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的伦理精神
当代中国社会的伦理精神
2012年6月16日至18日,由中国伦理学会与中国青年伦理学会共同主办、井冈山大学与江西伦理学会共同承办的“第二届中国伦理学青年论坛”暨“首届中国伦理学十大杰出青年学者颁奖大会”在井冈山大学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等几十个科研单位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国伦理学会会长万俊人教授在开幕式上作了关于“当前伦理学研究与青年伦理学家的学术使命”的主题发言。与会代表围绕“当代中国社会的伦理精神”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与交流。
一、关于当代中国的伦理建构
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绪新教授认为,当代中国现代性的道德谋划既不能一味奉行拿来主义,也不能盲目奉行国粹主义,而应当以深厚的传统文化为根基,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为主旋律,“重树”因现代性及其道德谋划“颠覆”了的社会道德体系,“重构”被“解构”了的社会关系的整体性和真实性以及人格的完整性与同一性。
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编辑部李义天博士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的道德现状不能用“道德滑坡”这一本身还是含混不清的概念予以概括,只有以一个确定的标准为参照才能谈论道德的“滑坡”或“爬坡”,而由现实的社会生活决定并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着的道德本身不能提供这么一个固定不变的参照标准。
聊城大学哲学系黄富峰教授从不丹的成功经验出发,强调当前中国应当重新思考和定位gdp和gnh的辩证关系,为社会道德价值导向的制定提供基础。
浙江财经学院伦理学研究所郑根成副教授认为,在实际生活中可以将“波特模式”的运用看作一种社会伦理方面的练习,让人们在这种练习中形成一种价值直觉,以引导人们在实践中自觉地在伦理原则的指导下实施自己的行动方案。
二、关于当代中国的伦理应用
中国青年伦理学会副会长、井冈山大学曾建平教授将环境人权纳入到伦理学的视野中加以全面而深刻的审视,指出环境人权是人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与人之间争夺环境资源利益的产物,无论是基于人权的社会建构框架,还是基于环境伦理对环境客体的伦理关怀,环境人权都有其深刻的伦理依据,环境人权的有效维护需要环境公正原则的有力保障,既要照顾到人作为环境主体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从而使人们自觉地担负起对他人的环境义务,又要保障在社会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的人们在非基本需求方面的比例平等,使环境人权既能在底线上满足人之为人的尊严,又能在人之生成的高级阶段满足相应的人性尊严。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副主任杨通进教授从人与动物的伦理关系出发,以“活熊取胆”这一公共伦理事件为楔子,深入地批驳了“自然目的论”、“灵肉二元论”、“人类特质论”、“伦理契约论”等几种用来证明“人对动物不负有道德义务”的常见理据,从而为接受人对动物的道德义务扫除了理论障碍,并进一步论证了“不伤害动物”是人对动物所负有的初始义务,指出在对人的义务与对动物的义务发生冲突时,应遵循正当自卫、基本利益优先以及伤害最小化等三条权衡原则,强调推动动物福利立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淮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与研究中心郝文清教授依据“无害原则”,从手机使用的场合、手机使用的时间、手机功能的运用、信息浏览与传播的内容以及废旧手机的处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伦理规定。
三、对当前社会热点事件的伦理反思
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邹平林博士从反思“小悦悦事件”入手,指出个体的利益和价值已成为现代道德的价值基础,群体本位的、积极利他的传统美德范式已日益转变为个体本位的、规则主义的现代道德范式。这一方面要求我们改变道德评价的标准和方式,不能仅仅在私人道德层面上进行抽象的批判、谴责和呼吁;另一方面要求社会制度安排应当尽可能地降低个体道德行为的成本与风险,积极承担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中个体已无力承担的社会整体道义责任。
宜春学院杨学龙博士则认为,“小悦悦事件”折射出了当前中国社会令人担忧的道德滑坡现象,并系统、深入地探讨了这一道德滑坡现象背后社会结构变迁、官场风气腐化、道德监督缺失、道德教育失效等影响因素,强调指出扎实推进社会公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伦理道德建设的重点。
针对近年来如“范跑跑”、“小悦悦”以及“孔融让梨我不让”等事件在道德评价方面所引发的诸多争议,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吴秋兰教授指出,对人类自利本能的道德误判是引发这些道德评价争议的重要原因,认为承认人类自利本能的合理性、明确自利本能的非道德性质,同时对自利本能进行教育引导,是正确进行道德评价的理论前提以及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保证。
四、关于人物思想研究与比较研究
浙江财经学院人文学院秦越在教授将道德个体主义与道德共识之间的矛盾冲突看作是现代性伦理危机的实质,进而指出,在古代意义上的共同体已几近消失或边缘化的背景下,以麦金太尔为代表的试图以人类的共同美德为基础来解决这一矛盾冲突的理论方案,尽管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丰富的理论资源,但仍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理论困境。
南昌航空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代峰副教授系统地解析
了康德的尊严观,指出康德的道德主义尊严观尽管不具有普遍性,但其对“人人都是目的”的强调完成了“人的尊严”从“身份到契约”的历史性转变,从而为人的存在和人的价值之证成奠定了深厚的哲学伦理学基础。
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琳副教授认为,如果摒弃以往对马克思著作文本的分隔式理解方法代之以主题梳理的方式来解读其经典文本,就能够准确地把握马克思的政治伦理思想,即以人类解放为目标的政治自由论、以阶级解放为要旨的政治革命论以及以劳动解放为核心的政治正义论。
广东商学院政治与教育学院黄瑜副教授在对老子的“道”和列维纳斯的“他者”这两个形而上学概念的比较中突出两者的区别,认为前者(“道”)是具有生命本体意蕴的哲学形而上学,后者(“他者”)是一种充满责任意味的伦理形而上学。
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赵祥禄指出孔子与康德的道德人生观虽在德与福如何一致等问题上存在不同,“仁”与“绝对命令”自身也有一定的不足,但它们都强调对人的尊重与关爱,彰显了人的道德生命和内在的人格世界,体现了一种超越的、终极的人生价值追求,因而对于越来越“物化”的现代人具有重要的警醒作用。
此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平正义、乡村伦理、广告伦理、宪政伦理、公共行政伦理、食品安全、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运气的伦理审视以及潜规则下的道德生活解析等不同主题,都引发了激烈而持久的讨论。万俊人教授对此次会议研讨与交流所取得的成果予以了充分肯定,对年轻一代伦理学工作者寄予了厚望,他鼓励年轻学者在注重理论研究的同时更要关注社会现实,为当代中国的伦理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