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乡村建设的派分与联合
摘要: 乡村建设运动化零为整的进程特点,决定了乡建各派之间的联合成为重新理解和把握其内在理路的关键。以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为主要桥梁和纽带的联合, 包括民间各派之间“从小而大”以及民间各派与官方“自下而上”两大方面。后者联合成效不彰,制约了整个乡建的效果。从中可知, 乡建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 没有原来所说的那样紧张, 而与国民政府的合作, 也不如想象中的那样密切。
关键词: 民国; 乡村建设; 派分;联合; 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
根据一般的观点, 中国传统政治的重心在县以上的城市社会。但是, 20世纪30年代初, 由于日本侵略和自然灾害频繁, 内忧外患, 天灾****,中国政治社会重心有由城市下移乡村基层的趋势。乡村建设各派、中国共产党、******政府等不约而同地聚焦乡村。已有研究从阶级斗争的理论出发, 认为作为改良主义的乡村建设(以下简称乡建) 运动, 与中国共产党存在路线上的不可调和与对立,而与******政权有更多依存和合作关系。但是,如果从乡建运动的进行程序的特点和各派别联合的新角度加以考究, 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情况也绝非那样简单。
按照乡建代表人物之一的章元善的看法,乡建运动的显着特点是“化零为整”。即它首先是在民间分散地从某一区域和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卫生等某一方面作为入手处和中心点, 形成各自的特色和派别, 然后在内容上扩展到其他方面,并与外面的派别发生交互和联系, 化合成有机的整体,这时才足以称为“乡村建设运动”。这与坊间将乡建运动简单等同于乡建实践, 大相径庭。同时,乡建欲打破天然所具有的地域性的限制,提高效率, 扩展为全国性的运动, 达到复兴民族的最终目标, 必须进行更大范围和程度的联合。这些都表明, 乡建各派的联合成为理解和重新把握乡建内在理路的关键。而各派联合的主要纽带和平台就是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第一二三次会议,先后于1933年7月在邹平、1934年10月在定县和1935年10月在无锡举行。因此,以乡村工作讨论会为中心, 从各派交互联系的新角度, 深入探讨乡建各派之间以及民间各派与官方的联系与合作, 不仅可以使乡建的研究别开生面, 而且可为方兴未艾的侧重对立、疏于联合的学术流派和政治流派的研究提供方法论参考。
一、乡村建设派分与联合的成因
20世纪30年代初, 盛极一时的乡村建设派别的数目, 远不止通常所说的陶行知晓庄生活教育,晏阳初定县平民教育,梁漱溟邹平村治, 黄炎培、江问渔徐公桥职业教育和高践四、俞庆棠无锡民众教育等三大或五大派别。 其实这仅是乡建初潮时的划分, 远不足以反映高潮时的盛况。按当时教育名家姜琦的分法,除前述各派之外, 同时并存的尚有孙中山、沈玄庐“******的农****动”, 汪精卫农村复兴委员会, 冯和法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 雷沛鸿广西国民基础教育, 观点各异的庄泽宣、崔载阳、古 、子钵、千家驹、杨开道等“普通大学教授”,邰爽秋“念二社派”以及章元善华洋义赈会等十多个派别。
