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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及影响因素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11 08:21

  一、引言


  2012年2月,科技部发布的《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提出科技服务业是基于信息网络、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和分析方法,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和支撑的产业,重点领域主要包括研发设计、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服务、科技金融、科技咨询五大细分领域。科技服务业产业链较长,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家与人民的长期利益,而科技服务的价值体现具有滞后性,使人们对服务价值的认同缺乏即时感;科技服务活动的条件差异性很大,科学试验的工具、仪器设备的研制与使用本身就是创新活动,与生产线和生产设备有本质区别,形成与一般生产活动性质不同的劳动方式、不同社会分工。如图1,科技服务业产业链中,上游的研究与发展活动形成的科技成果经过技术转移和推广,在专业技术服务和综合技术服务支持下,达到产业化科技服务业的结果。


  从全球科技服务业发展历程来看,根据经济和技术发展历程中的服务需求,可划分为科技服务机构出现、科技服务机构大量涌现、科技服务业态形成、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四个阶段。第一,科技服务机构(19世纪中期—20世纪30、40年代),19世纪中期诞生了科技服务,最早的科技服务组织形态主要是资讯类机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工业发展迅速同时带动了一些新兴的组织形态;20世纪20、30年代,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其他工业化国家咨询行业获得了发展,出现了研发服务、天使投资等科技服务机构。第二,科技服务机构大量涌现(20世纪40年代末—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掀起了以原子能和电子信息技术发明与应用为先导的第三次科技革命,也进一步掀起了科技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加重要,科技服务机构主要是以政府创办为主并兼有部分民间组织。第三,科技服务业态形成(20世纪80年代—20世纪末),科技创新需求的多样化,不断细分了创新服务链条,一批市场化的科技服务机构快速出现,科技服务以政府推动为主转向依靠市场化发展,科技服务业态形成。第四,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21世纪以来)移动互联网浪潮兴起,创业服务快速发展,生物医药行业兴起促使高端服务业逐渐取代传统服务业,新型业态不断涌现,科技服务业成为具有较大规模的重点行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带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


  在我国,科技服务业还是一个年轻的产业,我国科技服务业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伴随改革开放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逐步推进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兴起而产生和发展的。改革开放以来,科技服务业内容不断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与此同时,科技服务业内部不断产生新的分支,专业化和社会化分工不断深化,新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推动了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和国家整体竞争力。但总体来看,我国科技服务业在发展速度、规模和结构上仍明显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战略举措,释放了科技服务业提速发展的重要信号。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中国推动发展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到了从以往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关键阶段,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将是解决产能过剩等产业机构问题、细化服务分工、加快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重要举措。国务院五项扶持举措背后传递出中国加快服务业发展,尤其是高附加值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信号。


  当前,科技服务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中具有高附加值的重要产业,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纵观国内外文献,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服务业的内特征及分类、发展能力及水平评价、发展与产业升级耦合机制、发展模式及路径、政策支持体系等相关方面展开。在国外,与科技服务业相对应的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国外学界对科技服务业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科技中介服务业和科技产业领域,如技术创新、经济增长与科技产业集聚的关系以及科技产业集聚的产业政策和实证方面;在国内,科技服务业的研究大多集中理论层面,定性分析较多,定量分析甚少,大多研究主要集中在整体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测度和空间演化方面,如区域科技服务业能力评价、运行机理、部分地区科技服务业空间分布,对科技服务业集聚及影响因素研究较少。


  因此,在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对我国迎接创新转型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态势下,揭示科技服务业发展及集聚特征及影响因素,掌握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律,不仅可以丰富产业经济中产业布局的相关理论,探究科技服务业的地理分布,探索空间演化特征,认识演化机理,为我国及各地区科技服务业提供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二、国内外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一)国外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


  当前,发达国家形成了良好的科技服务业发展环境,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结构合理的科技服务体系。


  第一,科技服务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发达国家科技服务业起步于19世纪,作为知识技术密集、增值高、消耗少的新型高端服务业态,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以美国为例,美国科技服务业增长速度远高于美国经济2%左右的平均速度,如图2所示,2012年美国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业增加值为11922.9亿美元,占GDP为7.6%,比2000年增长了80%,年均增长率为5%,远高于信息服务业占比(4.4%),是第三产业中增长最快的部分。同时,美国科技服务业吸引了大量的高端人才。


  第二,由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转变。20世纪90年代前的科技服务机构都是由政府出资或主导设立,以非营利性为主,1993年美国开始出现市场化机制运行的高科技孵化器,随后在市场环境下催生的科技服务机构大量涌现。2000年后,科技创新的市场环境滋生新的服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新的科技服务机构应运而生,如专利运营公司、创业媒体等,在市场化环境驱动下催生新的服务模式和差异化发展路径,如以色列的“玛雅孵化器”等。


