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与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路径选择
当前的中国,正处在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与此相对应,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与文化多样化成为改革的基本方向与主题,而在此三者中政治民主化无疑起着承前启后的极为重要的作用。从西方民主化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政治民主化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中产生并逐步完善;同时政治民主化也从制度上对市场经济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是政治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变动的一种适应;而政治领域实现了民主化,必然会创造出一个和谐自由的环境,从而一方面促成人民自由、平等、博爱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一方面促进文化的多样化。因此研究转型期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路径选择,简言之,即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意义重大。这不仅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适应全球范围内的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趋势的。中国的政治民主化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伟大变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对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的研究中,社会资本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分析视角。
一、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路径选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模式
毫无疑问,民主是西方的“舶来品”,因此,在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路径选择问题上,考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并借鉴吸取部分后发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经验教训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极为有益的。
考察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与欧洲的政治民主化进程时我们可以发现:欧洲的民主思想进程是先提出个性解放、自由平等等思想,然后再集中表现为开设议院的主张,遵循的是自由平等--议会制度这样一条逻辑。而中国民主思想的进程则是-开始就从政治制度着手,先提出立宪主张,而后才出现自由平等思想,遵循的是议会制度--自由平等这一条恰好与欧洲相反的逻辑。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在对民主观念与民主制度的关系进行考察时,也提出了与之相类似的观点,这就是他的民主化路径模式理论,其图示表示如下:
A:民主观念--民主制度I--民主制度II
B:民主制度丨--民主观念--民主制度II
图示中的“民主制度丨”是指民主制度的初步构架,一般包括制定宪法和相关的基本法律,确立政权的组织形式(如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创建议会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分权制度等初步的、基本的各种法律和制度。“民主制度II”是指对民主制度丨的巩固、发展和完善,是“民主化的民主”。熟悉中外历史的学者可以很清楚地认识到模式A主要是西方先发国家的民主化路径模式,而模式B则主要是后发国家的民主化路径模式。西方在此不再赘述,中国作为一个典型的后发国家,其政治民主化进程必然遵循模式B的演进轨迹。就当代中国而言,在确立了基本的民主制度框架,即民主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选举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种根本的基本的具体的民主制度)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创建赋予这种制度以生命力的民主的政治文化--社会成员所普遍拥有的‘民主观念”。否则,真正的民主政治--民主制度的实现终将遥遥无期。因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和民主方法,本身都是一些理论上的抽象。如果广大民众缺乏能够赋予这种制度、原则和方法以生命力的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种民主制度、原则和方法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民主化的转变,那么,民主政治就只能停留在纸上,再‘民主’的国体和政体,也只能是某种主观的想像物。”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无论是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还是学术界(主要是社会科学界)的专家学者,以至普通的老百姓都已经在不同的程度与层面上认识到提高全民“民主观念”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许多有实践意义的民主化路径或模式。这些路径在纵向上可以分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形式,在横向上可以分为体制外与体制内两种形式,具体而言主要包括“通过扩大基层民主和公民社会的发展来推动我国的民主化进程'“自上而下,通过宪政民主推动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与“以党内民主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三种基本模式。在具体的实施环节上,有关学者提出了咨询型法治政体说、合作主义国家模式说、民主的国家制度建设说、增量民主说与民主的法治型体制说五种学说。笔者认为,各种学说均有其可取之处与不足之处,单纯采用一种学说而排斥其他学说,采取类似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做法是不合时宜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博采各家之长,对上述的集中学说进行合理的整合,采取一种多元推进的民主化道路,方可推进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健康发展。
二、社会资本理论与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路径选择