造成乡建派别的林立, 是由于切入点的不同,领导者的理论学识和所处环境差异等多种因素。其中, 理论信仰不一为要因。各地乡建做法不同, “实在基于他们对中国问题认识的不一样而出发”。在邹平所看见的“中国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要想解决中国政治问题就必须先要养成农民新政治习惯和组织的能力。在定县则认为“中国问题是贫, 愚弱, 私”, 于是针对着这四大问题而有生计、文字、卫生和公民四大教育。在菏泽则坚持“中国问题是一个民族解放问题”,结果就产生了军事色彩浓烈的乡农学校。可见, 不仅邹平与定县两大派之间, 而且就是属于梁漱溟为首山东村治派内部的邹平与菏泽两地之间, 也有很大的不同。理论的不同决定各派的分立。有在多个派别工作经历的张宗麟说,梁漱溟、晏阳初“私人感情无论密切到任何地步, 但是二人理论的根据不同, 决不能因感情的密切而各人放弃原有的理论”。而正是过强的理论坚守和过多的宗派藩篱对乡建产生了负面的作用。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各派联合的必要。乡建各派的联合,是由于运动自身发展程序特点的内在要求和中日民族矛盾日益上升的外部要求所决定的。
乡建的总体宗旨和程序趋向“化零为整”的特点,如果换成高践四的说法, 就是“从小而大,自下而上”。前者是指乡建从所处的地域实际出发, 从建设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某一方面入手, 以致派别丛生、平流分进,但最终却是为了全国整体的复兴探索办法, 殊途而同归; 后者则为乡建的推进动力, 由民间独立运作到官方介入, 上下合作。桥接小与大、下与上之间的关键, 是多头纷立的乡建各派分之间有效地进行联系和整合。而正如时人所说,乡建遍地开花, “可是各自为政, 缺乏联络, 因之彼此隔阂, 所以功效不宏。’乡村工作讨论会’乃于此种环境中诞生, 其与今后乡村建设关系之重大, 彰彰明矣”。
偏于一隅的乡建不能适应全国大团结的国难需求。1930年代初, 中国国难严重, 要求倾全中国整体的力量去应对。其出路在于, 一方面“要注意军事的国防, 他方面建设农村,培植民族活力”。而各自画地为牢进行乡村建设显然难以担当此重任。第三次乡村工作会议举行之前, 俞庆棠将借乡村工作讨论会、运用集体智慧解决“偏于一隅”的乡村工作与整个民族国家需要大团结的矛盾,视为乡建最急要的工作。山东的茹春蒲甚至直截了当地说: “因为乡村是最富于地域性的组织, 要打破他的地域性, 所以必须有大的联络。”
乡建各派之间的联合, 不仅必要, 而且可能。这种可能性在于,各派尽管分歧很大, 但都认识到中国的重心在于农村和农民。“大家要在农民身上, 农村里面, 培养民力, 扶植生机。”可见, 对农村、农民问题重要性的共识, 是各派联合的深厚的基础。因此,无论从解决内在需求和外在压力的必要性还是可能性上看, 乡建各派都应超越狭隘的地域和门户之见, 进行多方面的联合。
二、民间各派之间的联合
关于乡村建设的联合现象, 学界已有所注意,只是尚未从派别的角度考虑, 且进一步挖掘的空间还很大。乡建各派的联合可从乡建进展程序、空间分布和内容上进行考究。乡建的进程分为研究、实验和推广应用三个阶段; 在空间分布上有地方性乡建与全国性乡建的不同;在内容上有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某一方面入手的部分乡建或中心乡建和上述四大方面同时进行的整体乡建之别。乡建在时空内容三方面上进展基本同步。就民间各派之间的联合而言,大体上可分为某一区域乡建各派内部有关部门在内容上的全面整合、各派跨区域之间的分工合作和超党派的大联合。这些联合在三次乡村工作会议上均为重要议题, 且贯穿在乡建的各个时空阶段之中,但又有所侧重和不同要求。
1、乡建各派内部有关部门内容上的全面整合
