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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构建

发布时间:2015-07-20 10:46

摘 要 通过对制度及其变迁的一般分析试图把制度变迁理解成长期内制度自发演进的总过程和短期内制度变革过程的总和,说明了开放对制度变迁过程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同时引入制度效率来说明制度供求均衡过程,并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构建提出建议。
  关键词 制度变迁 制度均衡 开放 市场秩序
  长期以来,制度一直为传统经济学家们所忽视,他们习惯于在假定制度给定的条件下研究经济问题。直到20世纪30年代后,罗纳德·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引入交易成本的分析工具,并且在《社会成本问题》)中应用交易成本分析工具来分析制度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后来人们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着名的科斯定理,并在引入时间维度的基础上发现了制度及其变迁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直至此时,人们才注意到制度是经济系统的一个构造性要素,忽视制度和制度变迁是不可能对经济增长和发展作出满意的解析的。随着对制度及其变迁问题的深入研究,其重要性和复杂性同时显现出来了。
1 制度体系构成及其变迁
经济学家们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制度的定义。诺思认为,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创造用于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框架;汪丁丁把制度理解成人与人之间的某种“契约形式”或“契约关系”;较为公认的定义是舒尔茨的把制度说成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随着历史的发展,整个社会系统已形成一个巨大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制度网络体系。居于制度网络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是一些基本性的原则(如宪法、政府、主流意识形态),它们对整个制度体系中的其他规则具有统率的作用,其退出和变革成本较下一层次的相应成本要大。诺思把它们称为基础性制度安排。然后自上而下发展,基本原则细化,从而衍生出各种不同层次的制度安排,同一层次的制度由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及与他们相对应的实施机制构成,或许还应包括设有形成规则的无规则处。制度体系的复杂性也就决定了制度变迁的复杂性。制度变迁包括如下几种形式:①制度在不同层次之间的相互转换(如一些非主流价值观上升为基本指导思想);②同一层次中不同制度形式之间的相互转换(无规则处形成规则,正式规则沉积成非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演变成正式规则);③某一具体规则保持其形式下的内容的变更;④上述各种形式的混合。诺思的研究说明,制度演变通过非正式约束的演变,逐渐达到某个发生质变的“度”后,正式规则产生变化。
2 制度变迁的形成
制度变迁的动力源于熊彼待利润,而利润产生源于不确定性,它是大自然的本性之一,这大致说明了制度变迁的源动力,而制度变迁的直接原因却是制度不均衡引致的潜在利润。笔者将制度变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①经济系统中由于某些原因存在不均衡的潜在利润,这些原因通常包括技术的改变、交易成本的降低、制度选择集合域的改变、要素和产品相对价格的长期变动趋势、其他制度安排的变迁;②制度创新者(发起人)发现这些潜在利润,这个过程中制度创新者主要付出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成本,还包括风险成本;③寻找和选择现行存在的制度供给主体或者创造新的制度供给主体,这种制度供给主体有可能较长期内存在以维持后续制度供给和维持制度的运行,也可能一次性存在便解散;④制度供给主体从现有的可能的制度选择集合域中选择或者创造新制度。这个过程主要付出选择成本、信息成本、设计成本,取决于现有的制度知识存量及相关信息,这些成本最终由制度接受者负担,至于如何负担则与成本分配方式和所选择及设计的制度相关;⑤废除旧制度,供给(维持)新制度,这个过程主要付出旧制度的清理成本和新制度的实施维持成本。当然有的制度可以借助于上层次制度的实施机制来维持(比如说契约)。
从上面分析可以得出,制度变迁成功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制度供给主体(有能力决定制度供给的人)在制度变迁中得到的收入能够涵盖其成本,这就说明了制度变迁不仅和变迁的总收入和总成本有关,而且还与成本和收入的分配有关。因而,笔者将长期内由于发起者追逐潜在利润而引致的制度变迁称长期内制度的自发演进,而在短期内制度供给主体具有相对稳定性和相对独立性,可由其自身的利益引致制度变迁,将此称为短期制度变革。两种形式的制度变迁的根本区别在于特定制度供给主体的相对稳定性独立性,即其是内生还是外生制度变迁过程,因此,可以把制度变迁理解成长期内制度自发演进过程和短期内制度变革过程的总和。需要指出的是,长期和短期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时间概念,而是相对于某一特定的制度供给主体的存在而言的。
3 制度均衡及其效率
