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流通创新研究
摘要:中国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滞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必须进行农村流通创新,以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本文基于熊彼特等人的创新理论以及宋则等人的中国流通创新理论框架,对中国进行农村流通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对农村流通创新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研究,提出农村流通创新包括观念创新、主体创新、体系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政策创新这八大方面。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流通,创新
A study on rural distribution innovation
based on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Socialist China
Abstract: The lagging rural distribution system has been one of the main obstacles of China’s new rural construction, and it must be innovated to develop rural productivity. Based on the innovation theories and the frame of Chinese distribution innovation theor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carrying out rural distribution innovation in China, and makes a study on the main content of rural distribution innovation, then proposes that China’s rural distribution innovation system contain eight aspects. They are as follows: main body innovation, system innov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organization innovation, trade form innovation, administration innovation, policy innovation, and notion innovation.
Keywords: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Socialist China, rural distribution, innovation
引 言
中国的“三农”问题,随着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正式提出,再一次成为众多学者关注和讨论的焦点。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大目标要求,许多学者纷纷发表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看法和意见,其中既有老调常谈,也不乏真知灼见。对具体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者们众口铄金,但也达成共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主体是新农民。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以分享繁荣的“全面小康”为大目标的中国新农村建设,其主体是新农民。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归宿点和最显着的标识①。发展农村生产力,提升“三农利益”,顺理成章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终落脚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生产与流通之间相互促进关系的论述,流通是如何作用于生产如何促进生产等等的经典阐述,早已向我们表明流通对生产具有不容小觑的作用。而在已经进入商业时代的21世纪,并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市场状态的变化,流通的作用更加突显,那“惊险的一跳”对生产的促进甚至决定作用已经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然而,在中国流通现代化进程逐渐加快的同时,却也出现了明显的“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中国农村的流通现代化是中国流通现代化这个木桶中的最短的一根木条②。农村不可能没有流通而繁荣,农业不可能离开流通而发展,农民更不可能脱离流通而致富。农村流通方式和手段的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生产和消费的“瓶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不谈农村流通;基于农村流通的落后,不得不谈农村流通创新。
一、农村流通创新的理论背景分析
(一)创新理论是农村流通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创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动力,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源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应有之义和已有之义;而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则在他的经典着作《经济发展理论》中,开创性地论述了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经济创新理论,第一次将创新视为经济增长的核心:“不同的使用方法(即创新)而不是储蓄和可用劳动数量的增加,在过去的50年中已经改变了经济世界的面貌。”①熊彼特认为,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包括以下5种情况:(1)引进新产品;(2)采用新技术或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新市场;(4)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源;(5)实行新的生产组织。因此,“创新”不是一个技术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它严格区别于科学技术上的发明,而是把现存的技术变革引入经济组织,形成新的生产能力。这恰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这一核心理念不谋而合。
熊彼特的技术创新理论之后,还出现了以索洛、丹尼森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技术创新理论、新熊彼特学派技术创新理论以及国家创新体系学派的技术创新理论。新古典经济学家强调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根源;新熊彼特学派秉承经济分析的熊彼特传统,认为创新总是以一种演进的方式重新塑造由它产生的市场结构;国家创新体系学派则为我们研究不同类型国家之间在技术创新方面实绩方面的差异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此外,美国经济学家波特还将国家创新的微观机制与其宏观运行实绩联系起来,提出了竞争优势的四个决定因素,即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的支持产业、企业的战略与竞争状况,构建了创新系统的“钻石模型”,认为一个国家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是该国能否有效地形成竞争性环境和推动创新。
