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对“终极"的拷问
[关键词]宗教;同心;终极;上帝
宗教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精神大厦,在数个世纪里,无数人在这里安居、生息,成了文明之流中一个庞大的精神实体,对文化诸方面的影响是重大的。但一般社会对宗教的深刻性理解不足,对宗教“敬而远之”的态度是普遍的,由此造成了对宗教的负面印象是存在的。但这里面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对“终极”及其人格化形象“上帝”理解的普遍偏差。如何对宗教的“终极”及其相关问题进行科学的认识以便扬弃,端正我们的宗教观,是我们亟须做的事。我们主张,在对待宗教及其相关事物的态度上要有足够的理性,同时要有真诚的深入,以便引出由单纯的理性和单纯的笃信所不能到达的宗教理解深度,以便对宗教事实作出科学的评判。
一、对宗教“终极同归”的考察
宗教是人类文化现象中历史十分久远、传播地域十分广阔、对人类文明进展影响十分深刻的一种文化现象,这是众所周知的。梁漱溟说:“自然必须有件事物,较实力为大,较利益为尊,较哲学学说为具体准确,较契约更为固定,即在人人心中而对人人有权威——这便是宗教信仰。”这种宗教理解是中肯的。人类文明在宗教传统的起起伏伏中不断受着宗教的影响,只要历史还在延续,宗教对人类文化的作用就是不间断的。
一个相当普遍的看法是,宗教是将人类的善本性化为普遍的神性,然后有了宗教的“终极”之身,当宗教脱掉各自神秘外衣的时候,他们其实彼此认识,他们的“终极本质”相同。约翰·希克认为种种宗教的拯救之路及其名称虽然不同,但实质相同,种种宗教不同的拯救方式都是人类从特定的世俗善中心到一个新的、以神圣实在为定向转变的特殊化。希克把这个神圣普遍性的善称为“神圣实在”,它实际是每一个宗教各自有效的终极形象,只不过在每一个宗教那里获得了不同的世俗身份。
尼特肯定了“神圣实在”的可能性,即先有终极,后有终极的不同显现,终极与其具体显现本质上是一回事。他通过科学考证认为,诸宗教的“神圣实在”之所以出现差异是文化历史造成的,也即世俗的神圣化历史不同造成的。“世界各大宗教作为人类对唯一的神圣实在的不同回应,体现了在不同历史和文化的环境中形成的不同知觉。”他认为这些不同不妨碍我们对神圣实在是某种可以称之为“终极”的普遍认同:“有各种各样的终极观念,如耶和华、圣三一、安拉、湿婆、毗湿奴、婆罗门、法身、道等。这些都是终极观念,如果他们作为拯救发生,那么作为终极转变的基础在人面前的不同显现,一个无限超越的神圣实在被人们不同地知觉到了,因而被人们不同地体验到了,从而我们作为人类的不同宗教文化方式里得到了不同回应。”无论终极实在如何显现,它的存在是真实的,它的实在性是不能怀疑的,至于它们如何表现则依赖于其所依赖的文化形态。
但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想:这种“终极”存在的“客观性”仍然是某些宗教哲学家的理想看法,或者是每一种宗教信徒的梦想——期望这些歧义的宗教事物背后有一个真实的、全善的世界。如果所有人、所有的宗教都有这种期待,把期待当成了事实.对宗教本质的归纳就简单多了,而宗教间的矛盾必然少多了。他们会这样想:同一个“终极”世界在召唤着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宗教形式,只是因为大家的文化不同或受蒙蔽程度不同而看到不同的形象而已。接着就全形成了一个大致相同的观点:世界各大宗教都是我们可供选择的通向“终极”的道路,虽然每个宗教的终极形式有差别,或者是天堂或者是极乐世界等等,但他们是相通的,或本质是相同的,是同一个世界。还有人把这种理解解释为:各大宗教对终极存在的把握是“盲人摸象”,各得一部分真理,“终极大象”的存在是肯定的,宗教之间是“同心”的。
