国刑法认为“帮助他人自杀”在性质上与一般故意杀人没有本质的不同,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但在量刑上会酌情考虑。 (3)允许堕胎。堕胎是个全球性的议题。中国大陆自70年代末期开始实行“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台湾在1984年通过了“优生保健法”,使堕胎合法化。与此同时,在亚洲、非洲及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中,堕胎常因人口政策而得以合法化;但在西方国家,由于宗教及深远的自由主义传统,堕胎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在美国,它被认为是“争议最大、最情绪化的议题”,堕胎与反堕胎间的论战,旷日持久,至今没有定论。 2.我国法律不制裁自杀行为 自杀,即生命权人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我国目前的立法并未将自杀行为视为违法犯罪,这主要是基于生命权是一种人的自由权利,因而一个人有权决定自己是否活下去。但是,生命只有一次,一旦放弃就无法再挽回。因此,珍惜和重视自己的生命,始终是每一个人应当清楚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理念。 看了“word怎么做论文目录”的人还看: 1. word自动生成文章目录的两种方法 2. word怎样自动生成论文目录的两种方法 3. word怎么设置自动生成目录的两种方法 4. Word自动生成目录的两种方法 5. word2013如何自动生成目录的两种方法

父母应如何培养宝宝的公民意识?

首先要明确,我是要把宝宝培养成合格的中国公民,所以就应该让宝宝意识到,我国公民所做的一切,要符合中国的国情,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要依据中国宪法的规定。

我们培养的公民,是社会主义祖国的公民,因此,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应该是公民意识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的人际关系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做一个合格公民的宗旨。一个优秀的公民,无论是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还是战斗英雄,无不以大公无私或公而忘私的精神作为其思想意识的基础。因此,在宝宝中间提倡“心中有他人”应该是小公民的意识观念中的核心。

培养公民意识,固然要宣传公民享受宪法规定中的一切权利,但孩子毕竟还没有取得公民权,他们属于“准公民”。所以,更多的是要对孩子灌输一点公民的义务。公民教育的目标,当然与整个国民教育目标是一致的。从内容上说,就是德、智、体、美、劳,这是做一个合格公民必备的条件。

在树立公民意识观念的过程中,不能光唱喜歌,还要向孩子们多讲困难,树立“危机观和紧迫感”。例如,我们不仅要向孩子讲我国地大物博,以树立民族自豪感,同时要讲我们有11亿多人口,才16亿亩耕地,而耕地面积还不断在减少;我们不仅要宣传我们日趋小康的生活,还要大讲党提倡的艰苦奋斗的精神。

在我国将来的公民当中,不应该存在所谓的“败家子”“大少爷”这样的意识观念。因此爸爸妈妈不可以过于地骄纵宝宝。我国将来的公民应该先树立起艰苦创业的志向,忧国忧民意识以及奋发图强的气概。这样才可以让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怎样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呢?

首先是培养学生的公民法制意识。公民意识的法制教育,核心是培养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课程和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展开,如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又如举行普法知识学习,开展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分子的引诱,不进营业性网吧,不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防止黄、赌、毒的侵害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其次是培养学生的公民道德意识。道德是法律的底线。我们国家是礼仪之邦,崇尚“以德治国”。怎样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意识教育?我觉得首先要从制度入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20字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继后国家又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广州市也提出了“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团结友爱、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学校出台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通过这些制度和内容的学习,让学生从小受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族精神教育,并以此来判断自己的行为得失,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做出自己的'道德选择。

学校校长曾说过,“德育常规管理要坚持秩序工程和现代人素质工程,守住底线很重要,守底线,就是打基础。底线守不住,一切无从谈起,底线有两条:一是遵纪守法、做合格学生、合格公民,提升道德水准;二是珍爱生命、提高生命质量,提升人生价值。”加强公民道德意识教育的基本内容是社会公德,学校的德育工作必须要紧紧围绕这“两大工程”,建设以“琅琅校园”为主的校园节日活动和体验活动,强化艺术教育,增强文化育人,实现各育的有效融合,规范学生的行为,增强道德意识,遵守社会公德,让学生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树立远大的理想,增强必胜的信念,清晰人生的目标,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里要强调的是,教育活动要精心组织,不要为搞活动而搞活动,从内容到形式,都要精心设计,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实现校长所说的“有主题、有内容、一项工作多项成果。”

