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发展视角中的地区差距
内容简介:地区差距是指由于历史——社会——文化等原因所造成的地区与地区之间的非均衡发展。通常我们都是从经济学的视角去审视地区差距的,而对政治发展视角中的地区差距研究较为薄弱。本文主要从政治学角度出发透视地区差距产生的政治原因,地区差距的过度发展给政治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探讨中央政府在地区差距中的战略选择。
关键词:政治发展地区差距
一现代化是建立在效率的基础之上的,现代性才孕育着公平。历史发展雄辩地证明,任何一个国家在其现代化的过程中都不可能走公平优先的发展道路,地区间的非均衡发展是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我国现代化历史正反两面表明,改革前的公平优先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为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特别是在后期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改革后的历史证明,地区差距对于提高效率加速现代化的进程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不仅是中国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经济发展的折射,同时也作为一项基本的政治环境而纳入各种政治决策分析之中。我国历史发展表明,合理的地区差距对于促进我国的政治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也是现代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
(一)发展现代政治民主民主不是空洞的抽象物,而是有着丰富的内容;不是虚无的空穴来风,而是奠基于坚实的基础。早在一百五十多年以前,托克维尔就把现代型民主的精义精采地概括为两个内核(个人独立和地方自由)与一点保障(中央集权化)。这意味着现代政治民主的发展不再是一小部分统治者的专利,而是全体公民所应有的权利。但是由于历史发展的定向思维形成了民主发展的悖论:或者采取小国寡民而实行人民民主权利,或者是建立帝国而忽略人民民主权利。对于该问题的解决,西方的学者提出了代议民主制(John Mill );除此之外,合理的地区差距也可以成为其主要的解决方式。
其一,个人独立与地区差距的互动。大一统是对于个人独立发展最大的障碍,历史证明在社会循环的发展中,“乱”才是个人独立发展的充分条件。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合理的地区差距取代了历史上的“乱”而成为个人独立发展的动力保障;合理的地区差距才有利于形成相互竞争的压力,从而推动个人主动性的发挥。其二,地方自由与地区差距的互动。任何地区都有自身历史、自然、社会和文化特色,保持合理的地区差距是维护地方特色的条件,也是地方自由的本质内容;地方自由的充分发展也会导致一定的地区差距。个人独立形成了现代政治民主发展所必需的参与主体——政治人,地方自由塑造了现代政治民主发展所必需的参与环境——政治文化,两者一起推动了现代政治民主的发展。
(二)推动有机型政治整合依据吉登斯(Giddens )的界说,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般历程是从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格局经历重大历史变动转变为国家——社会糅合的民族——国家格局,这一历程表现为社区和个人的逐步“国家化”。事实上,这种国家与社会的“糅合”即表现为现代国家对社会的有机性整合上,其基本条件是合理的地区差距;或者说合理的地区差距是现代社会进行有机性政治整合的基础。“在中国的政治整合过程中,用一个合理的和统一的结构来代替参差不齐的传统结构,看起来比较理想。但应当考虑到,这种替代是否必需,以及花多大的代价去实施它。”因此,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整合只能是有机性政治整合。
在传统的国家中,政府对社会的控制仅仅被限制在有限的城市范围内,而在广大的乡村地区就会变得无能为力。韦伯在论述传统的中华帝国权力时所指出:“正式的皇家行政,事实上只限于市区和市辖区的行政。……一出城墙,皇家行政的威力就一落千丈而无所作为了。”韦伯的论点不免夸张了点。但不容否认的是,以传统的国家行政为代表的公共权威从来没有对整个社会进行过有机的政治糅合;在行政权之外,存在广泛的非公共权力。随着现代国家的形成,国家对人身监视力不断加强,传统国家状态下的相对抽离的地方主义开始逐渐得到整合。其原因不仅在于吉登斯所阐述的以信息储存和行政网络为手段的人身监视力、国家化的军事暴力手段以及人类行为的工业主义化,还应该在于其合理的地区差距。首先,我国的现代化是在西方列强的入侵下肇始的,为各地区间的有机联合增添了共同对外的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近代中国政治整合主体——中央政府——的弱化;其次,我国各地区由于历史——社会——文化的原因,发展参差不齐,从而为有机的政治整合提供了互补互学的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治整合手段——信息、行政、国家性暴力——的弱化;再次,合理的地区差距有利于形成相互竞争的压力,从而弥补了在工业主义发展相对不足的前提下进行政治整合的动力;更为重要的是,地区相对自立在中央和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了一条缓冲带,保证了政治主体——政治人——的独立,进而保障政治整合的持续进行。