各大宗教都是对“同一个终极”的同等有效的回应,每一条道路都能使人得到拯救或解脱!这是多么美好、令人欣喜的答案,宗教间的纷争减少了。但那个“终极”是什么呢?相同的“核心”是什么呢?当各大宗教的同极、同心论者从各自的信仰中心向共同的“终极”推移的时候,可能还是说出了不同的“极”,各自的“心”是不同的。无论他们对他们的终极追究得多深和拔得多高,最后所见的“极”都难说是一样的。虽然它们都可以将其称之为“终极”或“善”、“道”、“仁”等十分抽象的语词,但这个终极首先还是在各宗教的心里,在论说者的思想里,除了说明自己的心灵是终极以外,似乎没有别的答案。
所以当宗教在各说各的终极的时候,在说自己的终极与大家的是“同一个”终极的时候,其实没有说出真正的问题。当他们在一起说的时候,当大家的终极都放在一起看的时候,争论就出来了。所以当大家在一起讨论的时候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同极”虽可以说,但那终极的“具体”还是有差别的,而且都认为自己的终极表现最好。这样一来,终极同而不同,似而不是,实际上它们就是不同、不通、无法统一。最后,这个大众都愿意接受的“同一个”的终极,却在各说各话中下降为自宗的神圣物,或者笼统地泛化为世俗的善、美等抽象形式。
所以宗教的“同极说”或“同心论”,往往是没有经过信仰精神考察的臆想,没有经过真正的理性追问。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第一,世界各大宗教对其神圣者都有不同的说明,虽然它们对人的救赎过程及所到达的境界有叙述上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似乎暗示了救赎者的相似性,但不是真的意味着内容相同。第二,对终极的相似性描述,大多还是来源于人类生存结构和理解结构的相似,不是出于对某种实存的“终极”的认识。第三,种种关于“同极”的解释吸引了广泛有求同愿望的人,许多同极论者都是因为恋着那个愿望中的“大同”美景而来,它实质是世间苦难心灵的良愿,是世俗缺乏温暖祈愿相互沟通的呼声。所以宗教终极的“同”虽然是可以说的,但其真实内容从未得到真正沟通,实际上,它不能被任何一个宗教虔诚的信徒所接受。
综上,一切关于宗教终极的“同”的论述,其实都袒露出它们的世俗根源,已经退到世俗的伦理层面。不意味着其内容真正趋同。这样抽象化的“同”虽然是可以讲的,但不能强求它就是每一个宗教信仰的真实情况,在现实中,它也不是每一个宗教徒的具体信仰。一方面,虽然世界各大宗教都在说每一个宗教同样具有拯救价值,但他们在具体拯救的时候都在强调自己的特殊性和优越性,认为自己的拯救方式最好,自己的终极适合于全人类,他们是真诚地这
样认为并真切地这样行动着。另一方面,当许多宗教都在同样说和同样做的时候,它们的拯救方式之差别确实很大,他们到达的终极的路、面见的终极形象如“天堂”和“上帝”等都很不一样。
首先我们会看到,当把这些宗教拯救形式放在一起时会看到这样的情况:从个体宗教看来是善的终极内容或形式,从它者看来不是最好的,甚至乏善可陈,或者干脆是恶的。这种理解分歧在世界宗教的交往中是常见的。除非作为终极的那个“神圣物”是自然规律意义上的隐喻:“说万物遵从自然规律而发生,和说万物被上帝的天命所规定是一件事情。……因为自然的力量与上帝的力量是一回事。”在这个意义上的“同极”是可以讲的,但这是否就是一般宗教徒眼中的终极呢,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就有人这样说:“爱因斯坦所说的上帝,总是指自然规律的内在联系和逻辑的简朴而言。我把这称作是‘对上帝的唯物主义态度’。”即使是爱因斯坦眼中的终极、上帝,也不完全等同于自然规律,这个上帝不清晰。爱因斯坦眼中的终极物还是宇宙之中那未知的、神秘的、充满魅力和富有启发意义的“未知”存在:“对这个世界的凝视深思,就像得到解放一样吸引着我们,而且我不久就注意到,许多我所尊敬和钦佩的人,在专心从事这项事业中,找到了内心的自由和安宁。