再次是培养学生的公民规则意识。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意识形态,任何行业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孩子在学校是学生,在社会就是小公民。那么,我们怎么培养学生的公民规则意识?首先是注重课程渗透。特别是思想品德课和语文课,如思品课《遵守交通规则》中“过马路走人行道,红灯停,绿灯行”,就是培养学生交通规则意识。又如小学语文《钓鱼的启示》就是培养学生守时的规则意识,教育学生遵守时间观念;其次是加强养成教育。比如,初中部的“好习惯工程”,小学部的“81个好习惯”系列教育,通过有效的教育途径,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形成自觉的规则意识。习惯的培养必须持之以恒,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动作需要重复21天,才能初步形成习惯,要坚持90天才能形成成熟的、稳定的习惯。我们教育孩子,最好的是培养习惯,习惯成自然;第三是讲求方法。学校管理一定要遵循人性化原则,要做到平等对待和尊重学生。如培养学生学会学习的方法,学会倾听的方法,学会交往的方法,等等。教育的真正要义就是要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多种方法的主人,“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第四是加强自我教育。真正的教育就是自我教育,真正的控制就是自我控制。我们要让各种规则内化成为学生的自觉行为,说到做到,言出必行,敢于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后是培养学生的公民独立意识。学校教育应该培养学生人格的独立,培养自由的公民,自主的个人,而不是学生依附于别人。学校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培养出具有双重人格的学生,没有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那么,学校怎样培养学生“人格的独立”?一是要加强公民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二是我们教师要有自己的教学个性和教学风格,树立教育民主意识,学会尊重学生的意见,倾听学生的声音,让学生觉得他们的意见很重要,让他们觉得活得有尊严。“让孩子具备美好的人性,能像一个人那样活着,心中有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三是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道德来源于生活,让学生崇尚劳动最光荣,参与到道德体验中去,懂得凭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保持精神上的独立,进而通过劳动成全自己的责任感,接受道德准则,形成道德实践。

当然,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日积月累的教育过程;况且,也不仅仅是学校就能教育好的,还需要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关心和配合。特别是家庭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在社会上的表现,代表着家庭教养的水平。”因此,只有树立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有效开展家校共建工程,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才能真正培养合格公民,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让学生成人、成才、成功!

在引用里面选择目录,把设置弄好之后,自动编制目录。提示:要想有好看的目录,那么提前把文件中各段的格式设置好是前提。步骤一、自动生成目录准备:大概索引1、要想让word自动生成目录,就得先建立系统能认识的大纲索引,这是自动生成目录的前提。选中你的标题。2、在开始选项卡——格式里选中——选中自己喜欢的目录格式结构。3、选择之后,就会建立大纲索引,同时,也会具有word默认的标题格式。4、同理,我们逐级建立标题2、标题3等目录结构索引。5、同理,我们把整个文档中的所有标题都建立起大纲索引。步骤二、自动生成目录及更新目录1、前提准备已做好,接下来我们就开始生成目录。首先,把光标定位到目录存放的位置,然后,点击选项卡的引用——目录——自动目录1或2。2、就会自动生成目录了。3、如果你多文章进行了更新,或者目录结构进行了调整,那么就需要对目录进行更新域,点击目录,右键下拉菜单——更新域。4、建议选择更新整个目录,这样就不会漏掉,点击确定,更新即可。自定义目录格式调整如果,你对系统的默认目录格式不满意,需要自定义,也是可以的。点击引用——目录——插入目录。有很多目录格式的选项可以设置,如要不要显示页面,页面是否右对齐,显示制表符,显示几个级别等。同时还可以设置目录的字体大小与格式,如图,点击修改——选择要修改的目录——点击修改——就看到相关的字体、间距等相关格式的调整,自定义修改之后,确定即可。当你进行所以的自定义设定之后,点击确定,就会在刚刚目录的地方出现替换的提示框,点击是就可以了。

中班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毕业论文

在这次的系列游戏中,“游戏监督员”的角色可谓是游戏中的重中之重,在整个游戏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游戏监督员”通常会在游戏开始之前选出,主要职责是监督幼儿在游戏过程中遵守游戏规则,提醒不遵守规则的幼儿注意改正,在同伴游戏发生争执时及时的解决或者报告老师,这样的“游戏监督员”不仅能够“促进全班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自觉坚持遵守游戏规则”[17],还能够提高“游戏监督员”自身的规则意识,另外,“游戏监督员”作为一个另其他幼儿羡慕的角色,往往会引起幼儿的争抢,大家都想要当“游戏监督员”,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孩子们会自觉的改正自己的不规范行为,在游戏中更加注意遵守游戏规则,久而久之,也会提高幼儿的规则意识,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小兔菲菲的游戏时间”游戏所取得的教育效果通过长达一个月时间的游戏计划实施,笔者发现在边进行游戏边修改研究方案的同时,班内幼儿在规则意识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相比于之前游戏中听不懂游戏规则、不能遵守游戏规则、不能坚持遵守游戏规则的状态,经过一个月的新游戏的训练,孩子们已经能够有意识的、自觉地遵守游戏规则,从一开始的需要他人监督提醒,到后来每个孩子都能注意自己的行为,不需要他人提醒,这一变化是显著的,甚至有超常的效果,不仅是在游戏方面,孩子们的规则意识已然渗透到了幼儿园一日生活的方方面面,种种迹象表明,这时的幼儿已经形成了良好的规则意识,达到了本次行动研究的目的。以儿童为本——让幼儿参与制定游戏规则“儿童是游戏的主体,也应该是游戏的创造者”[23]。让儿童来制定游戏规则,实际上就是让儿童衡量自己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出最适合自己的游戏。由儿童来参与制定游戏规则不仅能够引起幼儿的游戏兴趣,提高他们的游戏参与度,更能够使他们在讨论、制定规则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另外,让幼儿参与制定游戏规则,亦能够让幼儿更加重视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使幼儿不自觉的愿意遵守游戏规则,甚至会时刻监督他人遵守游戏规则。这样不仅使得游戏过程井然有序,也隐形的强化了幼儿的规则意识。在另一方面,对教师来说,这种方式也更容易使教师了解幼儿现有的发展状况、游戏水平,使教师对幼儿的能力水平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同时,也让教师在游戏规则制定过程中积累更多的经验,以便在今后的教育中为幼儿选择更合适的游戏。