这种合作内容的全面性, 主要处于乡建的实验性和地方性阶段,可分为同时并进和引发全面两大类型。这一分类源自章元善在第二次乡村工作会议的看法: 乡建“在工作内容上可分为教育, 经济,自治, 卫生, 社会政治五种, 有五种同时并进的,也有认定一种努力发展实施, 而引发其他四种效用的”。“同时并进”反映在实践中, 就是与本地有关建设部门多方联络, 分工合作, 增加效率。其中以洛阳乡建实验区的对外联合式的做法较为典型。该区鉴于“乡村社会是整个的,乡村建设是多方面的”, 因而与农林、水利局、区公所、保安团、教育局、卫生、军事等机关联络协作, 实行建教一体, 政教合一, 一举而多得。其经验曾在第三次乡村工作会议进行交流,受到与会者的肯定。“引发”型的代表是华洋义赈会和乌江农业推广区。它们分别以经济合作或农业推广为中心, 再旁及其他各种建设的。值得注意的是, 在由中心一点及面引发论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常依托某一中心组织机构进行。着名者有华洋义赈会合作社、邹平乡学村学、菏泽乡农学校、定县公民团、广西民团、洛阳实验区民众基础学校、乌江农会、江苏教育学院北夏实验区乡村建设协进会等。它们的名称表面上是单一的,实际上是以某一方面为主, 兼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组织和联络功能。以北夏的乡村建设协进会为例, 就是该区民众教育机关在未能有效地面对各方乡建工作的情况下,联络区公所、保卫队、小学校、典当行和农业推广所等, “使之成为区单位的乡村建设中心。”乡建内容由单一到综合, 是乡建各派内部从分散到整合的结果。通过遍布在全国各地的乡村基层中心组织为纽带,不仅将本地区多种乡建内容进行了有效整合, 而且试图将一盘散沙的中国农村民众团结起来。所以, 杨开道事后总结说, “用综合的眼光, 综合的设计”去研究和解决乡村整个问题,从而走出了单一乡建的误区。这是各派内部联合, 甚至是整个乡建的明显成绩之一。
2、跨区域各派之间的分工合作
在定县举行的乡村工作第二次会议, 是一次各派跨区域合作色彩较浓的会议。会议主席晏阳初在致欢迎词中强调,乡建的方法、步骤固然重要, 但最重要的是“同人的合作精神”。会议期间, 与会的各派领导人晏阳初、梁漱溟、瞿菊农、杨开道、梁仲华、孙廉泉、章元善等经过讨论, 达成乡建分工合作的五个办法。即会员应守五个信条,设训练中心处和实验省, 进行人才训练和人才物色。
在研究和实验阶段, 于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应该说乡建各派内部的全面论和中心论有其合理性。因为它体现了乡建的局部成果, 节约了建设成本; 或者从某地方的实际出发, 发挥了自身的特色和长处。正如平教会的孙伏园说,乡建各地实验的“小节目的不同是难免的, 而且也是需要的”。但在各派跨区域的全国范围以及推广应用阶段上看, 则存在严重不足。所以, 有人批评同时全面论造成的结果是乡建工作雷同、低水平的重复, “彼此之间实际上只有’量’的差异, 而无’质’的差异”。
陈礼江更是抱怨乡建不是没有中心, 而是“中心组织的太多,不知何所适从”。④ 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许仕廉认为, 从长远角度和全国范围看, 它们在理论上是行不通的, 实践中是有害的。因为从社会学角度分析, 乡建的性质“为社会的”,范围为“全国的, 国际的”, 目标则为“提高中国全民族应付世界变迁之效能, 能以求中国民族之生存与发展”。乡建的全局性和整体观, 决定了各派单一的多元中心论不能成立,因而其主张以民族为本位的一元的乡建民族统一中心论。他还警告: 如果不放弃这些错误的主张, 将使乡建“门户对立, 学派分歧, 于建设本身, 恐害多利少”。
事实上正是如此。由于乡建各派过分强调本身的利益,不乏明争暗斗, 只是当事者没有挑明, 以致失落在今日学人的视野之外。在乡村工作第一次会议上, 就存在内有邹平、平教两派关于会议名称及会议主办地之争, 外有各派联合抵制李石曾欲染指乡运领导权之举。章元善、许仕廉在该次会议报告集出版序言上,反复强调会议名称, 不用原定的“乡村建设协进会”, 而用“乡村工作讨论会”,是为了“以精诚团结, 实事求是, 不重形式, 虚有其表为原则”。 笔者起初对这一此地无银三百两之举的具体和真实意图百思不得其解。