在向我们提供的一切可能范围里,从思想上掌握这个人以外的世界,总是作为一个最高目标而在有意无意地浮现在我的心目中。”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广袤无垠的视域,不能肯定就是自然规律。虽然在爱因斯坦那里确乎有个“最高”之物在明确地向人类召唤,但它的意义是复杂、暖昧的,这个意义上的终极在宗教学家和信徒那里都不能得到拥护。 其次我们看到,宗教在终极追求上有这样一些事实是“同”的:同希望拯救世界、同希望以自己的方式拯救世界、同认为自己的拯救方式是最好的。这些“同”都是实情,但当把这些“同”放在一起拯救世界的时候,就会出现许多问题,甚至是流血斗争。所以就目前情况来看,共“同”只是形式上的和心理上的,实际中“同”是未知的,实际中的“同”只是把个体宗教经验当作宗教家庭全体的经验,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宗教共同的自大意识。所以,终极趋同虽然都是可以说的,在宗教信仰之中也可以依此愿望来肯定,但实际上情况是不必然相同,也不必同。
最后,在这样观察之后也许还可以看出这样一个“同”:各大宗教是众多流淌着的、奔向某种“实在”的生命之流,以各自的经验形式走向某种“看不见的终极”海洋。这个猜想是合理的,在提倡宗教和谐的前提下也是值得肯定的。但这里仍然留有两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其一是,这个“共聚”是否真的能“聚焦”是不知道的,我们不能肯定,我们只能看到共流的形式向着大致是“善”的方向,却难说看到了所聚之“焦点”;其二是,往往有人很自信地认为看到了共同的归趋从而肯定了焦点、终极的存在,但他事实上还是在一个具体的宗教理解之中,他实际只能代表他的宗教理性来说话。一般人所经验的终极总是具体的,一般人的经验终究不是所有人、特别不是所有宗教的“共同”。在是否有共同终极的问题上,谁也不能回答,或者说谁也不能单独给出答案。
有一个可能是,各大宗教都出现了同样的“终极经验者”而又可能走到一起,达成一致的见解,共同终极的结论才有可能。但这样的机会是不易见到的。在过去相对封闭的社会难以见到,在现代文明交往中有没有可能呢?
当求同的愿望把某种现实精神包装成“终极”,或者因我们的短视而以它为终极,这个终极当然是世俗的、有限的。但我们同样看到,这样的终极的伦理意义却是明显的。一方面人们只有藉外在“看不见的终极”才能发挥内在的“善”,在“终极”形象中看见内在“相似”物,进而提升人类的性情,以治疗世俗的疾病。另一方面,相似终极之善一定是世俗的善,宗教的终极作为世俗伦理的彼岸根基,其实是自身内的“善”,人们因此而自贵其身,自尊自爱,并且学会相互敬爱。在世俗无限趋向“相似终极”的途中,人类也在相互弥合,无论我们相互之间是否有歧义和如何显现了歧义,都会在各自的“终极”行程中逐渐敞开自己,逐渐走近某种寓意为“善”的存在,懂得了相互敬重和关爱。
当我们如此趋向终极之“善”时,人类就在不断超越种种歧义,在生存境界的不断超越和转移中,生活发生某种趋向“完善”的美好方向,最后有可能真的醉倒在“终极”感悟中。此时生活的世界的美妙图景出现,但它实际上不是作为一个标志物的外在“终极”在越来越明确的图像,而是我们越来越明确地看到了心灵的愿景,它和同着歧异的生存结构一齐转变和增进。在这种增进过程中,超越性的“终极”常常是以“他”的形象显现,各种世俗化的“天堂”和人格化的“上帝”首先从生存结构中被呼唤出来。
三、终极是人类纯洁的爱心