幼儿时期是学习的最佳时期,幼儿年龄小,接受能力强,要想引导幼儿全面发展,就必须重视幼儿时期的教育。对于幼儿而言,规则意识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幼儿的年龄较小,对事物缺乏正确的判断,很容易受他们的影响,从而不利于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从而不利于幼儿今后的发展。而规则意识的高低对幼儿的成长有着重大影响,面对现行社会发展形式,积极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越来越重要,要想为我国现代社会培养更多懂规则、守规则的人才,就必须中小加强规则意识的培养。一、幼儿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培养的重要性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着一定的约束和规范作用,按照一定的规则来从事活动,可以保障该项活动有序、高效开展。对于幼儿而言,由于幼儿年龄较小,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他们天真、无知,要想引导他们健康、全面成长,就必须注重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的培养。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幼儿作为社会人,会受到社会规则的影响,而幼儿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的强烈、高低与其今后的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只有加强与而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的培养,才能引导幼儿愉快学习、交往,才能提升幼儿各方面的能力,从而引导幼儿真正地成为社会人,提高幼儿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感。二、幼儿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培养的策略(一)观念的转变现行社会形势下,幼儿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的培养已成为我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幼儿的成长有着重大影响。目前来看,幼儿教育还没有认识到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培养的重要性,由于幼儿年龄较小,幼儿大多时处于被接受、被安排、被命令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幼儿难以形成规则意识,很容易让幼儿养成懒惰心理。而规则是幼儿愉快生活、学习的前提,作为幼儿成长道路上的导师,要重视幼儿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的培养,要从观念上作出转变。家庭和幼儿园要携手共同引导幼儿。作为父母,要积极引导幼儿理解规则,只有让幼儿理解了规则,才能更好地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如在过马路的时候,出现红灯的时候,问幼儿:为什么不能过马路?此时,父母要将交通规则告知幼儿,让幼儿意识到红灯不能横穿马路,从而潜意识的培养幼儿遵循规则的意识。作为幼儿园教师,要重视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要从小提高幼儿执行规则的能力,如在幼儿进园后,要告知幼儿以及幼儿父母,幼儿园规定:每天上课时间是8:30,迟到了要接受惩罚。通过这一规则,来提高幼儿执行规则的能力,促使幼儿每天准时到园。(二)让幼儿参与规则的制订过程在幼儿规则意识与执行规则能力培养过程中,让幼儿参与规则的制定过程有着重大作用。参与规则的制定不仅可以加深幼儿对规则的理解,同时还能提高幼儿的独立自主能力,激发幼儿的主人翁意识,促使幼儿更好地执行和遵守规则[3]。如,在幼儿一日活动中,我组织了幼儿开展了一场动物识别比赛,在识别的过程中,有的幼儿会与其他幼儿发生争执,从而影响幼儿之间的关系。针对此类情况,我让幼儿自己来制定此次活动比赛规则,并将比赛规则通过手绘的方式画在黑板上。由于规则是幼儿自己制定的,他们非常乐意遵守,参与游戏的积极性也非常高,比赛活动也取得了圆满成功。(三)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在幼儿规则意识与执行规则能力培养中,教师和父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教师和父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同样也是幼儿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培养的指导者,如果教师和父母不遵守规则,必然会影响到幼儿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和父母必须以身作则,树立榜样作用,积极引导幼儿重视规则[4]。如,在家庭中,父母可以与孩子之间建立一套规则,父母和幼儿都必须遵守这一规则,无论是谁违反了规则,都必须受到惩罚。再如,在幼儿园中,如有一次吃午饭时,我要求孩子们吃饭保持安静,不讲话。可我和何老师在进餐的时候却谈论班上的事情,结果孩子们也跟着说起来,提醒了几遍都没用。后来,我们注意同孩子们一起遵守所有的规则,树立起了榜样,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三、结语综上,在幼儿成长过程中,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能力对幼儿今后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家庭和幼儿园又必须引起重视,家庭和幼儿园是幼儿成长的基地,只有培养好幼儿的规则意识,才能够提高幼儿执行规则的能力,从而为幼儿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为我国现代社会培养更多出色、专业的人才。