后经深入研究可知,原来其真正的目的, 是“为了抵抗李石曾的进攻, 也为了解决邹平和定县两派互不相让的局面”! 结果, 自称对于乡建运动“创造而不夺取, 合作而不斗争”, 而实际上为了争夺领导权而来的李石曾,愿望落空, 并未入选主席团成员。发明“乡村建设”一词的邹平, 虽然被迫放弃了“乡村建设协进会”名称, 代之以各方能接受、以精神联合为主的“乡村工作讨论会”, 但在与定县的首次开会地点的竞争上取得胜利。因此,晏阳初本不想亲自参加会议, 后听一国际友人的劝告才与会。在组织方面, 既然“因各方了解不深, 团结不易”, 全国性的乡村建设协会无法产生, 只好退居其次, “只得集合少数比较熟识,比较了解之同志组织一乡村建设学会”。 这仅是一个反映少数派别利益的小团体组织。又据胡次威的回忆, 1938年,乡村建设学会在长沙开会, 欲把该会“改为政党组织, 因为梁漱溟、晏阳初、黄炎培各有怀抱,没有达成协议”。邹平、定县为会议主办权竞争, 以及它们与另一巨头职教社派的组党流产,都是乡建内部明显的派别分歧、利益攘夺的结果。31民间乡建各派的超越党派的“大联合”1935年下半年, 由于民族危机日益深重, 各派在第三次乡村工作研讨会上, 开始提出超越党派大联合的主张; 但真正将其发扬光大,并成为主要推动者则是设在国统区上海、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通过自办的机关刊物转发有关乡村工作大联合的言论。乡村工作人员大联合的含义, 与此前参加全国性的乡村建设协会已有明显不同,实际上就是当时在国统区未能公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代称。对第三次乡村会议提出的乡村各派大联合的主张, 农研会所做的工作是将其加以充实, 并加上按语, 在自己的机关刊物《中国农村》上发表。此举得到了梁漱溟、民众教育派和颇具声势的江西省农村改进会等多方的积极响应。1936年8月, 态度激进的生活教育社社员张宗麟明确提出“组织乡村运动的联合战线”观点。农研会对这一主张同样予以热烈回应,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认为无论在主、客观上均需要成立这样一个联合组织, 希望在对付民族公敌--日本帝国主义这一大家共同利益下,在乡村建设领域率先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关于组织乡建联合战线的现实承担者,他们一致将希望寄托在组织不甚完善的乡村工作会议上。名为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会员, 实际上接受农研会领导的孙晓村认为, 在亡国灭种的背景下, 乡建组成联合战线最低限度的实践,是须要打破与联合战线精神相违背的局部、理想乡村建设的“标本主义”、没有时间从容进行的“实验主义”和派分林立的“门罗主义”; 呼吁召开乡建联合大会, 或者推进打算停开的第四届乡村工作会议在一两个月内举行:一方面公开讨论乡村运动联合战线如何建立, 一方面应当组织一个经常的中心机关, 来担负推进的责任。不言而喻, 这个中心机关非已有联合成绩和较高声望但组织松散的全国乡村工作会议莫属。乡村各派大联合的意义,有助于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1936年10月, 平心从逻辑和事实上强调: “乡村运动的分派正是反映着各社会阶层的利益分裂和政策分歧, 把各派乡运工作者联合起来, 事实上就是乡村各级人民大联合之缩影。”
