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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湾的基层选举谈到大陆的借鉴

发布时间:2015-11-10 10:54
    2002年6月8日,台湾进行了新的一轮基层选举,选举的内容包括了农村的村长、乡镇市(县辖市)区的民意代表,城市的里长(相当于大陆的社区居委会主任)的选举。这是台湾最基层的选举。除了台北市以外,全台湾这次都进行了换届选举。我受台湾有关方面的邀请,观摩了这次选举。我在台北县的深坑乡、新店市观摩了选举和投票,在宜兰县于投票日的前一天观摩了选举的竞选情况。在选举结束以后,我还到台湾的其它一些地方,包括台北县、嘉义县和彰化县对有关台湾选举和基层自治的情况进行了更深一步的调查。这篇文章不是一个对于台湾选举和基层自治全面分析的学术研究文章——如果那样做的话,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而是对于其中某些所感兴趣问题而做出的观察,而这些问题同时也是与大陆方面的基层选举和自治有密切关系的。当然由于是蜻蜓点水式的观察,对于问题的分析就不会是非常细致入微的,而只是大面上的了解,因此对于这些问题的了解肯定是会有所偏差的。但是本文的目的是希望借助于这次对于台湾基层选举的了解,而能够起到借它山之石的作用,对于大陆的基层民主的发展有所借鉴和参考。实际上,从大陆方面来讲,即便是在政治体制上,对全世界好的有益的东西和经验,也包括失败的教训,我们都应该有一个开放的心态,能够加以借鉴的就要加以借鉴,这就是我写本文的原因。

  一、台湾的基层选举观察

  台湾的基层选举是从上个世纪40年代开始的,因此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在一些方面进行的比较好,尤其是竞选和投票两个方面是进行得比较成功,而其中投票的工作是进行得更好的。

  选举的报名和竞选。台湾基层选举候选人的参选条件比较松,没有性别、学历和资历方面的条件限制。对于年龄没有上限,但有一个最低限制,23岁以下的人不得参选,乡长的最低年龄限制为26岁。台湾基层选举也规定了对于不能参选的条件限制,例如在当地居住不够4个月,医生证明精神有问题的人不得参选。对于犯罪的人参选也有限制,规定犯罪在没有解除限制,仍然是交保和假释的人不得参选,对于由于贪污而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的原公务员即便在解除刑期以后也不得参选。台湾基层选举的候选人可以由党派提名,也可以自己报名,自己报名的人也不必进行选民的联署。候选人在报名参选里长和村长的时候不必交保证金,但是报名参选乡镇市代表的候选人要交2万台币的保证金。候选人在参加选举的时候的开销全部由候选人本人负责,这些开销主要是用在竞选的文宣方面。候选人在选举的时候如果达到了一定的投票率,就可以从政府那里拿回一定的竞选补助,但是如果达不到这个比率,则政府就不会给补助,这就意味着全部的选举开销都要由候选人本人承担。

  台湾的基层选举的竞选是非常热闹的,候选人所进行的竞选活动是五花八门的。一般的竞选活动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文宣”,也就是大陆的自我宣传。这种文宣主要是关于候选人的竞选政见的,但是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印在纸上的,到处散发;也可以是其它方式出现的,就我所见到的就例如有印成名片形式的、纸巾封面式的,以及还有牙签盒封面和印在原子笔上的,等等。但是最引入注意的竞选活动是设立每一个候选人的竞选总部和在选区内到处插放印有候选人名字、选举号码的旗帜以及张贴有候选人照片和竞选口号的海报。由于在选举中严格禁止送礼、送钱,因此用这样的方式是一种比较好的宣传候选人政见的方式。另外候选人在基层选举中普遍使用的竞选方式是举行政见介绍会,也即是几个候选人开一些选举的辩论会,彼此进行选举的辩论,这样便于选民们从竞选辩论中挑出自己所满意的候选人来。但是在这一次的基层选举中,这种选举政见会或者是辩论会却基本没有在选举中使用。在台北县的这次选举中选举的政见会很少举行,村里长的选举基本上没有开政见会;在台北县300万人口中只有很少的民意代表使用了政见会的方式,据统计总共只举行了17次的政见会。当然这个统计是指上报到台北县选举委员会请求召开的在街上公开进行的选举政见会,还有一些在室内和家里举行的政见会是没有必要要求得到批准就可以举行的。但是从总的情况来看,政见会和选举辩论会在这次我所看到的选举中是运用的非常少的,而且比起以往的基层选举来看,这次选举中的这种竞选活动也是运用的非常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台湾的各种类型的选举不断举行以后,基层的选举已经不大受到人们的普遍关视了,选民们对于基层选举的热情在下降。

