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环境保护的法律思考
文章从中国工业化的历史进程出发,考察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得出我国现在已步入发达国家早期发展模式——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先污染后治理。并把这种模式定义为后发展国家必须面临的“卡夫丁峡谷”,在分析这种模式的基础上力图找到难以跨越其的法律困境,进而得出我国跨越这种牺牲环境发展经济的对策思路。
一、中国工业化发展与环境保护现状
从20世纪50年代起,中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同时也拉开了中国工业化发展的序幕。当时为追求经济建设,中国积极兴建一大批基础骨干工业,如钢铁工业、火电厂等。在“大跃进”时期,盲目乐观追求工业发展,根本不顾环境条件,造成相当程度的工业污染和较严重的生态破坏。1973年国民经济形式有所好转,各种经济指标和计划都完成或突破“四五”计划。“五五”计划期间,从1977年至1978年间社会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连续两年大幅度增长,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恢复或者超过了历史最好水平。但这十年间大力发展重工业,工业盲目发展,城市布局混乱。这一时期也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发生阶段,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在联合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影响下,我国召开了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制定了《关于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发展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原则、“三同时”制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特别在防治工业污染方面,颁布了《关于治理工业“三废”,开展综合利用的几项规定》、《工业“三废”排放的试行标准》等。
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的翻倍增长,惊喜背后我们也看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破坏。高污染、高消耗的工业发展留下了许多城市的空气质量极度下降,河流的大面积污染。世界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国占据七席;“五十年代淘米洗菜,六十年代洗衣灌溉,七十年代水质变坏,八十年代鱼虾绝代,九十年代身心受害”正是河流污染的写照。新世纪初的头二十年将是环境与发展矛盾最突出的二十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压力最大的20年。就环境方面而言:我国在工业化发展中针对环境采取了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现状依然十分严峻。可以看出,中国工业化进程取得巨大辉煌成就。物质财富极大增加,幸福指数上升……但如果我们呼吸的空气不是清洁的;喝得的水不是清洁的;吃得食物不是干净的,那么所有的一切都是暗淡的。现在中国主要依靠高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支持了经济高度,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特征是明显的,如果继续这样,环境保护将雪上加霜,经济发展也会难以为继,中国正面临环境保护的挑战。
二、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环境保护的法律困境分析
(一)人口—经济—环境的“恶性循环”
经济发展是人们生活水平发展的前提,只有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物质财富的极大增加,人们才能有幸福生活的基础。试想一下如果人们连饭都吃不饱、贫穷的无法生存,何来谈什么环境保护。贫穷是环境污染最糟糕的形式。“非洲大灾荒”正是贫穷恶性循环的结果、巴西热带雨林的砍伐也是为了基本生存的代价。人口增长要求消费越多,消费越多要求获取更多,从自然和社会汲取更多,同时环境的压力、承受能力就越来越低。环境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就要破坏更多的环境来养活自己。这样就进入了恶性循环,越发展越破坏,越破坏越发展……我国的高速GDP增长与庞大的人口以及环境破坏三者循环的前景令我们触目惊心。
(二)经济发展的“从众”情结
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甚至一些发达国家认为自己应该遵循西方发达国家早期经济发展或资本积累的发展模式。他们认为既然那些国家都是按照“先污染后治理”来追求发展,甚至在早期他们根本没有考虑环境这一重要因素,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了一些应急手段。还有一些人天真的认为环境自身的净化能力可以渐渐消除发展带来的危机,只有在经济得到充分的增长人们才有足够的资本反过来保护环境。所以我们也应该按照原来既有的发展模式努力发展经济,不用过多担心甚至可以像原先那样牺牲环境。看看现在英国的泰晤士河,当初污染后经过治理现在依然清澈。我们可以学习英国先牺牲一些河流、森林等自然环境,等到经济发展后着手治理。
(三)道德资源的极度贫乏
“稳定的状态对我们的环境资源提出较小的要求,但是却对我们的道德资源要求较高。”我们不能再向环境要求什么了,它给予我们的已经太多太多了,而我们扔给它的也已经超过了其最低的承载能力,我们不能奢望太多。面对这些我们必须改变我们原来的想法,提高道德资源的潜力。长期沿袭粗放型增长方式,高污染高消耗和资源性产业不仅加剧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更加速了资源耗竭和生态破坏,使得经济发展得不到保障、缺乏发展动力;更消耗的我们的道德底线。
三、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环境保护的法律对策思路
(一)树立环保法治优先理念
环保法治优先是与经济优先相对应的概念。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优先发展经济,而忽视环境,现在必须转变这个理念,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的原则。在经济发展决策中更多的注重环境的作用,避免以牺牲环境发展经济,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解决怎么发展的问题。
在环保法治优先理念的引领下,我们必须加快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可以看出只有走出“人口-经济-环境”恶性循环的怪圈实现环保优先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是我们经济发展跨越的首要选择。
(二)完善环境行政的综合决策
环保理念的转变必须落实到具体的经济发展决策上来。发展无疑是我们长期以来面对的重要任务,但“欠帐太多”已面临严重的生态危机。因此,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实现双赢,是我国的世纪难题。这就需要我们勇敢地抛弃过往的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建立和完善中国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在决策的过程中对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也就是说,从决策一开始就要在环境、经济和社会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使三者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经济和环境改善。
另一方面,综合决策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理念和模式,因此,发展的关键在于加速经济转型。也就是说,要按照生态经济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传统的资源依赖过量消耗型、粗放经营的经济增长方式向资源节用循环型、集约经营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也就是转变到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模式上来,并且进入到经济结构调整之中,以“协调”“减量”和“循环”为主要手段,落实到各个环节,从而达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这要求我们必须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保持可再生的资源的循环再生能力,努力寻求可代替能源;综合利用各类资源(包括废弃物),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三)政府环境责任与公众参与
中国的环境质量并没因环境保护法数量的增多而成正比相应改善:统计结果表明,随着环境法规数量的增加,环境污染恶化状况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些地区环境污染程度不降反增。政府环境失灵和环境法律失灵被认为是其中的重要原因甚至主要原因。我们的政府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积极修炼“环境内功”,特别是在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冲突时,要把政府的环境业绩同政绩放在同等位置。各级人民政府应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努力使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事物,在良好、舒适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作者:樊瑞 来源:华夏地理中文版 2015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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