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协商民主制度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内涵
摘要:本文以发达地区农村代表“龙津村”作为样本,分析其推行的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村民代表责任制”的内涵,以及运作概况、运作成效,揭示其和谐执行结构和民主开放氛围的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协商民主制度,贯穿思想政治教育的三个着力点:创新党建引领的形式和内涵,助推农村社区教育的进程,“共同体”文化氛围营造。谨供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参考。
关键词:协商民主制度村民代表责任制思想政治教育
协商民主强调所有与公共事务相关的主体应该共同参与讨论、交换意见,通过碰撞、认识的提高逐步转换个人原有的意向、偏好,建立新的认识关系,最终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作出符合全体或多数公民利益和诉求的决策①(83-88)。协商民主是推动实现农村基层善治重要的载体和形式,各地尤其是发达地区的农村均在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在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中,协商民主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必由之路,协商民主制度使农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通过“厚植”的方式实现,把农村基层治理的目标落到实处,协商民主制度的设计运作既构建了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框架和着力点,又充实和丰富了内涵,有利于进一步探索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需求和运行规律。
龙津村作为发达地区农村的典型代表之一,积极在探索本村的协商民主制度中前行,完善管理架构和民主治理体制,推行“村民代表责任制”,使基层党员和党组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在参与村务实践中提高参与自治的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在制度治村的框架下推动年轻党员、储备村干部成长,为村领导班子的顺利交接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推动基层治理走向民主法治,为实现基层善冶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供了现实参考。人民日报、南方日报、佛山日报、广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其农村社区治理方面报道了龙津村的“村民代表责任制”的先进经验。
一、村民代表责任制的内涵与运作概况
(一)村民代表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及制度保障
农村社区在政治层面的意义是满足村(居)民多样化需求的基础平台,也是各种矛盾的交汇点,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需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制度、利益诉求表达制度、矛盾调处制度等,以维护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协商民主制度正是集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利益诉求表达和矛盾调处功能于一身的制度。
在组织架构方面,龙津村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村委负责制,三个村委成员分别负责三个片区,各片区下均设村民小组。村党委负责监督整个工作的运行,各个村民小组对村民代表制度的具体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和核算奖惩。
这一组织领导架构有效实现了思想、信息宣传的覆盖和情感需求的点到点沟通,一方面保障村民和企业的问题及时上达解决,另一方面政府相关政策、村委相关规定、集团公司的各种经济信息等可及时得到村民和企業的理解,从而有效贯彻落实。尤其重要的是将“经济发展是前提,社会治理是保证”这个理念通过村民代表选举过程反复宣传贯彻,注入每个村民的心中,同时将村民的个体责任与集体发展之间的关系有机结合。因为管理关系到每个村民的收入,每个村民对村的管理包括治安、环保、卫生及让每位外来务工者心情愉快安心工作等都有责任,只有大家一起努力,和谐安定,村领导才能更安心地帮全体村民谋福利。
在民主决策方面,为更好地处理好村内的大小事务,龙津村的日常工作都实行民主决策和分线负责制,凡经“两委”会讨论形成的决策都必须及时落实到各线、各村小组干部跟进执行;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都要召开有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会议,充分讨论,民主决策,再组织实施,明确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执行、有人负责,增强整个班子队伍的治理能力。
在制度保障方面,龙津村紧紧围绕“四个民主”,逐步健全协商民主的制度保障体系,包括“信息沟通及政务公开”“民生(公共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促进本村共同富裕和谐发展”“村民自治”“基层治理综合管理”等六大版块。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村委内部管理、村主要领导的监督、村文化建设与发展”方面的制度。