以熊彼特为代表的这些创新理论,借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从一个不同于其他学派的视角,以“创新”为基础,揭示了现代经济的一般特征及其发展的社会推动力,必然成为构建适合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创新体系从而也是中国农村流通创新体系的理论基础。
(二)流通创新理论框架是农村流通创新的理论前提
基于创新理论和流通产业本身的特点,中国流通理论界学者近几年也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流通创新体系。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宋则主编的《中国流通创新前沿报告》提出流通创新的核心思路是确立流通产业的先导地位,促成国民经济完成“第三个转变”,即完成国民经济从静态化、慢节奏、高成本、低效率向动态化、快节奏、低成本、高效率的转变;并构建了一套流通创新的理论框架,认为中国流通创新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即流通体制创新、管理机构创新、流通结构创新、企业制度创新、流通秩序创新、信用体系创新、中介组织创新、基础设施创新、技术手段创新以及产业政策创新②。尽管这一流通创新体系在构建的过程中总体上倾向于城市流通创新,但给中国农村流通创新提供了理论借鉴。
二、农村流通创新的必要性分析
(一)农村流通创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要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等等。无论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还是建立新型营销体系,抑或是创新服务方式等等,都体现了要对农村流通体系进行创新的理念和要求。
首先,新农村建设需要促进农村流通创新来发展农村生产力。新农村建设,核心是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农村生产力的提高需要辅之以高效能、快节奏的农村流通体系。农村农业的扩大再生产,是建立对农业投入增加的基础上的。流通滞后,农产品卖难,不能顺利进入市场、进入消费领域,不能实现农产品价值,农民收入少,既没能力也没积极性把实现的价值投入到农业的扩大再生产中,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也受到影响,农业的生产力因此停滞不前甚至下降。
其次,新农村建设需要促进农村流通创新来增加农民收入。建国以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导致我国的经济发展一直蒙着一层“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更是如此。由于农村流通领域信息的不对称,“谷贱伤农”这一经济现象在我国屡见不鲜。依附土地为生的农民要创收,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固然重要,但正如前面所说,即使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再高,农产品质量再优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再强,倘若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不能顺利进入市场,农产品不能卖个好价钱,农民就难以增加手中的货币收入。
再次,新农村建设需要促进农村流通创新来消除城乡二元市场结构。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意味着统筹发展,意味着公平对待。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城乡市场分割现象严重,农村始终没能融入市场经济的“主流社会”,购销不畅现象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完整的与城市形成互动网络的流通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一问题只能通过对农村流通的创新才能解决。
最后,新农村建设需要促进农村流通创新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中央提出要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农民日常生活消费理应是其中之一。农村市场不仅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灾区,而且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更持续高于城市,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通过对农村流通领域的创新,逐步形成健全的商品流通网络,为农民提供“货真、价廉、便利、放心”的商品和服务。
(二)从农村流通领域自身存在的问题看农村流通创新的必要性
由于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和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制约,在商品流通体系中“重城市、轻农村”,在农村经济工作中“重生产、轻流通”,导致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滞后。农村流通领域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流通效率不高,流通效能低下,这是农村流通最突出的问题。农民“卖难”,大量的农产品耽搁或停顿在农民手中;农民“买难”,不方便、不安全、不实惠,不放心。据统计,由于中国60%-70%甚至更高比重的农户要自己解决农产品的运销问题,在流通环节损失的利润每年就高达200亿元。而由于农副产品滞销积压造成的损失同样令人担忧。
2、流通基础设施薄弱,流通手段落后,这是制约农村流通的主要因素。绝大多数农村市场建筑简陋、设施落后,不少市场还是大棚或露天交易,而且交易方式陈旧,农产品批发市场中,98%以上是以传统的现货、对手交易为主,很少使用票据或转帐结算,现代化的交易方式在农村流通领域尚未普及。
3、法制法规体系建设滞后,市场秩序混乱,这是近年来农村流通暴露出来的又一弱点。“城市不要,农村走俏”,假冒伪劣产品的“上山下山”导致农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最严重的地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案件、价格欺诈事件时有发生。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3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年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案件3万余起,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3亿元。而在2004年,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查获的假冒伪劣农资高达22亿元。
4、市场化进程缓慢,信息化水平滞后,农民合约化、组织化程度低,导致农村流通信息不对称,造成农户、中介和龙头企业间交易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目前,农民多数是先生产产品,再寻找收购者,在生产前就已经签订购销合同(订单)的不多,且销售行为分散,有组织的农民很少,农副产品存在很大的销售风险和价格风险。
