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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间作品”问题和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问

发布时间:2015-10-09 09:43

“中间作品”和古代文学作品的 社会 意义 问题 ,是一九五九年四月至一九六〇年末同时在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上展开讨论的,并都引起过当时的古典文学 研究 界和 教育 界的广泛注意和兴趣。  
两个问题中,首先引起讨论的是“中间作品”的问题。早先,在一九五六年前后的李煜词讨论中,涉及对李词的评价时,毛星同志在《关于李煜的词》一文中提出了这样的看法:  
李煜的词没有什么人民性的 内容 ,但也不能说是反人民的……  
在阶级社会里,每个人都自觉或不自觉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上……但是,人除了直接或间接参加阶级斗争,直接或间接对敌或对自己的阶级表示反对或拥护外,还可以有别的生活要参加,还可以有别的意见要发表,还可以有别的感情要抒发。比如纯粹个人之间的情爱及对 自然 界美的事物的欣赏等等,都不一定与人民的立场或反人民的立场有什么关联……  
人是有阶级性的,但并不是一个人在任何时候任何一举一动都具有阶级的特征,都牵涉到阶级利害。比如……对自然界某些美的事物的欣赏、只及于个人情爱,不牵涉阶级立场的吟咏等等,就不一定都具有阶级。
以上所指划的范围,后来就被概括称之为“中间作品”,并成为是否存在并应如何评价的讨论的焦点。  
毛星的意见代表了一部分同志的看法,曾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 影响 。北京大学五五级编写的《 中国 文学史》在再版修订时,就接受了有“既不反动也没有什么人民性”的作品存在的提法,并贯穿在一些作家作品的评价中。一九五九年,李煜词的讨论扩大到对古代山水诗和抒情小诗的倾向性和阶级性的讨论上。如孟浩然的《春晓》诗,路坎《有没有选〈春眠不觉晓这首诗》一文,批评了《新编唐诗三百首》一书没有选入。他说:“中国文学史上,确有这么一些人,他们自己不参加劳动或参加一点儿劳动(当然不是劳动人民),对劳动人民同情不多,也没有干过什么不利于人民的事。他们只是把主要精力用在描写田园和咏歌山水方面,形成了流派。人们把他们这类作品叫做‘山水诗’。”路坎对山水诗所作的概括,显然与毛星对“自然界美的事物的欣赏”的那类作品的理解是一致的。  
路坎的文章发表以后,《文学遗产》收到了许多与之商榷的文章,编辑部为此发表了综合报导。来稿认为《春晓》这首诗“对今天的读者来说,没有什么可以吸取的有益的东西”。其中有的文章用 政治 生活为比喻,说“政治上没有中间立场,同样在文学作品中也没有中间性的作品。”此后在《文学遗产》上就开始了有没有“中间作品”的讨论。  
从路坎文章的发表,到次年十二月四日发表南京师院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关于山水诗有无阶级性的问题的讨论》的报导,刊物发表的文章虽然有限(约十余篇),但编辑部收到参加讨论的文章却数量可观。据统计,截止到一九六〇年五月就收到文章一百一十七篇,共约四十余万字,可见它受到的普遍关心与重视。许多高等学校还组织了专题讨论。  
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在古代文学中,除了具有人民性或反动性的两类作品以外,有没有既不进步,也不反动,既无人民性,也不反人民的作品存在。如果有,它和文学的阶级性、人民性的 理论 是否矛盾,应如何理解。  
“中间作品”是文学理论上的一个新概念,这一概念是否合乎实际,是否 科学 ?多数来稿对此表示了怀疑。他们认为这一概念抹刹了文学的阶级性。他们从文学是上层建筑和列宁的两种文化的理论来阐述自己的看法。  
戴世俊《有没有“中间作品”?》一文首先针对毛星和路坎的提法指出:“所谓‘中间作品’,换句话说,就是没有阶级性、倾向性的作品”,他认为这类作品是不存在的,因为“列宁在 分析 资产阶级的民族文化时,指出每个民族只有两种文化,没有中间文化。文学是文化的一部分,当然也是这样的。”他并且说,列宁“虽是就资产阶级‘民族文化’的口号提出来的,却根据一定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 经济 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这样一个普遍的真理”为基础。他认为,创作 方法 可以是多种多样,“而创作出来的作品的阶级倾向性却只有对立的两种:进步与反动”。因而他认为不存在既不反动,又没有什么人民性的‘中间作品’。对于一些抒情小诗,如王维的《渭城曲》、李白的《静夜思》、孟浩然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等,只要通过他所说的“诸方面加以分析”,是“一定能够体会出他们的阶级倾向性来的”。同意戴文观点的,还有祁润朝和庆钟、禾木的文章。  
