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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中的资金供需矛盾

发布时间:2015-09-14 13:29

内容摘要: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向。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资金供需矛盾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鉴于此,本文从资金的供需角度对农业产业化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资金供给 资金需求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科教为手段、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纽带,通过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生产、农科教结合,把农业的产供销、贸工农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不动摇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而且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目前的国内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中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供需失衡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最大的障碍。而本文正是从这样的一个角度进行的探讨。
农业产业化资金供需矛盾现状和影响
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资金供需矛盾
我国的农业已经由传统的一家一户的粗放农业,发展到规模较大的集约式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建立规模大、专业化强、生产效率高的、产品质量好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基地的建立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工程,需要与之匹配的大量资金的投入。而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和财政对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资金供给不足。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环节的基地建设,其建设进度和质量直接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供需矛盾
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而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农产品的生产、储运等均面临着巨大的资金需求。我国现阶段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中龙头企业的资金供给较弱,远远达不到龙头企业的发展要求,并且贷款额每况愈下。资金的不足势必阻碍龙头企业的发展,而在农业产业化中处于承上启下环节的龙头企业缓慢发展必将导致整个产业化发展减缓。
农业产业化农户资金供需矛盾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农户是生产原料的提供者,对整个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要想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必须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必须提高农产品加工原料的质量。这需要农户改进生产技术,改进生产方式,引进新的品种。农户生产成本的提高需要大量资金的供给,而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资金供给显然不足。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定点观察站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农户信贷资金来源中,来自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仅占20%,而来至私人的贷款则占71%。在我国金融体制下,在农户资金供给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民间金融不具备合法地位,而且非正规金融组织有其致命的弱点和缺陷——容易违反金融法规或高利率,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相当一部分资金可能流向一些不正当甚至非法的经营活动,成为非法活动的助推器,风险监管不严格,存在很大隐患。
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资金供需矛盾
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农业科技创新在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如果失去了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便成了一句空话。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农业科技投入仅占农业总产值的0.3%—0.4%,科技创新对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份额为35%,低于发展中国家50%的平均水平。科技发展资金的缺乏将直接降低农业产业化的农成品质量,不利于我国农业的长远发展,这显然不适应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必须增加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创新资金的供给。
农业产业化资金供需矛盾的原因分析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收缩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指的是农业发展银行,自1998年的银行改革以后,农业发展银行的一部分综合开发业务划归商业银行。农发行的业务收缩为主要满足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给。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对其业务的补贴,其业务的收缩也就意味着农发行对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金融支持大大的弱化。
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不完善
龙头企业指的主要是那些市场开拓能力强、规模大、市场效率高、产品质量大企业,主要集中在县域,其资金的供给主要来自于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业务主要集中于粮棉油的收购,资金供给基本上不涉及到企业。农村信用社目前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只有以小额的农户贷款为准,资金的规模小,对龙头企业的发展融资力度小。这三家主要农业金融机构的各自业务脱节发展,使得龙头企业资金的供给渠道狭窄。
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民间金融虽然能够弥补农村正式金融机构的不足,但是我国民间金融的机构不具备合法地位。
信用社自身风险和农村信用的缺乏
农村信用社作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力军,其历史形成的包袱没有完全消化,农村信用缺乏,使得农信社的信贷风险加大。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农村信用社仍然有3851亿元的不良贷款,占资产总额之比为17.5%(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以后,不良贷款占资产总额之比一般在5%以下),仍然有不少历年坏账损失。较高的信贷风险使得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的“惜贷” 、“慎贷”的现象日益严重,一些地区的农信社的资金甚至 “农转非”和商业银行争非农市场,进而使得农户资金的需求日益不足。
科技创新资金需求不足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的发展,然而科技创新的风险是在所难免的。科技创新是高风险事业,研究表明,从新的设想到新产品的开发和占领市场,成功率只有2%-3%。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风险较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由于产品、市场、经营者自身素质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制约,企业在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一定会有一批失败、关闭。残酷的现状,使得支农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资金的供给较弱。
解决农业产业化资金供需矛盾的措施探讨
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供给作用
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兼有财政和金融的双重功能,因此农发行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以国家的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信贷资金,本着不盈利,促进农业产业化顺畅发展的目的、不与商业银行竞争的宗旨,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基地建设和农产品的开发。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农发行集中资金,力主促进当地形成专业化强、商品效率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域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

