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信仰指主体对于法律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为准则,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的精神要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人们必须信仰法治,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应以坚持党的领导、强化马克思主义指导、引导尊法成为自觉、提高法律公信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五个方面为着力点。
法治信仰是法治的“灵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将宪法和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明确把“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只有在全社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精神支撑。
一、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意义
法律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具有重大影响,法治系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良法合理分配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只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看到身上肩负责任的重大,也才能树立起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使命意识。
何华辉教授等学者认为,法治与人治应当作出明确的区分,法律权威高于任何个人意志,即为法治;任何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即为人治,实行法治就要摒弃人治 。诚如德国法哲学家古斯塔夫· 拉德勃鲁赫指出的“法律的终极目标是正义”。法治内在包含着一种崇高的、共同的理想信念,其国家强制力的正当性建立在共同理想信念基础之上,树立法治信仰,尊崇法治,就是尊崇人民意志,而非尊崇个人意志。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与一个国家的法治理念高低密不可分。没有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就不可能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着力点
英国法学家边沁说: “一切法律的总目标一般是或应该是全面地促进社会幸福,为此,法律要尽量排除一切有可能损害那种幸福的东西,换句话说, 就是排除造成损害的人。”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必须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人民群众了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以及实施过程、进而产生肯定和信任,发自内心地认同、崇尚、维护和遵守,将法治自觉作为处理问题、维护权益的首要手段,作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作用首先表现在其指引方向上。培养法治信仰首先要知道我们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法治信仰,以及法治信仰应该怎样培养,这需要党的领导和引导。其次表现为党在法治信仰养成的过程中带头守法和以身作则。执政党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治国理政,否则法治信仰只会成为空洞的说教。同时,党员还要做到以身作则,确立法治的信仰,并进而带动人民对法治的信仰。再次执政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依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员要自觉遵照新的两条例一准则行事,同时不断加强我党反腐倡廉建设,犯法先犯规,“老虎”、“苍蝇”一起打,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奠定良好的政治文明。
(二)强化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要坚持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统一。一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础,承认世界的物质性、统一性,认同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信仰。二是马克思主义具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国情二者相结合。在中国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离不开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
(三)引导尊法成为自觉。西谚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思想意识多元化明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律权威至关重要,创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须以观念为先导,只有民众内心尊崇法律,行为才能遵守法律。尊法是源于理解、认同进而尊重法律的基本价值观和内容,形成一种内心的崇尚坚守,尊法追求一种将法律铭刻在内心的境界,是法治社会的一种美好愿景。尊法,就是要求行为“不逾矩”,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让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才能成为一种习惯。
(四)提升法律公信力。法治信仰需要在完善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逐渐形成,需要用“看得见”的法治建设实践来培育。“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一是完善立法。完善立法是树立法治信仰的前提。及时更新和完善立法,立法过程公正、公开、透明,立法前充分调研,同时拓展渠道,扩大民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落实人民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听取民意,反映各方诉求,立法草案得到充分讨论、论证再予以实行,所立之法切合实际并具有前瞻性。二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树立法治信仰的关键。政府人员要依法履职、依规履职,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公务员工资改革制度等,推进政务公开工程建设,抓好执法公开工作。同时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事项的监督,完善内外监督机制,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三是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树立法治信仰的基石。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独立,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提升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原则,以个案公正来增进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冤假错案,树立起法治信仰。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必须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一是利用城乡的基层组织。由上到下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法治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敬业诚信、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明和谐。二是突出新时代的宣传载体。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当下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三是树立法治模范。每年选取贴近实际、有血有肉尊法榜样评选为优秀法治人物,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点带面,以高促低,借助法治榜样的力量,助力法治信仰的有效形成。
总之,“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民众真正将法的价值和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才能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筑牢法治的根基,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法治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作用,使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成为顺利实现 “十三五规划”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支柱。
作者:黄羚 来源:成长·读写月刊 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