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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吉林省城镇化建设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6-10-22 16:46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推进农村城镇化是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从加强小城镇建设、逐步打破吉林省的户籍和体制限制、多方筹措资金、不断提高吉林省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和搞好城镇规划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吉林省城镇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截至2014年年末,全省城镇人口为1508.58万人,占全省人口的54.81%。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的若干意见》、《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示范试点方案》。

 

  推进吉林省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吉林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1 加强小城镇建设,推动吉林省农村城镇化

 

  加强小城镇建设,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是吉林省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吉林省城镇化体系中较为关键的步骤,是解决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1.1 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扶持

 

  打破传统户籍制度限制,根据进城落户农民自己的意愿,可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允许土地有偿转让、承包和入股等。大力发展小城镇的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并逐步建立起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障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赋予农民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主动权,规范现有的城镇土地使用与征用制度,积极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问题。逐步地加强小城镇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进镇农民的基本权益保护制度,为各地小城镇建设创造一个比较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发展小城镇文化教育事业,为小城镇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使小城镇发展具有后劲。加强小城镇建设中的环保意识,统筹规划科学发展。

 

  1.2 加强小城镇龙头产业的规划和发展

 

  小城镇建设要以产业为带动,没有一批支柱产业作为支撑,小城镇建设就无从谈起。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各方企业到小城镇来投资,形成有规模的工业园区,带动小城镇建设的发展。通过节约土地资源、土地置换、增加公共设施的投入、改善小城镇的外部环境。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内容在于培育有地方特色的产业体系,大力扶持本区域内的传统特色产业,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使地方特色产业成为拉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产业。逐步推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工贸小区集聚,聚集的地区主要应选择在地理位置和设施条件较好的中心镇,增强小城镇聚集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能力,积极促进小城镇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小城镇的载体功能。

 

  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小城镇建设的重要途径,小城镇本身在区位上属于农村,其主导产业还是农业,但与传统农业不同,必须进行农业生产工业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形成种植业、加工业、销售业一条龙的产业链条。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小城镇建设应主要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服务业,走以农兴镇,以镇促农的路子,发展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城镇化。通过不断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不断形成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积极地推动小城镇快速发展。

 

推进吉林省城镇化建设的研究


  2 逐步打破吉林省的户籍和体制限制,促进城乡要素流动

 

  我国传统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吉林省农村城镇化的重要障碍,因此在推进吉林省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农民市民化的问题,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打破传统的户籍制度对于城乡资源要素流动的限制,逐步地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以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农民城镇化机制。在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指出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逐步有序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在充分考虑吉林省情的基础上,实现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向城乡一元户籍制度的转变,要按照大城市逐步放宽、中等城市有序放开、小城市和小城镇全面放开的政策,逐步把吉林省符合人口转移条件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应以中小城市与小城镇为突破口,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一体化,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城镇化的待遇。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口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新进入城镇居民和原有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消除带有歧视性的政策条款,例如子女入学、就业、养老、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差异政策。另外,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强城镇化居民的文化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使小城镇居民居有定所、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3 多方筹措资金,不断提高吉林省城镇基础设施水平

 

  农村城镇化建设,也是资金聚集的过程。资金来源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是关系农村城镇建设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投资、融资及农业产业化进程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资金来源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投入,还需要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金的注入。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才能更加科学地支撑农村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部资金注入,通过在税收、土地等方面制定各种优惠措施和给予地方便利条件,引导外部资金来参与本区域城镇化建设,逐步形成以国家、地方政府和社会为主体、个人和外资在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加大政府本身资金投入,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城镇化发展水平,也是吸引外资的有力保障。鼓励当地资本在城镇化建设当中发挥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城镇化建设过程的资金支持力度,既要发挥国有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发挥民间金融机构的活力,为本区域的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4 强化吉林省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搞好城镇规划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既要靠企业和市场的发展和繁荣,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协调与运作,城镇化建设中政府主要要发挥以下职能。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镇化建设必须有长远规划和城镇化合理布局,没有合理的规划,城镇化建设将是盲目的,没有成效的,城镇布局对于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政府要对所辖区域内的城镇的布局和功能提前做好规划。二是政府要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起到必要的服务职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在具体落实过程当中,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和服务。国家推进城镇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要求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城镇化建设进行指导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合理利用国家城镇化建设中的优惠政策,提前发展。

 

  作者:孟庆珍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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