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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镇建设规划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时间:2016-04-14 11:0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城镇建设、人居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城镇建设规划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面向未来,高起点地编制城镇建设规划不能不考虑环境保护问题,城镇规划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无疑可以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评价的适宜时间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城镇建设规划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与一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比较,前者更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它应在城镇建设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进行。城镇建设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战略环评工作要经过充分的磋商、磨合、协调,以期使城镇建设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最优化。


  在城镇建设规划基本思路形成后(如初稿一征求意见稿阶段),即可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对于在原有旧城镇基础上规划的城镇,评价工作应充分利用当地历史资料(如污染源资料,监测数据,气象、土地、水文、林业资料,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等),针对城镇自然、社会特点,选取有代表性的评价因子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在原非城镇地区新规划的城镇,除收集规划城镇所在区域自然和社会历史背景资料外,还应进行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和水质、空气质量等方面的监测工作。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先于城镇建设规划的评审,以利于城镇建设规划定稿前更多地吸收来自社会和专家方面的环保意见,做到融城镇建设规划与城镇环境保护规划于一体。


  2环境保护目标


  城镇的环境保护目标关系到城镇居民的根本利益,通过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使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规模、性质、保护要求等更为明确。


  城镇重要的环境保护目标有:水资源、水源保护区、基本保护农田、空气质量、古建筑、古民居、国家和省的重点保护文物、国家和省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胜风景区、天然林地、湿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学校、医院等。


  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中,应针对城镇规划内容提出城镇环境保护目标的具体意见,使环境保护目标能在城镇规划中得到充分体现。


  当环境保护目标与规划中的产业结构或建设布局等发生矛盾时,最能体现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应通过科学论证,使评价结论被城镇建设规划采纳或通过行政方式对其产生约束力。


  3评价范围


  城镇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应大于城镇规划范围,将规划的城镇作为一个整体,通过污染源资料的调研,分析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并初步预测规划年的排放总量,根据水文、气象特征,确定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除城镇规划范围外,可能涉及的地区有:


  (1)主要水系的上、下游,根据水环境初步影响预测,确定可能影响到的范围;


  (2)主导风或季节性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地区,根据大气环境初步影响预测,确定可能影响到的范围;


  (3)城(镇)乡结合部;


  (4)规划城镇周围的重要设施。


  4评价原则和评价因子的选取


  城镇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原则为:


  (1)以人为本,将城镇生态环境质量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


  (2)从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达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出发,应对产业结构、建设布局、城镇污染综合防治工程进行重点评价。


  在评价时,首先要对规划城镇环境问题进行正确识别和筛选,特别要正确识别和筛选一些潜在的环境问题。


  城镇建设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的评价因子有:人口分布、劳动就业、居民生活质量、土地利用、产业结构、社会经济、建设布局、绿地覆盖率及绿化质量、水土保持、城镇美学、重点保护文物、城镇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水文、水质、声环境、固体废物等。具体因子应根据规划城镇的自然、社会特点选取。


  5评价重点


  上述可选的评价因子很多,规划城镇的情况千差万别,应根据各规划城镇的具体情况确定最适宜的重点评价因子。从我国当前城镇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于一般城镇而言,可将产业结构和规模、城镇布局、城镇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列为评价重点。


  5.1产业结构和规模


  在主要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指导下,对城镇规划中的工业污染物排放量进行预测,合理利用环境容量,确定合适的工业建设规模,尽可能排斥污染企业建设是城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选择。


  5.2城镇布局


  在城镇规模、经济结构和总量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建设布局不同将产生不同的环境影响。因此,应从当地的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居民分布、环境敏感目标位置等具体情况出发,在宏观上进行建设布局优化,针对城镇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如方位调整、设置足够的绿化隔离带等)。


  5.3城镇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城镇污染综合防治工程主要有绿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改善交通布局、‘‘无烟尘区”建设、垃圾收集与处理系统等。防治污染设施规划必须建立在对城镇未来发展进行预测的基础上,促进城镇功能的高效与合理,谋求人与环境协调。


  当前,对于大中城市来讲,尽管加快了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建设速度,但处理城市污水排放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城市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应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论证上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还应力促明确城镇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的具体项目及其经费估算,并使其纳入城镇规划。


  6评价方法


  与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比较,城镇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除利用一般建设项目环评中成熟的程序和方法外,在评价内容和方法上,还有自己的特点,要通过专业分析和多学科综合分析,对城镇环境的支持和制约因素进行评价,还要对城镇综合环境保护功能进行总体评价。


    6.1城镇环境支持和制约因素评价


  城镇环境支持和制约因素主要包括:①人口增长、人口分布和总量;②土地分布及功能、用地总量控制、区域基本农田总量动态控制;③水土流失;④主导风、大气扩散能力;⑤主要水系的水文条件、水源位置、水源可供水量、用水量;⑥地质灾害、洪涝灾害;⑦环境管理--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⑧规划城镇所处的区域环境。如重要交通设施(机场、码头等)、矿山、水利枢纽工程、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其它城镇(尤其是有中心城市和城镇体系的)、大型工厂、蔬菜基地、森林等


  通过城镇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有利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支持因素,以便城镇规划建设能充分利用这些因素;同样,分析环境制约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对城镇规划的规模、产业结构、布局等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也是相当重要的。同一因素对一个城镇表现为支持因素而对另一个城镇则有可能表现为制约因素。


  最近提出的环境安全应与地质灾害、洪水、电磁辐射、放射性辐射等因素影响有关,在城镇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时,有必要特别重视,使处在特定宏观环境中的城镇规划建设能趋利避害。


  6.2城镇综合环境保护功能评价


  城镇环境保护功能主要为城镇保护生态和防治污染的能力,在城镇规划中,它的主要内容为:①绿地覆盖率、绿地分布及绿地质量;②公路、交通状况及噪声防治措施;③城镇生活污水综合处理能力,达标率;④城镇排水系统建设、排污口在城镇水系的位置;⑤城镇垃圾处理率;⑥废物综合利用;⑦烟尘及汽车尾气污染控制。


  在评价规划城镇综合环境保护功能时,有必要进行量化和半量化分析,对规划年该城镇的环境空气质量、地面水水质、城镇声环境质量等进行预测,对实施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进行半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回答实施城镇综合环境保护措施后,能否实现该规划城镇的环境保护目标,进而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城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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