祁润朝的文章不同意蔡仪把作品的阶级性与进步性或反动性割裂开来的作法,因为文学是上层建筑,要“反作用于社会生活……也许对社会 发展 、对人民有利,也许有害。对社会发展、对人民有利的作品就具有进步性。对社会发展、对人民有害的作品,就是反动性。”“阶级性并不是指它描写了哪个阶级的生活,而是指它表现了哪一阶级的倾向性的要求,即它所表现出来的倾向和要求对哪一阶级有利。”  
江九的文章也反对“中间作品”的提法。他的理由是:第一,这一提法“根本没有什么意义”。他认为,本来文学研究中给某些作品加以“反动”或“人民性”的评语,“就对它规定了严格的定义”,再把数量很大的一部分作品归属于“中间作品”,“不能正确地说明什么问题”。第二,尽管持“中间作品”论者不否认这部分作品有阶级性,“但从逻辑上说,却可以达到否认这些作品的阶级性的结论”。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讨论的共同意见[10]也认为“中间作品”这个概念是不科学的,而且认为它所产生的客观效果也是不好的。  
江九和庆钟、禾木的文章都不同意以中间阶层人物的存在作为“中间作品”存在的理由。江九认为这一比喻是不恰当的。庆钟、禾木认为:“仔细分析一下中间阶层就会清楚,这部分人对待某些具体事物总会有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并不是中间的”。“观点不定,立场不定是中间派的特点。但中间派却不可能是完全没有观点立场的“第三种人”。  
许多文章认为,那些被视为“中间作品”的,不过都是一些短小的作品。这类作品,必然篇幅容量有限,往往不能写进很多的内容,不能描绘比较完整、丰富的 历史 生活画面,不能充分展开作者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的发展过程。但是,黄衍伯的文章[11]指出,如果从作家创作的“总和”去看,是有思想倾向的。个别的随便的阅读、欣赏是一回事,作为科学的研究又是另一回事。作为研究工作者,就“应该把帮助读者提高到理性阶段来批判地对待古典文学遗产作为自己的责任。”  
黄衍伯指出,一个作家,有可能对现实问题不那么明确地表现自己的倾向,“有的可能是古典作家与反动统治阶级的不合作和消极反抗的表现……但另一种更多的情形是表现了作家对人民、对政治斗争和社会生活的冷漠。”他举列宁的话为根据:“对斗争漠不关心,实际上决不是回避斗争,拒绝斗争或者保持中立。漠不关心是默默地支持强者,支持统治者。”(《社会主义政党和非党的革命性》)所以黄衍伯认为,中立也是一种阶级性和倾向性。  
黄衍伯又指出,“如果说,提出‘中间作品’,是看到了文学史上存在着一种既没有什么人民性但也还不能算反动的作品,那就应当把它理解为(列宁所说的)两种文化斗争中的一种错综复杂的现象。”文学为政治服务,是文学发展历史的基本 规律 之一。”“每一个有价值的古典作家,都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一个矛盾的发展过程”,因而文学的思想倾向就具有一定的复杂表现。”对于这种复杂的表现,庆钟、禾木的文章认为,是因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又同时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里,因而他们互相之间就不但对立着,还互相影响着。”文章认为,象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类作品的感情已经是劳动人民真挚、忠诚等思想感情影响的结果。处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对具体作品进行具体的分析。黄衍伯认为,“不进步就是反动”的公式固然是错误的,“但将古典文学的极大部分菁芜不分地贴上‘中间作品’的封条,不再作具体的阶级分析,更是错误的”。  