1937年3月, 薛暮桥认为, 农研会力主的乡建各派大联合的主张, 与梁漱溟所提的全国人民大联合的主张,在“精诚团结, 共赴国难”的根本精神上完全一致。在全国未能大联合之前, 大家应以身作则, 以自身的联合来促成全国的大联合。至此, 人们不禁发问: 为什么农研会突然一改此前一味严厉批驳乡建主要派别改良主义观点的策略,转而一分为二地评价它们的工作, 并主动与之联络, 且得到积极的回应? 原来是他们按照延安指示, “响应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运动”的结果。这实际上是将乡建各派的大联合提升到建立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尽管这在组织层面上未能落实,但无疑反映了乡建各派联合进入了新的、较高水准阶段; 也说明已有研究一味地强调乡建各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对立而忽视两者之间积极合作的片面性。
三、民间派与国民政府的合作
乡建各派之间的联合, 除上述民间各派之间的三种方式外,还包括民间与官方的通盘设计, 上下合作。乡建发展到推广应用和全国阶段时, 应有通盘计划和全国性的领导组织机关, 统筹和协调中央与地方尤其是官方与民间各派的关系。这是进一步提高乡建整体效率的客观要求,也是乡建的最终目的。但学界在乡建是民间改良主义原有观点的支配下, ******中央政府在乡建中的角色被漠视了, 至于民间各派与政府派的合作更是鲜有论及。
早在第一次乡村讨论会上, 与会者就有这样的共识: “希望所有朝野关于农村改进事业之机关,将来结成一强有力之全国总机关, 从事大规模之研究, 计划及实验。”在第二次会议之前, 平教会的瞿菊农已明确提出乡建应有“通盘设计”的概念,并从两方面阐述它的意义: 消极“可以互证得失, 使计划工作上得到便利”; 积极“希望对于全国农村工作能有一通筹兼顾的工作计划”。1935年10月, 第三次乡村工作会议召开前夕, 社会各界对此寄以种种希望。其中之一就是有一个“全国通盘的计划”,并对计划的轮廓要求、意义和分工合作作了较为清晰的勾勒。于是在第三次会议分组讨论时, 丁组即讨论了“全国乡村工作团体, 应如何切实联络以宏实效”的问题, 进而提出了“乡村建设需一全国计划,且为全国建设计划之一部分”这一带有全局性的见解。这表明乡建经过各派的努力和联系, 至少在理论上已经突破和超越了原来的从小处、地方入手的阶段, 开始在认识上到达了从大处、全国着眼的新阶段。
官方与民间究竟应如何联合? 按照高践四的看法只有“自下而上”一种方式。事实上除此之外,还有两者种观点。第一种是以官方或政治为本位的自上而下的统制法。1934年3月, 茹春蒲提出政府整理乡建工作, 要有一个有期限有统一步骤的总动员计划: “把乡村运动放在国家政治总计划之下, 同时集中人才经济和政治的力量, 去把一切社会式, 教育式, 自由团体式, 自治式, 乃至半政治式的各种乡村运动团体统一起来,作一个整个的运动。”④ 强调政府的统制作用, 将民间乡建纳入准战时的国家总动员计划中。第二种是以民间或教育为本位的自下而上的方法。除高践四外, 在第三会议召开前夕,孙月平也主张乡建工作要民众、社团和政府三方合作, 但坚持民间化的立场, 因为如果“由政府用政治的力量直接来办, 必至处处受节制, 处处受支配, 失去事业的中心基础,不但难以推进乡村建设, 反足以阻碍乡村建设”。反映了他们对依靠现政权进行乡建的忧虑和担心。第三种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折中调和、互相结合的方法, 但这种结合又往往是有条件限制的。1935年4月3日,晏阳初在北京大学演讲, 说定县工作是政教合一, 上下对接。实验工作“一切系由下而上”; 而县政工作“乃系由上而下”。 民众教育派的赵冕在回答记者全国如此多的乡建实验区是否需要统制的提问时,不无勉强地说“假如有妥适的计划和合宜的手段, 统制不是不可行”, 但最好是贤明的统制与自由的实验相结合。