  第三,科技服务业新兴业态持续涌现。发达国家和地区拥有丰厚的科技创新资源,技术进步和变革促进了各创新要素的重组和对接,更容易产生新的服务业态模式。近年来,国外领先出现了HackerDojo、CitizenSpace等创业咖啡。这些模式在我国也得到了发展,如2009年以来在国外率先出现众筹的天使投资模式等,产生了Kickstarter等著名机构。2011年我国也出现了点名时间、天使汇等大众筹资平台,如表1所示,国外新兴业态机构和设立时间表。


  第四,创新全球化带动科技服务全球化。在经济、科技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大部分发达国家正采取各项措施推进创新全球化,具体包括创新资源配置的全球化、创新活动的全球化、创业活动的全球化和创新服务的全球化。伴随创新的全球化进程,科技服务由于巨大影响力,在各细分领域服务对象和分布均朝向全球化方向迈进。


  (二)国内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服务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从科技人力资源从相对稀缺的国家,逐步成为科技人力资源大国。


  第一,我国科技服务业规模小、增速快、前景光明。我国科技服务业规模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相对较小,据最新数据显示,如图3,2012年我国科技服务业增加值为8241.1亿元,占GDP的15.9%,近年来呈快速增长态势,发展势头良好,20082012年我国科技服务业平均增速达20%,伴随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科技服务业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第二,科技服务业发展主要集中在创新资源密集区。我国科技服务业首先是在北京和上海等创新资源密集地区发展起来的,如北京2012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为1268.4亿元,占全市GDP为7.1%,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远超其他地区;其次是上海市,2012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为503.8亿元,明显高于除北京的其他地区;此外如杭州、青岛、苏州等,如图4所示。


  第三,从高度集中向多点分布发展。科技服务业呈现出从高度集中化向多地特色发展的趋势,呈现区域发展的差异化。近年来,深圳、青岛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迅猛,2009-2012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发展空间广阔;南京、宁波、东莞根据自身特色,针对不同领域出台优惠政策,制定发展目标。


  (三)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趋势


  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分支,科技服务业是以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产业,其服务手段是技术和知识,服务对象是社会各行业。未来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趋势呈现出如下趋势和特征:一是科技服务业成为创新资源的重要配置者。全球技术创新与产业组织变革推动科技服务业成为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以移动互联网、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广泛渗透和应用,正在颠覆传统产业组织形式和创新模式,加速产品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以全新方式配置技术、资本、产业要素的科技服务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二是科技服务机构呈“开放-外向”趋势。伴随科技服务链条的不断完善,服务需求的日益多元化,以单个企业内部创新的封闭式创新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新发展形势,大企业开放服务平台、中小企业组成联盟等联合创新模式成为主流。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清楚其发展定位和战略,积极融入产业生态圈,通过各种方式压缩式、集成式结合,以小规模和小空间聚大资源。三是服务模式走向“集成商+专业机构”模式。科技服务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推进,哪个环节都需要为企业提供集成化的高效服务,服务模式呈现出集成商加专业机构的趋势,前端由集成商为企业提供集成化的服务资源,后期通过集成商的推荐帮助,企业与专业的科技服务机构分别对接、得到全方位服务。四是协同化和网络化发展。伴随科技服务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产业恶业面临多层次、虚拟化和网络化发展的态势,其在产业上的地位由原来取决于技术产品的竞争力,现在源于对创新资源的系统配置能力;同时城市、区域和国际化的科技服务网络已经出现,科技服务网络化作为虚拟的科技服务形式,消除了时间、空间的客观因素的障碍,提高了创新要素与行为主体的效益和竞争水平。


  对于我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当前我国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远低于同期美国科技服务业占GDP的比。未来我国科技服务业将进入快速扩张的发展阶段,科技服务业是积极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支撑,国家各级层面都提出要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未来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机构的升级,科技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将持续提高,伴随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规模经济、知识溢出和政府行为的加强,都会对我国科技服务业集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科技服务业是新兴产业,在技术集约化背景下,技术由制造业向服务业集中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科技服务业发展将不断催生新的业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丰厚科技创新资源,技术变革促进了创新要素的重组和对接,更容易产生新的服务业态和模式。跨国企业为降低成本,一部分业务外包造就了研发外包、生物CRO、检测服务等专业领域的市场空间。