主张有“中间作品”存在的同志也并不否认文学作品反映了某种阶级性。譬如王健秋的文章[12]认为“中间作品”应指那些处在“反动性”与“人民性”的“两个极端”之间的作品。又说“把这种作品叫做“中间”并不很贴切。绝对的中间状态并不存在”,也并不是如毛星所说的“在直接或间接参加阶级斗争,直接或间接对敌的或对自己的阶级表示反对和拥护外”,“还有别的”一种思想感情要表达出来。他认为“象毛星等同志的提法,就似乎认为某种‘中间作品’没有阶级性”了。他认为,“地主向农民收租时是地主,躺在家里抽大烟还是地主,农民在武装暴动时是农民,在小茅屋里睡土坑还是农民”。但是确实有些作品“并不直接与阶级斗争有关,都不一定与人民的立场或反动的立场有关”,如李煜的词,阶级性是很鲜明的。“可是,尽管他抒写的是帝王的生活感情,在他被俘后,虽然作品中还有必须批判的落后的东西,但却到底不是在这里面直接宣扬反动思想,直接损害人民的利益”。所以他认为所谓“中间作品”,“必须紧扣它的特定的含义”。  
蔡仪的文章也提出要区别两种“中间作品”的含义。“一种是反动与进步之间的,既不反动也不进步的作品,或者说是‘既不反动也没有什么人民性’的作品。另一种是所谓没有阶级性的,即既不属于这一阶级也不属于别一阶级的作品。”他认为,“阶级社会的作者的思想感情既不能不有阶级性,他的作品也就不能不有阶级性”。蔡仪又认为,就文学史上的古代作品来说,和今天社会主义 时代 对作家作品的要求不同,“实际上封建阶级或资产阶级的文学作品之中,既有反动的,也有进步的,而且更有一些作品所表现的思想感情,则是既不对人民有益,也不是对人民有害。所以阶级社会的文学作品,虽不能不有阶级性,但不能说就没有既不进步也不反动的作品”。他举李白的《静夜思》为例,说明这首诗所反映的感情有特定的阶级性,但却不能说这首诗是反动的。  
蔡仪、胡锡涛等认为,在历史上,统治阶级的文学不一定都是反动的。胡锡涛的文章[13]还针对戴世俊文引列宁两种文化的论断以否定“中间作品”的存在的看法。认为列宁尽管“并没有说过有什么‘中间作品’,但是,也不能因此把列宁的话引申为,‘不是人民的文学,就是反人民的文学’,或者象戴先生所说的‘作品的阶级倾向性,却只有对立的两种:进步与反动。’列宁说的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 现代 民族’,因此不可同日而语”。赞成有“中间作品”的同志都指出了这一点。[14]从中可以看出,对于列宁的关于“两种文化”的论断,双方的理解显然有分歧。
对于人民性的概念,双方的理解也是不同的。黄衍伯认为:“人民性乃是文学对人民、主要是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愿望、利益的肯定、同情和支持,因此,人民性是对古典文学思想意义的最高评价,不应错误地加以无限扩大。”但胡锡涛认为:“人民性的概念不等于阶级性的概念,前者的含义是大于后者的。作家是阶级的眼睛、耳朵和声音,作家的作品,在反映现实的同时,必然流露出阶级的思想感情,成为阶级斗争最尖锐的精神武器。但这并不等于说,每个作家的每篇作品都牵涉到人民或反人民的态度,都是阶级斗争最尖锐的武器。”他强调;“我们不应把人民性的尺度放得过宽’但也不必看得太狭窄。人民性是指文学 艺术 与人民的联系,人民大众的生活在作品中的反映,人民大众的思想、感情和愿望在作品中的表现,同时,人民性也是美学的基本概念之一。”依据胡文的意见,那么,“中间作品”应该属于有“人民性”的作品的范畴。这与讨论中的“中间作品”是指那些“既不反动也没有人民性”的概念陷于矛盾。  
关于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问题的讨论,也是在前几年对古代文学中一些有争议的作家及其作品的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诸如一九五五年的李煜词的讨论,一九五九年的李清照及其词作的讨论等,都涉及到我们今天应该如何正确地看待他们的阶级出身、特殊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的问题。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又应如何评价这份文学遗产,是摆在现实面前的课题。一九五九年开始的“中间作品”问题的讨论,又直接引导出古代作品社会意义的问题。  
讨论由加林的《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缩小了吗》[15]一文为发难。此文一开始就提出了对郭予衡《再论李清照》[16]和孟周《关于李清照词的评价问题》[17]二文的不同看法。在郭、孟的文章中,提出了李清照甚至象李清照这样一类作家的作品,随着今天读者世界观与旧时代的观念彻底决裂而日趋于缩小了的观点。  
