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策略
近年来,辽宁省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目前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仍然较低。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速,辽宁省农村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通过对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背景、发展基础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策略,对指导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后,“新型城镇化”便成为一个热词,其内涵不断丰富,要求不断明确。同时,报告首次提出“美丽中国”这一概念,对我国乡村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乡村发展新方向。在、“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背景下,乡村地区成为了发展中重点关注的对象。
辽宁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力不断增强,乡村发展步入新的机遇期,建设宜居乡村是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美好辽宁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发展工程。
2、辽宁省宣居乡村建设现状
目前,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已全面展开,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辽宁省先后出台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以“百千万工程”为载体,以“四项治理”、“四项改造”、“六个提升”和“一个打造”等15项宜居乡村建设内容为主要任务,各地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日趋完善,规划和建设计划陆续启动并实施,围绕宜居乡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线,以加强规划指导为抓手,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大投入,促使全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呈现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批特色鲜明、发展后劲足、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良好的城镇脱颖而出。如辽中县茨榆坨镇等88个镇被国家评为全国重点镇;建平县青峰山镇、法库县五台子镇任家窝堡村等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绥中县西沟村等8个村落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东港市孤山镇、绥中县前所镇被国家评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长海县广鹿乡等11个镇、村被列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海城市西柳镇等4个村镇被国家评为美丽宜居小镇、宜居村庄;喀左县和大洼县田家镇进入国家园林县城和园林镇行列等。
辽宁·海城·西柳镇辽宁·盘锦·田家镇
3、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的主要问题
自2014年全省实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以来,在改善农村环境、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村庄数量多,整体规模偏小。
二是发展质量不高,发展模式单一。
三是发展特色不鲜明,原有特色保护和发掘不够。
四是建设资金不足,规划编制及管理水平较低。
4、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策略
新型城镇化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加速推进,同时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共创美丽宜居家园。
4.1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宜居乡村建设
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有力抓手,充分投挥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破解农村“人多地少”的难题,带动农业转型升级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发展。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尽快形成“互促共进、互惠双赢”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一是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完善与之配套的教育、住房、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为“离乡农民市民化”扫清障碍。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引导农村富余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为“留乡农民富裕化”提供条件。
三是加快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资本要素市场,确保农民在土地、劳动和资金等要素交换上的平等,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引导和规范城市资源下乡,将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业农村。
四是推进城乡规划、基础实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树立全域规划的理念,把城乡作为整体统筹谋划,科学布局全省统一发展的“一张蓝图”,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均等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促进城镇化与宜居乡村建设协调推进。
4.2以宜居乡村建设引领就地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中之重,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辽宁省要以宜居乡村建设为重要载体,加强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
一是加强重点镇建设。充分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关键节点作用,按照完善功能、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的要求,重点发展区位条件优越、潜力大的小城镇,建设成为集聚产业和人口、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在政策、土地及项目安排上对重点镇的建设发展予以扶持。加强重点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的能力,促进农业转
2.4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协调发展
城市发展规划,需要在对旧城的改造中、以及新城的建造过程中,逐渐提升改造质量,扩大城市改造规模。以此同时,还需要紧跟城市整体发展战略的规划,合理规划和调整旧城改造以及新城建立,例如说适当新建公共建筑,疏散过多的人员,对于不好布置的企业进行迁出等等。在对旧城区进行改造时,如果资金情况无法平衡,可以在新区建设之后实现经济的整体平衡效果。
总结:
总而言之,旧城改造对于城市未来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茌城市旧城改造过程中,必须遵循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此推动城市整体的发展。对于旧城改造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还需要政府人员提高关注程度,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以此确保旧城改造能够顺利进行。
作者:张雪娜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下半月 2016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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