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道德论文 7
摘要: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权威性代表,是人权的有效保障,人类社会有序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严格制定,它在历史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作用。在教学领域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是一门严谨的专业学科,也是高校大学生的必修科目,如何提高职业道德、如何学习法律知识、合理运用法律力量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要从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现状出发,探究法律教学实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具体的教学措施。
关键词: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实效性
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在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丝丝入扣,但随着社会结构的多样化发展,快节奏的生活,令人们自顾不暇,也间接地导致了人们职业道德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再加上各大高校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这门课程不够重视,以及各方面的综合原因,从整体上限制了这门课程的发展。
一、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教学的现状
1.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模式呆板
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任课教师无法从传统的教学方法中走出,无法挣脱这层思想束缚,只能依照老一套的“灌输式”教学法,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这使得专业知识与行业要求、企业需求以及社会发展动向相互脱节,无法根据实际发展对知识进行灵活运用和适当补充,也无法结合真实案例,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进行模拟测试。课堂之中无法形成良性互动,学生只是机械地接收,教师所传输的内容,单一式的教学法,大大地降低了教学质量。
2.考核评价体系单一,缺乏科学性和真实性
考核评价没有充分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文化素质,卷面考试是现代教育对学生综合评价的唯一方式。单一式的评价体系,过于片面化、主观化,缺乏科学性与真实性,无法从整体上对一个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所以,也就间接地导致了学校评估结果与学生的真实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给企业择优录取人才带来了困难。
二、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的必要性
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是现代发展的趋向性要求,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必然性需求。市场的日益扩大,不仅带动了经济消费,也全面推动了企业发展。然而,一些职业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也渐渐出现,缺斤少两、假冒伪劣,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等不良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面对这样的情形,只有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加强公民意识,才能确保社会的有序发展,才能培养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既具备职业道德,又拥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效的必要性。
三、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效性的途径
1.提高认识,增强教师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责任感
教师是知识的先驱,也是教学的实施者和培养者,因此,教师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技能,才能将学生培养成为既具备职业道德,又掌握法律知识的专业型人才。此外,教师要有时代的使命感,以培养符合企业需求,诚实守信、刚正不阿的学生为终极目标。
2.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兴趣是学习最好的老师,成功的教学可以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要创新教学模式,增强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的实效性,就必须要合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地位,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思维沟通,活跃整个课堂氛围。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讲述中,教师要结合真实案例,可以以话剧形式,让同学扮演法官、律师等人物,进行模拟法庭演练,甚至还可以模拟招聘会、模拟律师之间辩论会、法律知识抢答会等,增添课堂的趣味性、实践性与创新性,让学生明白法律在生活中的意义。此外,还可充分借助电影、视屏、图片等媒体,通过观看法律电影、职业道德人物宣传、相关图片,在富有趣味的情节发展中,曲折离奇的故事演绎中,为学生带来全新的感受,激发他们的好奇与猎奇心理,使他们深刻认识到树立职业道德,增强法律意识对社会的重要性。
3.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理论必须要与实际相结合,贴近社会,立足现实,教师要以超前的目光,顺应时代的需求,了解社会的发展,将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与现实社会相互融合,以全面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不断给这门课程注入新鲜血液。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将法律政策、社会热点、焦点新闻、真实案例与所学专业、所学知识相互融合,使教学能充分联系实际,从而提高教学效率。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文化修养,除了课堂教育,教师还可以选择让学生观看“今日说法”“法制教育”“法律援助”“焦点访谈”等电视内容,此外,可以通过收听广播,观看大量法律书籍、道德书籍等多种途径、多个渠道。只有将所学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中,立足于现实,让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综上所述,要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离不开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模式,同时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专业知识与社会发展充分融合,相互交织.只有不断地更新和变革,才能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脚步,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要立足于现实,溶于实践,才能在实践中得到升华。
参考文献:
[1]赵丽艳.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目标反思[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
[2]段德臣.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下的高职法律教学体系重构——以《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课程为例[J].科技信息,2011
[3]唐自政.从“知识导向”到“实践导向”——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初探[J].皖西学院学报,2011
上一篇:法律职业道德论文 6
下一篇:法律职业道德论文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