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形态探析
任何事物都有其表现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党在新时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产生的新成果,也必然有其基本形态。但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党的十八大在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进行概括、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讲话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历史地位、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作出概括的基础上,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作为一个整体,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深入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科学内涵及其相互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科学概念的提出,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努力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必然结果。它极大地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深刻反映了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并在实际上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种基本形态,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形态、理论形态和制度形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形态
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一百多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实践证明了的真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
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探索民族复兴道路,是极为艰巨的任务。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遭受了世所罕见的深重苦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先进的中国人为找到救亡图存的道路,“经过千辛万苦,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发动的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开启了中国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辛亥革命的爆发,是当时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振兴中华深切愿望的集中反映,也是中国人民在近代以来170余年为救亡图存而前赴后继顽强斗争的集中体现。“虽然由于历史进程和社会条件的制约,辛亥革命没有改变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没有改变中国人民的悲惨境遇,没有完成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但它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极大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打开了中国进步潮流的闸门,为中华民族发展进步探索了道路。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进程中的诞生,是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上的重大事件,是中国人民在救亡图存斗争中顽强求索的必然产物。从此,中国革命有了正确前进方向,中国人民有了强大精神力量,中国命运有了光明发展前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对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道路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在这一过程中,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但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的基本路线,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与此同时,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明确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要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到反复强调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动摇,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已经深刻认识到,“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搬照抄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党的基本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规律,指明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从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到进一步明确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确立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21世纪的过程中,继续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认识,其代表性的观点就是: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离开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中国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把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新世纪新阶段,从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再到在提出“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基础上又提出“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在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之后又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等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成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认识更加深刻。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科学内涵作出了明确的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又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纳入其中,丰富和发展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科学内涵。并强调,在改革开放30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明确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注重了经济建设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协调发展;既明确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一立国之本和政治基石,又揭示了改革开放这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国之路和不竭动力;既明确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又指明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注重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又突出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形态,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丰富的内涵,具体地说,应该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道路、政治发展的道路、文化发展的道路、社会发展的道路、生态文明发展的道路、国防和军队发展的道路等。当然,目前学界尚缺少对这些具体道路的研究和准确概括。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形态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不但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且努力使之与不同时期中国的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历史性飞跃,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两个相互联系、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历史性创造。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在中国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经历了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到“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概念演进过程,与之相适应,其体系结构,则经历了从“邓小平理论体系”框架到“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体系”框架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框架的变化。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科学概念,并对其内涵作出了明确的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5](P11)其中,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开创之作,是最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承上启下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创新成果。它们既相互贯通又层层递进,体现了新时期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性体系、阶段性成果和发展性要求的内在统一。党的十八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概括,既保持了党的十七大概括表述的基本不变,又根据新的情况省略了一些具体提法,使之在表述上更加精炼,从而使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整体性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是由其根本立场、观点、方法,其基本原理和一系列具体理论观点所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对这一理论体系的认识,同样应该在明确其主题、主线的前提下,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维度去把握,防止孤立、静止、片面、表面的理解。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为主题,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线,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基本经验为重点,其主要内容应该包括:理论精髓和立论基础、基本路线和基本原理、基本纲领和总体布局、依靠力量和领导核心即实践主体四大部分。
第一,理论精髓和立论基础。强调解放思想、思想理论教育导刊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这就从党的思想路线和思想方法论的实质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奠定了主要的哲学基础;把“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问题紧密地联系起来,并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任务,这就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与道路选择之间的内在联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逻辑前提;而把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长期性与阶段性统一的动态发展过程,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要准确把握其长期性的基本特征,又要准确把握其阶段性的具体特征,这就准确地把握了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了总体的客观依据。上述三个方面的观点相互联系,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基石,使这一理论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牢固地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之上。
第二,基本路线和基本原理。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基本要素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又是这一理论在基本原理上的全面展开和精辟概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党和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党和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社会主义完善的政治基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基本路线规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同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还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必须坚持和平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党对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基本要素所构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及基本经验的深入理论分析和阐述,在实际上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内容体系。
第三,基本纲领和总体布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为主要内容所构成的“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既展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具体内涵,又为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发展模式提供了现实的可能。它既反映了党的基本路线总体要求,又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展开,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以及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式,大力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争取更好的国际和平环境等极为丰富的具体路线方针政策及体制机制。所有这些,都体现了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向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新模式的转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其崭新的面貌呈现出巨大的生机活力和创造性,并为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为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奠定了新的基础,为更加有力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新的起点。
第四,依靠力量和领导核心。人民群众是力量的源泉,是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根本;人民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保卫祖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紧紧依靠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广大工人、农民和其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依靠由人民子弟组织起来的人民军队,依靠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依靠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是党能够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关键。人民群众、人民军队与党的领导三个方面,从整体上构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主体。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主体的理论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为这一理论向实践的转化提供了基本保证。
十八大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系统回答中国这样人口多底子薄的东方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所提出的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党对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概括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把党在初级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个领域的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这就不仅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定位,而且充分展示了其基本理论形态,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形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制度基础。20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先后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年代中期,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又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认真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坚持在中国革命胜利后相继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和制度体系。邓小平曾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改革作为一次新的革命,不是也不允许否定和抛弃我们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到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论述,明确地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并指出这一新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再到强调改革要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在各方面都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的比较成熟、比较定型的制度。同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的认识一样,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也是逐步深化的,有所不同的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概括要稍晚一些。
2011年7月,胡锦涛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科学概念,并对其内涵、地位和意义做出了比较系统的阐述。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揭示了这一概念的内涵,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7](P12_13)党在提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同时,又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一个重大的创新。“把‘法律体系’置于‘制度体系’之中,赋予其‘制度范畴’的涵义,同样是一个重大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层面的制度,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其中,根本层面的制度,就是在制度体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反映了制度体系的本质内容和根本特征,是一种制度体系区别于其他制度体系的主要标志;基本层面的制度主要包括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是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内容,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规定着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具体层面的制度则是由根本层面、基本层面的制度派生出来的,是它们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实现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律形式确立制度,并通过各种法律规范为不同层面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良好法制环境。这些不同层面的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一整套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特殊规律,并进而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形态包括:作为实践创新载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理论创新载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制度创新载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个方面,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则是对上述三种基本形态的一种形象化的集中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和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形态,道路突显的是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政策贯彻实施的操作性的基本要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形态,理论体系突显的是理论指导性的基本要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形态,制度突显的则是制度的功能性的基本要求。三者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渗透,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概念的提出及其基本形态的阐释,是我们所以具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深厚而又坚实的基础。
上一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研究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