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以《环境保护法》为视角探析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发布时间:2016-09-29 14:54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永远不可能回避的问题,也是人类自身薪火相传所必须关注的重要方面。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对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环境保护法》为视角,系统阐述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提出人类社会由必然王国自由王国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以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前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人与自然的亲缘关系这一观点,即人类要从主观上热爱自然,尊敬自然,感恩自然,回馈自然。将社会的和谐寓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之中,进而建立一个人与自然相亲、相爱、相知、相敬的亲缘社会

 

  一、人与自然辩证关系问题的分析

 

  人与自然的关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这个美丽的现实世界。

 

  首先,人与自然是密切联系,互为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人类是自然界的重要成员之一,人类接受自然界的养育,生于斯,长于斯。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人们就没有生活资料,而那时人类就像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连生存问题都无法解决,更不必说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了。可以说大自然就是人类的母亲,广阔的地球为整个人类社会提供了赖以生存的一切资源。同时,人类通过劳动,通过实践活动直接作用于自然界来获取所需要的能量与资源。劳动,伴随着人类由茹毛饮血走向现代文明,对于人类的生存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劳动,人类就只能顺从自然。没有劳动,人类社会就不会走向繁荣。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人们认识和尊重自然发展的规律,在这个基础上,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又是相互对立的。伴随着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界的能动性越来越强,由传统的敬天安民的崇拜转向人定胜天的狂妄。同时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片面的追求更好的享受,更是不断地向自然界进行无限制的索取,可谓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可是,在人类试图改造自然的同时,大自然也以其自身的手段去报复人类的无知与贪婪,力求使自己恢复原有的自然状态。可是,环境污染的加剧,生态破坏的扩大、资源的日益枯竭、城市化的畸形、交通的日益拥堵、人口爆炸式的增长引起的饥荒、疾病、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却日益严重地困扰着人类,大自然对人类的疯狂报复成为人们挥之不去的梦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严重危害了人类自身的发展。

 

  因此,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是一种对立与统一的关系,人和自然界是相互依存、和谐统一的非对抗性的关系,而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关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就强调: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本法。因此,只有善待自然,人类的文明才得以薪火相传的延续下去,人类才会生生不息的永存于世上。

 

  二、中国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主要矛盾

 

  众所周知,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水品日益提高,可是我国的环境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可以说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发展模式,不但大量损耗和浪费资源,也让我国的环境承载不堪重负。一方面,人们盲目的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利益,认为自然界可以无限的供应人们所需要的一切,从而无限制的开采资源,无限制的向自然索取。另一方面,部分人没有意识到自己对自然界应尽的责任义务,盲目的相信科技的力量,认为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解决一切,继续走着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近几年来,困扰着大半个中国的雾霾再次给我们以警示,环境问题已经危害到了我们自身,如果再不引起足够的重视,人类必将饱尝自己种下的恶果。

 

以《环境保护法》为视角探析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三、解决人与自然矛盾问题的建议

 

  ()构建人与自然的亲缘关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与自然的亲缘关系,即人类要从主观上热爱自然,尊敬自然,感恩自然,回馈自然,从而建立一个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荣共生的亲缘社会

 

  人类作为自然界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就是要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在此基础上,人类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改造自然,但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去破坏自然,征服自然。工业革命的曙光使人类有了极大的自信,在创造了辉煌的人类文明的同时,也不能妄自尊大。古人认为,天有天之道,地有地之道,人有人之道。天地之道,讲求的是刚柔相济,阴阳调和。人间大道指的是道德准则和治国原则。人道应当效法天道,也就是说,圣人要兼爱众生,自然与人类本身就是共荣共生,相互依存。因此,将古人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应用于现在社会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被动的顺应自然,到主动的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回馈自然,与大自然相亲,相爱,相敬。对构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大同社会将会有极大的帮助。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不同于早期资本主义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积累财富的模式,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促进人与自然互惠共生,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它以充分尊重自然界承载量为前提。在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类文明的演进的同时,又最大限度的保留自然界的原有状态,是在充分尊重自然界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伟大构想,我们必须加以倡导并促进在全国的实施。保护环境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们必须坚持不懈的走下去。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都是责无旁贷的。国家通过大力发展科技来提高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变废为宝。通过制定法律并保障其执行使危害环境的行为受到处罚。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要忘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因此,我们中国绝不走发达国家的老路。这对于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三者的关系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树立健康、绿色的消费观与生活观。在当下的社会,人与自然之所以会产生诸多的矛盾,最主要的原因是人类无休止,无限制的向自然索取资源,从而满足自身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可是资源有限,而人的欲望却是无限膨胀的。因此,若要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选择健康、绿色的消费观与生活观就是重中之重。我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个人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因此,人类要改变过去那种盲目追求物质享受,满足自身贪欲的生活观念。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今天被赋予了新的意义。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今天人类取得的一切皆是源于自然,吃水不忘打井人,树立绿色健康的生活观念,永远对自然界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人与自然才会逐步走向和谐,人类社会才会走向大同。

 

  四、结语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人类必须面对,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对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人与自然的亲缘关系,发展循环经济,树立绿色的消费观念。只有人类从心底里热爱自然,尊敬自然,感恩自然,回馈自然。才能构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大同社会。

 

  作者:贺兴东  马俊红 来源:金田 20163

上一篇:浅议环境保护法与侵权责任法的融合与链接

下一篇:公路交通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问题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