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科技培训体系研究
摘要:发展现代农业,农民的科技素质、市场意识十分关键。依据江苏省农民科技学习调查问卷,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进行随机调查。针对调查数据的特点,运用分形维构建特征数据集的方法将数据集进行属性约简,依据舒尔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实证数据结果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民科技培训的体系,以切实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为推进我国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有益参考。关键词:分形维;科技培训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
1新农村建设需要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
1.1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传统意识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1.1.1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低
我国农民科技素质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农民的科技素质影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运用,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江苏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2008年乡村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占9.72%,小学文化占33.15%,初中文化占43.94%,高中文化占11.12%,大学及以上文化占2.08%,农业技术人员3.06万人;农业机械总动力3400万千瓦,稻、麦、油菜、玉米4大农作物4项环节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74%,相比之下,大多数发达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先后实现了农业机械化。
1.1.2农民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匮乏
现代农民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维持生计的小农形象,他们中有部分人能够面对市场,根据市场的变化,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更有一些精英,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创办了自己的企业,然而其他多数农民在谋求致富的过程中,面对市场的能力弱,其原因一是保守观念,农民愿意看到切实的利益,借鉴别人成功的经验,完全照搬,但不会在借鉴中变化,造成盲目跟风,成为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二是由于农民自身素质不高,在自然经济生产方式和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下,农村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面对一个更大、更开放的市场,缺乏进入大市场的知识准备和心理素质,其风险意识和承受风险的能力差,市场参与能力不强。
2007年7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但是一些地方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和贯彻不到位,分散经营的小农意识在在头脑中根深蒂固,他们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1.2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强化农业科技培训
现代农业是以现代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保障食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不断地引进新的生产要素和先进经营管理方式,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装备、现代产业组织制度和管理手段来经营的,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高水平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的市场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农业形态。转变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必须通过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大批“农业生产型、经营型和服务型”的农村经济发展实用人才,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举措。
2现代农民科技学习状况的研究分析
2.1研究方法
2009年3~10月,在江苏各地调查农民科技培训的主体――农民个人的科技学习状况。选取经济不同发达地区,分苏南、苏中、苏北地区,计发放1200份个人问卷,整理出有效问卷997份,另发放培训机构调查问卷逾100份。同时深入南京、苏州、泰州、南通、宿迁、盐城、徐州等地,走访当地的农业部门、培训管理部门、培训机构和乡镇,与种植、养殖大户及普通农户进行访谈,较全面地了解江苏农民科技培圳状况。运用基于分形维的子属性维数界定方法,对调查数据的属性选择研究。并借鉴基于分形维的属性约减算法。
分形理论是现代非线性科学研究中十分活跃的一个数学分支,利用分形理论进行数据集固有维数的确定是当前的一个热点研究问题,一般采用训练――验证的实验手段进行具体应用检验,从而得到分形理论在某一具体领域的应用效果。本研究采用了该研究路径,根据分形方法研究获得的精简属性集,对江苏农民科技学习状况进行实证分析。
针对个人或农户的问卷主要调查与农民科技学习的相关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科技学习情况、技术/技能掌握、科技培训后的应用情况、培训需求5大项,共31项,培训机构调查问卷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科技培训情况、培训资源情况、对农民科技培训结果的评价共16项,删除与农民科技学习完全无关或弱相关的9个属性及不便于数据处理及主观评价数据的17个属性,得到21个调查属性。
对所有21个属性进行分形维计算及信息增益计算,并依据聚类算法进行分组聚类,实验过程中采用传统的k-平均法进行属性聚类,采用欧氏距离,选择其中每组信息增益最大的属性,形成A’数据集,得到分组结果。合并之后的训练集中75个元数据进行了数据合并,包括62个矛盾数据,最终构成特征数据集。
我们选取最终获得的影响农民科技学习成效的12个关键属性,利用精简属性集构建的决策树对测试集的检测达到了81%的精度,说明选择分形理论及信息增益理论解决农民科技学习的有效性,12个精简属性包括:农村活动、农民培训后增强的意识、农民科技培训内容、农民培训后掌握的技术、农民人均年收入、农民获取科技信息的渠道、农民愿意承担的培训费用、影响科技培训效果的外部因素、农民对科技运用的态度、农民参加科技学习的时间、农民参加科技学习的次数和农民的培训需求,为下一步对江苏农民科技学习有针对性地实证分析提供了依据。
2.2农民科技学习状况的实证分析
从12种影响农民科技学习的重要属性人手,运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1.1农民科技培训提高了农民科技意识
我们对农民最关注的活动进行了调查,在科技下乡、打麻将、庙会、体育活动、文化活动、农民培训和其他选项中,选择农民培训的人占39.60%,其次是科技下乡,占26.80%,文化活动占20.20%,可见科技培训已经成为农民最关注的活动。
此外,从环境保护、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诚实守信等方面调查农民对科技培训的认识,结果表明农民重视并愿意参加科技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了各种技术、技能。见表1。
2.1.2农民科技培训使新品种、新技术得到推广运用
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中,采用多种办班形式,对学员采取“零距离、面对面”服务,农民能够结合实际问题听课,把学到的知识运用于生产实践,培训后采用新技术改造了传统的粮食种植和蔬菜种植,无公害产品生产技术也有一定的掌握,推动了各地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运用。农民在参加科技培训后新技术应用情况见表2。
2.1.3农民科技培训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调研显示农民家庭年收入水平与重视科技培训密切相关,见表3。通过科技培训,农民掌握了新技术,使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扩大了农业生产规模,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2.2农民科技学习存在的不足
