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信贷与环境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逐渐步入新常态,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的重大任务。当前,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解决亟须绿色信贷政策的支持。在市场经济中,银行业发挥着资金配置的功能,能够有效引导资金的流向。合理的利用金融手段,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长期以来,政府的监管不足,国内的银行机构在环境保护方面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许多重污染的项目,由于具有较高的收益从而更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这是长期以来中国环境污染治理不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2016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余额为8.08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6.24%,我国绿色信贷规模快速增长。但针对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效率,现有研究存在不同观点,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的绿色信贷实施效果并不显著,如:陈伟光(2011)认为,由于存在环境信息不对称企业的环境风险成本较低以及缺乏民众的监督,我国绿色信贷对产业升级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王崴(2010)利用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模型,研究绿色信贷对环境质量的冲击,结果表明,我国绿色信贷虽然对环境污染具有改善作用,但改善的效果并不显著。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较好,如刘婧宇,夏炎等(2015)通过计算发现,绿色信贷政策在长期能够较为有效的抑制目标行业的环境污染状况。
综上所述,通过研究我国绿色信贷政策与环境污染状况之间的关系,分析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用协整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重点关注我国绿色信贷、经济发展和环境状况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绿色信贷对环境保护的实际效应,为实现金融深化、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提供政策建议。
二、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择。本文研究环境污染与绿色信贷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指标:一是反映我国环境污染状况指标。本文采用我国一年内突发的环境事件数量作为衡量环境污染的主要指标,记为E。突发的环境事件越多,说明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越严重,环境质量越差;二是反映我国绿色信贷量的数据。我国的绿色信贷制度于2007年提出,由于数据可得性,同时为了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本文选择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绿色信贷量,作为绿色信贷的替代变量,记为GC;三是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的指标。为了全方位反映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我们选择剔除价格因素后的国内生产总值来反映宏观经济发展,记为G。
环境突发事件的数据以及绿色信贷数据根据2001~2014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整理得到;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来自2001~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为了消除异方差,文中对上述变量均取对数处理。
(二)单位根检验。为了消除时间序列数据计量分析过程中的“伪回归”现象,首先对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以确定平稳性,在对变量取对数后,采用ADF检验法对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表1给出了各变量的平稳性检验的结果。(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变量LE、LGC和LG都是非平稳变量,但其一阶差分变量的ADF检验值都低于1%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可以进行协整检验。
(三)Johansen协整检验。本文采用Johansen检验方法进行协整检验。首先,检验该系统所对应的VAR表示法的滞后阶数。根据AIC准则,我们确定协整检验的VAR模型滞后阶数为二阶。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表明:包含常数项与事件趋势的协整秩迹检验结果为15.86,低于5%显著水平下的18.17临界值,说明只有一个线性无关的协整向量,而最大特征值为0.955,表明可以在5%的水平上拒绝“协整秩为0”的原假设,但无法拒绝“协整秩为1”的原假设。即变量LE、LGC和LG具有一个协整关系,协整方程为:
LE=-10.37+4.85LG-5.14LGC
该方程表明,我国的环境污染状况与绿色信贷规模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个长期稳定均衡关系。其中,绿色信贷的发展对我国的环境状况具有积极的影响,绿色信贷量与环境突发事件之间的弹性为-5.14。说明我国绿色信贷的增加,在长期能够有效提升我国的环境质量水平;另一方面,宏观经济的增长与环境突发事件成正相关的关系,当我国经济总量每增加1%,将会导致环境突发事件增加4.85%。这说明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还没有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环境问题将会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误差修正模型。为了进一步分析变量的长期均衡和短期波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引入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用e代表协整方程中的残差,并将e带入误差修正模型并根据最小二乘法估计向量误差修正系数,得到模型如下:
dLE=-0.1077+0.485e
从上述VECM中可以看出,误差修正项的系数为0.485,反映了误差修正模型的正向修正机制。当绿色信贷、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出现了短期的波动时,通过0.485的调整力度向长期均衡靠拢。
三、结论及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我国环境状况和绿色信贷量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从长期看,我国的经济发展对环境状况具有一个负向的关系,绿色信贷量和环境状况存在着一个正向的关系。说明我国当前实施的绿色信贷政策能够较好地缓解我国的环境问题。本文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一)鼓励商业银行履行其社会责任。以低碳经济为主的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需要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其社会责任。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由于其正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与传统企业相比,低碳企业具有规模小、风险高、收益不稳定、运营周期长等特点。因此,对低碳企业的扶持,是银行必须承担的责任。银行业应认识到自身在经济活动中的巨大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流入环境保护和低碳项目。
(二)加强绿色信贷种类创新。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换挡期,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在“十八大”上,“生态文明建设”被确定为党施政方针的大背景,银行将贷款贸然投放到“两高一剩”行业将会产生巨大的风险。因此,银行在评估贷款项目时,应该把企业环境影响力作为主要评级因素。可以按照企业对环境的贡献程度,实行差别化的利率,对高污染行业实行较高利率甚至拒绝提供贷款,对保护环境的企业推行较低的利率。通过将企业产生的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方法,引导企业进行绿色生产。
(三)建立第三方环境污染评估机构。我国各商业银行评判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银行参照“赤道原则”进行评估。但赤道原则并不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国情的标准,来评价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我们还应该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通过这种专业化的服务,可以降低银行的运营成本。进而从根源上杜绝企业的逆向选择。同时,商业银行还应该加强与同业、行业协会等组织之间的沟通,共同打造全方位的绿色信贷服务,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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