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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积极探索

发布时间:2015-11-27 11:18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3)02-0019-04

  政治和谐是统治阶级在一定的政治理念指导下,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实现社会政治主体之间关系协调、功能互补以及政治系统有序运行的过程或结果。政治和谐的核心问题是社会各政治主体关系协调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在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建构社会主义政治秩序的同时,对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和谐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重要成果。这些成果是毛泽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重要指导思想。

  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政治和谐探索的思想基础和方法论基础

  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以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和谐的基本理论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思想基础和方法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所处时代赋予他们的历史任务是研究和批判资本主义,探索推翻资本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的基本规律,因而不可能提出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具体方案,但他们依据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对社会主义政治和谐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设想: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前提,是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1]239二是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根本基础,是改变私有制以及被私有制异化了的各种社会关系,其中首先要“立即利用民主作为手段实行进一步的、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各项措施”[1]239,建立与社会生产力相一致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三是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目标,是建立“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94

  列宁在领导苏维埃政治秩序建构过程中,对社会主义政治和谐进行了初步探索:一是将经济平等列入作为建立无产阶级国家制度基础的宪法的内容。二是让绝大多数人实际享受权利和自由,“首先主要是让居民中曾受资本主义压迫的那些阶级即无产阶级和农民能实际享受权利和自由。”[2]三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并将其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原则和方法。然而,“马克思没有看到社会主义,列宁也看得不久。苏联有成绩,也有问题。社会主义的时间不长,还没有充分的经验”[3],他们对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探索大多是理论上的,并没有在实践中贯彻或只是初步贯彻,但是这些理论构成了毛泽东探索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思想基础。

  马克思主义揭示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它的“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248。马克思在谈到无产阶级的政治纲领时就指出:“毫无疑问,美国工人阶级的最终纲领,应该而且一定会基本上同整个战斗的欧洲工人阶级现在所采用的纲领一样,同德美社会主义工人党的纲领一样。在这方面,这个党必须在运动中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它必须完全脱下它的外国服装,必须成为彻底美国化的党。”[4]就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和谐而言,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政治和谐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政治和谐理论在中国具体化,使之符合中国国情,使之具有“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5]844,从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各种政治制度机制,正确处理阶级、政党、民族等政治主体之间关系,团结绝大多数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政治和谐。这是毛泽东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方法论基础。

  二、毛泽东探索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基本理论架构

  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和谐的基本理论,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和谐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这些探索成果,构成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基本理论架构。

  第一,提出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具体目标。毛泽东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理论以及西方国家政治实践过程中,认识到只有首先通过革命斗争赢得国家政权,争得民主,实现民族独立以后,才有可能实现政治和谐。对此,他指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真正的宪政决不是容易到手的,是要经过艰苦斗争才能取得的。”[6]依据这一思想,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夺取革命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政治和谐创造了根本条件。为此,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中,又明确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7]543。这个目标把集中和民主、纪律和自由以及统一意志和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三对矛盾有机统一起来,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价值理念,成为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政治和谐目标,也成为“我们今天和今后所要努力实现的政治局面。”[8]

  第二,建构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基本政治制度。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确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既有利于各政党、阶级、阶层、地区、民族等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吸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又能保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个国家机关合理分工,各尽其责,是我国政治和谐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前提,又有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合作,不仅能使社会上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反映,还能避免政党互相倾轧,在我国政治和谐中发挥独特的作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尊重和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又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融合,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不断探索、反复比较中形成的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制度。三个基本政治制度适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关系处理基本准则,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制度基础。   第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政治和谐中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决定着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性质和方向。毛泽东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都十分重视马克思主义在政治运行中的指导作用。他指出,思想和政治是统帅,是灵魂,“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9]226在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和谐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一是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如果没有这个目标,就会迷失方向,同时要为现阶段的目标而奋斗,如果不为现阶段的目标奋斗,“而空谈什么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那就是有意无意地、或多或少地背叛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5]1059。二是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同时,不断根据中国实际和时代变化,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时代化。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毛泽东提出,要真正做到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来宣传马列主义,用马列主义教育人民,提高全国人民的思想觉悟和思想水平。