如何看待“终极”的公正性,如何看待一种信仰的合法性,要看到它对普通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是不是将一种正义、善良、爱带到人间,是否给众生以宽厚的精神基础和情感给养,是否抛弃神圣中心而走向某种誉之为“爱”的中心。如果每一个人都成了这样的终极的教徒,生活在对所有人的关爱和接纳之中,这样的终极就是可取的,我们真诚地呼唤这样的终极到来。在这样的终极引导下,人从个人中心来到人类中心,“人压迫人”的现象将不复存在,人的自我压迫和异化也将结束。就当前的文明形势看来,这样的宗教和终极理解还没有传播开来,真正和关爱的气氛还只能在小的团体或小部分人中间存在。
因此,对诸多宗教是否在阐明同一个善、上帝或终极的问题上,与其说各自用了相似的方式回应同一个真实,倒不如说他们所说的东西十分相似,但不必同一;与其说由于同一盏灯因不同的眼睛看到了不同的光,还不如说同样是光,可以来自不同的光源。如果“光”的性质相同,无论它发自哪里,无论是烛光还是日光,或者是霓光,它们同样给人以温暖、光明和指引,其区别的意义就不大。事实上,只要我们没有“对象化的终极”思想,没有“只有一个上帝”的先验思想,或者类似的假设,我们就能很好地与多种宗教取得友好关系,真正的“幸福终极”是找得到的。
我们目前要做的是,不仅应该对宗教事物有科学的认识,还要让这种科学精神渗透到一切信仰形式的普遍原理中,到达各大宗教的教义中,帮助宗教信仰者获得对宗教经典、教义、行持的全面理解,以来到真正的现实终极。例如,爱因斯坦站在科学的立场上,朴素地认为上帝是道德的化身:“就是这个上帝,他保护人,支配人,奖励人和惩罚人;上帝按照信仰者的眼光所及的范围来爱护和抚育部族的生命,或者是人类的生命,或者甚至是生命本身;他是人在悲痛和愿望不能满足时的安慰者;他又是死者灵魂的保护者,这就是社会的或者道德的上帝概念。”真正的上帝发现是我们的心灵首先被发现,真正的上帝在我们心里,发现上帝和发现自心是同时的。
我们期望诸如此类的终极理解的实现形式和范围逐渐扩大,实现的道路越来越宽广。在《圣经》中,法利赛人问神的国几时来到,耶稣回答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耶稣以神的面貌传达着人间的道德旨意,希望世人都能因此看到上帝的善本质,希望世人都来到本质。释迦牟尼把心灵的自觉视为至上,要人“无所住而生其心”。释迦牟尼不是传达宇宙的旨意和发号施令,而是让人们自己回到自心以发现真实,在自心真相发现的时候,人间变成净土是可能的。在这样的终极面前,我们不得不谦虚,我们会幸福地醉倒,世间会因为拥有这样的终极而变成清净国土。
至此我们看到,宗教的终极之“他”之所以都不能以世俗之眼亲睹,是因为“他”本不是彼岸之物,“他”虽然可以反映为善男信女眼中的天堂或上帝,但在更纯净的眼光里反映为人间的洁净、光明、温暖。对诸多“终极”外在相似性的肯定同样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各大宗教的神圣者不是同样的话,为什么我们都在呼唤着同样的良善?如果他们不是同一个人,也该是亲兄弟,出自同一父母或来自同一世界。所以最终的“终极”的“同”无论从推理还是从情感上,都是可以肯定的,不过现在从外在之物转向自心了。
这要求我们一方面要以清净、无私的心扫清认识的遮蔽,从自我中心走向神圣中心,而后又从神圣中心来到人类中心,关爱当下的心灵,终极的真相才会暴露。另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一切宗教终极的神秘形态都不是故意反对科学,更不是故意引导迷信,它是向内开发自性世界,它与向外开发物质世界的科学技术路径相反而实质相接,在人类生存的统一性和连续性中展开了维护生命健康的工作。也许一切宗教都在暗示世人:要全面地敞开心灵,要好好地发展科学,要更科学和实际地呵护心灵,以便更好地认识生存世界的“终极”真相。从这些智慧属性看,严格的宗教绝对不是迷信,决不会对科学精神设阻,它最能接受具有批判精神的哲学来反思。一些宗教教义成为道德和哲学的教材,成为科学工作者的信仰,都不是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