什么是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加林加以界说:“主要应该是指其在历史上的进步意义。作者不同意郭予衡说李清照作品的思想感情代表了贵族士大夫的思想感情,只是因为遭遇国破家亡、流离失所,因而她的作品才获得了社会意义的说法。加林的根据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无产阶级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而分别采取不同态度。”(《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加林认为历史上有社会意义,今天也才会有意义,其社会意义“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他列举了以下三点理由:  

1。古代优秀的文学遗产本身就有“属于将来的东西”。根  据列宁的“只有用人类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宝藏来丰富自己的  头脑时,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的论断。他认为“优秀的文化  遗产有助于共产主义世界观的建立”。  
2。“只有在今天,优秀的古代作品的 社会 意义才被深刻地  揭示出来,才被人们普遍认识。”他举《红楼梦》为例,认为在  今天“它的社会意义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  
3。今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了文化,优秀的古代文学遗产  “在今天才能为广大人民所理解,才能成为人民群众的一份精  神食粮。”  
加林的上述观点受到了志学[18]、孟周[19],谷岱青[20]、胡德培[21]等人着文的反对。在《文学遗产》编辑部的来稿综合报导[22]中,也反映了许多同志与加林文章的不同看法。概括以上文章的主要观点如下。  
1.       关于社会意义的概念  
缩小论者认为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在当时历
史条件下的社会意义,另一是对今天所起到的作用。这是从纵的 历史 发展 的角度来说,从横的方面说,部分同志认为不仅优秀的古代作品有社会意义,反动和落后的作品也有其社会意义,“因为文学是观念形态,是一定 经济 基础的上层建筑,它一定要为经济基础服务。”但编辑部文章认为,显然,后一种说法“所说的社会意义就是社会作用’,二者的含义是不尽相同的。  
2.缩小论的理由  
虽然有上述对社会意义的理解的分歧,但讨论还是集中在对古代优秀的文学遗产的社会意义上。概括所提出的理由有二;    
a、志学、孟周都认为文学是上层建筑之一。必然要为它的基础服务,因此,古代作品“都是属于一定的历史阶段的,它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到今天也只能说还有认识作用”了。如《窦娥冤》之于元代,《西厢记》,《水浒传》之于封建社会。“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再大,也是属于过去的,到今天无疑是缩小了,有的还正在暴露出它更多的消极性来。”(志学)  
b、就世界观的 问题 说,古代作家“大都出身统治阶级,他们的世界观只可能是封建地主的世界观”,即使“我国伟大的和杰出的作家,几乎都是地主阶级的‘浪子’,对封建社会尽管有所不满和反抗,‘但他们也几乎没有一个能跳出原属的阶级,更不能建立另外一种世界观。”(孟周)因此,世界观的界线不能模糊,而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必须有赖于与一切传统的观念的决裂,在古代作品中是达不到这一目的的,所以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只能缩小。  
3.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驳难  
a.对文学遗产要采取具体 分析 的态度。志学认为:“今天读古代作品的人、懂得遗产的人愈来愈多”,但“人们愈能认识遗产的价值,愈能分析其历史局限性,愈能看出其思想高度与共产主义的差别,就愈能采取批判的态度。”孟周还举《红楼梦》、《西厢记》作品为例,指出如果没有分析批判的态度“就有可能给今天的青年读者带来不好的 影响 ”。谷岱青认为,加林同志“完全忽略了对待古代优秀文学作品也要批判地接受这个根本之点”,因而才得出“优秀的文化遗产有助于共产主义世界观的建立”的错误结论。  