  第四,重视政治监督在社会主义政治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毛泽东十分重视政治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强调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立多层次的监督主体。一是党内监督。党要管党,就是要管好党员,特别是要管好党的干部。“这是主要的一面”[7]147。二是群众监督。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对政府的监督,以及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对政府的监督,同时还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监督。毛泽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来信,把它“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种方法”[10],看成是人民群众监督党的工作的一条重要渠道。三是舆论监督。毛泽东注重报纸的监督作用,他指出:“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11]255,以发挥舆论对党的监督作用。

  第五,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方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我国社会还存在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矛盾。敌我矛盾要采取专政方法去解决,“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9]207。人民内部矛盾要采用民主的方法,即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因此民主的方法成为政治和谐的最基本的和最主要的方法。毛泽东还提出了解决政治领域矛盾的基本方针:对于党内矛盾,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政治思想领域的人民内部矛盾,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说服教育、讨论的方法;对于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矛盾,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对于民族之间的矛盾,实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方针;等等。

  第六,坚持社会主义统一战线这一政治和谐的重要形式。新中国成立以后,统一战线还要不要?毛泽东指出:“这不是一个政党(共产党或者它的中央委员会),一个集团,少数人或者个别的人,说要就要、说不要就不要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已经在长期革命中证明,有统一战线比没有要好。”[11]494“除了那些反革命分子、不爱国的分子以外,凡是一切爱国者、能够团结的人都应该团结起来,而且永远是这样。”[11]259在毛泽东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统一战线继续保留并在组织、人数上快速发展,同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也确立并开展工作。这不仅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孤立和打击国内外敌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协调阶级关系、党派关系、民族关系以及海内外侨胞关系等方面发挥了其它组织无法替代的作用。

  第七,提出了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法律理论。法制建设程度反映和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程度。毛泽东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开创者,在社会主义政治和谐建设过程中,提出过一系列有重要价值的法律建设思想和原则。一是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思想。新中国刚建立,毛泽东就提出要搞我们自己的一套法律体系。除《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外,陆续制定了《惩治反革命条例》等法令、法规。二是提出人人都要遵守社会主义法制的思想。毛泽东多次强调,宪法和法律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遵守,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更须严格依法办事,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自觉守法。三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毛泽东强调,各级党委应有决心将为群众所痛恨的违法乱纪分子加以惩处和清除出党组织,最严重者应处极刑,以平民愤,并借以教育干部和人民群众。

  三、毛泽东的探索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政治和谐是关系到国家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政治文明进步以及人民群众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大问题。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探索,奠定了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重要指导思想。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本质和政治价值理念,又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相承接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基本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政治和谐建设进程中,要始终坚持,永不放弃。同时,要在始终坚持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是完善选举制度,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建立健全宪法监督制度;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加强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工作制度,真正使民主党派起到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积极处理好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不断健全和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需要优化社会政治环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建设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受多种内外因素和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不仅要重视政治和谐内部系统,如政党、民族等政治内生态的影响,而且要重视政治和谐外部系统,如经济、文化、社会等的政治外生态的影响。因此,要在确保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汉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党和政府等之间关系和谐和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等,从而处理好政治体系与整个环境的协调关系,使政治内外系统平衡、和谐发展。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需要根据国家政治发展的需要和经济运行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程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是一个过程,要在实现政治和谐过程中,切合实际,符合国情,同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更有利于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来维护社会政治秩序的运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政治建设要遵循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原则,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政治建设的根本保证;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原则,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政治建设基本前提;三是坚持“四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增强国家活力、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政治建设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制作保障。法制通过规范性和强制性,规定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将合理的行为和关系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规范程序的轨道,从而引导全体人民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种活动。同时,通过有效地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危害社会的各种现象,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对政治和谐提供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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