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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两湖地区绿色城镇化发展建设模式

发布时间:2016-11-12 11:28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是我国就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专题部署的首个文件,目标旨在2020年以前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优化,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因此建设绿色小康城镇建设是目前我国新时期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紧迫问题。


1.生态补偿机制内涵


解读生态补偿机制目的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根据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补偿机制下的城镇化建设不仅仅只局限于环境整治与单纯的植树造林,它涉及到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三大领域,城镇在生态复绿的基础上进行城镇补偿式开发。


2015年公布的海绵城市试点两湖地区的城市有武汉、常德列入名单中。湖南省常德市率先设立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城北2009年与德国汉诺威大学联合治理穿紫河并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建立以穿紫河风光带为轴线的湿地生态恢复区,为城区居民创造了宜人的生活环境,此后由穿紫河水治理协会管理该区域“绿肾”,紧接着2016年3月《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等文件的出台,使生态补偿与恢复之于绿色城镇建设有了新的内涵。


1.1 实现生态补偿机制的条件


在确定生态效益的提供者和受益者基础上建立“利益相关者补偿”机制,主要方式有资金横向转移补偿方式和市场化交易方式,调査两湖地区资源条件、用地现状、建筑现状以及市政建设现状。


1.2 实规生态补偿机制的方法


生态补偿与城镇化进程结合目标是通过目标导向(确定中长期目标),或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污染重大问题),以最小的社会经济成本保护生态环境和污染治理,满足两湖地区城镇建设的需求,处理好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把环境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以法律、标准、执法监督、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作为抓手,加大检査、信息披露和处罚力度,形成环境“倒逼”机制,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能源投入和废物排放发展经济,以尽可能少的经济投入保护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2.两湖地区绿色城镇化发展制约因素


2.1 两湖地区城镇生态保护欠完善


非农化转移使得农村常住人口的减少,农村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帮助农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这也促使农村住宅的空间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对生态景观的不重视尤为严重,笔者及研究团队在湖南常德石公桥镇、雷公庙镇等生态结构良好,同时又兼具工业破坏的区域进行实地调研,由于城镇一体化推广及交通条件的优越性,这些地区的经济相对发达,但许多历史保护区位置距镇区较远,交通不便利使之缺乏管理,与周边的生态景观连续性不强,卫生条件落后,很多利于生态恢复的景点无法链接,无法凸显镇区特色,只能保护起来,更谈不上“绿色文化城镇”概念。


2.2 两湖地区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少


两湖城镇建设“重外轻内”,在基础配套设施上欠投入,许多城乡结合部村民盲目扩大建设,为了在城镇建设开发中获得征地补偿,不拆老屋另外新建,建筑不实用,城镇景观面貌连续性不强,建筑形式不统一,城镇建设改造中注重穿衣戴帽,内部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一性,城镇居民更愿意将垃圾倒放在更“方便”的区域,公交停车场站随意,造成城镇面貌风貌不一,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合理的发展模式引导两湖地区城乡发展。


2.3 两湖地区城镇土地经济效益低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着耕地不断被征用、保护耕地压力不断增大、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高和经济效益低下等问题。在两湖区域城乡结合部出现的开发区热、房地产开发热、广场热、企业圈地热、造高尔夫球场热、卖地热、大学城热等,都折射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城镇化进程的不良刺激和恶性循环,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发展形势,应加快改革。


3.两湖地区绿色城镇化建设模式研究


3.1 两湖地区绿色城镇化建设研究方法


两湖绿色城镇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是为减少城乡差距、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突出城镇的宜居特色,强调绿色城镇的慢节奏发展,运用3S+3L理论w研究方法,3S“Slow(慢节奏)+Small(小型化)+Sustainable(可持续)”以及3L“LowCost(低耗费)+LongTerm(长远期)+LogicalDevelopment(理性开发)”,把可持续发展与城镇建设理念在两湖地区城镇建设模式结合,提高城镇质量,对该地区由于工业开发产生的环境破坏进行生态恢复,建立优美“接地气”的环境,体现“慢节奏”的城镇生活要求,适应新常态的社会发展目标。


3.2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下的两湖地区


3.2.1 绿色城镇化3G建设模式


“绿肾”补偿建设模式两湖地区城镇多为湿地环境,湿地结构是两湖城镇的绿肾,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基于生态补偿机制,在城镇“绿肾”的建设结构主要由生产性单元、保护性单元、人工单元和调和性单元w组成,与区域内城镇建设中的农林用地、生态保护区、集镇建设区和公共区域对应建立按需分配生产要素的有机整体,使作为穿越城镇的滨水湿地发挥积良好的生态代谢作用。


3.2.2 “绿肺”集中建设模式


城市绿肺作为在城镇中间或边缘地带的林区,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目的,具有过滤城镇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建设的农郊餐饮及工业发展产生的油烟与粉尘污染,并兼具水体过滤功能,结合林区可规划游览、健身、休闲、娱乐、防灾等功能,丰富观赏与实用功能。


3.2.3 “绿心”体系建设模式


两湖地区属于地处我国华中平原,地块交界处丛林密布、物种丰富,它不仅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绿心”,也是中国版图上的绿心。保护生态环境打造“中国绿心”,可借助洞庭湖的生态资源特色,将湿地结构与海绵城市雨水过滤收集等结合,给人们一个可呼吸、宜居的绿色城镇,在修护中建立更和谐的城镇建设模式。


将3S+3L方法与3G建设模式结合是提高两湖地区绿色城镇化建设效率的方法。在应用上结合政府现行规定,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评估机制,参照国家体制设置格局建立绿色城镇生态补偿管理机制,对生态补偿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技术指导和日常维护加以监督和管理;并结合专项补偿立法,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同时加强两湖区域间政府合作。推进省级、地方、区域、行业多层协调一致,鼓励实验区生态环境利益相关者间通过自愿协商,实现适合两湖地区城镇建设的政府双向补偿、地区补偿和市场补偿“三位一体”的生态补偿模式,优化绿色城镇体系。


4.结语


2015年两会提出的“生态体制改革”新常态,为两湖地区城镇绿色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有利于推进绿色城镇发展,并且可以拉动两湖地区“绿心”的生态升级,从而带动生态经济的永续发展。本文对两湖地区城乡建设发展做了一个展望性的研究,由于知识面有限只能进行初步的探讨,有待于今后深入研究。


作者:管益敏;覃永晖,彭蓬(1.湖南文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湖南常德415000;2.常德市湘北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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