  台湾基层选举中的另外一个重要的竞选方式是叫“扫街拜票”,也就是候选人全家出动,并且和支持者一起沿街和选民们握手,到选民的家里去宣传自己的政见。这种“扫街拜票”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次数也可以有多次,但是最热闹的是在投票日的前一天晚上,候选人的支持者们大都要和候选人一起进行“最后”的冲刺“造势”,不少地方进行游行放鞭炮,以确认自己在选民心目中的领先地位。和“扫街拜票”对应的是“扫街谢票”,也就是候选人在赢得了选举的胜利以后的当晚或是第二天的一早,也要沿街到选民家里去,感谢选民对自己的支持。即便是一些没有选上的候选人也有人会这么做,但是数量和规模都要小一些。这种方式的台湾基层选举中的竞选活动是很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内容的,实际上是有很浓厚中国文化中的人情关系的涵义在内的。

  在台湾的竞选活动中非议最多的是关于“买票”的问题。从法律上看,台湾的基层选举对于“买票”和“买票”的延伸有严格的限制,包括在选举中对不准送礼、送钱、不准请客吃饭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这个规定不可能完全禁止买票行为的存在,实际上买票在基层选举中仍然是大量存在的。从此次选举中的媒体报道来看,各地都出现了一些“买票”贿选行为,警察也拘留了一些有贿选嫌疑的人进行调查。在和各地候选人的交谈中,他们也讲有一些候选人确实在进行买票,但是抓不住证据。台湾的学者们反映,在台湾的基层选举中,“买票”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越到基层这个问题就越严重。这个问题存在的时间也很长了,虽然屡次加以禁止,但是也没有禁止住。

  基层选举的投票。台湾基层选举的投票日的投票是做得很成功的。投票时间从早上8时到下午4时,投票结束以后马上进行点票。台湾对投票场所的设立有严格的规定,工作人员一律由学校的老师和乡镇公所的职员担任,主任管理员由乡镇长委派,划票和唱票的时候都要有监察员。所有的划票都采用秘密划票,每一个投票站依据选民的数量来设立划票间的数量,一般有一大一小两个划票间。大的划票间可以为残疾人参加投票使用,可以供推轮椅进入。划票间全部由帘子遮住,在里边划票的人外边看不见。投票箱是用半透明的塑料所制,好处是可以看清里边是不是有选票,但是又无法看清每一张选票所具体圈定的人选,这样既可以看清在投票前或者投票后票箱里是否已经放进去的或者是没有取出来的选票,也不影响投票人的选票不让别人看见。台湾的选务人员讲,之所以将台湾的票箱做成这样,是从多年来在台湾的基层选举中的经验教训所得来的,这样的做法可以体现出投票的公正和透明,避免投票中的冲突。

  台湾的选举投票站都必须设置在室内,学校、寺庙和民房等都可以。所有的投票现场都必须有警察,以便维持选举的秩序。在投票的现场除了选举的工作人员以外,不允许任何其它的人员进入。选民要在选举登记的地方排队依次进入,投票站的工作人员依据圈票的进度而决定是否放选民进入投票。所有的选民都是在投票站内的划票间里划票。每一个划票间里只允许一个候选人进行划票,但是残疾人在坐轮椅进行投票的时候,允许家人帮助划票,其它情况下都不允许有第二个人在选民划票的时候在侧,以保证投票的秘密性。台湾的基层选举不设流动票箱,不允许代票,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投票中的作弊行为。在投票站内所设置的划票间和选民投票等待的地点的距离也有规定,一般是2.5米的距离。

  投票结束以后立即进行公开的点票和唱票。台湾的点票也使用大陆所使用的划“正”字的办法,但是不是划在黑板上,而是划在印好的专用的点票纸上。这个点票纸分两竖行,每行10个方格,每格划一个“正”字,一张纸可以正好有20个方格,100张选票。这样在统计的时候就非常的方便,而且不容易出错。在点票的时候开放给选民看,可以监督点票的进行。基层选举允许候选人派出自己的监票人到点票现场监督点票,这些监票人可以是不同的党派派出的,也可以是独立的候选人派出自己的朋友到点票现场进行监票。这些不同的代表所起的作用是现场记录每一张点票员所点出的票,监督点票是否有误,是否公平,然后向候选人或者是党派报告。点票结束以后,村里长的选举结果马上就可以知道,民意代表的结果也可以知道,但是不是最终的结果。因为民意代表的票是分散在不同的投票站进行的,因此要根据其它投票站的情况来最终决定选举的结果。

  台湾基层选举的投票和点票的工作的程序非常严格,而且很规范。各地都按照同样的办法进行,没有什么差别。由于多年来在台湾的基层选举的过程中曾经出现了不少的因为投票和点票中的舞弊行为而引起的流血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逐渐地使台湾选举的规则规范起来,并发展到目前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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