社会资本是一个有着悠久的思想渊源却又相当年轻的理论范畴,其从概念的提出到理论的形成,在西方不过20余年的时间,在中国对此的研究不过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情。学术界公认的最早提出社会资本概念的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eu)。他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在理论上对社会资本给予了全面而具体的界定和分析的第一位社会学家是詹姆斯?科尔曼(James?n)。他认为:“社会资本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之中,它既不依附于独立的个人.也不存在于物质生产的过程之中。它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各个要素所组成;它们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真正使社会资本概念引起广泛关注的是美国政治学和社会学家罗伯特-D.普特南()。他认为:“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像其它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也是生产性的.它使得某些目标的实现成为可能,而在缺乏这些社会资本的情况下.上述目标就无法实现……”他还指出:“对于政治稳定、政府效率甚至是经济进步,社会资本或许甚至比物质和人力资本更为重要。”弗朗西斯?福山在《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中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一个群体成员共有的一套非正式的、允许他们之间进行合作的价值观或准则。如果说群体的成员开始期望其他成员的举止行为将是正当可靠的,那么他们就会互相信任,信任恰如润滑剂,它能使任何一个群体或组织的运转变得更有效率。”另外在他的一篇文章《公民社会与发展》中,福山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一个或多个个体之间进行合作、可用事例说明(instantiated)的非正式规范”。中国学者在从事社会资本研究方面较有成就的学者有张其仔、杨雪东与卜长莉等。张其仔认为社会资本就是社会网络,“既不同于文化资本,也不同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杨雪东认为“社会资本是处于一个共同体之内的个人、组织(广义上的)通过与内部、外部的对象的长期交往互利形成的一系列认同关系,以及在这些关系背后积淀下来的历史传统、价值观念、信仰和行为范式。”?卜长莉则认为:社会资本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基础的,以一定的文化作为内在的行为规范,以一定的群体或组织的共同利益为目的,通过人际互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资本是通过人际的合作达到促进社会发展目标的。
综合上述观点,我们可以发现,尽管学者对社会资本概念界定的表述各不相同,但其在基本内涵上是一致的:“社会资本是指保证社会运转效率和社会持续发展所必备的制度性的社会关系结构。在现代社会中,其组成要素主要包括:公民的自治组织和社团、公民的参与意识与合作精神、规范和谐有序的交往网络、互相信任的心理认同感以及平等互惠的公共利益基础等。……社会资本是一种能够提高社会效率和激发社会活力的‘软资本’.社会信任、互惠互利的规范和公民积极参与的网络是其基本形式和支柱性要素。”
一种理论之所以能够具有生命力,能够运用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其基本的原因即在于它能够对实践中的事物作出合理的解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社会资本的基本内涵决定了其能够做为解释中国政治民主化路径选择并提出合理对策的理论体系。一方面,从民主的本质内涵来看,民主就是指人民掌握公共权力并决定、控制、监督其权力的运用的一种制度设计。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民’,二是‘主’。‘民’是指参与‘公共选择’的所有成员,即全体社会成员;‘主’则是指‘作主’,即在正确表达“民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民意’。民主之真谛,亦即是在追求‘整体利益最大化’同时兼顾‘个体利益’,也可以说追求‘民主’是为寻找到‘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最大化’间的‘利益均衡点’。社会成员的利益均衡点如何定位,会决定这个社会的民主基础。”显然这一切是与上文所述的社会资本的基本内涵基本是一致的。民主强调公民、社会、国家与政府的平等协商对话,社会资本则强调互动的社会关系网络,这其中包含了上述民主强调的主题。另一方面,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向来是一个重视社会资本的社会,有着深厚的社会资本存量。社会资本十分重视人际关系对人类行为的影响,这是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的。社会资本以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价值原则一和谐观念为价值取向。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导的儒家文化就对人际关系极为重视。其中心的观点是认为人以关系的形式存在,关系决定着人们互动中的态度、待遇及身份。尽管传统社会资本建立在农业社会自然经济基础之上,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稳定性与闭合性,并且进而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却培养出了人们注重集体注重社会的思维方式,“中国文化追求的是整合而不是分化,是和谐不是反抗”。强调个人间的互惠互利与相互依赖。这些都是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下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所大力倡导的。中国当代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必须注意从这样的现实出发。总之,社会资本与民主之间存在着相当多的共同点,这成为两者能够有效结合的重要基础。
三、构建转型期的社会资本体系,推动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以上阐述了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社会资本与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关系,从社会资本的角度介入政治民主化进程的研究,必然要建构转型期的社会资本体系。笔者认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资本体系,是真正将西方传入的社会资本理论在政治领域“本土化”的实践之一。要做好这项工作,具体而言,主要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对原有社会资本存量的合理改造,提倡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资本。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重视道德与伦理的社会,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十分重视内在和谐的文化模式,强调国家、社会与个人三者的和谐共处。在这样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必然会创造出一种重视人际关系的氛围,而正如前文所述,人际关系实际上是社会资本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因此,换个角度我们可以说,中国是一个有着深厚社会资本存量的国家,建构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资本体系,并进而推动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就必须保持社会资本的一定存量,颂扬传统社会资本的合理部分。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的传统社会资本有着相当大的消极面,比如延伸半径较小,相对封闭的特点,极易形成某些小圈子、家族主义与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而政治民主强调社会互动,社会要互动,必然需要有大量的信息传递,传统社会资本的这一特点显然不利于民主协商,不利于公民与社会间的良性互动,以便形成最大程度的认同与接纳。再比如,传统社会资本对人际关系的过分强调导致了其与权力的过分密切的结合,在政治活动中多表现为民主缺乏与政治透明度较差,容易导致人治而非法治,进而滋生了权力的滥用与腐败。显然这些均是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需要着力克服的消极面。因此,我们必须对社会资本也进行辩证看待,在对传统社会资本存量进行改造并发掘其积极效用的基础上构建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资本体系,实现社会资本自身的转型。
(二)利用制度创新增加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资本规模。