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中班幼儿已有初步规则意识,出现自律规则的萌芽,在游戏中幼儿的规则意识及执行规则的能力胜过其他活动,但执行规则还很不理想,在还需要等待的游戏时,缺乏一定的耐心,部分幼儿还不容易控制自己的言行,易插嘴或影响别人。学习中执行规则能力容易受幼儿兴趣和情绪的影响,需要成人不断地提醒或督促。所以,在中班段,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感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使幼儿得到不断的熏染;为幼儿提供人际间相互交往和共同活动的机会和条件,在老师的指导下生成合理的大家都能接受的规则,对培养他们自觉执行规则,并逐渐内化为一种习惯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关于研究幼儿规则意识的论文

学前期是社会性和各种能力迅速发展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对幼儿进行学习能力以及规则意识的培养,将会促进幼儿的终身发展。一、规则是幼儿自主活动的保障。二、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引导幼儿提升规则意识,养成规则行为。1、通过榜样示范,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幼儿的规则意识。2、通过自定规则,让幼儿自觉地养成规则行为。3、通过图标暗示,帮助幼儿理解和遵守规则。4、通过体验后果,让幼儿增强规则意识、养成规则行为。幼儿规则意识的提高、规则行为的形成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也没有整齐划一的标准,但只要我们充分了解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运用多种方式加以引导,让幼儿制定适合他们能力和兴趣特点的规则要求,就能使他们在掌握和遵守规则的情况下获得自主发展,形成健全人格,从而达到个性自由与社会化发展的和谐统一。

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培养幼儿规则意识,要结合幼儿一日生活,建立常规,树立幼儿规则意识。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策略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幼 儿教 育论 文❤☸

✎✎~~~学 前教 育的论 文❤☸

✎✎~~~幼 儿礼 仪教 育论 文❤☸

✎✎~~~幼 儿教 育三 千 字论 文❤☸

试谈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

摘 要: 3~6岁是 儿童 规则意识培养的关键期。幼儿规则意识培养有助于幼儿社会性的发展、竞争意识的发展、良好意志品质的形成;游戏是儿童探索世界的主要方式,也是儿童建构规则的主要途径;在幼儿规则意识培养中存在规则讲解不明、成人缺乏引领示范、规则定位片面等问题;在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过程中需要尊重幼儿的主体性与差异性。

关键词: 幼儿教育 规则意识 培养方式

“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是《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在社会领域提出的发展目标;相应的内容和要求是“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1]。因此,幼儿园应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在开展各项活动和游戏中有意识地让幼儿体验、理解并主动建构规则,在成长中生成并内化规则,从而实现“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的社会性发展目标。

一、幼儿规则意识培养的意义

规则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面对和遵守的,它的存在合情合理,保证了社会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顺利进行,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生任何一个阶段都将面对新的规则,社会任何一处都会有不同的规则,不同的社会角色须遵守不同的规则。遵守规则是现代人的基本素质,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在幼儿阶段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对幼儿的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有助于幼儿社会性的发展

在游戏活动中,对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是一种社会性任务,包括协商、讨论、决策等程序性因素,当然也包括公平、公正及相互间的理解和尊重等观念性因素[2]。在规则游戏当中,幼儿要和他人学会接触,要理解和尊重他人,并且要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这就要求幼儿之间首先要形成和发展一定的社会性关系。在游戏的每个环节,孩子会面临社会性和认知的互动问题。如幼儿对游戏规则是否认同一致,是否可以相互合作,都是需要规则意识的。所以,规则游戏对幼儿来说,蕴涵着丰富的价值和意义,有助于幼儿社会性的发展。

(二)有助于培养幼儿的竞争意识

规则游戏具有竞争性,当游戏的双方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游戏时,双方的关系往往具有竞争性。如果没有良好的规则意识做依靠就会非常恼火,因为不懂得规则与竞争意识的友好联系。然而在游戏当中就可以完全放心,我们既可以帮助儿童形成良好的规则意识,又不会再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这种竞争可以在锻炼孩子抗挫折能力的同时,逐渐增强他们的竞争意识。

(三)有助于培养幼儿的意志品质

由于规则游戏具有原则性,通常又是两人以上进行的,因此游戏规则必然带有强制性,如若不然,游戏中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结果只能使事情复杂,使游戏无法正常进行。幼儿在整个游戏过程中都要注意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断不可以随心所欲,而是要严格按照游戏规则进行。长此以往,幼儿的自制力就会得到锻炼和提高。追求结果是幼儿进行游戏的强大动力。幼儿为了最终的结果,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而且需要意志力的参加,这是因为规则游戏需要思考,需要遵守规定,需要有一定时间的坚持和延续,所以在游戏中儿童自始至终都会对自己有一定的要求。也许他们会有放弃的念头,或者其他的想法,这就必须学会坚持,要用自己的意志力来渡过难关。

二、幼儿规则意识培养的主要路径――游戏

规则意识和习惯的养成在幼儿期尤为关键。规则意识的形成不是随着幼儿的身心发展而自然地形成,也不是靠成人的说教和硬性规定就可以养成的,需要有意识地培养。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需要把握恰当时机和 方法 ,必须在了解儿童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游戏是儿童探索世界的主要方式,也是儿童建构规则的主要途径。