三、农村流通创新的可行性分析
创新,是一个出自“不破不立”的两个假定前提之间的选择过程。第一个假定是:原有状况已经完全或明显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迫切需要挣脱和突破;第二个假定是:通过寻求挣脱和突破的努力,已经找到了足以取而代之,值得尝试和争取实现的基本方向、基本目标和基本框架①。笔者将第一个假定称之为创新的必要性,第二个假定称之为创新的必要性,二者构成创新的充分必要条件。关于中国农村流通创新的必要性,前面已经详尽阐述,现在笔者将简单分析中国进行农村流通创新的可行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为在中国进行农村流通创新赢得了政策支持。
2005年8月,商务部正式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从200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培育出约25万家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2006年2月,商务部又开始实施“双百市场工程”,一是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是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主要目标是:从2006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推动以及重点市场、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使农产品流通成本明显降低,流通环节损耗大幅减少。这两个“含金量”颇高的工程无疑是中国进行农村流通创新的伏笔。
2006年,农业部还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金农”工程、加快推进“三电合一”工程建设、启动实施“信息化村示范工程”等重点工程,为搞好“三农”的信息化服务同时也为中国的农村流通创新获得信息技术上的支持打下了基础。
2、中国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中国进行农村流通创新奠定了物质基础。
一方面,国家财政收入逐年增加,有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可以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进行农村流通创新中;另一方面,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相对过去而言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流通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收入支出的负担能力;另外,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通公路村的比重相对过去而言大大增加,水、电等基础设施在的覆盖面也逐年扩大,种种这些均使中国进行流通创新成为现实的可能。
四、农村流通创新的理论框架分析
(一)农村流通创新的涵义
如前所述,“创新”是一个经济概念,是把现存的技术变革引入经济组织,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农村流通创新,其最终目的和落脚点,是为了在农村流通领域形成新的流通能力。《中国流通创新前沿报告》指出,流通创新的实质是通过流通系统内各要素的互动作用,推动流通产业以市场为基础的知识和人才资源流动、技术扩散和产业群活动,不断采用新工艺、催生新经营理念并取得巨大的投资回报,有效地实现创新目标。农村流通创新虽然是整个流通创新体系的一部分,但由于中国“三农”问题以及农村市场自身的特殊性、复杂性,使得我国的农村流通创新这个“部分”对于中国流通创新这个“整体”而言,既一脉相承又各成体系。在承认农村流通创新与流通创新存在共性的同时,更应该突出农村流通创新的特殊性。
流通的本质从时间上看是“减少耽搁迟滞与断档脱销”,从空间上看则是“优化资源配置与产业结构”①。“耽搁迟滞”、“断档脱销”、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不合理,恰恰是对农村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的高度概括。在此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中国的农村流通创新,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先进经营管理方式和科学技术为手段,重新改造和整合传统的农村流通②系统内部各要素或要素流,在其内部形成新的组合,推动新的更高水平的农村流通力的形成,有效实现发展农村整体生产力的目标的过程。从内涵上看,农村流通创新是通过农村流通要素(流)的重新组合,恰如熊彼特所说的“引入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实现流通(生产)力的变革;从外延上看,一切能够减少农村流通耽搁迟滞与断档脱销,优化农村流通产业结构的积极有效的方法与手段,都属于农村流通创新。
(二)农村流通创新体系的构成及主要内容
农村相对城市而言是落后的,落后的地区通常具有那些相对发达的地区所不具有的“后发优势”,而这一“后发优势”,又常常是通过一定阶段的“模仿”来实现。中国的农村流通创新,从整体上看,首先应该也是一种“模仿性的创新”,即,将城市流通产业的先进发展经验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快速地转化为适合农村流通产业发展的“武器”,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但诚如前面所说,农村与城市又有着太多的不同之处,在农村这样一个生产力还处于十分落后状态的地区采取与城市相同的创新模式的“一刀切”的做法显然不切合实际。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独立的农村流通创新体系。这一体系既不排斥中国整体的流通创新体系,又能更好的结合中国农村流通产业的发展现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脉相承。
鉴于此,笔者构建的中国农村流通创新体系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即,观念创新主体创新、体系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政策创新。 观念创新。这是在中国进行农村流通创新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着中国农村流通创新这一工程的成败。观念创新的实质是要解放思想,打破以往农村流通中的陈旧观念和落后思想的束缚,其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在农村树立“流通先导”的观念,破除“重生产、轻流通”的错误思想。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使广大农民陷于“卖难”、“买难”的两难境地,若不及时重视流通对繁荣整个农村经济的重要作用,“三农”问题将持续悬而未决;二是要在农村树立品牌观念。不少在农村扎根的流通企业认为,以目前农村的经济水平和消费能力,在农村搞品牌经营没有必要,反而会导致经营成本上升。事实上,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诸如假酒、假药、劣质婴儿奶粉等事件在农村发生后,农民迫切需要质量有保证的、值得信赖的商品供应者;而随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农村的深入,“农家店”在农村的竞争将会愈演愈烈,值得消费者信赖的品牌的树立就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农资供应更应该进行品牌经营,以更好地实现农资企业连锁;三是要在农村树立诚信经营观念。“诚信”对流通而言是必不可缺的,但也恰恰是目前农村许多经营者所缺乏的。由于缺乏诚信意识,买卖纠纷在农村屡见不鲜。要在农村做大“农家店”,搞活连锁经营,没有诚信这个无形资产是行不通的。