  在此发展背景下,科技服务业的专业化和集成化并存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一方面,科技服务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第三方趋势越来越明显。近年来,在移动互联、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材料领域,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服务环节出现了一大批专业的新型研发组织和机构,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构建专业服务团队,提供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另一方面,集成化服务模式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形态。当前我国科技服务向整个“创新链”拓展,从技术咨询、技术转移、信息服务等单一服务发展到技术熟化、创新创业等综合性服务。一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科技服务机构围绕产业集群开展研发外包、产品设计、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综合服务,为区域经济与科技发展提供了集成化的“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科技服务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入,极大地拓展了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半径。科技服务机构将一部分通用型服务模块化并在线上提供服务,深度个性化服务则在线下解决,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群体需要。利用互联网开展服务,成为科技服务机构的必然选择,线上服务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成为未来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此,集聚发展是国内外科技服务业发展趋势之一,我们也必须把握住这个大趋势,深入研究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态势以及影响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以为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寻求更好的对策。


  三、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态势分析


  (一)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态势分析


  国际上对于产业集聚程度的测算指标经历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赫芬达尔指数、空间基尼系数、区位熵以及集中率;第二阶段包括MS指数和地理集中指数;第三阶段是产业的共同集中指数。结合对中国科技服务业的分析,选取前三者指标较为合适。基于可获得性数据,本文选取的数据为1995-2013年,来自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各省统计年鉴》等。同时,将中国划分为东部、东北、中部、西北、西南地区。


  (1)空间基尼系数,地区i的空间基尼系数用Gi为i地区的空间基尼系数,SPi、SP、Xi、X分别为地区i科技服务业就业数、全国科技服务业就业总人数、地区i的就业人数、全国就业人员数。


  根据上述公式,结果如表2,多数区域空间基尼系数大于零且存在空间集聚态势,东中部地区的空间基尼系数大于东北、西北、西南地区,与现实中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符合,因而东中部地区科技服务业集聚现象更显著;由图5所示,更进一步证明了东中部地区集聚态势与现实科技服务业发展吻合,而东部、东北地区整体上呈现出先减小、再趋于平稳的发展态势,集聚现象趋于平稳,中部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发展态势,与近年来中部地区在国家的大发展战略中不断加强科技发展有关,如中部地区近年来新科技市场将携手产业研发机构、企业、大专院校,打造新科技市场智库功能,未来为中部地区提供科技、资金规划和技术支撑;西北与西南地区的空间集聚程度趋于平稳,但集聚度不高。


  (2)行业集中度数,分别为科技服务业规模最大的前n位企业的市场集中度、科技服务就业人数最多的前n个省市人员数之和。根据公式计算1995-2013年的全国科技服务市场集中度(n=2,3,4,…,10),计算结果如表3、图6所示。


  从表3和图6可以看出,分别从中国科技服务业行业集中度CR2、CR10可知,前者都大于18,后者都大于48,表明中国科技服务业存在较明显的集聚现象,整体上集聚度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态势,但总体上呈现出区域平稳的特点;1995-2013年间,科技服务业集聚值呈现出增幅态势,表明科技服务业集聚程度有不断加深的发展趋势,对比五大地区之间的空间基尼系数,东部地区高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区域内科技服务业的集聚现象更为突出。


  (3)区位熵,LQi=[SPi/SP]/[Xi/X],其中,地区i区位熵用LQi表示,i为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根据公式分别计算全国31个省市科技服务业的区位熵,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为更明晰表明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的空间分布状况,也为与上述研究年份一致,选取1995、2000、2005、2013年的区位熵,更好地描述中国科技服务业的集聚状态分布图,如图7所示。


  综合表4和图7,1995-2013年期间,科技服务业区位熵分值大多在0-3之间,中国科技服务业区位熵都大于1小于2的有天津、四川、甘肃、青海,大于2的有北京、上海、陕西,表明北京、上海、陕西的科技服务业集聚最为突出,表明这些城市的科技服务业专业化水平较高,科技服务业发展具有优势;而天津等的集聚水平相对较高,具有一定的相对比较优势,有待于进一步发展;1995年科技服务业区位熵低于0.8的省市有14个,2013年科技服务业区位熵低于0.8的省市有10个,少了安徽、内蒙古、河北、黑龙江、新疆,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从总体上来说,中国大部分地区科技服务业整体集聚水平较低。


  (二)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全局与局部模式分析


  为测度我国科技服务业水平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程度,我们运用全局Moran-I指数来计算我国区域科技服务业的空间相关性,并绘制Moran指数散点图,Moran-I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I为全局空间自相关系数,Wij为空间权重矩阵;Moran范围为(-1~+1),当值大于0时,空间目标间存在正空间自相关,指数值增大时,空间目标相关度越高,反之亦然,值为0时,空间目标间呈现随机独立的分布模式。