游戏作为幼儿的基本活动,对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维果茨基认为:游戏作为规则的本质特征,具有规则性,无论是在游戏开始前由游戏指导者宣布的外显游戏规则,或者是在游戏过程中体现出来游戏内在的情境感和秩序性的这种内隐游戏规则,都对幼儿理解其规则非常有意义,对于儿童掌握社会行为规范的意义是非常深远的。美国著名教育哲学家约翰・杜威认为,教育的理想目的是创造自我控制的力量[3]。

所谓自我控制,是一个非常凌乱和复杂的感受,反映了作为一个人的独特个体,是使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相统一的能力。自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个体对社会生活的适应性的能力。皮亚杰认为,不管哪种形式的活动最开始都是在游戏中开始的[4]。儿童的游戏意识构成了一种很好的社会制度。儿童对规则意义的理解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在课堂中就可以进行的,而是儿童必须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游戏活动中逐渐感知规则的内在意义,并且学会对规则的遵守、学会对自我的控制。

三、幼儿规则意识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则讲解不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让幼儿遵守规则,首先让幼儿知道规矩是什么,为什么要遵守这些规矩?在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的过程中,家长和幼儿教师通常的问题是没有耐心向 经验 缺乏、认知不足稚嫩的幼儿讲明要遵守的规则是什么、为什么要遵守这些规则,结果是幼儿规则意识淡薄,任由自己的心性和兴致行事。

(二)成人缺乏引领示范

由于幼儿经验的缺乏、认知的不足,幼儿往往不能真正理解规则的内涵和意义。模仿学习是幼儿良好习惯和行为养成的重要方式。因此,在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过程中需要成人的引领示范。但是家长和幼儿教师们往往忽视这点,缺乏对幼儿的引领和示范。比如在幼儿园中,教师习惯于等到全部幼儿都安静下来才开始活动,教师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强化儿童的规则意识,同时培养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自觉安静地等待教师“上课”。在日常活动中,经常听到教师带有“不准”、“不许”、“不能”等命令性的言语引导。这种行为,表面上看似引导了幼儿,其实效果确实不佳,这种常规教育过于强调整体的规范性、有序性,忽视了儿童的个体差异性,对儿童而说是一种伤害。

(三)规则定位片面

在日常生活中,个体服从集体,个人服从组织的观念是被大多数人接受的。但是在幼儿规则意识培养这块却是行不通的。“看到别人有困难一定要给予帮助”、“要与他人分享自己喜欢的东西”等都是强调个人给他人带来的便利,都是在提倡付出,而幼儿的认知、思维等各方面还没有发展到相应的水平,他们还处于以自我为中心的发展阶段。定位片面的规则教育只会令幼儿更反感和叛逆,不利于规则意识的培养。

四、幼儿规则意识培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我们不必从外面拿什么东西给一个人,只需把那暗藏在身内的固有的东西都统统揭开和揭露出来,并重视每一个别的因素就够了。”教师应在充分尊重幼儿主体性的基础上制定规则。在过去幼儿规则教育过程中,规则往往被看作是一种客观的知识,即教师要求幼儿接受并完全遵守的外部知识。幼儿也将这种客观知识和教师教授的其他数学、美术等知识一样看作是与自身无关,仅仅是大家都一样必须学习的外在要求。随着幼儿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仅仅靠他律无法让幼儿真正形成自觉的规则意识,在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幼儿的主体性。

首先要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之间存在的差异。幼儿从出生起就是一个具备独立人格和精神世界的独立主体,每个幼儿都有不同的生活环境和性格特征,因此规则教育的内容应尽量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其次要在与幼儿“对话”基础上选择规则内容和类型,在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之前应充分理解和了解幼儿的天性,在与幼儿“对话”基础上选择规则内容和类型,使幼儿在自我表达、展示、倾听、发现、觉悟的过程中自然地实现个体自主的社会化。我们特别要强调的是主体之间的平等性,是建立在教师对幼儿天性的尊重与理解的基础上的平等交流。教师可以了解幼儿在理解和接受规则问题上的困惑,同时可以有效地引导幼儿将外在的规则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规则意识,教师在此基础上,以幼儿的兴趣、 爱好 和需求引导幼儿对规则的遵守,激发幼儿内在的动机,感受因遵守规则带来的快乐,从而更好地树立地内化规则意识。

再次要充分考虑到幼儿的主体执行能力。一些难度大、过于统一要求的规则对幼儿来说是无法遵循的。比如很多都时候要求“小嘴巴闭闭好”,要求幼儿喝水不能说话,排队不能说话,下楼梯不能说话,游戏时没得到老师的允许也不能说话等。这样的规则对成人来说遵守都比较困难,那么我们又怎能要求自制力不强的幼儿遵循呢?