(三)培育法理型政治权威韦伯把权威分为传统型权威、克里斯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他还指出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过程中,政治权威也逐渐向法理型权威转变。事实上,上述三种权威很难划分清楚,即使在现代社会中也存在广泛的传统型权威。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在现代社会中起主导作用或者说占据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的还应该是法理型政治权威。
法理型政治权威来自于人民群众的认可;《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是现代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基础。被统治者的同意意味着人民群众对本地区的重大事情有参与决策权、民主监督权,而此正是法理型政治权威产生的基础,同时也要求各地区之间存在合理的地区差距。第一,地区范围的有限性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用民主权力建立起法理型政治权威,采用化整为零的策略实现了卢梭所无法实现的人民主权;第二,地区范围的有限性有利于政府培育人民群众的现代法理意识,进而与法理型政治权威的培育形成良性的互动;第三,合理地区差距带来政治统治的差异性有利于国家的制度创新,进而为政治权威的再造打下基础。
(四)塑造竞争型政治文化竞争型政治文化是人类行为的工业主义化在政治文化中的反映,它充分反映了现代政治发展的本质特征。然而以柔为美的中国古代文化缺乏现代政治发展所必备的竞争力,因此如何塑造竞争性政治文化是中国能否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彻底转变的关键。
塑造竞争性政治文化“不止是拥抱西方启蒙的价值,也应该是对它的批判,另一方面,应该不止是中国旧的传统文明秩序的解构,也应该是它的重构。中国的新文明是‘现代的’,也是‘中国的’”。在这一点上,合理的地区差距对于塑造我国的竞争性政治文化是非常有利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地区由于不同的历史形成了各据特色的地区政治文化,特别是在近代西方列强的入侵下,部分地区政治文化从形成时就带上了竞争型政治文化的色彩(如上海)。这样不仅有利于从外部为竞争型政治文化的形成增添由于相互的压力带来的动力,而且从我国近代政治文化的自身观之,其与生俱来便具有西方文化入侵客观上带来的竞争性因子,从而弥补了中国古代以柔为美而缺乏竞争气质的政治文化。
二地区差距是政府为了实现现代化而以效率优先所进行的一项战略选择,是引导社会进行的规范性变迁;合理的地区差距既是现代政治发展的结果,反过来也促进了现代政治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地区差距是一把双刃剑,它的过度发展也会成为现代政治发展的巨大障碍。早在90年代初,我国先富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差距已极为显着:1992年广东珠海市人均GDP 为28400元,而贵州晴隆县人均GDP 为331元,前者是后者的13.6倍!从国际可比较范围看,中国属于世界上地区差距最显着的国家之一,按省级比较的地区差距已接近解体前的南斯拉夫的情况。地区差距的逐渐扩大已经成为我国政治发展的严重障碍。
(一)威胁政治稳定在后发超大型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政治稳定是基本的保证。然而逐渐扩大的地区差距成为影响政治稳定的主导性因素。其一,严重的地区差距导致落后地区不稳定。我国广大西部地区,政治稳定受到的挑战尤为显着。这不仅表现在非正式权威超越了正式权威的影响力上,而且表现为权威之间关系的不稳定性,“三宗”权力的日益兴起及其运转的非规范化为政治稳定蒙上了阴影。其二,严重的地区差距导致地区间不稳定。地区间的非均衡发展可以成为地区发展的动力。但当落后地区对天堑般的地区差距而感到无能为力时,发展动力就会异化为对发达地区的嫉恨,从而引发了日益加剧的地区保护,造成地区间的不稳定。其三,严重的地区差距导致中央政策效能的弱化。由地区差距导致的地区保护使得地方在执行中央的政策是采取有选择的执行态度,规避了对本地发展不益的政策,这样经过过滤的中央政策便难以反映甚至违背中央的本来意图,弱化了中央的政策效能。
中国作为一个后发超大型国家已经成为世界上地区差距最为显着的国家之一,是潜在的政治不稳定之源。严重的地区差距迟滞了民主建设的进行,在民主发展和政治稳定之间形成了二难困境:发展民主会导致政治的不稳定,维持政治稳定又会影响民主的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关系,解决和控制地区差距问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促进经济发展、保持政治稳定和维护国家统一的重大任务。