  空间统计分析,用一阶空间邻接矩阵,计算中国科技服务业全局自相关Moran’SI指数及检验值,检验表明,1995年后的Moran’sI值为正,且在0.2501-0.3012间变动,表明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具有相似的地区集聚分布态势,各年份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相异时期内存在正的空间自相关性,中国科技服务业表现出空间集聚性和正向的空间相关性。由图8所示,中国科技服务业空间集聚趋势呈现出先减小后增大,继而平稳,后又增大的变化趋势。1995—2002年集聚度减弱,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相邻地区由于受科技服务业水平的减弱而使与较远区域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机会相对平等;2002—2005年集聚度呈上升发展态势,表明局部出现了快速集聚现象;2005—2008年集聚度趋于均衡;2008—2013年集聚度呈现平稳增长趋势。整体上表明中国科技服务业的空间集聚现象明显,但发展并不平衡,呈现出异质性特点,如1995—1999年、2005—2013年这两个阶段集聚度强烈。


  在此基础上,分析局部自相关,发掘区域对象间可能存在的局部显著性关联,以及空间目标间的空间依赖性随位置变化度。


  为观测值与均Zi=(Xi-X),Zj=(Xj-X)为观测值与均值间偏差,Ii为Zi与观测目标i观测值加权平均乘积。


  从局部相关性分析,Moran散点图可将各省市科技服务业水平分为HH、LH、LL和HL四个空间关联模式,如图9所示。1995、2013年位于第一、三象限的省市个数分别为26、20个,1995、2013年位于第一象限的省市分别有9、4个,位于第三象限的省市分别有17、17个,表明中国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空间集聚现象,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的相邻省市间集中性更高,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的省市的集中性呈先减弱后增强、总体上平稳的趋势。


  通过局部自相关分析,可生成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局部LISA图,进一步对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模式进行空间演变分析,如图10,“高—高”集聚模式的省市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中部地区,这些地区大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达地区;“低—低”集聚模式的省市大多集中在西部地区,地区内省市的空间分布存在较大差异,这些地区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省市;“高—低”、“低—高”集聚模式具有扩散态势,前者主要包括四川等,后者主要包括山西等,这一方面表明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个省市的科技服务业发展对周边地区基友集聚及扩散效应,发展科技服务业对现代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东部集聚度高于中西部,这与现实中的经济水平发展呈现出相关关系,经济发展与现代科技服务业发展具有密切关系。


  为更好地了解中国各个时间段内科技服务业的局部空间集聚特性,我们根据局部自相关分析结果总结出1995—2013年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的空间相关模式,如表5所示。从以上计算得到的结果,分析如下:


  (1)“高—高”集聚模式的省市逐渐减少。1995年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北、陕西和吉林9个省市,2000年包括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北、陕西7个省市,2005年包括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河南、陕西6个省市,2013年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河南4个省市,这说明考察期内中国科技服务业“高—高”集聚模式的地区有所减少,且主要集中于京津地区、长三角地区以及中部地区部分省份。


  (2)“低—低”集聚模式的省市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1995-2013考察期内,西部地区没有出现“高—高”集聚模式的省市,且西部地区大部分省市均表现出“低—低”集聚的模式,同时,中部地区也一直有“低—低”集聚模式的省市,这表明考察期内西部地区、中部地区部分省份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均较低,不同省市的空间分布存在较大差异。


  (3)“高—低”、“低—高”集聚模式地区有向周边蔓延的趋势。考察期内,一直出现“高—低”集聚模式的省份包括辽宁和四川,且随着时间推移,出现这种集聚模式的省份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同时,一直出现“低—高”集聚模式的省份也由河北、山西等省份逐渐蔓延至天津、安徽、重庆等地区。


  (4)东部地区集聚程度高于中西部地区。从分析结果不难看出,东部地区科技服务业的集聚程度总体上要明显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中部地区部分省份的集聚程度较高,西部地区科技服务业的集聚程度最低。


  四、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机理分析


  从理论上来说,多数的服务行业本身就具有类似集聚经济的特征,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与集聚也是密不可分的。在时间和空间上,由于科技服务业的生产和消费具有密不可分性、不能实物化、不可储存性等特点,科技服务业相比与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的空间集聚特征更为显著。因此,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中,必然存在着空间溢出效应以及空间依赖性。通过对科技服务业发展与集聚空间演化机理的理论分析,总结出对科技服务业发展有显著影响的因素。


  中国与西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动因具有差异性。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推动了西方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很大程度上是政府推动。因此,政府在建设和发展科技服务体系中承担重要作用。但是,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离国际水平有一定差距,需要分析推动及制约科技服务业的动力机制,更好地促进发展。


