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泰走廊区生态空间现状与规划保护思路
1 引言
生态空间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以提供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为主的区域。它能够直接或间接改良生态环境,改善人地关系,包括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减缓干旱和洪涝灾害、调节气候、提供农林产品等,在保障区域或城市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随着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各类城乡建设用地的快速扩张挤占了原本的城乡生态空间,使得生态空间总量日趋减少,城乡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安全面临更大的压力与挑战。因此,在当前新型城镇化背景之下,如何正确处理城乡建设用地与生态空间的用地需求矛盾,妥善保护好区域内生态空间,有效发挥城乡生态系统的整体生态服务功能,是保持区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重要保障。
2 吉泰走廊区域生态空间现状分析
吉泰走廊区域位于吉安市中部,范围包括三县四区( 吉州区、青原区、井开区、庐陵新区、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 下辖的 8 个街道、29 个乡镇、6 个工业园区,总面积 2961 平方公里,是吉安市乃至江西省发展基础较好,经济聚集度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
2. 1 区域交通设施发展迅速,生态空间破碎度加剧
随着区域交通设施的快速发展,铁路、公路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也无形中打断了生态系统之间原有的生态联系,将原有连续、完整的自然生态空间切割为一个个“生态孤岛”,阻碍了动植物的流动、迁徙,影响了生态过程的延续。
2. 2 生态本底良好,自然山水架构犹存
吉泰走廊区域生态资源较为丰富,大型的山体如大东山、青原山、天玉山、慈航山等分布与区域外围,赣江及其众多支流纵横其间。虽然经过多年的建设开发,但区域内由大型山体、水系构成的“群山环峙、八水汇江”的自然山水架构仍然基本保持完整。
2. 3 城乡建设较快,生态空间总量呈逐年减少趋势
吉泰走廊区域位于吉泰盆地中部,是吉安市人口集聚、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近年来经济建设发展较快,各类城乡建设用地增长迅速,占用了不少生态用地,使得区域生态空间总量逐年减少。
2. 4 区域生态系统质量下降,影响生态服务功能的发挥
区域生态系统质量的下降主要源于人们对自然生态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使得生态系统自身结构的失稳,从而影响生态过程的完成,使生态服务功能的发挥受限。比如对林地粗放式的经营管理,使得森林资源“四多四少”( 针叶林多、阔叶林少; 人工林多、天然林少; 中幼龄林多、成熟林少; 低产林多、高效林少) ,森林结构不合理,综合效能较低;农业生产中过度施用农药、化肥,使得耕地地力下降的同时,形成面源污染; 城市污水的无序排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水体污染等等。
3 区域生态空间保护规划思路
从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吉泰走廊区域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区域生态空间的保护关键在于如何保障区域拥有足够的生态空间数量,如何建立与资源相匹配的生态安全格局以及如何落实数量需求与固化生态安全格局。为此,规划重点从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用地总量、空间格局优化、生态空间管控着手,对生态空间进行整体保护。
3. 1 测算区域生态用地最小需求,确保区域生态空间总量
生态空间是生态系统的载体,维持区域生态稳定与平衡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生态空间。由于目前吉安市城镇化还处于较低水平,吉泰走廊作为吉安市人口集聚、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城镇化速度仍将保持较快增长,这也意味着城乡建设用地将持续增加,与之的相应地生态用地将持续减少。
为了协调城乡建设用地与生态用地的需求矛盾,规划通过碳氧平衡法对 2030 年吉泰走廊区域生态用地的最小需求进行测算,以确定生态空间的合理总量。测算结果表明,2030 年吉泰走廊区域内生态用地总面积应不少于2455. 67 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83%; 可用于城镇建设的用地不得大于 505. 33 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 17%.