这三种主张在第三次乡村工作会议上产生激烈的交锋,最后由于以民间为本位的村治派首领梁漱溟以各种理由的坚持, 实际上是第二种观点占了上风。有关乡村工作联系统一和中心问题, 梁氏代表第四组讨论在大会报告: “一、乡村建设研究工作,在统盘筹划之下, 由几个适当地点担任较为经济, 现有各研究机关, 亦深愿在全国统盘支配下工作, 惟以环境等限制, 不能彼此愿望实现, 深为可惜”。关于确定乡村应设统一中心理论及全国乡村工作机关切实联系等问题,他认为, “一、中心理论不能强求, 应自然趋势, 逐渐影响而归一致, 二、乡村工作讨论会为临时集会, 自由发起, 讨论不采取决议形式, 重在意见之交换, 似不必有固定之团体组织”。关于后一问题,会员“辩论甚为激烈, 结果仍由于该会性质与普通会议不同, 出席人员均从事实际乡村工作且于工作上有问题始来参加讨论, 决定不必组织固定团体或向政府有何建议”。这样,第三次会议前, 各界加强对乡村工作讨论会组织建设以及向政府提供建议, 加强民间与政府的合作等呼吁, 几乎全部落空, 无任何结果。
关于中央与地方联合的具体设想和途径, 1936年11月, 资深的乡建人士、浙江建设厅长伍廷飏主持召开有梁漱溟、庄泽宣、许公鉴等三十多位专家参加的乡建问题座谈会,继续着重就此进行了研讨。会上普遍反对一切的单元建设中心论, 主张有统一的计划, 集合一切力量, 朝野共同努力, 实现全国性的上下合作。如许公鉴说, “中国乡村建设要有整个政策,如苏俄五年计划, 各地同志在整个政策下, 共同努力”。但遗憾的是, 对于怎样把一切力量集中起来, 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才能集合在一起, 仍然没有谈到, 且不了了之。
应该说, 乡建的民间化立场在研究和实验阶段有利于坚持独立性和主动性,但在全国性的大规模推广应用阶段, 如果不与政府保持妥善的合作, 就很难顺利达到其所 橥的复兴民族的最终目的。1933年7月, 冯友兰曾在《乡村运动之政治的意义》一文中指出, 作为渐进式的乡村建设要获得成功, “就是得到在有当局之合作”。1937年, 晏阳初在回顾十年来的乡村建设之后, 展望其未来前景时说: “乡建运动者, 亦应从整个国家的建设计划上着眼, 依据其积年研究实验所得之基础,进一层寻求问题, 作更深的研究实验。使学术建设的学术方案与实施机构, 很和谐地配合于整个的建国方案与体系之中。”晏阳初的希望, 正好反证此前乡建与国家关系的不和谐。
民间与官方联合成效未彰, 除了一些主要派别坚持民间化立场外,与当时中央政府没有统一和强有力的乡建组织领导机构也大有关系。当时掌握军政实权的蒋介石忙于应付日益严重的外患和与红军作战, 无暇顾及全局性的乡村建设。中央政府参与乡建的机构有主要实业部、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和全国经济委员会、内政部等机关,但它们之间分属不同的势力和派别, 重复建设, 各自为政, 甚至存在矛盾。 这些官方机构对外少与民间的乡建机构进行联系。如以汪精卫为首的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 起初各派对它寄予厚望,一致希望它牵头组织召开第二次乡村工作会议, 其所主办的《农村复兴委员会会报》还被推为乡村工作会议的机关刊物, 但它的权威性和工作业绩, 遭到乡建人士的置疑: “试问农村复兴委员会组织至今,做了那几件事?”未能担当起领导全国乡建的重任。因此,言心哲在总结批评乡建工作成效不彰时, 对朝野各打五十大板: “目前乡村工作的联合, 虽有一个’乡村工作讨论会’的组织, 但是这个组织, 至今还仅是一种意志的联络, 并没有实际的工作与切实的方法来推动全国的乡村建设;政府对于这些学术机关及社会团体所主持的乡村建设机关, 始终处于旁观的地位, 没有一点指导与管辖??乡村建设必须全国有通盘的筹划, 中央及各处机关, 有密切的联络,避免’各自为政’的弊病, 以增强整个乡村建设的力量”。⑥ 从前述研究可知,言氏对于民间各派的联合的成效估计不见得准确, 而对官方各机构之间, 以及官方与民间联合不够密切的判断, 则大体属实。如此看来, 笼统地说乡村建设各派与******政府有较多的合作,其事实依据并不充分。
上一篇:论“三农”问题的症结与化解之道
下一篇:张家山汉简释文与注释商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