  科技服务业产生的动力机制是推动科技产生、发展等动力演化的机理,以及维持和改善作用机理的经济关系、组织制度等。按照系统动力学理论,科技服务业发展中,会有一系列因素影响其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及集聚也是由多种动因交织发展、演变的产物,在不同阶段发展的条件和背景下,不同因素推动,有内生和外生机制。从空间演化机理的本质上分析,科技服务业发展是在演化过程中由不同的主导因素形成,有可能逐渐演化成科技服务业的集聚现象。因而,从科技服务业的动态性考究,才能揭示科技服务业空间发展演化机理的动态特征。


  1.外部因素对科技服务业发展及集聚演化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外部动力在科技服务业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中,市场需求是科技服务业及集聚发展的外部动力,政府环境等有效促进了科技服务业及集聚的发展是外部的重要力量。一是城市服务经济的发展。城市由于拥有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科研机构、丰富的人力资源、便利的区位条件、能级水平、前向联系与后向联系的机会等优势,都会成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首选地。尤其是在国际化或区域化程度较高的大城市,各方面会拥有更大的优势,如集聚的功能、科技服务的功能、创新的功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功能等主要是通过科技服务业来实现的。科技服务业高度集聚于国际化或区域化的大城市,更集中于具有国际化或区域化城市的中心区域。一方面,中心城市具有辐射扩散的功能;另一方面,积极促进了现代化国际性或区域性大都市的产业结构。科技服务业不仅高度集中在国际化都市、大城市,而且一般是集聚在这些国际化或区域化都市、大城市的金融中心和商业中心,它要求城市的服务业非常发达。科技服务业的集聚发展更是城市服务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二是市场需求拉力。一方面,在创新主体进行创新活动时,需要外部的科技、资金、人力、市场等要素作为条件支撑。当然,这些创新主体也可以以自身的努力,找寻需要的条件和因素,得到内外部发展的支持,但这需要花费一个较长的时间和阶段,需要具有系统复杂的一个过程,也需要花费较大的费用等。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行业之间、部门之间与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越来越细,会拥有越来越多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市场条件的作用和机制下,创新企业的科技成果,面临和缺乏实践应用问题,需要广泛的市场需求信息,要么需要中介去寻求,要么自己去寻求所求信息,这都需要花费时间、人力、物质等条件,在市场的条件下进行交易和扩散。由此,为了节省寻求需要信息的成本、便捷性等,技术的供需双方都需要科技中介作为支撑,需要以科技中介为组织的交流平台、市场化的网络,从中得到信息、技术、资金、经验等一些供需双方所需。三是规划、扶持及行业协会。在科技服务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规划、扶持以及行业协会是不可忽视的外在因素。因为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财政支持政策和措施以及行业协会服务平台的建设往往为科技服务业的形成和发展构建了初始条件。首先,政府加强立法,保护产权,为科技服务业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提升科技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其次,政府设立科技服务产业园区,引入科技服务企业与机构,提供基础、配套设施等,并提供财政补贴、税收等相关优惠,重点扶持科技服务骨干企业,建立专项资金支持,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再次,政府加大研发经费支出,积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进行技术研发开发,加快和转化科技成果,为科技服务业发展培育良好的技术环境;最后,行业协会对科技服务业的作用,从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来看,行业协会的作用日渐突出,可以规范市场秩序、协助制定政府政策,建立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进行行业培训,引导行业发展,为科技服务业提供高端化人才。