3. 2 优化区域生态空间体系结构,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区域内大型的自然山水是区域生态空间体系的基础,是保持区域生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规划依托区域现存的自然山水架构,按照“斑块 - 廊道 - 基质”的布局模式,从区域与城市两个层面对区域内各类生态要素结构布局进行整合、优化,加强城区内外部生态联系,区域生态实现区域与城区生态系统一体化,从而形成区域的生态安全格局。
在区域的层面,优化已有的自然山水架构,形成“六山、九水、三带、多廊”的生态空间体系一级结构。具体包括保护六片大型自然山体斑块( 大东山、文峰山 - 嵩华山 - 三尖峰、天玉山 - 青原山、西垅山- 娑罗山 - 真华山、慈航山 - 玉华山、天平山 - 金子山) ,作为区域的“生态源”; 依托赣江及其支流水系和区域主要交通设施( 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 构建生态廊道,连接区域主要生态空间要素,加强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利用林地、农田、水系构筑生态绿化隔离带,将区域内主要的人工干扰斑块-城市控制在一定空间地域内,避免其连片发展、无序蔓延,给区域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
城市作为区域内大型的人工斑块,既是区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因其组分多样,结构复杂而自成体系。从整个区域的角度来看,城市是区域生态的主要干扰源,因此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对于区域生态而言至关重要。而保持城市生态稳定的关键是加强城市的绿地生态建设,并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区域生态空间体系相结合,实现区域 - 城区生态一体化。为此在城市层面,规划保留城区内残留的自然斑块作为生态“踏脚石”,利用城区水系、道路构建生态廊道,连接城区外部的开敞生态空间,形成具有各自特点的城区生态空间体系,创建优美的城市生态景观与宜居的人居环境。
3. 3 分区管控与建设引导,促进生态保护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为了有效保护区域生态资源,确保区域生态空间总量需求,固化区域生态空间格局,规划将整个吉泰走廊区域范围划分为生态红线区、生态控制区与城镇发展区。
生态红线区是为了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划定的需要受到最为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不可突破的底线空间,包括相关法规要求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要素(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核心区域) ; 区域高敏感生态空间要素( 重要河流、重要山体等) 以及构建区域生态空间体系的结构性要素( 大型生态斑块、重要生态廊道等) ,共2094 平方公里,占吉泰走廊区域总面积的70. 7%.城镇发展区是为城镇未来发展预留,并依据吉泰走廊区域范围内已批或在编的各类法定规划进行明确的,不突破生态底线的合法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共 362 平方公里,占吉泰走廊区域面积的总 12. 2%.生态控制区是生态红线区与城镇发展区之间的缓冲地带,主要包括一般农地、商品林、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各类重要生态空间的缓冲区,以及目前尚未利用的自然保留地等,共 505 平方公里,占吉泰走廊区域面积的 17. 1%.
由生态红线区与生态控制区组成的生态空间总面积为 2599 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 87. 7%,超过区域生态空间总量的最小需求。
在分区划定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生态红线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除确需建设的交通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确需建设的农业生产与生活设施、确需建设的景观游览设施、确需建设的特殊用途( 军事、安保、宗教) 设施外,禁止建设一切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区内不允许发展任何工业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为“生态型”产业;区内农村居民点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外,逐步搬迁至区外,恢复原有用地生态功能; 区内既有建设项目分类进行清理,不符合准入条件且整改后无法满足生态保护要求的一律搬迁腾退。
生态控制区除确需建设的交通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确需建设的农业生产与生活设施、确需建设的景观游览设施、确需建设的特殊用途( 军事、安保、宗教) 设施、确需建设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生态型旅游项目以及其它与生态保护不相抵触,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的项目外,禁止建设其他项目; 区内产业发展应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发展方向为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等无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产业; 区内农村居民点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就地保留外,鼓励迁村并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区内既有建设项目分类进行清理,不符合准入条件且整改后无法满足生态保护要求的一律搬迁腾退。城镇建设区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法规、规定以及规划的要求,以生态城市建设为方向,以现代生态技术为手段,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与能源,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以低的环境冲击性、高的自然亲和性、居住环境的舒适和健康性、经济的高效性以及社会和谐性为发展目标,使城镇与区域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4 结语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未来十五年将是吉泰走廊区域的又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护好区域生态资源,牢守生态底线,为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既是人们共同美好的愿望,也是生态空间保护工作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