b.对于列宁在《共青团的任务》中所说的“只有用人类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宝藏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时,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的名言,应注意列宁讲话当时的历史背景。而且列宁在上文还说:“只有改造这种已往的文化,才能建设无产阶级的文化。”孟周认为列宁讲的是用“知识宝藏”来丰富自己的头脑,和共产主义世界观的建立是不相干的。列宁的话,是谈到苏联青年旧学校应取的态度时,才提到“应当吸取旧学校中的好东西”,应该继承文化遗产。而我们首先应该掌握共产主义世界观,才能更好地分析批判,并不是从旧文化遗产中能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  
c.孟周认为加林提出的“扩大论”的三条理由,其实都和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是缩小或扩大无关。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是原有的,今天被我们深刻地揭示出来,并不等于“扩大”。“可供借鉴”或有了更多的读者,也不等于社会意义“扩大”了。  
同意加林“扩大”论的虽然在人数和来稿中居少数,但对加林的意见也有所补充。据编辑部综合报导,有一种重要意见认为:“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学 艺术 ,有它独特的 规律 ,所以当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消灭以后,……作为上层建筑范畴的文学艺术却并没有被消灭,相反,被人们视作珍贵的遗产而保存和继承下来了。文学艺术并不全部效忠于它们的基础。一般的说,卓越的古代作品总是以抨击一切腐朽、黑暗的姿态出现的。这是因为阶级社会中存在着统治阶级文学,也存在着被统治阶缉文学的缘故。”  
也有人说,列宁认为在托尔斯泰的遗产中,“有些没有成为过去,而是属于未来的东西”,因而认为古代作品中“存在着永远闪耀着异采的东西,它的生命力与日俱增,永不枯衰。”  
又有人认为,古代作品中的某种精神,今天还是照样存在,象《敕勒歌》和李白《望庐山瀑布》那样的描绘祖国河山的作品,激起了人们对祖国河山的热爱;象陆游《示儿》,文天祥《过零丁洋》等爱国主义的诗篇的社会意义,就没有什么“缩小”可言,有的作品甚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了新的意义,它的社会意义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如李绅的《古风》二首,过去只能激起一部分人(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心夕而在今天却把它当作劳动 教育 、节约粮食的生动教材。
对所说“共产主义世界观有赖于与一切传统旧观念彻底决裂”一语的理解也有出入。许多同志认为不能把优秀的文化遗产臣之为传统的旧观念而与之决裂。此外对孟周所说的古代作家的世界观“只可能是封建地主的世界观”的批判也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不能单纯地以作家的生活 时代 和阶级成份来判定其作品的社会意义和历史作用”,要区别古代作家的各种类型,各种不同类型的作家所写的作品,其社会意义和作用都是不同的。[23]  
在“缩小”论和“扩大”论以外,还有不少同志提出了另外一些新的看法。编辑部的文章把它归纳于下:
1.“扩大”和“缩小”二字均不足以概括问题的全部复杂性,其中某些部分可能扩大了,某些部分缩小了,有时它们又可以互相转化,因为事物是可以走向它的反面的,也许有的消极落后的一面,在今天起不了落后消极的作用。举的例有欧洲十九世纪资产阶级文学中个人反抗的作品,陶渊明的归隐和“不为五斗米折腰”等思想,“正处于一种向消极落后乃至反动这一面转化的过程中”。又有人说:“古代作品的现实性是不断变异的,有时加大,有时缩小,这一切都依赖于古典作家的 内容 与时代现实相适应的程度。”
2.文学作品的社会意义是客观存在,不会“扩大”,也不会“缩小”,顶多也只是过去被歪曲。今天才还其真面。“扩大”和“缩小”的说法都不利于更好地继承文学遗产。  
3.因为好的作品中有精华也有糟粕,不能一概说“扩大”或“缩小”。社会意义只能不断被认识,社会作用是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人们评价的不同而不同。另一种类似的说法是。“真正伟大的作品,都具有无限的生命力,不仅在当时,而且在今天以至将来都能生存,并且会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发出不同的战斗作用。”“不同时代的人民群众都可以从这里获得他自己需要的力量。”  