龙津村在管理架构和制度保证的基础上在村内经过多次多层次多维度反复讨论研究,率先推出了“村民代表责任制”,一套让发达地区农村社区协商民主顺利落地的执行制度就此开始全面运行。这一制度旨在调动群众的治理智慧经营共同的家园,发挥多元治理中的核心主体力量,推动50岁以下的年轻党员为骨干、村中热心人士和乡贤参与村政村务议事管理,制度要求积极联系企业、联系村民,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尤其是广大党员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纳入村民代表责任制的议题和内容
根据村内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村民代表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在于各村小组村民代表分片区对本村小组的出租、承包、合作等集体资产和物业进行管理,明晰、掌握和跟进集体资产和物业的租金、合同及各种生产经营状况。这项制度要求村民代表每月到所负责的厂企、店铺进行不少于2次的探访了解,按照标准对厂企、店铺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消防设备、环保处理等情况作细致的检查和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村小组长或村委会。村民代表在监督厂企的过程中还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代表集体为进驻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实质性服务,共同促进产业环境的优化。
目前,龙津村有10个村小组,共有63名村民代表,50岁以下党员55名,平均每人负责对接5家厂企店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在责任制中必须承担监管责任,党员承担监督和信息反馈职能,合力确保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每季度村小组召开1次户主大会汇报责任执行情况,向村民讲述本小组企业经营动态、租金收缴等状况,接受村民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本小组村民的要求和建议。在共同管理集体资产的同时,各村民代表还积极配合村委会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小组内财务、政务、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民主议事、协商和把关,积极参政议政,提出相宜建议,并引导村民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关爱老人及弱势群体,发扬守望相助精神,共建和美龙津。
(三)村民代表责任制的操作规程
龙津村村民代表责任制整个制度均是由村委会引导村民代表们自主设计和完善的,这一过程确保了村民代表和村民们充分的知情、认可,使他们积极宣传并坚定执行。
整个制度从静态方面可以分为“职责规定”“报酬方案”“工作具体标准”“工作责任书”和“工作记录表”五大部分,其中“职责规定、报酬方案、工作具体标准”明确告诉村民代表“工作具体做什么、怎么做、不同做法的后果”,具体明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便于监管;“工作责任书、工作记录表”一份是属于村民代表的承诺,另一份是具体直接的操作记录表。
在动态的运作程序上:一是先对企业物业进行梳理,按不同困难等级、重要程度及管理量进行初期划分,划分完成后按地域及工作能力不同分配给每个村民代表负责;二是村委会对村民代表开展思想道德和业务能力方面的培训,确保村民代表“有能力履职”。具体要求每个村民代表熟知“环保、安监、消防、劳保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以便能够明确告知企业为什么对企业提出各种相关要求,以及违法相关要求的法律责任等;三是每个月两次巡查及根据临时重大特殊情况开展辅助工作,并填好记录表上交并反馈问题。四是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述职和情况汇报,接受询问和监督。五是落实村民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兑现奖惩措施。
二、村民代表责任制的运作成效
龙津村的村民代表责任制现已进入实施的第三个年头,成效显著。龙津村将村内问题和矛盾的发生机率降到了最低,加强了对集体资产、物业的管理和服务,增加了村政村务的透明度,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架起了村民、村内厂企与村委会之间沟通的桥梁,形成了村集体与村民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自治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良性循环。这项制度的实施,不仅打消了村民的疑虑,更让党员及其他村民代表更有责任心,促使龙津村逐步形成了村情共知、村业共谋、村资共管、村利共享、村责共担的新局面。经过3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村民代表责任制”实现了党群同心,让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做得开心、村民放心、党群同心、村“两委”安心、政府舒心。
2016年村民代表责任制在村民代表们的推动下进行了深化,每季度村民代表向村民述职成为常态化工作,一方面进一步促进村民代表能力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村民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更加到位。这项工作仍在进一步深入推进和完善中。
社区治理实质上是农村这一生活共同体的塑造和经营,在此过程中,协商民主制度的构建是核心和关键,即如何发挥村民是治理主体的地位和作用。龙津村通过“赋能还权培力”激发村民的主体意识和公共精神。立足本村的实际,在坚持政府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及资源支持的同时,通过村民代表责任制,赋予村民代表行使权力的能力,通过村民代表将权力还给村民,培养农村社区的治理能力。在此基础上,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实行社区治理的“供给侧”改革,政府的主动供给、村内各项决策与村民实际需求的有效对接。村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村民代表责任制得到有效、有序的发挥,协商民主制度顺利有效地运行。
