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流动人口生育水平下降,对“全面二孩”的生育政策提出了挑战。对CGSS2015年的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生育意愿与婚姻、家庭成员的数量、子女的数量、心理健康自评水平和社会信任程度有关。已婚,家庭成员和子女数量越多,心理健康自评程度及社会信任度越高的流动人口,生育意愿越强烈。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的维度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提高生育水平,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人口红利消退。
关键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回归分析
中图分类号:C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20)16-0058-03
2015年10月全面二胎政策出台,2017年,作为全面二胎政策出台的第二年,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全国出生人口为1723万,人口出生率为12.43‰,与2016年相比有所下降,新生儿数量低于预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的流动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指出,2016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5亿人。流动人口多为中青年,是生育主体人群,处于生育旺盛期,其生育意愿影响着我国的总体生育水平。
一、文献综述
王天宇,彭晓博以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2000—2009年的数据中发现,参加新农合使居民想再要孩子的意愿降低了3%—10%。[1]
庄亚儿等人基于2013年全国生育意愿调查得出,我国居民的生育意愿呈上升趋势,目前的生育意愿仍然高于生育行为。[2]
张建武,薛继亮研究认为,教育程度与经济因素是影响“80后”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同时,家庭养老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们的生育意愿。[3]
以上研究并未关注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的群体。
邓金虎和原新基于天津市的数据,研究了流动妇女生育量,他们认为,流动妇女在生育问题上有充分的自主权,妇女个人因素是生育量的重要影响因素。[4]唐雪等人就四川省的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分析认为,年龄、性别、经济水平、是否为独生子女、婚姻状况,以及是否有在工作所在城市长期居住的意愿均为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5]王良健,蒋书云从湖南省的数据中发现,流动人口的性别、年龄、户口性质、社会保障、一孩性别、流动时间、住房属性、收入等均在不同程度上对二孩生育意愿产生影响。[6]上述研究多集中于特定地域而缺少全国性的宏观分析。
对流动人口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一生育群体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本文利用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将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划分为:个人特征、家庭因素、自我评价和社会因素四个维度,这种划分虽然未能囊括生育意愿的所有维度,但概括了当前研究中较为重要的四个层面。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测量
1.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自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该项目调查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478村居;经统计,共完成有效问卷10968份。流动人口的概念以户籍为基础,张庆五认为,流动人口从流出地来说,主要指离开本县、市户籍所在地临时外出的人口及在外未回归的人口。[7]本文结合数据要求,将流动人口定义为:指改变了常住地,而未改变户籍登记地的人口。根据问题“您是哪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本研究在定义的基础上剔除存在缺失值和无效值的样本后获得有效样本数据831份。
2.因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是生育意愿,根据问题“如果没有政策限制的话,您希望有几个孩子”来反应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情况。将希望有0个孩子定义为不具有生育意愿,其余的希望孩子数定义为有生育意愿。
3.自变量
基于前文的研究,本文选取四组自变量:一是个体特征,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户籍、婚姻状况六个方面;二是家庭因素,主要从家庭相对收入等级、家庭人口数、子女数量三个方面来测量;三是自我评价,主要从幸福感水平、公平感知、阶级认同、身体健康自评、心理健康自评五个方面来测量;四是社会因素,主要从社会信任、朋友交往、邻里交往、医疗保险获得情况、养老保险获得情况五个方面来测量(见表1)。
4.研究假设