有的同志虽然大体上同意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并未扩大的说法,但又认为不能低估他们的战斗作用和数育功能,不能把古代人民创造的优秀文学遗产和共产主义教育的联系完全割断。如《中山狼传》、《画皮》在肃反运动中所起的战斗作用;穆桂英、花木兰、老黄忠这样一些古代英雄人物在劳动人民中的影响,诸如此类。[24]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以《文学遗产》为中心展开的关于“中间作品”问题和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的两个讨论,曾经引起了整个古典文学 研究 工作者和高等学校教师、古典文学爱好者的广泛注意和关心。讨论展开以后,来稿踊跃。关于“中间作品”讨论的来稿数量已如上述,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的问题,从发表加林文章以后至编辑部发表综合报导的两个月时间,就收到文章一百三十八篇,计三十七万字。其他刊物发表的还不计在内。许多高等院校古典文学教研室还为这两个问题组织了专题讨论。从 理论 上说,这两个讨论涉及到这样几个文学的基本理论问题:  
一、古代文学作为意识形态,它究竟应否为一定经济的上层建筑?讨论中,普遍认为它是上层建筑。但如果是上层建筑,为什么并未随着它的基础的消亡而消亡?有人对此加以阐释,认为这是一种“特殊”的上层建筑。  
二、如何认识古代文学中各种类型的作品的美学价值和教育功能?为什么山水诗、一些短小的抒情小品,以至作者的思想感情比较明显,但在不同时代、不同阶级阶层的读者中可以引起不同的共鸣的现象?  
三、社会主义时代如何批判地继承古代文学遗产,至少在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还有一个正确的领会问题。  
两个专题的讨论是有深化,有进展的。尽管并未取得一致的意见,但都提出了经过认真思考的分析,可供古典文学研究工作者进一步认识这些问题作 参考 。
见《文学研究集刊》第三册,后又收入《文学遗产》编辑部所编,《李煜词讨论集》中华书局1957年出版。  
2]《文学遗产》第254期,1959年4月5日。
《关于盂浩然及其〈春晓诗的争论》,《文学遗产》第267期,1959年5月28日。
据《文学遗产》编辑部来稿综述,《关于“中间作品”的问题》318期,1960年6月19日。  
《文学遗产》293期,1959年12月27日。
《“中间作品”存在吗?》,《文学遗产》307期,1960年4月3日。
《谈‘中间作品”的几个问题》,《文学遗产》313期,1960年5月15日。  
 蔡仪《所谓“中间作品”的问题》,《文学遗产》297期,1960年1月24日。  
《谈划分出“中间作品”的不合理》,《文学遗产》323期,1960年7月24日。
[10]《试论所谓“中间作品”的阶级性》,《文学遗产》323期,1960年7月24日。
[11]《关于“中间作品”问题》,《文学遗产》338期,1960年11月13日。
[12]《“中间作品”与阶级》,《文学遗产》296期,1960年1月17日。
[13]《略谈“中间作品”及其它》,《文学遗产》803期,1960年2月28日。
[14]见《文学遗产》编辑部《关于“中间作昂”问题》的来稿综述,318期,1960年6月19日。
[15]《文学遗产》308期,1960年4月10日。
[16]《文学遗产》296期,1960年1月17日。
[17]《文学遗产》303期,1960年2月6日。  
[18]《驳〈古代作品社会意义缩小了吗》,《文学遗产》309期,1960年4月17日。
[19]《关于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问题》,《文学遗产》310期,1960年4月24日。
[20]《不能模糊界线》,《文学遗产》312期,1960年5月8日。
[21] 《对待古代作品必须采取阶级分析和批判态度》,《文学遗产》314期,1960  年5月22日。  
[22]《关于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问题的讨论》,《文学遗产》316期,1960年6月5日。
[23]以上引语未注明出处者均见编辑部综合报导。
[24]逸人《不应该过低估计古代作品在今天的作用》,《文学遗产》314期,196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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