(二)影响政治一体化无论在传统国家还是在现代国家,以中央权威为主导的正式权威是维护政治一体化的前提,是进行政治整合的保证,只不过现代国家的政治一体化的手段与传统国家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前者的政治整合难以彻底进行,所借助的手段源于暴力;后者的政治整合较为彻底,且其借助的手段加上了信息化和行政网络等。由于地区差距的逐渐扩大,政治一体化的基本保障——中央政府的权威弱化直接影响了政治一体化的进行。
首先,在我国目前进行的现代化建设中,现代化初期的抵御外侵的目标已经不再成为新时期政治整合的目标,严重的差距使得地区各自为政甚至相互为敌,由共同所产生的动力转化为政治整合的阻力,干扰了政治一体化的进行;其次,由于严重的地区差距存在,我国地区的自然、社会性差距从弥补行政、信息化不足转变为愈演愈烈的“诸侯割据”局面成为政治一体化的阻力;再次,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政治一体化问题实质是个民族政治均衡的发展问题。由于地区差距的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严重滞后,成为引起民族矛盾的主要根源,处理不好甚至可以导致国家的分裂。苏东骤变可以说是其国内各民族政治发展不均衡的结果。目前,鉴于地区之间差距的不断扩大,形成了相当严重的地区格局局面:中央政府占整个国家财政比例越来越小,中央财政汲取能力的下降直接导致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的弱化;中央宏观调控能力的弱化,导致中央政策效能的地下。地方政府或者对中央政策有选择的实行,或者干脆进行政策规避;而且其选择标准源于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样,地区差距不仅不利于国家的政治一体化,而且也不利于地方的政治发展。
(三)削弱政治合法性国家合法性危机的出现,通常在于下述五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现代化拓宽了人们的视野,提高了人们政治选择的感悟能力;其二是权威的基础发生冲突或变得不合时宜;其三是过度但又缺乏制度化制约的政治竞争;其四是权威理由的解释不被社会接受,与此相关的是过分刺激的社会的期望;其五是政治社会化与现存权威合法性的不一致。地区差距虽然不能直接削弱政治合法性,但却是导致政治合法性流失的根源性因素。
首先,政治权威的存在是现代化建设的前提,缺乏有效的、权威的、合法的政府是导致现代化进程中政府合法性危机的主要因素。“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必需先存在权威,然后才谈得上限制权威。”而合法性的政治权威依赖于合理性的地区差距;一旦地区差距发展过大,其政治合法性也随之发生动摇。其次,发达地区的政治发展为落后地区提供了参考;当国家企图以统一标准规划政治结构或者是落后地区不顾本身的客观现实而将自己的政治选择建立在“理想国”上时,落后地区就会对现行政治体系进行挑战,从而导致政治合法性的流失。再次,过度的地区差距导致过度但又缺乏制度化的竞争。地区差距的过分发展导致地方经济格局的“诸侯化”,反映到政治上来即是基于经济力的不平等而导致政治权力分配的不平等。政治权力的过度而又非规范化的竞争不仅弱化了中央政府的权威,而且会将现代化过程中的经济主导异化归源为传统国家的政治主导,进而导致政府合法性的流失。
(四)扰乱政治社会化政治社会化是政府引导社会在文化领域内的规范性变迁,它的核心内容是政治教育,即将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通过教育和传媒,分配给社会的每一成员,从而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显然,政治社会化是在一定的政府主导下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而将“先进的”文化普及化的过程。政治社会化不是对旧有文化的割裂,而是有“长期延续下来的各种因素、新增成分和各种创新构成”,是在旧的政治文化基础之上孕育新的政治文化。
政治社会化过程奠基于合理的地区差距基础之上;一旦地区差距发展过大,它即会扰乱政治社会化的过程。第一,过度的地区差距为政治社会化设置了时空难度。政治社会化必须以一定的理论作为先导,它是对特定的客观现实的概括而又稍高于客观事实。过度的地区差距阻碍了具有相对统一标准的理论的形成;即使强加以理论指导,也会由于地区差距的过大而造成地方实施标准的异化。第二,过度的地区差距为政治社会化设置了情感难度。由于发展程度的差别,先进地区带上了优越感心态;落后地区却可能导致极端的消极低沉。当落后被归因于不平等时,政府就会失去落后地区的信任。“贫困是不平等造成的一种精神痛苦,明显的不平等甚至使人感到比贫困本身更令人难以接受。”显然,在如此抗拒性情感的主导下,政治社会化便会难以进行。第三,为制度创新设置了难度。制度创新的一个主要的前提是制度必须具备广泛的适应性。从政治利益观之,它不仅要符合政治既得利益者的要求,也要符合新生政治利益集团的需要。因此,新生制度要能够生存下来,政治利益集团之间的鸿沟不能过大,否则难以弥补。由于过度的地区差距而导致地区与地区之间、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的相互适应性越来越小,新生制度变难以适合如此之“地情”,使得新生制度无以带上整体性特征而被加以推广。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区差距在逐步扩大,它不仅给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而且为政治发展带来了许多的不利。因此,寻求地区之间的平衡发展,实行适度的公平政策已经提到了我国的议事日程,并且成为中央政府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中央政策效能中国的现代化要以政治发展来推动经济发展,就必须提高政策效能,特别是中央的政策效能。着名的发展经济学家M.托达罗行政管理视为发展中国家最为稀缺的资源,他认为发展中国家政府注定要为国家的繁荣和幸福承担更多的责任。