2、主体创新。以往的农村流通系统,农民通常单纯地以农产品的卖者或工业消费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买者而存在。从作为“卖方”来看,农民在农产品的销售市场上处于被动的地位;从作为“买方”来看,农民在购买工业消费品或农业生产资料时也不够便利和实惠。农民作为新农村的主体,理应在买卖市场上掌握主动权,但“价高者得”(卖)、“自由选择”(买)这一市场理念在农村尚未得到体现。农民买卖都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皆因以往的农村流通系统都忽视了农民在流通中的主体地位,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一些流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利益驱动的机制下从自身利润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反客为主”,割舍了农民的利益。基于农村流通的主体应是从事农村流通活动的组织或个人这一事实,笔者认为,农村流通主体创新就是要在政府“牵头”的前提下,变革目前农村流通中农民和企业、中介机构间在主体地位上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让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体现。政府在加快培育一批机制灵活的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产销大户等现代农村流通主体,推动其通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运营的同时,要整合利用供销社、农业三站(农技推广站、种子站、植保站)、乡村邮政所等原有农村流通资源,使其扎根农村,良性发展,建立新型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出口,为“三农”服务;同时,在流通企业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户流通、营销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为农民主体地位的实现创造条件。
3、体系创新。农村流通体系创新,实质上是要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流通体系,充分利用中心城市的“极化”和“扩散”效应,发挥区域经济的规模优势,鼓励和引导农民进入流通,促进工业品、农产品双向流动,形成城乡互动的商品流通体系。多元化的农村流通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主要是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突破口,加快“农家店”的建设步伐,大力推动骨干流通企业向农村发展,同时要鼓励各类批发企业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发展农村自愿连锁;(2)农业生产资源供应体系。主要是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加快农资经营龙头骨干企业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经营网点的建设,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实现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供应与农技服务一体化;同时提倡发展农资品牌;(3)农产品国内销售体系。要在培育建成特色突出、交易灵活、辐射面广的具有产业集群基础的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农产品批发采购中心的同时,依托现有骨干型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积极引导优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与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推动农产品直接向连锁超市、便利店配送,扩大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4)农产品出口体系。在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强化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并利用跨国零售企业全球采购网络带动出口,积极组织我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跨国零售企业对接,推动农产品进入跨国零售企业全球采购网络。
4、技术创新。农村流通的技术创新,主要是指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流通系统中的应用,大幅度增加农村流通中的科技含量,解决农村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农村流通业从慢节奏、高成本的传统落后流程向快节奏、低成本的现代先进流程转变。其中既包括流通企业微观层面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电子商务的开展,也包括宏观层面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的构建。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今天,电子商务在中国城市已经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但在农村的应用还是凤毛棱角,这也是造成农村流通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在构建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方面,一是要加强农村市场运行信息监测。可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出口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及中心店作为监测样本点,实施运行情况网上直报;二是加强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市场供求等信息、分析和咨询,为农村商品流通和市场建设服务;三是加强流通企业的信用建设。及时高效收集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科学评价企业信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5、组织创新。实践证明,传统的供销社老路已经不适应现代农村流通发展的要求,单纯的“公司+农户”模式也不能很好的解决成千上万种商品在城乡之间实现双向流通。农村流通组织创新,就是要培育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经济合作组织或协会,为农产品、工业品的双向流通服务。农村流通创新的关键不在“物”,而在“人”。农民自己要行动起来、组织起来,主动地、直接地参与农村市场的培育和商贸产业的建设。通过发挥农民的积极主动性,结成自发的经济合作组织,可以增强处于分散状态的农户对市场的谈判能力,维护农民利益;同时,从维护主体利益的角度出发,由具有共同利益的农户和企业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产品为纽带,以市场为目标,自发结成指导生产、推广技术、协调关系、连结市场、组织营销的经济合作组织或协会,以“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多种模式,推动贸工农一体化。
