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
[内容提要]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是马克思研究社会历史的首要方法论。在人类历史进程的阐发中,他从这两个视角出发,形成其有着内在逻辑联系的“五形态论”与“三形态论”。当前,唯有从“三形态论”与“五形态论”的辩证统一出发,才能科学界定现实社会的历史方位,并由此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及意义,切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关键词]马克思 社会形态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历史方位
改革开放以来,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正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在这种情况下,以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为视角探讨现实社会的历史方位,并由此切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对于增强其合法性与凝聚力、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推进社会主义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相统一:马克思研究社会历史问题的方法论原则
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恩格斯将马克思一生的理论贡献概括为“两个伟大发现”,其中第一个就是创立了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他说:“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从而使唯心主义从它的最后的避难所中被驱逐出去了。那么,马克思如何能超越与他同时代以及在他之前的那些哲学家,而实现历史观的伟大变革呢?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马克思研究社会历史的独特方法论: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相统一。这一科学方法论为马克思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广阔的思维空间与发展平台,是其实现历史观根本性变革的先决条件之一。所谓历史尺度是指从生产力的发展出发来探讨人类历史发展的宏观进程,强调的是社会发展的客观性与必然性。所谓价值尺度则是指从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发展进步出发来对社会历史进程和事件作出价值评价,突出的是社会发展对于人的发展的意义。在马克思的理论研究中,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唯物史观之前的社会历史观,“不论是神学历史观还是人道主义历史观,实质都是用某种观念来解释历史的唯心史观”,它们忽视了现实的人及其实践,单一地从抽象的人性出发寻找社会历史发展之源,因此都变成思辨性的而“更不能认识人类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经过多年艰苦探索,特别是通过经济学的研究及对现实问题的深入思考。马克思发现,现实社会中的人及其实践活动才是社会历史的现实基础。当然,这里的人已不是马克思批判过的“抽象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他得出,只有从“现实的人”以及“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才能对人类社会历史作出科学的解释。就这样,一方面,马克思立足于历史视角,通过对人类社会结构的横向剖析,将社会看成是受生产力制约、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有结构的有机体;发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辩证运动的规律,从而将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看成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另一方面,他从主体价值视角出发,着眼于社会中的人,并从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规律中揭示人的本质以及人的历史性与具体性;并指出,实现人的发展是最高目的与最终价值追求,人类“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从而将人的发展与社会历史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至此,马克思一方面从历史尺度出发探讨社会发展,一方面从价值尺度出发研究人的发展,并将二者有机统一起来,既使社会发展有了其特定的价值归属,又使人的发展有了坚实的现实基础,从而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
实际上,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相统一的方法论,不仅体现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在完善过程中以及评价具体社会事件时,马克思依然遵循着这样的方法论原则。例如,在评价资本主义诞生与发展时,马克思既从历史尺度给予它极高的评价,认为它“在历史上曾经起到过非常革命的作用”,“在它诞生不到一百年的历史中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又从价值尺度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过程中的残暴进行了赤裸裸的揭露,指出它“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又如,在谈论英国在中国、印度等东方国家的掠夺行为与殖民统治时,马克思既从价值上对其所犯下的罪恶进行强烈的谴责,称之为“海盗式的”掠夺,人们“被投入苦海”;同时又客观地评价它的历史作用,指出这些行为尽管“完全是受卑鄙的利益所驱使,而且谋取这些利益的方式也很愚蠢”,但它无疑会推进爆发“一个根本的革命”。因此,“英国不管干了多少罪行,它造成的这个革命毕竟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相统一是贯穿于唯物史观的方法论原则。
二、“三形态论”与“五形态论”:马克思方法论原则在社会形态理论中的展现
社会形态理论是唯物史观的核心。运用社会形态理论,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在研究中,马克思也将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其关于社会历史的诸多思想就是这一方法论原则在社会形态理论领域的运用与展现。在探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与发展道路时,马克思一方面从历史视角出发,通过对社会结构的剖析,得出人类社会发展也与自然界一样,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同时,他又指出:“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都是有意识的、经过深思熟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即社会历史与规律都是由人的活动来构成并实现的,人在社会规律面前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使人类社会发展呈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而在论及具体社会阶段时,马克思从历史视角出发,在科学视野中解构了社会有机体的内在构造,最终“捕捉到了生产关系的重要思想”。。他认为,人们的精神交往不过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而在各种物质关系中,生产关系又是最基本的,它不仅是政治制度和“国家的现实基础”,而且也是“一切实际的财产关系的真实基础”。