  2.内生机制是科技服务业发展及其集聚演化的内在推动力,存在于科技服务业组织内部,如竞争与协作、规模经济、知识溢出等。一是分工和协作。相比其他生产模式,科技服务业发展具有相对的竞争优势,最基本的来源是生产效率,体现生产效率的最基本方面是分工和合作的协调机制。专业分工可积极促使科技服务业生产效率提高,一是分工促进和提高了生产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和程度,提高专业化程度,不仅可以使企业速度掌握生产知识和技能,节约相应的时间,使更充裕的时间用于生产,降低生产活动所需要的成本,也可以使企业从长时间的生产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整体的生产效率;二是分工简化了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用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降低了劳动力技能复杂度,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整体生产效率。因而,就生产工艺、生产技能、产成品方面,社会分工的发展壮大不断促使发展并提高了专业化程度,在市场发展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在不断增强市场需求多样化条件下,一个独立的、单个企业不可能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基于社会分工的加强,这些因素逐渐促使企业具有越来越密切的合作关系,随着分工与协作的发展深入,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会更加活跃和频繁,在生产活动中,交易成本也逐渐成为企业重要的成本,分工协作也可以节约成本。在空间布局上,企业分布与成本也有一定关系,企业布局越分散、距离越远,更容易提高交易成本。因此,科技服务业发展及空间上的聚集,在集聚区内,会降低交易成本。因而,正是专业化的分工与协作的深化,增强了生产能力,提高了运行效率,降低了交易费用,促进了科技服务业集聚。二是外部经济与规模经济。外部经济与规模经济常对于科技服务业不断发展而产生的集聚现象,对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分析,集聚区内的基础设施、交通网络及通信等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具有不可分性,充分表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规模也具有关系,但随着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规模的增加,降低了公共物品平均成本。因此,在集聚区内,科技服务企业可共享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公共物品等,节约了基础设施、信息、交易等方面的成本和费用,并产生了规模经济效应。此外,从劳动力需求分析,科技服务业发展不断产生的集聚现象,积极带动了地方区域劳动力市场的规模效应,逐渐发展和形成了区域劳动力市场,有利于科技服务人才的流动,有利于吸引自由劳动力,也有利于劳动力流出,逐渐形成大规模的自由劳动力市场,不仅为集聚区内的企业提供了广泛的、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提供了劳动力的工资支持,也降低了企业的搜寻等相关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人力资本流动成本,在区域内更加容易实现人才的流动和集聚,更便于企业吸收高素质的人才,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三是知识溢出。科技服务业发展逐渐演变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其动力机制是相互关联的有机体,创新是科技服务业发展及集聚的动力核心,一是在科技服务业的集聚区内,会产生技术、知识、信息等因素的积累效应,加速了要素和资源的高速流动;二是集群内新企业的产生、发展与成长,优化了资源配置;当科技服务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获取、创新和应用成为企业下一步提升的关键性因素。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与集聚区逐渐形成了一种创新网络,在集聚区内,企业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协作、相互支撑以及通过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沟通和交流,逐渐形成和建立了集体学习机制,尤其是在显性知识和缄默知识方面的外溢,激发了新知识、新思想和新方法的发展和应用,在知识溢出的网络中,不同的服务企业可从中获益,从而促进了创新。随着科技服务业发展及集聚现象的产生,集聚内部的创新功能也越加明显,创新对科技服务业集聚的持续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二)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影响因素空间计量分析


  近年来,科技服务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并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引起了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解析国内外相关文献,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研究中国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既要以产业经济学理论、科技创新理论、发展经济学理论为指导,又要结合中国转型期的国情,内外因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促进或阻碍中国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的影响。本文以行业协会、政府理性规划为基本假设前提,在此前提下构建完整的影响因素概念模型,以期更好、更准确地反映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诸多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总结出影响因素变量与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动态关系并加以检验。结合上述机理分析,在这个概念模型里,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行为因素、知识溢出因素、交易费用因素、科技实力因素和规模经济因素作为六个主要因素制约并影响中国科技服务业的集聚发展,通过影响内部或外部环境推动或阻碍中国科技服务业的集聚发展。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在各个变量作用下形成一个综合整体,如图11所示。


  基于上节构建的概念模型,构建模型如下:


  其中,Y为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X1为各省域的人均GDP;X2为政府支出占GDP的比;X3为R&D经费支出;X4为科技成果登记数;X5为技术市场成交额;X6为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X7为人力资本;X8为第三产业总值占GDP的比。


  从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及集聚内涵出发,在充分考虑数据的可得性的前提下,研究年份固定在1995-2013年,主要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6-2014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1996-2014年)、《各省统计年鉴》(2014)等。实证研究主要借助于Arcviews3.3和Geoda0.9.1等软件。


  空间权重矩阵是空间统计计量模型的关键,也是地区间空间影响方式的体现。目前,空间权重矩阵的基本形式有的只考虑地理相邻信息,即“地理”空间权重矩阵(W),也有的考虑了涉及经济差距的空间权重矩阵的扩展形式,即“经济”空间权重矩阵(WE)。“地理”空间权重矩阵(W)最常用的是简单二分权重矩阵,遵循的判定规则是Rook相邻规则,即两个地区拥有共同边界则视为相邻。本文选用的是“地理”空间权重矩阵(W),利用ArcGIS9.3软件生成。


  空间计量经济学模型有多种,根据本文需要,选用空间计量模型纳入了空间效应的空间滞后模型(SLM)与空间误差模型(SEM)两种,如前理论所述,然后利用逐步回归法剔除不显著的变量,进行空间依赖性检验,从分析结果可知,Moran’sI指数的P值为0.0002285,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表明经典回归误差的空间依赖性(相关性)明显。LM(error)的P值约为0.0264170,统计显著;LM(lag)的P值约为0.0295321,统计显著;且LM(error)比LM(lag)在统计上更显著,因而断定空间误差模型(SEM)是恰当模型。进一步分析空间误差模型的拟合优度R2最大,自然对数似然函数值LogL最大,似然比率值LR最大,赤池信息准则AIC以及施瓦茨准则SC最小,说明了三个模型中空间误差模型是最优的,故应选择此模型。