三、村民代表责任制有效运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内涵
(一)农村社区协商民主架构析思想政治教育内涵
村民代表责任制的顺利运行即农村协商民主如何有效实现的问题,协商民主有效实现的关键因素是村民委员会具有实现农村充分治理的治理能力。这里的充分治理具有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内涵,主要包含管理理性和情境理性两个方面。管理理性指的是和谐执行结构,这个结构搭建了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框架,建立了一个适于农村治理的基本结构,同时提供了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平台,把治理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平臺有机融合;情境理性指的是民主开放的环境氛围,在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营造该结构的运作环境和氛围,确保结构运作的活力和成效。
1.管理理性体现在村委会的运作上保持控制、自主与合作的均衡,有效运用资源、专业分工,并在运作程序上兼顾正义与弹性。村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慢推快选”制度用心选好村民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慢推是由各村小组通过海选的形式推选出若干候选人,选举前大量做候选人的思想沟通工作使其愿意消除顾虑担起责任;深入做村民的思想沟通工作,使村民能够为自己的长远利益选好代表;借助法律纪委等力量,通过宣传警示严防破坏选举的行为。慢推之后由村民直接选举,使有能力代表村民行使权力的合格村民代表的产生“水到渠成”,村党委及时公开选举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公开事项的落实,同时接受村民的监督。龙津村的做法充分体现了村党委在政治引领、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对村级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中发挥核心作用。同时充分体现了种好“责任田”,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治理精神。从村民代表责任制的设计和整个运作过程来看,龙津村建立了一个和谐执行结构,即彼此信任、具有合作共识的执行结构,和谐的执行结构需具备互动理性和对话理性,即执行结构下的每个个体,在开放言谈情境中进行对等的互动,相互尊重已达到平衡,在不断地说、听、思考的循环下,形成具有创造力、行动力的知识与理念。村民在执行结构下拥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实现了执行结构的开放性、合作性与互动性,成为整个治理过程中的设计者、推动者、执行者和监督者。
2.情境理性体现在执行机构中必须面对外在情境的要求、限制与变化具备相当的认知和理解。以村民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来说,村民可以透过工作的分担、资源的重整和任务的分配,使村委会不再是治理的唯一行动者,达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的效果。村民参与治理亦可提供不同视角的或新的信息,使村委会了解村民的需求和限制,进一步升级协商民主的情境理性。村民代表责任制的制度操作指引简洁明确清晰。村内制定的《村民代表管理企业安全、消防、环境监督责任检查标准》要求具体、指引清晰、方便操作。将每位村民代表在资产管理方面所有的工作具体列出,在“消防”方面包括“企业人员会否正确逃生”等十条具体指引;在“安全”方面包括“员工是否穿拖鞋上班”等十一条具体指引,并特别对规模较大企业“有否设安全监督员或聘请第三方负责安全规范化管理”做出具体规定;在“食品卫生”方面包括“员工宿舍有没乱丢生活垃圾及厂企饭堂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八条具体指引;在“环保”方面分别对废渣、废水、废气等的监管做出七条具体指引;在“治安、计生、工资发放情况”等方面分别做出细致的具体指引。为方便操作,制作了“龙津村村民代表监督企业安全、消防、食品、环境卫生记录表”,村民代表只需在相应地方打勾即可,具体整改意见用文字标出,一式两份,村委与企业各一份。为保证村民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制订了“龙津村2014年村民代表报酬试行方案”,报酬标准坚持与配合村委会各项行政工作挂钩和的与岗位职责挂钩两大原则,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并重。将所有村民代表分工负责管理的厂企、店铺分成五类,按各自负责的具体情况和五类标准计提工资。对于工作完成情况,主动发现问题积极处理的按具体规定有奖励,未完成的,或者完成质量不好的,按监督者记录情况罚扣工资。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监督反馈,监督人员属于村委会管理,监督反馈结果直接与奖惩挂钩,各村小组负责为各自的村民代表计酬,但要由村委会审核批复后才能发放,如此才能保障制度规定的有效落实。在村民代表责任制的落实过程中,是否有到厂企,以及具体情况是否真实,以双方签名为准;工作数量是否到位,厂企的签名数量及日期可以证明;工作效果的保障,由负责厂企的治安队负责(纳入他们每天的巡查工作内容)这些操作的规程和细则是村民代表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不断试验和总结确实行之有效的,这个过程包含了