根据上述分析,本研究提出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与其生育意愿存在正相关关系。假设2:流动人口的家庭因素与其生育意愿存在正相关关系。假设3:流动人口的自我评价与其生育意愿存在正相关关系。假设4:流动人口的社会因素与其生育意愿存在正相关关系。
三、分析方法
鉴于本文所研究的因变量为“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此變量为二分变量,即愿意与不愿意。因此,采用logistic回归,此回归模型的方程是:
Y=α+βjXij+εj
其中,Y是二分变量,当Y=2时,表示事件发生,Y=1时,表示事件未发生,β为回归系数,X是自变量,α为常数项,ε为随机扰动项。利用stata13.0进行统计分析。
四、结果与讨论
在本文的分析中,分别将个人特征、家庭因素、自我评价、社会因素四组因素逐步纳入logistic回归模型中进行分析,详见表2。
1.个体特征与生育意愿
由模型1可知婚姻状况对生育意愿有相关性,结婚的流动人口更愿意生育,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户籍与生育意愿之间作用关系不显著。出现上述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婚姻对流动人口提供了稳定的家庭关系和家庭保障,功能主义的理论认为家庭会为个人提供保护,有相互依靠和提供社会地位的功能,流动人口作为特殊群体,更加需要家庭的支持。
2.家庭因素与生育意愿
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家庭因素,可见家庭人口数,子女数量越多,生育意愿越强烈。多代同堂的家庭可以给家庭成员提供更多的情感和经济支持,在抚养孩子方面也能提供更多实际的帮助。[8]家庭人员中,老年人“多子多孙”的传统观念可能会影响一起居住的子女。在加入家庭因素后,可以看到年龄变量与生育意愿关系显著,可以说明随着年龄越长,“多子”的中国传统观念越强烈。
3.自我评价与生育意愿
模型3加入自我评价、幸福感水平、公平感知、阶级认同,身体健康自评与生育意愿之间作用关系不显著;但是心理健康自评与生育意愿有相关性,对心理健康和生育意愿的研究尚少。笔者认为,心理健康自评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的程度感知和社会支持的获得感知,郝晓宁等人的研究认为经济融入、文化融入及心理融入对流动人口的心理健康状态有显著的正向影响[9],在一定程度上支持笔者的观点。
4.社会因素与生育意愿
模型4加入社会因素,社会信任程度与生育意愿有相关性,对社会信任度越高,生育意愿越强烈。朋友交往、邻里交往、医疗保险获得、养老保险获得与生育意愿关系不显著。社会信任度是指城市居民对当前社会生活、行业和政府机关的信任程度,社会信任在很大程度上表征着社会关系网络的稳定性和凝聚力[10],社会信任度越高,社会支持网络越稳定,人们对社会的信任度越高,越愿意在高信任度的社会中生育子女。朋友交往、邻里交往、医疗保险获得、养老保险获得与生育意愿作用关系不显著,可能是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社会制度的完善,流动人口获得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常态,人们对流动人口的接纳程度越来越高,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程度也越来越高。
总之,从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看,婚姻、家庭成员的数量、子女的数量、心理健康自评水平和社会信任程度对生育意愿有影响,结婚的流动人口,家庭成员和子女数量越多的流动人口,以及心理健康自评程度越高的流动人口和社会信任度越高的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更强烈。
五、政策建议
尽管本研究的结论还需加以验证,但是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降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正式提出,如何解决生育率问题,如何鼓励生育提升生育水平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生育问题的改善,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人口红利消退等问题至关重要。
第一,应该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资源均等化,减轻生育成本。通过政策、税收等手段鼓励生育,医疗保障全面覆盖。
第二,继续通过政策加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增强流动人口的社会信任感。完善社会支持网络和优化社会治理体系,让社会资源更加优化均等地配置。
第三,通过社会媒体和社会软体进行宣传,突出家庭的作用,关注流动人口、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
六、不足和改善
本文对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初步探讨,由于本人经验和能力有限,存在一些不足:
(1)本研究是从宏观角度去探讨影响生育的相关因素,没有进行访谈、观察等定性研究,没有关注微观和个体的感受和意愿,可能会造成生态学谬误。
(2)數据选取方面,本文研究样本规模相对较小,而且问卷问题设置与本文的研究主题存在偏差,可能导致研究结果不准确性。
(3)本文的研究仅从个体特征、家庭因素、自我评价、社会因素四个方面展开,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也会影响流动的生育意愿。上述因素也存在着交互作用,本文尚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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