  在上述确定了空间误差模型为适当模型后,以科技服务业集聚度(区位熵)及其影响因素对1995、2013年的数据分别进行回归,如表6、表7所示。


  如上实证分析可知:


  第一,政府行为经历了很强显著(p值<0.01)———一般性显著(p值<0.10)的过程。期初,政府行为在科技服务业发展集聚中显得尤为重要,对政府政策和制度环境的依赖性较强。当科技服务企业及其集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政府需要遵循科技服务业的市场规律,需要通过引导科技服务业获取健康有序发展,如在服务体系、生态环境、行业监管、风险控制等方面集中资源,充当好服务角色,并不会过多和直接在市场中干预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也是在当期验证中对科技服务业集聚成因成一般性显著的原因。此外,政府政策对不同区域科技服务业集聚的影响具有异质性,政府政策在东部地区作用力最强,其次分别为中部和西部地区,差异性也会影响信息流动在区域间的差异,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政策对各个区域具有一定的趋同性,但其作用力大小并不一致,导致区域科技服务业集聚的差异性。


  第二,规模经济经历了较强显著(p值<0.05)———很强显著(p值<0.01)的过程。1995和2013年的规模经济系数分别呈上升态势,显示了规模经济在科技服务业集聚中的重要作用。由于历史、地理、经济等原因,一些省域或城市成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支点并逐渐发展成为增长极,职能层次较高、规模较大、强度较强,凭借极化效应引致更大规模资金流入,大量机构集聚该地区,促使科技服务机构通过扩大规模经济效应来保持竞争,通过发挥外部规模经济、外部范围经济优势、区域创新环境弥漫的“产业空气”,使集聚规模不断扩张,体现出“路径依赖”和“累积因果”的加强过程。


  第三,人力资本经历了很强显著(p值<0.01)———不显著(p值>0.10)的过程。期初大量人力资本被引进并积累在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表现了明显的比较优势,良好宽松的创业环境有利于新大量人才,增强了集聚内部专门化程度,伴随着分工深化,集聚了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的科技服务企业,逐渐形成专门的劳动力市场,在市场中拥有丰富的就业信息,减小了人才搜寻的密度和广度,搜寻成本降低,更是吸引了各类人才的集聚,促使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呈现强劲的势头,表明人才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中的显著作用。异质型人力资本是边际报酬递增的根源,人力资本形态的转换实际上是异质人力资本不断对同质人力资本进行更新的过程。当区域人力资本积累达到一定规模程度后,一方面,向四周扩散;另一方面,又会在更高形态、较优的结构上进行量的积累,发展一定规模后,向更高层次扩散。如此循环往复,形成不同层级的人力资本组合结构,但人力资本对科技服务业集聚的促进作用不是立即显现的,仍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来吸收和消化,故而导致当期人力资本水平对当期科技服务业集聚的作用不显著。也说明伴随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需要更高端的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引进或发展与发挥需要一个过程。


  第四,经济总量经历了很强显著(p值<0.01)———较强显著(p值<0.05)的过程。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差异性,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或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态势比较好,集聚度也较高。一定程度上,科技服务业机构的数量、规模、类型与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有密切关系,如西部一些省市科技服务业数量少,规模小,同质化现象严重,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影响了科技服务业集聚。随着本区域科技服务业组织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科技服务业进一步发展注入了活力,以经济为依托,具备了科技服务业发展实力后,逐渐显示出对基础设施、科技服务等更高的要求和需求,对经济依赖性没有期初那么强烈,其表现为没有那么显著。


  第五,科技水平经历了很强显著(p值<0.01)———很强显著(p值<0.01)的过程,可以看出,科技水平是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因素,说明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初期,显示出科技水平与实力支持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强大力量。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不断壮大时期,已成为城市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建设大项目等对传统科技服务机构与工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积极影响和导致构建了现代科技服务体系,更有利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集聚。