制度的不均衡一定会引起制度变迁吗?制度系统受到不均衡因素的冲击而引起的制度变迁最终会指向制度均衡吗?均衡是否有效率,即经济系统是否可能存在较长时期的低效率制度均衡?那么应如何促成一项制度变迁以增进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要促成制度变迁,必先影响决定制度变迁的因素,即提高制度变迁中的收入、降低制度变迁成本,改善变迁过程中的收入、成本分配状况。笔者认为,开放是有效的途径之一,它可以理解成经济系统之间和经济系统内相互交流物质、信息、能量的状态和过程,开放在整个制度变迁中具有关键的作用。开放引入了制度竞争机制,学习机制,增加潜在利润,降低了制度变迁交易成本,为获取比较优势、后发优势及跨越式制度变迁提供了可能性,很难想象没有开放,会有今天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所谓制度均衡,就是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意状态或满足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制度是集体行为的结果,阿罗不可能性定理说明了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间的冲突,加上制度的非中性,故除非是一致同意的帕累托改进过程,否则不存在一种人们都满意或都不满意的制度,离开了制度效率和制度供给主体(制度决定者)及其能力来探讨制度均衡是不能说明问题的。笔者认为,把制度均衡理解成制度供给主体(制度决定者)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意或满足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或许能更好地说明问题。
效率在经济学意义上一般指资源配置效率,于是制度效率便可理解成制度对资源配置的意义。罗纳德·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中指出:交易成本为零时,制度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交易成本为正时,制度对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当制度内交易成本为零时,在这种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资源会自动有效地配置;当制度变迁交易成本为零时,一种低效率的制度会自动地被另一种高效率制度所取代,因而此时制度效率不成为问题。当交易成本为正时,制度内资源配置会受到制度内交易成本的影响而降低其制度效率,不同效率的制度之间的相互替换就有可能被制度变迁交易成本所阻碍,这时制度效率便对资源配置具有了意义。
长期内,一切都是可变的,长期的制度自发演进在制度效率的作用下将会最终导致有效率的制度均衡。尽管这个过程可能很漫长和曲折,但作为一种趋势是不可逆转的。但在短期内,即一些特定制度供给主体保持相对稳定的时期内,制度系统受到某种不均衡因素的冲击而且引起的制度变迁可能会使制度系统象收敛的蛛网模型一样逐渐走向均衡,也有可能会引致制度系统象发散的蛛网模型一样越来越偏离均衡态,当这种偏离足够大时就会冲击现行的制度供给主体,当现行的制度供给主体恰好是指基础性制度层次时,巨变便发生了(如前苏联解体、东欧巨变)。因此,由于制度需求者与供给主体的不一致以及他们的目标函数,收入成本函数的不一致,短期内受制于制度供给主体相对稳定下的制度变迁交易成本和变革制度供给主体的交易成本,制度的非均衡不一定会引起制度变迁,经济系统也可能停留在低效率下的制度均衡。
4 对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构建的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构建可以理解成是总体上保持基础性制度供给主体(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对稳定下的制度变革过程和次级性制度自发演进过程的总和。根据上面对制度变迁的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1)持续加强基础制度供给主体(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自身建设。中国改革实践证明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市场制度的总体兼容性,两者分属于不同层次的制度。加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设就是要改革掉那些和市场秩序不相容的部分,使制度供给主体的收入成本函数、目标函数与人们(制度需求者)的收入成本函数、目标函数更趋向一致,以降低制度变迁中的交易成本;持续增加制度供给主体的制度知识,提高其制度设计能力,拓宽其制度选择集域,从而更有利制度变迁;降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运行成本,从而以更低成本供给维持制度。
(2)加强人们(制度需求者)自身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提高全民素质,可以构建更合理的个人收入成本函数、目标函数、降低推行新制度的阻力,有利于制度变革;提高全民素质,可以降低制度不均衡潜在利润的发现成本,因而更有利于制度自发演变过程的低成本进行。
(3)把握制度变革的切入点及制度变革幅度,以防止制度系统陷入发散的蛛网模型而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4)始终重视开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构建中的重要作用。如前所述开放无论对于制度供给主体、需求者还是对于整个制度变迁过程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不坚持开放,制度变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构建便无从说起。
(5)努力降低制度变迁中的交易成本,为使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得以顺利构建并成为有效率的制度系统,持续努力降低制度变迁中的交易成本便成为问题的中心,因为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成为低效率制度存在的理由和制度效率损失的限度。
参与文献
1 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 罗纳德·科斯.契约经济学[M].北京:北京经济出版社,1999
3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4 柯武刚,史漫飞. 韩朝华译.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北京:北京商务印出馆,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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