其四要避免让幼儿参与规则制定流于形式。如教师在幼儿制定规则之前已经对规则有了一个预设的正确答案,久而久之,有的幼儿就会揣摩教师的想法,或是学着老师的口吻和语气制定出“不许……”、“不要……”等并不能真实的反映孩子内心想法的规则。教师在引导孩子制定规则时可以通过对现有规则的修改和细化、对新问题创造规则的途径鼓励孩子理解规则、创新规则,并通过集体讨论、民主表决等方式培养幼儿的民主意识。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要理控制外部力量对幼儿思维的影响,尽可能避免对幼儿的命令和要求。

最后要让幼儿理解参与制定规则的内容具有实际价值。教师在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的过程中必须让幼儿意识到由他们自己制定的规则可帮助幼儿活动的顺利展开并实实在在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只有感受到来自同伴和老师对自己意愿的尊重,才能激发孩子更大的创造热情和民主意识,这有利于促进幼儿社会性的发展。

总之,规则意识的培养对幼儿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幼儿社会性行为养成所必需的。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途径与方法是多样的,其核心在于尊重幼儿,发挥幼儿的主体性,体现规则培养的教育价值。对幼儿进行规则教育时,所采用的游戏活动要本着从简的原则做,使小朋友们对规则一听便懂,很容易理解,并在活动中遵守。

浅谈小班幼儿创造性游戏规则意识的指导策略

摘 要: 游戏中的“创造性”意指幼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和游戏,而“规则”则是游戏进行时的 规章制度 ,即良好的游戏习惯及正确的游戏方式。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创造性”好比是一条公路,幼儿可以自己选择去的方向和所使用的交通工具;“规则”就好比是公路上的红绿灯,让交通更好、更有序地进行。因此,在创造性游戏中,“规则”是必不可少的,且不影响幼儿创造性的发展。

关键词: 小班幼儿创造性游戏 规则意识 指导策略

创造性游戏是小班幼儿最喜欢的游戏之一。小班幼儿年龄较小,生活经验较为缺乏,因此在游戏过程中不免会出现一些状况。例如:幼儿与幼儿之间没有协调好;没有合理摆放、没有整洁的意识;随意地进行选择和更换角色,等等。这些情况对小班幼儿来说是正常现象,但是对教师来说则是要重点指导和观察的内容。为此,我对教师如何有效组织幼儿有序、有规则地进行创造性游戏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创造性游戏是指儿童对游戏活动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和能力,包含儿童对游戏活动的决定权和参与权。儿童按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游戏,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游戏,在与材料和伙伴的相互作用中,共同分享游戏带来的快乐并学习彼此经验,促进儿童主动性、独立性与创造性的发展。

规则是指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由此可见,游戏中的“创造性”意指幼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和游戏,而“规则”则是游戏进行时的规章制度,即良好的游戏习惯及正确的游戏方式。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创造性”就好比是一条公路,幼儿可以选择自己的交通工具和去的方向;“规则”就好比是公路上的红绿灯,让交通更好、更有序地进行。因此,在创造性游戏中,“规则”是必不可少的,且不影响幼儿创造性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小班幼儿创造性游戏的规则意识。

一、游戏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能帮助幼儿有效地提高游戏的规则意识。

1.教师做好相应的规则标记。

例如:游戏前,教师在娃娃家的柜子里贴上碗的标记、勺子的标记或者衣物等的标记,并告诉幼儿哪个柜子是放碗的;哪个柜子是放勺子的;哪个柜子里是放衣物的。这样能够帮助幼儿清楚认知物体摆放的位置,也能让幼儿在游戏结束的时候有效整理好物品。在区域游戏入口的地方,教师可以用点子或者插卡的方式表示人数。通过使用标记的方式,能够让幼儿更有秩序、更有效地进行游戏,同时提高幼儿游戏时的规则意识。

2.幼儿做好游戏的经验准备。

教师提醒幼儿在生活中要多积累经验,提高幼儿角色意识。例如:平时和家长去菜场、超市,知道是如何进行购物的;去银行是怎么取钱、存钱的等。同时在游戏前教师需对幼儿进行角色意识教育,让幼儿了解不同的角色及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有了一定的生活经验,幼儿在游戏时的规则意识也会有所提高。

二、游戏中,教师进行仔细的观察与合适的引导能促使幼儿更快、更好地掌握游戏规则。

1.幼儿游戏时,教师要进行仔细的观察。

首先,教师要观察游戏中需及时解决的一些紧急情况。例如:幼儿的攻击性行为。如果教师没有看到这个情况,则孩子在游戏中可能会受到伤害。其次,观察游戏中幼儿缺乏规则意识但对他人无伤害的表现。例如:娃娃家里的爸爸妈妈把娃娃一个人放在桌子上;水果放在锅子里烧;银行人员把钱摆放得很乱,等等。只有发现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因此,在幼儿自主游戏时,教师要对幼儿的游戏进行仔细观察,这样才能对幼儿的规则意识进行合适的引导。

2.教师以角色身份介入游戏,与幼儿展开平行游戏。

例如:在进行超市游戏的时候,有的小朋友会一下子买很多菜。我看到这种情况之后,就以顾客的身份到超市里买菜,边买边说:“妈妈一个,爸爸一个,宝宝一个,三个草莓刚刚好。”旁边买了一篮子菜的小朋友看到我只买了三个草莓,他也把自己篮子里的蔬菜放了回去,留了三棵青菜。