  第六,知识溢出经历了不显著(p值>0.10)———很强显著(p值<0.01)的过程。知识溢出是知识的再造,与经济增长有密切的联系,是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不竭的驱动力。知识溢出受空间距离、市场结构、接受能力、社会网络等影响。期初,知识溢出对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并不显著,因为社会网络、市场结构等还不甚成熟,一些省域创新水平尺度不高,信息传播技术落后,加之空间距离差异,市场结构的异质性,科技服务业相关机构接受能力有限,对科技服务业集聚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知识溢出是造成集聚效应的动力之一。由于知识应用具有规模经济,随着时间推移和信息技术发展,科技服务业的信息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显著,在相邻区域内知识和技术的创新实现了资源共享。知识的迅速扩散又影响和提高了以集聚为基础的科技服务业效率,对科技服务业集聚产生了积极影响。


  五、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对策


  面对国际激烈的竞争,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新常态经济发展背景下,加之中国政府对经济和科技采取的发展方式和措施在形成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过程中也充满了独特性。目前,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集聚建设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够,经济基础是科技服务业集聚形成和发展的内因;二是区域间分割的局限性,科技服务业集聚与扩散能力与相邻腹地有紧密的经济联系,没有广阔的科技经济腹地和一体化的区域经济支持,科技服务业集聚与辐射功能会受到限制,由于我国现存经济条件的约束和市场体系发育的不成熟,个人和科技服务机构活动多局限在本地区,要素未能按照收益最大化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加之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影响科技服务业集聚的健康发展。三是科技服务业市场体系成熟度不够,在科技主体方面,科技服务业集聚度还不够;在科技服务业创新方面,科技工具的种类、规模还远远不够;在科技服务业机构运行机制方面,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离国际化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四是政府的主导作用不够突出,以政府推进模式形成和发展的科技服务业集聚是国家或地区有意而为的结果,彰显了政府扶持的作用,但总体看,在区域科技服务业集聚形成过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还不够突出。


  集聚的发展模式可以有效提高科技服务业的竞争力,但是我国科技服务业的集聚程度仍不高。因此,需采取措施提高我国科技服务业的集聚程度,促进我国整体及各省市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


  第一,提升政府扶持力度。一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产权,创新是科技服务业集聚的动力核心,良好的制度环境可以提升科技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专业化程度,产生品牌效应,吸引其他企业进入,提高科技服务业集聚程度。二是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府应选择和重点扶持一部分科技服务骨干企业,建立专项资金支持其发展,降低科技服务企业运营成本,扩大规模,逐渐形成规模经济。三是建立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政府应设立科技服务产业园区,提供完善的基础和配套设施,以各种方式引入科技服务企业与机构,加强技术、资源的交流与合作,共享互补共生,产生集聚效应,提升本地区科技服务业的竞争力。四是增强科技研发经费支出,积极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研发机构进行技术创新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知识溢出效应,以共享区域内科技服务企业。


  第二,发挥各地优势,制定差别化的科技服务政策。我国区域发展具有差异性,东部地区科研、教育、人才、基础设施等具有优势。因此,东部地区一些城市在在发展科技服务业时,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科研机构或院所为基础,培养高端科技人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构建产学研联盟;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西部地区的大部分省市在经济、人才、教育、科研等相对落后,但科技服务业发展潜力和空间较大,需要发挥西部特色优势,一是做好和对接好相关城市规划,以科技服务业为城市及产业园区的规划的主要推动力,率先发展科技服务业;二是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基础。


  第三,注重空间效应,加强相邻省域的科技服务业合作,积极促进科技服务业要素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目前,中国省域间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具有正的溢出效应,各省域应强化相邻省域间的区域科技服务业合作,摒弃各种人为造成的相邻省域间的障碍。通过区域科技服务业的合作,在更大范围内积极促进科技服务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科技服务业市场的一体化,做大科技服务业总量,降低交易成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通过加强区域间科技服务业的合作,打破区域间行政区划的局限,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


  第四,加强高端科技服务业人才的吸引和培养。掌握现代科技服务业运作知识的高端科技服务业人才是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支撑点之一。今后科技服务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重点是高端的管理和专业人才。一是创造良好的引才环境,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海归人员及有国际科技服务业经历的高级专家;二是建立有效的培训措施,开设高级科技服务业人才培训班,培养一批精通国际惯例、熟悉国际科技服务业规则的国际型人才;三是西部地区应加强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强化与东部与中西部人才的交流和互动;四是为科技服务业人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如户籍、养老保险保障体系,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第五,提升科技服务业的科研投入,不断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科技创新是现代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动力。在互联网时代,应充分利用时代机遇,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在科技服务业中的应用;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要摸索大数据技术手段,促进传统业务与高科技手段的有机结合,拓展科技服务业新产品,不断推进科技服务业水平的创新。同时,科技服务业在运作管理、业务革新等方面要大胆创新,不断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科技服务企业竞争力,提升科技服务业技术水平,提升集聚水平。


  作者简介:张清正(1982-),男,安徽界首人,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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