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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形势与

发布时间:2016-05-20 10:39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的重要支撑。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攻坚时期,环境保护国际合作迎来重大机遇。


  回望“十二五”’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已融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战线,在促进对外关系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全球与区域环境挑战,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务环保中心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展望“十三五”,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进人新常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矛盾将更加突出,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更加迫切。


  从国际形势看,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深度调整,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环境事务在全球政治体系中的重要性显著增加,国际社会大力推动后2015可持续发展进程和目标的实现。中国国际地位大幅提升,在全球事务中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也将承担更多责任,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凸显。因此,面对这些新形势和新要求,需要我们正确判断国际环境与发展的形势,统筹国际和国内,将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和国际环境公约履约有机地融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使之常态化、主流化、融合化。


  1“十三五”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形势研判


  “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两个大局都将发生深刻变化。世界经济下行,我国经济进人新常态,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生深刻调整p],我国外交战略重点转变为推动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都对我国环保工作和国际合作有着深刻的影响,综合看来,发达国家实施再工业化以及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给我国产业升级、绿色转型带来挑战和压力;当前世界政治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我国周边地区形势持续处于快速变化过程中,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显著突出,环境问题因承载了政治、经济、外交等诸多因素,成为国际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2015议程后,全球环境问题依然严峻,全球环境治理也呈现出多重复杂的特征,并日益明显。具体来看,文章对“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国P示合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研判。


  1.1环境治理在全球治理的地位不断提高


  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5年全球议程展望》指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极端天气频发”、“水资源加速枯竭”w等环境议题已前所未有的成为全球对话的重要领域,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成为今后全球、区域环境治理和保护面临的挑战。同时,与其他领域的全球治理相比,国际环境谈判的广泛性和参与度变得十分突出,如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塞尔公约》等14个重要的国际环境条约中,成员国超过10#的有13个,其中5个条约的成员国超过180个,表明参与环境公约及其谈判的机构和领域越来越广泛。同时,国际社会对环境可持续的重要性认知不断上升。一是当前后2015议程讨论中关注的环境议题更为全面,凸显了环境可持续目标在后2015时代全球发展进程中的支柱性地位。二是后2015议程关注可持续发展各个方面的一体化,强调了环境可持续目标与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的进一步融合。


  1.2工业污染类环境问题的全球关注不断上升


  目前已签署的区域性和全球性多边环境公约与协定750个,其中涉及污染防治相关的公约大约占四分之一。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有关污染防治(包括生化武器和核武器)相关的多边环境公约与协定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工业污染防治受到全球的关注度不断上升。如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al Facility,GEF)对于工业领域的环境援助份额不断增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领域的资金分配额度已从第一次增资期间的2%增长到现在的10%以上;尽管发达国家因经济不景气不再主动承担环境责任,全球共同环境行动难以达成的背景下,2013年国际社会签署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更加体现出全球对工业污染防治的关注。


  1.3非政府组织对全球环境治理的决策影响日益增强


  随着非组织(Non-Governmental Qiganizadms,NG0)的发展壮大,其间接或直接影响全球环境治理决策的作用逐渐得到增强。NG0不断通过各类论坛、谈判、协商会议等方式参与全球环境治理,通过实施社会监督、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活动,推动全球治理进程。如参与气候变化谈判缔约方大会的非政府组织数量逐年大幅度增加;在《关于持久性有机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审查方面,美国化学理事会、国际溴科学与环境论坛、大自然保护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和评估信息为各类议题谈判提供了重要参考等。


  1.4公私合作成为未来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模式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私营部门对全球环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虽然有着先进的环境友好型技术、巨大的社会资本和高效的行动效率,但趋利性和环保的公益性导致私营部门缺乏自觉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动力。政府部门在环境治理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不足日益明显,需要得到其他主体的弥补。鉴于此,“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PPP)”为政府和私营部门提供了各取所需、实现共赢的重要途径。虽然目前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仍在探索阶段,但国际社会对于这种模式的期待和热情仍然高涨,并努力在合作理念上加强拓展,以消除官方主导、经济利益吸引力不够等限制因素。如2013年全球环境基金将“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作为未来开展全球环境治理融资和具体实施的重要方式,并专门为此开辟新资源以推动相关工作;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财长会议,决定利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工作模式进行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1.5资源竞争引发不同环境机制的协同合作


  目前全球环境治理领域的众多机制大多独立运行,治理资金来源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增加了不同领域环境机制的竞争。这种压力使得国际社会不断推动环境公约与协定之间的协同合作,并不断融人相关文件中。如“里约+20”峰会提出加强环境公约与协定之间的协同合作,努力推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间的协同机制。


  1.6发展中国家对技术援助需求日益强烈,全球环境治理彩响力持续上升


  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和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发达国家作为全球环境治理援助基金的主要捐资方,逐年缩减援助支出,但发展中国家对于申请援助参与环境国际合作的需求逐年上涨,在资金申请愈发困难的情况下,技术援助申请成为发达国家援助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方式。环境友好型技术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环境和经济的双重效益,一方面避免单纯的资金援助对发展中国家环境改善不理想的局面,另一方面也迎合了国际环境合作重点正逐渐向提升环境改善能力的新趋势。


  此外,在目前全球环境治理中,发达国家借助其资金、技术和智力方面的强大优势,在南北环境关系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但随着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及其对环境议题的国际影响日益上升,发展中国家的意见和诉求在国际环境谈判中不断得到重视,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如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谈判,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国统一发声,x^m判进程起到了重大影响,“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被写人“里约+20”会议成果文件《我们憧憬的未来》中。


