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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发展中“绿色发展”路径选择——以吉林省为例

发布时间:2016-12-20 14:28


一、吉林省城镇化发展中实现“绿色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市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冲突最激烈的地方,吉林省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面临的最大障碍和最严峻的挑战。


(一)吉林省努力实现“绿色发展”。根据地理空间分布,吉林省有针对性地重点实施了三大工程——在东部实施长白山林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逐步对国有林区实行全面停止采伐,保护自然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在中部实施粮食主产区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重视土壤污染问题,着力解决化肥、农药、工业污染等问题,保护珍贵的黑土地;在西部实施生态区建设工程,逐步恢复湿地面积,推进退耕还草还林。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在吉林快速发展。白山市提出了生态立市战略,以生态产业群替代传统污染企业。该市依托长白山资源优势发展矿泉水产业,“打水牌、兴水业、吃水饭、建水都”。2013年,恒大集团与白山市签署合作协议,将投资100亿元开发矿泉水项目。2013年吉林省还实施了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五位一体”的项目推进模式。


(二)吉林省城镇化发展中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城镇化的“绿色发展”是强调在加速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同时,城镇的生态环境得到治理和改善,尤其在城镇化发展中减少负面环境效应的影响,转变城镇化发展模式,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1、城镇化的负面环境效应不可避免。2011年吉林省城镇化率达到53.4%,在全国排名第12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增加到53.7%,属于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增强,城镇化对生态环境作用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加大,城镇化本身也会产生生态胁迫、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城镇化最突出的特征是人口、产业、物业向城市集中,导致城市人口密度增大、土地利用性质改变、建筑物增加等,过高的城市人口密度、无序的城市扩张、产业发展过度消耗资源和能源,城市交通扩张引起的水土流失、大气污染、噪音污染、自然景观破坏等,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例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多,对水的需求量增大,废污水相应增多,从而对水的时空分布、水循环及水环境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影响。而且,恶化的生态环境也会降低城市居住环境、投资环境、经济发展速度等,遏制城镇化进程。


2、粗放式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给“绿色发展”带来挑战。由于城镇发展模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并没有因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而明显提高,城镇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利用效率却很低;相应地,废弃物排放量和对环境的损害也大,致使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吉林省城镇化主要还是依靠高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来推动的,与发达地区比较,能源消耗量较大。2002年吉林省能源消费总量为4,209万吨标准煤,2012年增加到9,028.3万吨标准煤,而且2003年以来,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一直在70%以上,节能降耗工作任重道远。粗放型的城镇发展模式,使城镇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进一步加剧了吉林省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严重程度,严重阻碍了城镇综合质量的提高和功能的正常发挥,降低了城镇的承载能力,制约和影响了城镇化的绿色健康发展。


二、吉林省城镇化发展中实现“绿色发展”的制约因素


城市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来自于人口集聚带来的生活污染以及大规模工业活动产生的工业污染。“十五大民生工程”中提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都是针对“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城市水质污染严重,水环境污染压力加大。城市是人口、经济和用水最集中的区域,也是水资源供需矛盾最突出、水环境污染压力最大的区域。近年来,由于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水资源短缺伴随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着城市经济的发展,2012年吉林省废水排放量为11.95亿吨,比2011年增加0.33亿吨。全省氨氮排放量5.63万吨,其中,工业源0.44万吨,城镇生活源3.29万吨,农业源1.77万吨,城镇生活源所占比重较大。一些地区因水污染加剧了水资源危机,一些地区因水污染使农田生态环境恶化,一些地区因饮用劣质水导致地方病增加,而使得居民健康受损。由于水污染,导致取水成本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增加,造成许多地域的水失去应有的功能。许多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点状或面状污染,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辽源市就是其中之一。


(二)城镇人口密集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较差。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人口集聚和工业集中现象以及城镇地区机动化的出行方式,使城镇人口密集区大气环境质量恶化明显。城镇化过程所需的能源动力主要以煤为主,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燃煤是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主要来源。2013年1月,吉林省部分城市(长春、吉林、辽源、通化、松原和延吉市)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平均值均未达到国家年均浓度值二级标准,长春市优良级天数一个月中只有9天。2011年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和松原市的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生活垃圾处置率低。吉林省工业固体废物以粉煤灰为主,约占总量的1/3,然后是尾矿、炉渣、冶炼废渣。2012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2.02万吨,比2010年增加90.39万吨。在城镇化进程中,人口不断增长,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传统的垃圾无害化填埋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占用土地资源、污染地下水等环境隐患。部分垃圾填埋场防渗措施不到位,加之渗滤液产生量大,处理成本高、技术难度大,处理后的浓缩液继续回灌垃圾填埋场,造成污染物集聚,容易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垃圾填埋后产生的有害气体如不妥善控制,存在爆炸的危险。2012年吉林省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70%,低于全国77.94%的平均水平。


三、吉林省实现城镇化发展中“绿色发展”路径选择


(一)实现城镇水环境、大气环境健康化。吉林省的城镇化发展首选必须考虑自然生态,要考虑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地环境等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的长期影响。对于城市来说,水资源对城市发展的约束作用日益重要,许多小城镇的消亡往往与水资源缺乏有关,从他处大量地进行水资源调剂的代价越来越昂贵。因此,水资源的约束应该是吉林省城镇化“绿色发展”的硬约束,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是发展中必须关注的问题。针对城镇水环境健康化的问题,一是制定城镇水系统规划,对原有的水系实施保护,城镇规划区内由于用水需求存在差异,必须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合理安排,以及确定水源地、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设施发展目标及建设布局;二是要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再生水源主要依靠城镇污水处理厂,其利用范围覆盖了城镇用水和农业用水,重点是水质安全和输配安全,必须在城镇水系统管理中通过规划、建设和管理等综合措施统筹解决。


(二)坚持生产和消费环节并重,做好垃圾处理工作。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应坚持生产和消费环节并重,充分考虑城市总体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整体影响。一方面要提高生产环节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比例;另一方面要调整消费规模和结构,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首先尽可能回收利用,其次尽可能对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进行生物处理;再次是尽可能对可燃物进行焚烧处理;最后对不能进行其他处理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而且,城市垃圾处理场的布局应根据城市的主风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流向,尽可能布置在城市的下风向和地表水、地下水的下游,以免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从而保障城市环境的提升。吉林省各个城市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列为优先的公共财政投入领域,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在内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三)通过各种途径节能降耗。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广节能措施,促进建筑、交通和生活节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促进节能和新能源开发。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加大对节能、洁净煤、可再生能源等低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吉林省城市发展生态工业,应在循环经济理念下,利用生态技术实现城市工业生产的物质消耗最小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使工业生产和服务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对城镇的生态环境损害最小,达到工业生产发展的生态代价和社会成本最低的现代工业发展模式。节约、降低成本、循环利用生产过程是全程控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主要目标是要通过工艺流程的设计、过程的控制和适当的末端处理,达到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吉林省地域特点,深入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逐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支持和引导新能源产业发展,以及对可再生资源的研发和建设。


作者:姚震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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