这样,马克思把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 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的高度,并以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关系为主要标准,将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共产主义社会的依次演进过程,形成了“五形态论”。在马克思的着作中,关于“五形态论”的论述很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都有一定阐述;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段文字——“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的几个时代”堪称“五形态论”的经典表述。此后,马克思在《资本论》、《古代社会史笔记》等着作中继续其之前的思想,不断完善“五形态论”。在理解“五形态论”时,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五形态论”不是“单线论”,也不是“多线论”,而是“单线论”与“多线论”的统一,这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第二,“五形态论”不是如部分人所说的那样,仅仅是基于欧洲历史的概括,它体现了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世界整体性,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它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由不全面到全面、从欧洲出场并推演到全世界的发展过程。
除“五形态论”外,马克思还立足于价值视角,在人学视野中构筑了描述历史发展的另一道风景。他以人的发展为标准,将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性”和“人的全面发展”三大社会形态,即“三形态论”。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多年来,“三形态论”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有人称其为马克思“偶然提出的”思想。实际上,与“五形态论”一样,其亦有着自己的发展脉络。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及其后的巨着《资本论》中,都可以看到“三形态论”的萌芽或发展。在把握“三形态论”时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三形态论”虽然着眼于人,但与历史上的人本主义哲学家不同,马克思理论视野中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在探讨人的发展时,是从“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的,从而将人的发展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第二,“三形态论”的划分标准虽然是人的发展状况,但并不是抽象地谈人的发展,它将人的发展与生产力发展联系起来,将其置于社会分工与交换关系发展的基础之上。马克思认为,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中,生产力的低下使得此时的分工只是一种“自然分工”,个人的劳动一开始就具有直接的社会性,社会经济必然表现为“自然经济”,人与人之间只能表现为“直接的社会关系”。此后,在生产力的带动下,社会分工不断发展,人类进入“自发分工”阶段。此时,建立在交换基础之上的商品货币关系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在这种情况下,“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个人的生存条件”,“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社会则表现为建立在“物的依赖关系”之上的社会。只有到了第三大社会形态,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及物质财富的充分涌流使得“自觉分工”代替“自发分工”,“交换价值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而退出历史舞台,人类才最终实现了自己的“自由个性”而进入“自由人联合体”。
就“三形态论”与“五形态论”的关系而言,由上述分析也可知,一方面,在马克思看来,人是处于社会中的人,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发展,社会发展也离不开人的发展,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截然分开的,因此它们必然不会相互对立。另一方面,虽然这两种理论的内容不同,审视人类历史的视角与尺度也有异,但它们都与社会生产力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并最终都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所决定。如“五形态论”反映的是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特别是其中的所有制状况;而“三形态论”则直接揭示了由生产力状况直接决定的社会交往关系。而这也使得它们不仅不矛盾,反而是辩证统一的。我们决不能坚持一个而否定另一个,更不能片面地、人为地把它们分割或对立起来。而且,在论述中,马克思还明确指出“三形态论”与“五形态论”之间的对应性,即在一般情况下,“人的依赖关系”主要包括前资本主义社会,而“物的依赖性”和“人的全面发展”分别对应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不过,就这两者的重要性而言,与“三形态论”能很好地体现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人类历史的自然历史过程相比,“五形态论”更能将人类历史中大的社会时代区别开来,更易揭示历史演进中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本质,因而它也是划分社会历史阶段的根本方法。
三、“三形态”与“五形态”的统一:界定现实社会主义历史方位的科学视角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国家制度自诞生之日起,就产生了历史定位问题,这是由其自身的历史逻辑前提与它所面临的社会环境等所决定的。马克思立足于发达资本主义的国情,设想西方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率先爆发的无产阶级革命,将带动其他国家的革命,从而由世界资本主义逐渐过渡到世界社会主义。但是20世纪的无产阶级革命大多发生在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资本主义不发达、人民素质普遍不高的国家,这与马克思的设想有很大的不同。革命胜利后,这些国家既没有现成理论作指导,又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这就要求其首要任务是认清国情,把握历史定位,以制定正确的社会发展战略。