3.帮助幼儿回忆自身经验,情景挪移。

例如:有一次,娃娃家的爸爸妈妈把娃娃一个人放在桌子上,爸爸妈妈回到家之后,我问道:“在家里,你有没有看到过哪个爸爸妈妈把小宝宝放在桌子上的?”他们想了一会之后摇了摇头说:“没有,我看到宝宝是放在床上的。”我说:“对呀,宝宝是放在床上的,宝宝放在桌子上可危险了,摔下来可不得了。你们刚才都出去了,都没人照看宝宝,刚才听到宝宝都吓哭了。”说完,他们连忙把宝宝抱起来。这就是通过幼儿回忆自身经验提高游戏的规则意识。

三、游戏后,教师多一些“为什么”和“怎么办”,引导幼儿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更好地掌握游戏规则。

1.教师引导幼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教师在幼儿进行游戏的时候,将幼儿在游戏过程中不好的现象、缺乏规则意识的场景用拍照或者视频方式记录下来,在幼儿游戏结束的时候进行播放和点评,让幼儿通过图片或者视频看一看小朋友做得对不对。教师在点评过程中多问一些“为什么”和“怎么办”,引发幼儿思考,从而让幼儿自己发现问题所在。例如:娃娃家的爸爸妈妈在游戏结束的时候没有把家里整理好,依然乱糟糟的,我问道:“你们看,这张照片上的情景怎么样?”他们说:“好乱呀。”我问:“为什么会乱糟糟的?”小朋友看了照片说:“因为他们没有整理好。”幼儿发现了问题所在,之后他们就有了游戏结束要整理好的规则意识。

2.通过让幼儿承担后果帮助幼儿提高游戏的规则意识。

例如:游戏后,幼儿发现娃娃家里没有整理好,我会继续问他们:“娃娃家里乱糟糟的,那怎么办呀?”小朋友们都说:“请爸爸妈妈整理好。”于是,扮演爸爸妈妈的小朋友主动把家里整理好。他们通过实践的方式知道了游戏后要整理的规则,同时知道了没整理好要承担相应责任,最后需要自己整理。

四、养成良好的游戏习惯能让幼儿的游戏规则意识根深蒂固。

教师在指导幼儿游戏的时候不能时而松懈,时而抓紧。教师应在幼儿每一次的游戏中都将规则作为一把杆秤,一个标准。出现问题就要及时解决,出现错误就要立即改正。通过一次次的实践和练习,让创造性游戏的规则在幼儿意识中根深蒂固。

教师运用巧妙的方法和手段,能够有效地组织幼儿有序、有规则地进行创造性游戏。让幼儿在创造性游戏中提升生活经验与个人素质,养成良好的游戏习惯,提高创造性游戏的规则意识。

对于刚入园的小班幼儿来说,班级是其人生中加入的第一个正式的社会组织,帮助幼儿在这个个体社会化的初级阶段逐步认识、理解和掌握常规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它既能够帮助幼儿适应幼儿园环境和集体生活,也能使班级形成良好的秩序。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入园初期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的论文。

摘要: 众所周之,现在的家庭几乎都是四个大人围着一个孩子转,有的甚至还有保姆或得到其他更多的人的照顾和关爱;所以,幼儿在生活自理上很差,有的可以说是一点也不会,在行为规则意识执行能力方面都很欠缺。因此,孩子入园后的盥洗、解便、进餐、午睡等环节就成为小班教师工作的难点,同时也是我们生活常规以及行为规则意识建立的关键环节。《幼儿园教育纲要》中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的第九条--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其中:建立良好的常规、避免不必要的管理行为,逐步引导幼儿学习自我管理。小班是幼儿跨入集体生活的一个转折点,也是进行常规教育的关键期:因为幼儿进入幼儿园,改变了他原有的生活环境,在新的环境中建立新的规则,培养习惯相对容易;另外小班幼儿无论在生理、心理上都处于个体发展的低级阶段,在品德教育上处于他律时期,这一年龄特点决定了教师进行常规管理的有利条件,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幼儿的身心发展。小班的常规及行为规则意识建立好了,为他们以后的生活学习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 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 学习自我管理

幼儿时期是人生的最初阶段,是规则意识培养的关键时期,是培养幼儿种种健全心理的重要时期。抓住幼儿期这个黄金季节,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习惯和规则意识,将会使他们终身受益。新生入园是幼儿从家庭个体活动进入集体活动的开始,是他们跨入集体生活的一个转折点,也是进行常规教育的关键期。着名教育学家陈鹤琴先生指出:"凡是儿童能够学的而有应当学的,我们都应当教他。"幼儿园也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培养幼儿,使其形成一定的社会规范,为其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儿童成长为社会人,必须面临在众多的规则中适应,规则是保证幼儿愉快生活、交往、学习的前提。新《纲要》指出:"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教师要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通过学习思考,我们认为: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重在让学会自主管理。