民主开放的氛围体现的是治理的水土环境具备宽松、开放和有序的特点,其中的公共理性体现的是人与群体之间理想的适宜的关系,此种关系建立在一种利他主义的情怀上,即公共精神。个人作为群体的一分子,与群体其他成员之间有共同的历史经验与互动关系所产生的情感,即公共情谊;参与理性体现的是个体有充分的参与能力并进行适宜的行动;在社区治理中,村民利用村委会开放的参与渠道、提供的平等参与机会参与公共生活的过程。村民代表责任制从制度设计到运作都蕴含着这两种理性的光芒。在龙津村所营造的民主开放的氛围中,村民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意愿和能力不断强化,在此过程中确认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理解、支持和贯彻党的治理政策,大力培育对家园的公共情谊和公共精神。
龍津村在实践中探索了一个发达地区农村协商民主的重要样本,该样本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探索了农村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实现的框架结构和所需的内涵建设,并在实践中证明了其生命力,协商民主制度及精神贯穿了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着力点。
(二)协商民主推动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三个着力点
协商民主制度的设计和运作突出了农村思想政治教育三个重要的着力点,分别是创新党建引领的形式和内涵、助推农村社区教育的进程、“共同体”文化氛围营造。这三个着力点包含基层治理工作中的方向、原则和具体的治理手段,使农村思想政治教育有规可循,协商民主制度贯穿这三个发力点的始终,并使这三个着力点能够有机融合各尽其长,反过来促进协商民主制度的持续发展。
1.创新党建引领的形式和内涵。加强党建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努力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结合地区实际,把基层党建工作和日常的村务工作结合起来,龙津村的“村民代表责任制”通过“抓典型”“壮队伍”的形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把村民组织起来,搭建了一个党员带领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治理村务的平台,使基层党建能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实质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体现”,协商民主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可以追根溯源到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和毛泽东思想中的群众路线理论。龙津村的“村民代表责任制”可谓是群众路线理论精髓在实践中的贯彻和形式上的丰富,在组织体系构建及制度制定时体现了“从群众中来”“一切依靠群众”的理念,在执行和总结完善的过程中体现了“一切依靠群众”“到群众中去”的理念,生动地诠释了龙津村治理依靠的基础,反映了村中的党群关系状态和群群关系状态,展现了党的领导的有效性。
2.助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工程建设中社区教育的进程。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就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很多新理念、新论述和新举措。美丽乡村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凝练概括,是党中央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在农村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抓手。在乡村振兴工程的推进进程中,龙津村所在的佛山市2020年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美丽文明村居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佛山市美丽文明村居建设百村行动方案(2017—2018)》,这两份文件清晰地部署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新型村居民和培育文明的乡风民风的重要任务。
通过“村民代表责任制”这一协商民主过程,龙津村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任务充分融合;为如何培育新型农民提供了现实经验的范本,尤其是对新型村民民主政治素养的提升,对村民骨干尤其是党员骨干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的有效强化,对村民理解和落实相关理论政策文件能力的强化,对村民参与农村治理意识和能力的强化,为真正做到共同治理和共享成果提供卓有成效的参考。新型村民的培育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文明的乡风民风的培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营造“乡村共同体”的文化氛围。乡村共同体是具有关联性的人类群体平等共处、利益共享、和谐共生的生活形态②(187-188)。共同体强调的是个体之间的相互关联,是聚合而非原子化的社会状态。在乡村共同体中,村民密切关注所处的共同体的一举一动,个人与共同体之间高度关联,正如费孝通所描述的乡土社会格局的特征“一块石子打到水面掀起一圈一圈的水波纹经久不息”。龙津村的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了参与协商民主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了开放参与的可能空间,协商的全过程使村民凝聚在一起,共同就所处的生产生活地域中的事务进行集中商讨和处理,共同构建有序有效的治理和生活“共同体”,使每个个体都不“置身事外”,有利于“熟人社会”状态的复归,营造“共同体”的氛围,凝聚农村基层治理的内生向心力,整合基层治理的资源,激发基层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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