2.2.1培训内容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农民由于文化程度、年龄等原因,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的要求有较大差别,见表4。从表4中可以看出,粮食种植和蔬菜种植在培训内容与培训需求中均列第1、2位,培训内容和培训需求较匹配的是苏中地区,其次是苏南地区和苏北地区,在苏北地区,农民对无公害产品的生产需求排第3位。除了重视粮食、蔬菜种植技术外,各地区农民的培训需求在悄然发生变化,农民科技培训内容要适应培训需求的变化,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才能更好地调动农民科技学习的积极性,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2.2.2参加科技学习的时间和次数较少
对农民进行影响培训效果的个人因素分析见表5。参加培训的时间和次数排在首位,而排第二位的是文化程度。在苏南地区,3天以内的培训占38.9%,3~5天的培训占19.8%,7天以内的培训占15.7%;苏北地区,3天以内的培训占56.4%,3~5天的培训占24.1%,7天以内的培训占11.9%;苏中地区,3天以内的培训占30.4%,3~5天的培训占22.8%,7天以内的培训占12.2%,一个月以内的培训占14.1%。这表明,多数农民一般只能参加短期的培训,农民科技培训在做好培训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应以短期培训为主,长、短期结合。
2.2.3获取科技信息渠道不够广泛
农民科技信息获取渠道见表6。可以看出互联网没有成为获取科技信息的主渠道,其中的原因一是农村信息化程度不高,二是为数不少的农民不会上网。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成为获取科技信息的主渠道,苏南地区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获取的科技信息要高于苏中、苏北地区;苏中地区农民通过科技人员下乡获取的科技信息要高于苏南、苏北地区。
2.2.4农民愿意承担的培训费用有限
据统计,农民选择免费培训的占56.6%,愿意承担培训费用200元以内的占15.5%,100元以内的占13.2%,50元的占6.7%。这说明农民科技培训具有政府投入公共品性质,当前农民的科技培训应以免费为主。这与我们对农民认为影响培训效果的外部因素调查的结果是一致的:影响培训效果的主要因素是政府投入经费和政府政策支持。
2.2.5农民科技运用缺乏资金的支持
江苏不同地区农民对科技运用的态度见表7。
在苏南地区,增加收入的占56.1%,选择增加收入但缺少资金的占40.1%;在苏北地区,选择增加收入的占65.7%,增加收入但缺少资金的占33%;在苏中地区,增加收入的占55.4%,选择增加收入但缺少资金的占39.4%。这说明需要加强对农民科技培训的后续服务,政府应对农民农业新技术运用给予政策、资金上的支持。
3完善我国农民科技培训体系的建议
3.1制定和完善农民科技培训的“十二五”规划
农民培训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加强、推动农民培训事业的发展,结合农民成人教育的特点,制定和完善农民培训的长期规划,对农民培训结构进行调整,以短期培训为主,带动长期培训的有序开展。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在制定“十二五”农民科技培训规划时,以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农业生产型、经营型和服务型人才培养为指导思想,根据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制定的人才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江苏“十二五”农民科技培训目标:到2015年,开展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创业兴业、服务技能开发培训1000万人;明确财政部门投入;在全省实施“农民科技素质提升工程”、“农民创业兴业培训工程”、“农业服务业技能开发工程”、“现代新型农民培养工程”,培养大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农业经营者和规模经营者、农业经营带头人。
3.2根据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培训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培训形式
①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力度。农业部门所属的农广校要发挥渠道优势,根据一乡(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和农民的需求开展培训活动,及时对培训菜单进行反馈调整,乡农技人员负责培训后的技术跟踪指导服务,力求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培训。
②广泛开展有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培训。积极开展设施园艺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和生态农业生产、生态健康养殖、农牧结合等技术的培训。
③实行分层次、分专业的创业培训。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要引导农民积极创办科技型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管理、规范发展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农民的合作意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科技信息的重要来源。积极推动创业培训与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推进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持有职业技能证书的农民创办企业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并提供异地就业信息,培养一批有特色的职业农民。
在培训的形式上,可以利用乡镇庙会、赶集等形式组织授课,对广大农业从业人员多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并建立农业一线通服务平台随时接受农民咨询,提高他们的务农本领和科技应用能力。
3.3建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科技培训体系
专业合作社开展新型农民教育培训,有利于农民全面和可持续地学习先进农业技术、经营管理和先进文化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构建合作教育培训体系,应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科技培训的条例,支持规模较大的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建立农民教育培训中心,承担以本社社员为主的科技、文化和合作教育短训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的农民科技培训给予财政补贴,选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科技示范户、专业技术能手到所在地农业职业学校、农业高等职业院校接受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科技素质。
在合作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发展合作教育的专门法规,设立专项教育基金,强化对合作教育的重视和支持,逐步建立合作社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合作社教育培训,使农民不断地在新思想和新观念的熏陶中,引导农民在人际交往、社会交往和生产经营活动中讲诚信、守信誉,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4加快农民培训法制建设,制定各地的《农民培训条例》,推进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的长远发展
2010年5月,天津市通过《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民教育培训而制订的地方性法规。
在制定农民培训条例时,要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民成人学历教育工作,科技、工会、宣传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各部门力求优势整合互补、资源共建共享,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
要明确农民科技培训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培训机构实行管培分离机制,建立培训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培训项目的监管;发挥市级农业部门监管作用,对培训过程中的台帐资料加强监督与管理,审计部门对培训项目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审查,监督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培训机构在农民培训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挪用农民教育培训经费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文来自《农民科技培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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