必须强调的是,以社会资本的建设来推动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建设,除了在继承并改造传统社会资本的同时,还必须立足于现实,从现有的制度框架出发,利用制度创新增加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资本规模。当前,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出现了许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传统社会资本的否面影响,又有现代社会资本规模较小,由传统社会资本向现代社会资本的过渡没有真正完成等方面的原因。这些原因使得建设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资本,扩展现代社会资本的规模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围绕政治民主化所进行的一切探索,其中的大部分实际上都是对现代社会资本规模的扩充。要运用制度创新扩充现代社会资本的存量,就政治民主化来说,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就政府方面来说,要增强政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要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使社会管理逐步由人治向法治转型,最终建立现代意义下的法治国家。提高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在规范政治权力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政治权力对社会人际关系的渗透的同时,发挥政治权力的应有应当作用;就社会层面来说,在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的同时,要注重推动公民社会的发育,扩大民间组织的广泛性和行动的有效性。着力培育市民社会群体,使第三部门得到健康的发育与发展。就公民层面来说,要提高公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与能力素质,建筑新型社会关系网络,发展新型信任合作关系等。要强调公民参与,建立各种自愿性的社团组织等。把公民的权利落到实处,保护公民权利,同时要培养公民意识、公民精神。
(三)合理调整社会资本的结构,增加政治领域社会资本的流量。
社会资本内部是分层次的,各个层次之间只有比例协调才能维持其在总体上的平衡,从而实现增值。美国学者迈克尔?武考克把社会资本划分为“微观层次上的整合和链合,宏观层次上的整合和协作”这样的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四个组成部分的社会资本结构。[17]微观层次上的社会资本结构层次以家庭、团体和社群等形式存在,它包括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两种结构类型,内部网络是指网络成员的内部联系,强调成员在协调基础上的整合,整合性的内部联系是构成网络内成员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外部网络结构是个人、家庭、团体和社群外部的联系。按照齐美尔的观点就是“跨社群的网络”或“链合性”的联系。这种链合,可以扩展行动者的活动空间,扩大自由度,增加发展机会。宏观层次上的社会资本结构层次则以国家、政府等组织形式存在,包括制度与文化、国家与社会两个范畴。对制度与文化的范畴我们要强调其整合性,在这种整合的过程中形成了以统一的权限、法律等制度规范和文化规范形式存在的宏观的整合性的社会资本。对国家与社会的范畴,更多强调的是协作性。在协作过程中,通过两者间存在的较高自由度的、松散的、自主性的联系,进而促成公民自由与政治自由。产生公民社会,形成宏观的协作性的社会资本。在我们尝试用社会资本理论推进中国当代政治民主化进程顺利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四个组成部分的关系。
在微观层面上,一方面要注意内部网络结构的整合,以为政治民主化提供认同与支持的稳定的社群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间的链合,以便形成网络间的互动,在互动中形成社会普遍共享的道德准则,为政治民主化提供可靠的社会心理基础。在宏观层面上,则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制度与文化的整合,以便增强国家与团体的凝聚力与吸引力,避免民主化进程中出现的无政府主义与个人主义,维持社会的稳定;二是要加强国家与社会间的协作,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以社会制约权力,消除专职政府与管理体制带来的恶果,有效遏制腐败与权力的滥用。总之,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的社会资本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者联系必须建立在共同的价值观、准则与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宏观的自上而下的合理机构、制度和文化能为微观的网络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微观的自下而上的地方网络有助于维持地方和国家机构的稳定。当前的中国正处在转型时期,长期实行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过分注重宏观的国家机构,忽视微观社会个人结构,导致了两者的“断裂”。通过调整社会资本的结构,构建一个良好互动性的社会资本的弹性结构,建立一个有利于个体自主合作的社会关系网络,有效促进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推进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四;)实现社会资本与社会法治的有效融合互补。
众所周知,政治民主化的推行必须实现政治制度建设与法律制度建设这“两翼”的并行发展。而政治制度的设计其实也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的。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绝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法律的作用。不可否认,社会资本具有其自身的消极方面。对此,美国社会学家波茨提出了“消极社会资本”的概念,他在总结这方面研究的基础上,认为“最近的研究至少已经指出了社会资本的四个消极后果:排斥圈外人;对团体成员要求过多;限制个人自由以及用规范消除差异。”?因此社会资本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政治民主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既要注意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又必须对其消极作用给以足够的重视,采取有效的制约制度加以消除。而在这方面,建立在人的自然本性基础之上的法律扮演了一个公正无私的角色。“法律不讲人情”的特点决定了它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对社会资本的负面影响进行制约。同时,提倡社会资本在政治民主化中的作用,必然要鼓励民间组织与公民社团的发展。但是应该承认,目前我国各种民间组织和公民社团的发育大多还不够成熟,特别是其管理模式多为政府主导型。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公民社团大多过分依赖于政府,政治色彩过浓,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和伸向公民社会的触角。要达到“非官方性、独立性、自愿性”的标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通过加强立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各种公民社团成立的门槛,充分保障公民结社的自由权利,并向正处在发育中的各种民间组织和公民社团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才能搭建起政府和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的渠道和平台,从而为整个社会资本总量的提升奠定基础,进而有效推进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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