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文关怀和医学伦理道德两个维度透视医患纠纷的成因
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医患关系是医疗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能否正确处理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也是我国卫生医疗体制改革努力的方向之一。理想的医患关系状态应该是互相理解、健康有序、良性循环的。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复杂的社会转型期。受医疗体制,以及医疗资源有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医疗纠纷事例直线上升,导致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体。当今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促使现代医学必须充分重视人文关怀,人文精神在医疗行业的回归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对医学目的的重新认识。从技术至上走向人文关怀将成为现代医学模式转化的基础,也是对党的十八大提出以人为本这一基本政治理念的具体实践,更是对传统医学模式中重疾病轻人文、忽视医学伦理理念的纠正。现代医学伦理学主要集中于医学和医疗保健领域的伦理学研究学既与自然科学技术关系紧密,又与人文社会科学密切相关,是医学与伦理学的衍生学科;它从本质上体现了对人的权利、人的尊严的价值关怀,不仅突破了传统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领域,而且提出了尊重人的权利、自主性等观点,适应了不断发展的新的生命医学技术的伦理需要。
一、呼唤医患共情的体验
医学人文精神把追求至善至美为最终目的,强调要把人性的价值和人的情感结合起来放在第一位,注重尊重患者的临床体验、依照医学整体观念、遵循仁术的信条,理解患者的客观感受,把追求人性化服务作为目标,加强情感因素的注入,在整个的医疗环节中,把病人的感受和生命的价值意义始终放在突出位置。
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进步使得医院越来越注重人文精神的培养、是否具有良好的人文关怀素养成为衡量医务人员从业优良的标准。医术和医德也被称为“仁术”。被誉为“西方医学之父”的希波克拉底把人文知识作为医学教育的必要内容,他在着作中指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应具有哲学家的所有品质:博爱、谦逊、善良、理性的判断、必要的知识,以及崇尚科学。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则指出,“欲为大医,除医学知识外,还需涉猎五经三史、诸子庄老。纵观古今中外,医学所要求的具体内容与人文素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始终在实质上保持一致,而这种一致性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持续的更新和衍化。
二、倡导现代医学人文关怀的必要性
现代医学人文关怀的核心思想是始终把人放在首位,把人的需求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医学与人的生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在众多学科中医学所蕴含的人文性是其他学科无法比拟的。具体体现在对人的生命、健康、人格的尊重,就目前而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方面带来“社会转型期”,另一方面也使得现阶段成为了“矛盾爆发期”,在全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直接导致对现实利益的片面追求,严重背离救死扶伤的行医宗旨,出现了某些医院和医生见利轻义的行为,藐视职业道德,把医疗技术视为换取个人利益的手段。导致医疗纠纷事件逐年增加,甚至部分医患纠纷演化为暴力伤医等恶性事件,不仅严重丑化医护人员的社会形象也降低了群众的认同感,致使医患关系陷入不易调和的境地。
三、人文关怀在解决医患纠纷中的应用
人文关怀在当代医学界既是对患者本身的关怀也是对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心理需求的关注。纵观在整个医疗服务中医学人文关怀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患者躯体的关怀;二是对患者心理层面关怀;三是对患者生命的终极关怀。将医疗服务从“精致利己型”转向“人道追求型”。时常保持和患者的良性沟通,想患者之所想,除患者之所及,开展全程医疗,从而更好地把优质服务贯穿于整个治疗工作的全过程。
四、医学伦理的具体内容
医学伦理学是从属于医学道德的一门学科,也可以称为研究或从事医学实践的执业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是在医疗工作者调整医生与病人、医生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贯穿整个医德规范体系的一条主线,是衡量医务人员品行的基本道德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尊重原则。尊重原则既体现在尊重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也体现在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但是在尊重病人自主性的前提下要向患者提供正确,易于理解的信息。
第二,自主原则。自主本意是指思想以及行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受他人外在的限制和威胁。第三,有利无伤原则。有利无伤原则是指医疗人员应该在维持自己现有的医疗水平的基础上,谨慎進行医疗实践。以确保护病人的利益、促进病人健康为目的,同时,尽量避免让患者承担任何不当的风险和身心伤害。
第三,公正原则。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类似,更强调公正的内容,公平原则要求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能平等的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相对公正的基本医疗权利。
五、遵循医学伦理学原则与医务人员的服务要求
1 在医疗实践中人文关怀体现了医学伦理价值所在, 要求医务工作者在患者的自主性选择方面给出必要的尊重, 同时也是西方人权思想在医疗领域的另一种体现。
2 保证患者知情同意权 、保守患者隐私等是对医务人员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但是这一原则的实施相当困难。例如,前些年被媒体炒的火热的北京朝阳医院产妇, 因其丈夫拒绝在剖宫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结果母婴死亡的事件, 最具有代表性。 对于在治疗对象确实丧失或缺乏自主性的前提下 , 他人是否有责任和权利代为作出决定, 矛盾尖锐又复杂。
3 医务人员的工作使命在于对大众健康的一种承诺, 实际也构成了他们承担的最主要义务。 自主性并不意味着仅仅是患者权利,当我们在关注患者的权利时, 也不能忽视医生具有的权利。 比如:一位晚期癌症患者及其亲属, 按照当地人死前返乡才能进村的风俗, 坚决要求医生放患者出院, 并拒绝在出院告知书上签字。 结果, 患者在返乡途中死亡。 事后, 患者亲属以告知不足为由, 多次到医院滋事, 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拒绝履行这种与职业宗旨相悖的要求的权利, 成为当今社会对医学实践活动提出的尖锐而突显的问题。
作者简介:
季雪冬(1995- -), 男,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 民族:汉 , 职称:无 , 学历: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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