对于如何定位现实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都曾作过艰苦的探索。十月革命后,列宁就认为在剥夺了地主与资本家后,“只获得了建设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的可能性”,而要“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要经过多年的准备工作),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一系列过渡阶段”。可以说,列宁对于社会主义的探索还是比较科学的。此后,苏联的历代领导人尽管提出了多种见解,但大多脱离实际,最终为国家解体埋下了伏笔。在我国,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对于社会所处阶段也作过不少探索,并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两个阶段”思想。可此后不久便背离了这一思想,社会主义建设走上极“左”的道路。改革开放后,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把对现实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境界,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对于如何定位现实社会主义,不能凭空想象,而应该立足于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无论是“三形态论”,还是“五形态论”,都在社会形态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们分别体现了马克思研究社会历史进程的不同视角与不同尺度。它们之间并不矛盾,而是统一的。因此,要科学定位现实社会主义,就应该在两者的辩证统一中去把握。
从“五形态论”出发来理解,中国的现实国情虽然和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有很大差距,但这种差距都仅仅体现在发展的水平和程度上,只是量的差别,而非质的差别。即它在领导力量、阶级基础、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形式、政权性质、生产目的、分配制度、社会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等方面,都是社会主义的,而与资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特别是它已经确立了以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实质的政治制度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文化,这些说明其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即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只能坚持社会主义而不能否认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更不能放弃社会主义。
从“三形态论”出发来理解,中国现实社会主义有其特殊性,它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社会分工正处于自然分工趋于解体、而向自发分工过渡的阶段;社会经济还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商品经济不发达;血缘关系、家族关系、宗法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主要关系。一句话,现实社会主义的前身乃是由“人的依赖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的过渡阶段。革命胜利后,在无产阶级专政的保障与先进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生产力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生产力的继承性使得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及其决定的社会分工等无法在短期内实现一个大的跨越,由此我们也就无法直接越过“物的依赖关系”而直接进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尽管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可以大大加快这个发展进程。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如果从“三形态论”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处于描述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三形态论”中的第二大形态即“物的依赖关系”,而远未达到“人的全面发展”。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现实社会已经迈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前提,它在构成要素上并没有呈现出应有的一种对应性,即其并不是一种“常规性”形态,而是表现为一种“变异性”形态,即我国虽然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已经迈入社会主义,但在生产力、交换关系等方面并没有呈现出与理想社会主义相对应的形态。由此,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属性的同时,从现实国情出发,建构符合现有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便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也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人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现实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有着自己特色的社会发展道路,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又符合我国的最大实际,体现出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当前,科学定位现实社会发展阶段并由此出发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在思想信念上,它有助于我们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克服“怀疑论”、“渺茫论”等各种信仰危机;另一方面,对现实社会的科学定位将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更加科学地认清国情,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科学、合理的社会发展战略,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进入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奠定基础。
注释:
①(2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载于2007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574页。
③④(15)靳辉明《靳辉明文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1页,第146页,第162页。
⑤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31页,第30页。
⑦⑨(11)(12)(13)(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67页,第274-277页,第738页,第765页,第766页,第67页。
⑧(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532页,第247-248页。
⑩(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2卷第266页,第33页。
(17)(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第102-104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8页。
(22)(23)《列宁选集》第3版第4卷第142页,第5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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