提高中央政策效能必须做到:第一,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从现代化较成功的各个国家观之,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虽然不是提高政策效能的唯一因素,但却是非常的主要因素之一。西方国家中央政府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都经过了从小到大的过程。这样,中央政府就可以通过中央的财政补贴等形式而加强了对整个国家的政治整合。第二,强化中央政策的执行力度。中央政策是以整个国家的姿态出现的,并且以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而具有很强的权威性。由于强地方势力的出现,导致中央政策执行不力;以此为参照,形成了对中央政策执行弱化的“多米诺骨”效应。为此,必须强化政策执行力度,从行政过程提高中央政府的政策效能。第三,重塑中央政府的政策权威。政策权威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它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弱化——重塑的循环过程。革命后的中央政府借助革命的余威能形成高度集中、高度效能的中央政策。然而,这种权威、高效的中央政策经过改革开放过程中过度地区差距的洗礼,越来越受到削弱。
(二)实行有限政治平衡中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由于历史——社会——文化等原因又形成了巨大的地区差距。因此,中国既不能象当今西方国家那样实行发展后的公平型战略,也不能象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那样实行效率型战略,而是要实行有限政治平衡战略,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效率优先意味着尽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不因为公平战略而牺牲了地方的发展,毕竟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兼顾公平意味着尽可能地实现地方的均衡发展,不因为效率战略而进一步扩大地区差距从而影响政治平衡。
实行有限政治平衡,中央政府应该做到两点:一、实现地区经济有限平衡。经济发展是政治发展的基础,过度的地区经济差距是政治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从目前我国状况观之,实现地区经济有限平衡最重要的是改变过去地区倾斜型发展战略,政策优惠向落后地区转移;先富地区的再发展不能再仅仅依靠政策优惠,而要靠已经发展起来的经济实力、经验、技术等。二、引导基层政治发展。由于现代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主体目标是发展经济,政治发展相对滞后。但是整个国家的政治发展状况如何,最终取决于基层政治发展。托克维尔早就警告人们:“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基层政治。
(三)规范中央地方关系中央政府对公民的控制形式前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中央政府?非政府组织?公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民、中央政府?公民,三个阶段的历史变化意味着中央政府权威的不断加强。“要想建立一个完整的国家组织体系,政府就必须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然而中央政府权威的不断加强,并不意味着非政府组织和地方政府完成了历史使命而被存放到“博物馆”中去;相反,它们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央、地方政府职能都不断滋长的情况下,必须规范中央地方关系。
规范中央地方主要关系包括:一、规范中央地方权能关系。中央、地方政府各有自己的权力范围和职责功能,同时也因此而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地方政府在自己的权能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处理本地方的事物,中央政府不应越权干涉;但是地方政府也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逾越自己的权能范围。二、加强中央地方关系制度化。制度化是现代政治稳定的保障,也是现代政治发展的主导性标志。在我国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过程中,中央地方关系变化频繁,必须以制度规范之。在此基础上,中央对地方的调节要靠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行政手段,并以此推动我国政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