  1.7全球环境治理机制改革迫在眉睫


  现有的全球环境治理机制分散、机构重叠,造成环境治理体系碎片化、多中心和效率低下。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报告,截至2012年,在已经确认的32(Kh全球环境治理目标中,有一半目标未获进展甚至恶化。当前,全球经济整体低迷,传统发展模式与有限资源的矛盾成为全球经济复苏的最大瓶颈,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成为破处坚冰、重振世界经济的最大动力,这要求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环境治理体制必须进行改革’以承担更大的责任。在全球环境持续恶化的上行压力背景下,2012年《我们憧憬的未来》成果文件明确提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在未来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重要的协调作用,提出改革机构的具体建议,从法律地位、能力建设、业务界定等方面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领导全球环境治理进行铺垫”。2014年联合国环境大会首次会议召开,不仅拉开了联合国全球环境治理改革的大序幕,而且改革的速度和力度不断加大。


  因此,当前国际国内新形势下,环保国际合作工作面临着三个战略性的调整和转变,一是合作原则,由侧重强调“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向重视“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的方向转变;二是合作动力,由过去被动应对环境问题带来的国际压力,向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环境规则和治理体系方向转变;三是合作方式,由强调争取环境与发展援助向提倡“相互帮助、协力推进”转变,同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环保合作开启“共同出资”新模式,结合南南合作逐步开展对外援助。


  2“十三五”环保国际合作主要机遇


  2012年“里约+20”峰会后,发展绿色经济成为开展全球环境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2014年,联合国首届环境大会标志着全球环境治理迈出了改革坚实的步伐;后2015可持续发展将全面得到深化,多边和双边外交活动频繁涉及2015年底召开的巴黎气候谈判,环境事务在全球政治体系中的重要性显著增加,全球环境治理面临重要的机遇和挑战。


  2.1环境保护面临创新转型


  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人新常态,发展方式面临根本性转变的同时,环境保护也将创新转型并开启新常态。“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以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亟需在解决资源环境约束、谋划环保思路、拓展工作领域、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环境法治、满足公众需求等方面学习发达国家的成功制度和管理经验。


  2.2国内开展大规模环境治理行动


  国内陆续展开规模空前的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亟需借鉴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借鉴有效治理模式,推进大气、水、土壤、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治理,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2.3“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展开


  “一带一路”建设将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中国将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融入全球政治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必要支撑和保障。作为战略规划中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生态环保国际合作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谱写新的篇章。


  2.4可雛錄议程与生态环保日M为国际挪联合国大力推动2015年后国际发展议程,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依然成为世界潮流和B寸代主流,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3“十三五”环保国际合作主要挑战


  3.1环境保护国际责任显著增强


  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深度调整,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发生重大变革,环境事务在国际政治外交中的重要性凸显;全球环境形势严峻,在资源环境约束的瓶颈作用下,环境问题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在国际事务中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也将承担更多责任,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3.2周边环境问题加剧政治风险。


  东亚、东南亚等我国周边地区政治经济外交博弈日益激烈;周边地区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突出,生态环境安全局势亟待稳定;跨国界环境污染、环境纠纷时有发生,跨界生态环保问题成为与周边国家政治博弈的重要议题。


  3.3国内总体环境形势严峻


  环境质量成为“十三五”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瓶颈,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重点地区污染排放已经达到或接近环境承载能力上限,新老环境问题交叉呈现,环境治理和修复难度加大,环境形势空前严峻,环保工作进人攻坚时期。


  3.4生态环境风险制约走出去进程


  随着我国产业和投资走出去带动经济从输人型向输出型转变,生态环境问题成为主要风险领域之一。境外投资和企业遭遇环境污染问题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国际社会髙度关注;“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和生态环境风险;国际核安全体系的变化及核电走出去进程对核安全国际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5环保国际合作基础能力与综合保障不足


  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改变后,我国接受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环保援助资金大幅减少,而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核安全、促进绿色贸易与投资等方面的责任和压力不断增大。国际环境公约呈现总体任务繁重、压力持续增大、公约协同日显、履约条件多变、资源约束趋紧、目标任务硬化等新特征。环保国际合作总体能力严重不足,缺乏必要的人才储备和资金保障。


  4中国加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对策与建议


  综合考虑“十三五”期间我国面临的国内与国际新形势,可以看到,“十三五”是我国推动绿色转型、改善环境质量的“机会之窗”,也是我们全面融人国际环境与发展进程,参与国际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的机会之窗。X#我们进一步融入国际环境与发展进程,解决好全球、区域环境问题,促进我国国内环境问题的解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适应全球化、国际化的要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事关国家利益、国家形象和国家环境安全,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已经到了强化顶层设计,强化谋篇布局,主动积极构建合作“大战略”的时机。文章认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4个方面。


  4.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立足国家总体安全和发展战略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以环保为纽带务实推动与大国、周边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合作,维护国家权益,服务国家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


  4.2突出重点,强化支撑


  服务国内环境质量改善和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等重点工作,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建设有益经验支撑国内环境保护。打造“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支撑平台,加强环保交流合作,保障战略环境安全。


  4.3主动转型,拓展提升


  准确把握“十三五”环境保护的历史定位,主动适应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配合中国国际角色转变,推动环保国际合作工作主动转型,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实施对外环保援助计划,构建环保国际合作大战略。


  4.2顺势而为,探索创新


  主动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抓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有利时机,坚持主动作为,探索环保国际合作新模式,开创环保国际合作新局面。


                                                            石峰,黄一彦,张立,周国梅

                                                    (中国-东盟(上合)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北京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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