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东北欠发达地区小城镇建设规划的几点
小城镇是农村之首城市之尾,兼有城乡两种特色两种功能。加快小城镇发展,使大多数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这样既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广大农村居民收入,又可以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剌激消费需求,又对涌入大中城市的人口起到了截流的作用,缓解了大中城市的压力。由于小城镇的承上启下作用,使其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了特殊地位和意义。但是在小城镇蓬勃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欠发达地区尤其明显,并己严重阻碍了小城镇的发展,为了推动欠发达地区小城镇更加有序地进行建设,本文以黑龙江省木兰县域城镇体系为实例,探讨在欠发达地区小城镇建设中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1欠发达地区小城镇存在问题
1.1城镇化水平普遍较低,城镇规模较小我国东北部欠发达地区的小城镇普遍城镇化水平较低。小城镇作为农村地域的社会经济职能中心作用较弱,对农村发展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不强。木兰县域除县城木兰镇城镇化水平较高外,其它乡镇的城镇化水平都普遍较低,7个乡镇的平均城镇化水平仅为9.36%。这种乡镇人口在空间分布上的均衡和分散,使得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人口集聚作用较弱。而城镇人口规模偏小则不利于城镇非农产业的发展、区域内部产业联系与协作以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发挥。
1.2产业结构较为雷同,职能分工不明确我国东北部欠发达地区小城镇的产业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第一产业比例过高,且多为传统农产品,深加工比例相对较低,新产品和特色品种较少,导致市场竞争力弱。其次,二、三产业比例过低。第二产业工业化程度低,以中小乡镇企业为主,产品大多以初级产品为主,主要产品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并且企业在布局上较为分散,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不利于城镇体系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增加了无谓的市场竞争,不利于企业规模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更重要的是其对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木兰县各乡镇发展的产业,多向水稻种植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养殖与加工业等工业部门集中发展,其中除县城木兰镇集中较多的非农产业,且产业发展较好外,其它乡镇的非农产业均处于较低级的发展水平上,同时各城镇之间的职能分工也不明确,彼此之间缺少应有的互补和协调。
1.3基础设施落后,建设资金不足
受布局分散的影响,我国东北部欠发达地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过低,存在着重复建设,高度分散的问题。在废水和垃圾处理方面,处理率极低,这些既给人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木兰县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足或急需更新换代。全县自来水普及率、地下水入地率仍较低。同时我国东北部欠发达地区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修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其来源较为单一,且数额有限,这严重影响了小城镇建设的速度和功能完善。
1.4用地不经济,环境污染现象严重
欠发达地区小城镇的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普遍高于我国其他地区,用地不经济,也不利于保护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由于长久以来仅从小城镇的经济发展出发,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致使在招商引资项目上放宽相应标准,使许多环保未达标的企业得以在小城镇中继续生产,对小城镇的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1.5建设缺乏特色,城镇风貌景观较差
各小城镇在建设中普遍存在各自为政、忽略县域体系内部各城镇之间的相互联系的问题。各城镇往往只从各自的出发点考虑问题,导致县域体系内部的各小城镇相互攀比建设,形成了“小而全”的局面,各城镇面貌普遍相似,无明显特色和优势。同时,一味地追求高的发展速度,高的成长性,也造成城镇景观风貌严重缺乏特色与活力的现象。这些又都直接影响了城镇的投资环境和城镇发展的综合实力。
2解决思路
2.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以区域内城镇整体发展为原则,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分阶段的进行建设。宜借鉴现代生长极理论和核心边缘模式,采用不均衡增长策略,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优先投入到最有发展潜力的生长点上,使之尽快成为县域内的聚集辐射中心,并逐级建立起各个层次的区域中心,同等级的城镇之间建立产业互补机制,从而形成协调、高效、现代化的城镇空间新格局。
2.2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要加快小城镇经济发展,就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首先,要调整三大产业的比例关系,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不断提高整体效益。其次,在第二产业发展重点的选择上,要注意产业链的相互衔接,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强调乡镇间,城镇与城市之间的产业优势。三是要注意第三产业的发展,因地制宜的发展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商品批发市场,这既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重要环节。
2.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融资
资金不足是制约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问题。解决资金问题必须要建立起多元化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应以政府调剂为主,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的投资主体结构多元化、融资方式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充分利用财政资金、信贷资金、民间资金,改善投资环境,并积极吸引外资参与小城镇建设。
2.4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镇环境
在发展小城镇的过程中,要坚持统一规划,集中用地,将小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到土地年度计划中,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坚持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采用改造旧镇区,开发荒地、废弃地等方法,解决小城镇的建设用地问题。
经济发展不能以城镇环境恶化作为代价,应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在小城镇的建设中建立起小城镇的环境实时监控系统,根据城镇不同地区的功能以及生态环境容量,合理安排城镇建设规模、并对城镇的发展形态和开发方式进行深入探讨,集中大力发展高效、环保产业,广泛开展资源的循环利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5加强小城镇的特色建设
小城镇的优势在于宜人的规模尺度、较高的环境质量、轻松的氛围及适当的生活节奏。因此,在规划和建设中切不可贪大求详,舍本求末。而应该要尽力保持好小城镇原有的地域特色与文化传统,并使之充分展现。要着重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充分利用本地自然风貌,挖掘文化底蕴,放大个性,继承传统,延续文脉,推陈出新。在规划中明确各小城镇的发展方向和特色定位,保持各小城镇景观的连续性,保持现存的美好环境,保护乡土建筑的地方特色,保存街巷空间的记忆,避免具有吸引力而且能够继续使用的生活场所遭到不适当的改变甚至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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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木兰县城乡规划管理处;2.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3.木兰县木兰镇城管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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