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新《守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核心价值观对个人的要求,是每个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新《守则》以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的要求为核心,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而提出。如“爱党爱国爱人民”是“爱国”的基本要求;“好学多问肯钻研”是“敬业”的基本要求;“孝亲尊师善待人”是“友善”的基本要求;“诚实守信有担当”是“诚信”的基本要求。此外,《守则》中的“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坚决远离毒品”“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热心志愿服务”等也反映了社会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文明”“法治”“和谐”等对中小学生行为的要求。
新《守则》以中小学生生活为载体,体现着生活德肓的理念。新《守则》是中小学生生活的基本行为规则,因此,它必须直面中小学生的生活,发挥对中小学生生活的价值引领作用。班级、课堂、学校、家庭、社会是中小学生最重要的生活场域,《守则》对这些场域的生活都提出了道德要求。如在班级集体生活中,要“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在课堂学习生活中,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在学校生活中,要“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在家庭生活中,要“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不比吃喝穿戴”;在社会生活中,要“热心志愿服务”、“低碳环保生活”,等等。新《守则》突出中小学生生活中的新问题。如面对生命的漠视,新《守则》提出“自强自律健身心”“珍爱生命保安全”。面对中小学生沉溺于网络,新《守则》提出“文明绿色上网”;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新《守则》提出“低碳环保生活”。这既是时代对中小学生生活的新要求,也是当前中小学生生活遇到的新问题。新《守则》对此提出明确的行为要求,使得对中小学生行为的指导更具针对性,更符合中小学生的实际需要。
新《守则》强调通过践行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不是知识,而是生命的持续活动。生活德育要求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行动展现良好的道德品质。新《守则》把对中小学生的要求,以行动动词的形式表达出来,转变为学生的行为实践,增加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新《守则》的每一条首先是原则性要求,然后是原则性要求在实际生活中的行为表现,把原则性要求在行动中具体化,如“爱党爱国爱人民”具体化为“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诚实守信有担当”具体化为“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明礼守法讲美德”具体化为“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等等。新《守则》以学生为本,强化学生的生活实践,改变了以往教师“假大空”的道德说教,使《守则》真正变成学生生活的行动指南,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使道德成为稳定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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