6、业态创新。首先是农村零售业态创新。目前,中国农村的零售业与城市相比还非常落后,企业的规模小、水平低、效益差、竞争力弱,商品的质量也参差不齐;传统的个体店、夫妻店、杂货店在农村零售业态中还占有很大比重,业态单一、规范差、零散度高。这既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道而驰,也不符合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发展的趋势。农村零售业态创新,就是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消费趋势,建立起适合农民消费水平和需求层次的零售业态,特别是有利于挖掘农民潜在需求的新型业态,彻底改变目前农村零售业态滞后混乱的状态。通过连锁经营、兼并、联合、协作等途径,改变现有农村零售业的组织形态,尤其是要在切实保障农户利益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及社办企业进行连锁经营改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许多试点所取得的成功已经证明,连锁经营在农村也可以搞活并能够做得更好,“农家店”这样的连锁经营形式在农村是具有活力的。其次是农村批发业态创新。目前中国农村批发网店组织化程度低,组织形态单一,流通效率低下;绝大多数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规模小、层次低,还存在露天交易、摊位交易等初级水平的交易方式。农村的批发业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和聚集效应,总体上已经不适应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面临一个业态升级、管理升级、功能扩充、创新发展的阶段。农村批发业态创新,必须改革批发业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态,建立科学化的、规范化的、信息化的交易方式,形成一个各种经营业态优势互补、良性发展的多元化批发格局。
7、管理创新。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政府管理的创新;二是企业制度的创新。农村流通中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旨在农村流通体系中建立一个服务“三农”、服务流通的“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彻底改变过去政府在农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状况。政府在农村流通中的工作重心应在坚持和保障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多予、少取、放活”,尽可能地解决农村流通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服务问题,做到惠农、利农、为农;同时,政府要扮演好农村流通秩序的管理员,通过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对农村流通进行有效监管,把片区监管责任制与商品准入监管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巡查制度等结合起来,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市场,确保在农村形成自愿让渡、等价交换、公平竞争、自由流通的流通秩序。农村流通创新中的企业制度创新,强调的是要着手进行流通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企业作为农村流通创新的主体之一,在建立现代化的农村流通体系过程中有着密切的、不容含糊的经济利益关系,只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才能调动企业在农村流通创新中的积极性。
8、政策创新。它涵盖了一切与农村流通产业发展相关的政策创新,既包括农村流通产业政策创新,也包括诸如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等其他相关政策的创新;既包括政府的政策创新,也包括流通企业的政策创新。但无论是何种政策,其创新的立足点都是为“第三个转变”在农村更快、更好地实现服务的。政府在政策创新方面,应针对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市场主体和客体市场准入、市场载体功能缺失、中介组织定位等问题,加大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的协调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消除不利于建设现代农村流通体系的各种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企业的政策创新,则具体落实到物流政策、营销政策、经营政策等实务性更强的方面,着眼于如何将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将更高质量的商品销售到广大农民手中,赢得农村居民的信赖。
结束语
农村流通创新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各种要素资源重新整合的过程。创新,总要面临各种障碍和难题,尤其是在经济、文化、政治、科技等各方面均相对落后的农村,农村流通创新更是一项无法估计的艰巨任务,资金障碍、技术障碍、人才障碍等的发生理应在预料之中。正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一样,农村流通创新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在资金、政策、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大力扶持,也需要主体农民的积极参与。
以上关于农村流通创新的八个方面,是相互交错、相互影响、相互提升、共同发展的过程,片面或孤立地强调发展某一方,或者按先后次序的思路发展,都是不可行的。必须同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才能达到最初目的,实现那“第三个转变”,提升农村流通力,使农村生产力得到发展,农民利益得到保护,在流通方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赢得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
【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北京共识》,2006
【3】 [美]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商务印书馆,1991
【4】 [美]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华夏出版社2002年2月
【5】 宋则主编:《中国流通创新前沿报告》[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
【6】 张弘:《技术创新与中国流通产业发展》[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
【7】 陈晓东、李晏墅:《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提升“三农”利益》,《财贸经济》[J],2004年第12期
上一篇:农业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意义
下一篇:新农村建设与农民教育问题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