小班幼儿入园不久,由于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受到不一样的学习和生活影响,许多幼儿身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行为问题,加上幼儿年龄小,行为自控能力差,认知水平的局限性,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则幼儿不能理解和接受,因此常常出现行为上的偏差,都有些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遵守集体的规则。根据幼儿的现状,我们应该注意对幼儿的需要给予满足,对他们的不良行为给予制止,促使他们生活在一个和睦、相互给予爱的环境之中,促使幼儿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规则意识。因此,在小班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形成一些规则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环境教育

创设互动环境,促进幼儿生活规则意识的形成幼儿园里有秩序、整洁欢乐的教育环境,有规律的.生活、人与人之间文明友爱的相互关系是培养幼儿良好规则习惯的重要条件。环境是最好的老师,适宜的环境能引领幼儿自主地参与。我们就在走廊和活动室内进行了相应的环境创设;以吸引家长和幼儿积极地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图书区我们为幼儿提供良好行为习惯和幼儿礼仪交往方面的书籍。在我们对幼儿进行讲解和孩子们在翻看的过程中,让幼儿对良好行为和幼儿礼仪有个初步了解。我们还把礼仪规则教育每个方面的内容画成图片,装饰在教室的各处墙面上。墙上那热情待客的小白兔、排队喝水、洗手的各种小动物形象都深深吸引了孩子们,感染了他们。我园设置的"礼貌用语"告示牌,将日常礼貌用语布置在幼儿园的各个醒目的场所。早上来园主动问老师好的宝宝,我们就会把宝宝的照片张贴主题墙上,成为大家羡慕的"小明星。"活动室内"幼儿园里我最棒"栏目的创设吸引了全体幼儿;我们把班里孩子们应该遵守的幼儿行为规则,用图片的形式张贴在孩子们面前,孩子们看到图片中的自己和同伴非常的兴奋,照片贴在这里,对于孩子们是约束,同时更是激励。不用太多的说教,孩子们就明白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二、活动教育

一日活动渗透随机教育,逐渐形成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规则意识不是教师强加于幼儿的,而是需要幼儿通过认知、理解而产生的一种正确的、自发性的外在行为表现的活动。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教师应对幼儿多观察,多注意,随时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做到及时发现,给予及时表扬鼓励及纠正,让幼儿的良好行为得以巩固并发扬。活动中针对幼儿的表现进行随机教育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任何规则意识的养成,必须通过幼儿亲眼看、亲耳听、亲身实践,通过在多次体验中反复积累,最终把外在的行为表现真正内化成稳定的心理品质。我们开展的具体活动有1、"我最棒"主题活动;2、"礼貌宝宝"体验活动;3、"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实践活动。在开展活动中,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方法:

1、设标志法。对刚入园的孩子选择他们自己的照片,作为自己毛巾、水杯的标记,做到不随便使用别人的毛巾、水杯;并把班级常用物品贴上幼儿熟悉又喜欢的动物图片固定好摆放的位置。例如在各个活动区贴上不同的标志的图片,让幼儿简单了解各个活动区的内容、玩法以及规则等。活动后能按图片标志进行归类整理。多次实践操作后,使幼儿对摆放的位置产生深刻印象,以至不会弄错。

2、榜样示范法。采用有趣的榜样法,让幼儿在看看做做中主动、自觉地学习。如在幼儿点名时,教师先点能力较强的幼儿,请他做示范,并及时给予肯定;由于幼儿好模仿的特点,鼓励其他幼儿大胆模仿,既增强了幼儿的自信,又使幼儿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很容易掌握一些生活常规。

3、儿歌比喻法。在对幼儿进行生活常规时,我们经常结合幼儿各环节的情况,创编通俗、易懂的儿歌内容,来引起幼儿的兴趣和帮助幼儿掌握生活常规的要领。如洗手儿歌"水龙头,哗啦啦,洗手指,洗手腕,手心手背搓一搓,甩甩小手擦干净。"还有午睡儿歌:"睡觉啦,先尿尿,再学小猫轻轻走,嘘…嘘…。"这些儿歌简单易记,受幼儿喜爱,也使他们能逐步掌握了洗手、午睡的方法与要求。4、游戏活动法。利用幼儿喜欢的教学游戏开展活动。如在组织玩"开火车"的游戏时,幼儿在老师的引导下小手一个一个迅速的搭着肩膀排成一列火车(纵队),不仅排队速度快了,一些喜欢乱跑的孩子也很快的加入到火车的队伍中来。这样反复的游戏,让幼儿知道自己行为要和集体保持一致的规则意识。在音乐游戏"拔萝卜"活动中,以"扮演其中角色"的形式开始,礼貌邀请同伴来帮忙的情景展开,使幼儿体会人多力量大的道理,同时感受劳动后的喜悦,从而充分调动幼儿的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也让幼儿逐渐养成在园一日生活的各项常规习惯。

  • 索引序列
  • 中国公民规则意识培育研究论文
  • 公民规则意识研究论文
  • 公民规则意识研究论文目录
  • 中班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毕业论文
  • 关于研究幼儿规则意识的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