拓宽农业产业化融资渠道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合理协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业务,分清各自业务的主次,根据自身的资金特点合理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银行与农信社比较起来,资金比较雄厚,信贷能力、服务质量均占有优势,因此农业银行应重点扶持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效益,并与当地经济联系紧密的重点龙头企业,支持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科技含金量,增强辐射作用,以企业促进整个产业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社根据自身的资金规模小和传统业务的特点,重点做好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借鉴国外经典小额信贷模式的经验,在金融工具上创新。农信社应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设计一套适合本地区的金融工具。放开农信社小额贷款的利率,制定一套能够促进农户和小企业还款、减少信贷风险的贷款期限还款制度。
建立地域性的农业产业化的担保机构。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在一个地域范围内由该区域内的企业主共同出资合建一个股份制性质的农业金融商会。该商会属于一个担保公司,只为该区域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所需贷款进行资金的担保。商会担保运作方式是将商会的实际资金按照1:2的比例分别存入银行和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通过商会注入的资本按一定的比例作为银行资金再贷款的担保,商会也可以通过其存入银行的资金作抵押,帮助资金筹集者向银行融资。商会通过为资金筹集者担保,收取一定担保金比例的担保费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商会主要的作用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的顺畅发展,不是专门的金融机构,因此商会担保资金的时间不宜太长。商会担保对象主要是该区域内部急需资金周转的农户、以及中小企业主。资金筹集者向商会提出要求担保时,商会将为资金筹集者建立相应的信用调查档案,建立相应的信用评定系统。
弱化邮政储蓄的筹资,增加邮政储蓄的贷款业务,调节资金进入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邮政部门利用独特的竞争优势,造成了农村存款市场的不合理竞争,分流了农村金融资源,削弱了金融支持农业的力度。因此,必须重新审视现行邮政储蓄制度,做出适当的改革和调整。在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和金融调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农村实情,对邮政储蓄进行整合重组:调整利益分配,理顺资金价格关系,切实减轻邮政储蓄过快增长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冲击;建立省(自治区)邮政储汇局、农村信用联社的邮政资金拆借机制,使农村资金实现回流;考虑构筑以邮政储蓄存款为资金来源,以面向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为资金运用的小额担保贷款银行,缓解县域农村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
利用证券公司扩大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证券公司要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龙头企业或者优质企业股份制改造,并积极推行其上市,同过上市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全国进行融资。证券公司可以派相关人员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龙头企业进行上市指导,为企业建立合理经营、管理和监督机制。要密切注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规模,经常考核其财务的状况,使公司在上市以后能够真正利用社会资金运营公司,进而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建立农村产业化互助基金,促进产业化发展。互助基金机构的建立的方式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起,按投资份额组建资金。允许一定比例的民间资金进入其中,基金组织形式为无定额基金。基金的作用主要投资于农业产业化的短期、高流动性的市场,既有利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可以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
合理利用租赁促进产业化的发展。租赁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型租赁。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龙头企业或者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利用租赁公司以较低的流动资金租借到新的设备,投入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产业化的发展。
适当允许民间资金支农,加大支农融资范围。民间金融作为一支隐性的资金信贷机构,它的作用不容忽视。我国民间金融的利率高、规模小、且属于非法金融。但是民间金融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信贷缺陷。因此国家应该使民间金融合法化,并通过相应的机构管理使其既能够继续发挥其放贷功能,又不扰乱社会金融秩序。
建立合理的信用防范机制
降低金融机构自身的不良资产率,进而降低信贷风险。不良资产率=不良资产/资产总额,因此要想解决不良资产过高的问题,最理想的方法是既降低不良资产,又增加资产总额。直接化解不良资产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金融机构自己双方的努力。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利率政策方面给银行以倾斜,降低不良资产比率。金融机构自己则需要通过清算资金的有效资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式提高金融机构的信贷质量,同时也相应的降低了不良资产比率。对于增加资产总额方面,解决资金难以筹集是根本的出路。这需要金融机构通过优质的服务来吸引顾客,要建立完善的网络清算系统、服务系统,谋求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借助成熟的金融工具,丰富的业务品种,以及灵活的营销方式、服务手段等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展开资金的筹集战。
建立与农村信贷相适应的保险机制,发挥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补偿作用。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专门从事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或委托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国家应利用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引导农民建立互助保险组织。
建立相应的企业报表信息,为信贷提供相应的评估信息。企业考核是一个需要长期时间才能够发挥其作用的机制。因此金融机构应该根据企业的运营机制,建立相应的档案系统、信息评定系统、贷款质量查询系统。档案系统主要根据企业历年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负责人信息按区域,企业,单个人进行档案的编制。信息评定系统则根据档案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相关的财务分析、银行还款信息,以及违法违纪的情况等评定单个人的信用度。查询系统则把前面二者的所得信息按区域、姓氏编制入网以供查询。三个系统通过互联网配套运行,共同评定筹资者的信用情况,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林善浪.中国农业发展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2.徐希民,卞强善.农业产业化与金融支持[J] .农金纵横,2002
3.宋宏谋.中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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