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西藏民主改革中“稳重发展”方针
一、“稳定发展”方针的提出
关于西藏革命与建设的道路问题,毛泽东在民主改革先后曾有过这样的论述:(1)1959年5月7日,在同班禅、阿沛?阿旺晋美和詹东?计晋美谈话时指出:“第一步,走民主的道路。第二步,走社会主义的道路。”(2)1959年5月10日,在回答东德代表有关西藏的提问时,毛泽东说:“现在西藏问题好解决了,第一步是民主革命,把农奴主的土地分给农奴,第二步再组织合作社。”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实事求是,主张西藏“两步走”,第一步,平叛改革,将所有制由封建农奴制变革为农牧民个体所有制。第二步,在农牧民个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西藏民主改革的完成,封建农奴制为农民个体所有取代,西藏实现了历史的转变。接下来,西藏是否立即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稳定发展一个时期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成为一个需要理性分析,并明确回答的问题。由于受到内地“极左”思想的影响,当时的西藏工委和部分领导产生了急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倾向。西藏工委于1960年7月20日发出的《必须彻底进行土改复查工作的紧急指示》中提出:“下半年各分工委选择几个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10月18日,西藏工委在第四季度工作安排中,又进一步强调“今冬进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重点试办”。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西藏刮起了一阵试办合作社之风,短短几个月之内西藏就办起了七八十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但是试办的合作社实际效果不好,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大受影响,并波及社会稳定。
鉴于上述问题,中央及时予以纠正,于11月15日在批复西藏工委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安排中明确指出:“中央认为西藏地区几年之内不应试办生产合作社”。1961年1月5日,邓小平听取杨仁静汇报西藏工作时说:“要休养生息,改革后让农民生活天天向上”。1月23日,毛泽东在同班禅谈话时进一步指出:“现在只搞互助组不搞合作社,搞互助组,发展生产,使农民安定下来,生活得到改善。”1月24日,周恩来总理与班禅、张经武谈话时也强调:“西藏地区辽阔,不要主观,一切从群众的需要出发。中心是增加生产,这条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
接着,周恩来、邓小平主持召开中央会议,研讨西藏工作,并于4月21日正式下达了《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指示:“今后西藏工作必须采取稳定发展的方针,让劳动人民的个体所有制稳定下来,让农(牧)的经济得到发展,让翻了身的农奴群众确实尝到民主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至此,“稳定发展”作为民主改革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开展西藏工作的基本方针明确下来。西藏工委根据这一精神,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西藏因此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二、治藏工作坚持“稳定发展”方针的原因
如何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与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国情相结合,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进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繁荣发展,始终是我们党民族工作的基本目标。
经过平判改革,西藏社会发生巨变,在推翻旧反动统治机构的同时,各地纷纷建立人民政权;民主改革,使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迅速转变为农牧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广大翻身农奴在分得土地以后,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很快掀起了互助生产热潮,其他各项工作和建设事业,也大出现崭新局面,全区呈现出一派胜利发展、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大好形势,如何守住改革成果,鉴于西藏特殊的情况,“稳定发展”便是当务之急。
三、结语
中央提出的稳定发展方针,是党对西藏工作一贯采取的慎重稳进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是完全符合西藏实际情况和群众愿望的。在西藏这样一个民族、宗教问题很突出,经济与文化很落后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经过了两年平叛和民主改革的激烈斗争之后,如果没有一个稳定发展时期,使农(牧)民群众在自己得到的土地上安心生产,休养生息,并通过实践接受民主和社会主义教育,而马上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他们是难以理解的。勉强去做将会带来极大危害,不仅不利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而且不利于民族团结和对上层的团结,也就不利于将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些政策,都是在深入调查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制定这些政策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转变指导思想、摸清西藏区情,认识西藏特点的过程。同时,这些政策也具体地反映了西藏各族人民群众的愿望。所以,当这些政策宣传贯彻以后,深受西藏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衷心拥护,很快成为调动群众积极性和推动全区各项工作顺利发展的中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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