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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问》“吾告堵敖”新解

发布时间:2015-10-12 09:47

《天问》第95节:“吾告堵敖以不长,何试上自予忠名弥彰?”疑堵为诸字形坏而譌,堵敖当作诸敖。

此节,王逸注:“堵敖,楚贤人也。屈子放时,语堵敖曰:楚国将衰,不复能久长也。”柳守元说:“楚人谓未成君而死曰敖。堵敖,楚文王兄也。今哀怀王将如堵敖不长而死,以此告之。逸注以堵敖为楚贤人,大谬。”洪兴祖说:“《左传》:楚子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楚子,文王也。庄公十九年,杜敖生,二十三年,成王立。杜敖即堵敖也。……逸注以堵敖为楚贤人,大谬。然宗元以堵敖为文王兄,亦误矣。”

今按,《左传》庄十四年,楚子“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史记·楚世家》楚文王熊赀卒,“子熊艰立,是为庄敖。庄敖五年欲杀其弟熊恽,恽奔随,与随袭弑庄敖,代立,是为成王。”《十二诸侯年表》作“杜敖”。张文虎《校刊札记》说:“《史记》本作杜敖。杜、堵声近。故《左传》作堵敖。其作庄敖者,杜譌为壮,又譌为庄耳。《左传释文》亦云‘《史记》作杜敖。’《汉书人表》亦作杜。”可见,堵敖即杜敖,是楚文王之子,成王之兄。柳氏“楚文王兄”误。但柳氏以后,说者皆以堵敖事释此节,考诸史实,不能无疑。

据《左传》,鲁庄五年,即公元前689年楚武王死,文王立。鲁庄十年,即前684年息妫过蔡,蔡侯不礼。息侯怒,使楚伐蔡,“秋九月,楚师败蔡于莘。”鲁庄十四年,即前680年,《传》:“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鲁庄十九年,即前675年,夏六月,楚文王卒。据《史记》楚文王十三年卒。综合《左传》与《史记》的记载,列表

文王熊赀立

  

  

  

  楚文王赀元年

  

武王死,文王立

  

  

  息妫过蔡,蔡不礼,楚伐蔡

  

息妫过蔡,蔡不礼,楚伐蔡

  

  

  

  

生不早于本年

  

  

息妫生堵敖及成王,楚灭蔡

  

生不晚于本年

  楚堵敖艰元年

  

  

≤8虚岁

5-6虚岁

子成王立

  

  

  

  弟恽杀堵敖自立

  

  

≤12虚岁

9-10虚岁

  楚成王恽元年

  

  

  

  

  

令尹子元欲蛊 文 夫人(息妫)

  

15-16虚岁

  

公子元处王宫,申公杀子元

  

17-18虚岁

  

齐伐楚,楚子使屈完如师

  

25-26虚岁

  

据此推算,楚文王伐蔡为684年,其后才有蔡侯绳息妫楚子如息事,是楚文王得息妫不得早于鲁庄十年,即前684年。然则生堵敖当不早于前683年。息妫既生堵敖及成王,而楚为息妫灭蔡,为前680年事,则生成王当不晚于前680年。文王前676年卒,堵敖只有七、八岁,成王只有五、六岁。堵敖五年死,不过才十一、二岁,成王只有九或十岁。由此可见,两个孩童,堵敖要杀成王,成王弑堵敖之说是不可能成立的。而且二人都是息妫所生,母族争权的可能也不存在。又《左传》庄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侧而振万焉。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今令尹不寻诸仇雠,而于未亡人之侧,不亦异乎?’”。庄三十年“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斗射师谏,梏之。秋,申公斗班杀子元。” 当其振万之时,成王年约十四、五岁,文夫人息妫只有饮泣而已。其处王宫,成王十七、八岁。孤儿寡母受人欺凌之态毕现。《左传》自庄十五年楚文王卒后,至僖四年才又有关于楚子的记载。时成王年约二十五、六岁,当是亲政以后了。在这二十年间,楚国大约都是大臣执政,其间子元当政十余年,权倾当朝。虽然对文夫人有觊觎之心,但如果子元谋篡弑,成王也不可能保住王位。堵敖死而弟成王立,其因大臣谋篡被弑的可能不大。堵敖之死,很可能是早殇。

从以上史实看来,柳子所谓“今哀怀王将如堵敖不长而死,以此告之。”也不可解。第一,怀王囚秦时已在位三十余年,不可谓不长。顷襄王即位前曾先后为质于秦、齐,也已成年。其在位三十六年,更长于怀王。所以说哀楚王“不长而死”是讲不通的。第二,屈原作为臣子,断没有直斥君王“不长而死”的道理,也不符合史实。第三,堵敖死时年才十一岁,未有諡号,恐怕庙享也非所及。如果此问说的是楚国国祚不长,楚国先王很多,屈原不告宗庙,不告功业宏伟的许多先君,而偏偏告一个早殇的孩童,也不可理解。王逸注楚辞,多用《左传》之事,其注此节,不取早殇的堵敖,而以为楚贤人,可能也是有所考虑的。

此文所说堵敖,疑堵为诸字形坏。本篇传本,帝字下部形坏讹作商,裳字下部形坏讹作堂。诸字左半之言字,篆书如果上、下二口皆磨灭不清,仅余中部则为土。《史记·河渠书》:“关中辅渠灵轵,引堵水。”《集解》引徐广曰:“一作诸川。”梁玉绳说:“堵乃诸字之误。”是其比。又《汉书·张择之传》:“张择之字季,南阳堵阳人也。”颜师古注:“堵音者。”堵,者通。《诅楚文》“诸”字皆作“者”,省文也(今出土楚帛书“诸侯”亦或作“者侯”)。疑此文“堵敖”本作“诸敖”形坏而讹。

敖在楚语中有其特殊的意义。考之楚史,楚之称敖有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楚君未称王前曾称敖。楚自熊渠南迁,说:“我蛮夷也,不与 中国 之号諡,乃立其长子庸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但因畏惧周人的势力,不久去王号。此后,楚君自若敖始称“敖”,若敖享国二十七年。其子霄敖享国六年。霄敖死蚡冒立,蚡冒死,熊通弑蚡冒子而自立,后称武王。梁玉绳据《韩非子》等书谓蚡冒称厉王。武王以下则多有諡号而称王。

第二,“未成君”、“无号諡”也可称敖。武王之后称敖的有三人,堵敖在位五年,郏敖在位四年,子干立未久,为公子弃疾计迫而自杀,《左传》昭十三年“葬子干于訾,称訾敖。”杜预注:“不成君,无号諡者,楚皆谓之敖。”《释文》说:“杜云:楚人谓未成君为敖。”毛奇龄说:“以未成君。”因此并不是被弑才称敖,如成、灵、声三王皆被弑而称王。

第三,以敖为氏。楚有若敖氏,若敖之子孙称若敖氏。《左传》称若敖氏或若敖指熊仪的六见,称若敖氏而非指熊仪本人的也六见。其实,若敖以后的楚王也都是若敖的子孙,若敖氏实际是王族近支。

第四,敖为王族的通称。如“若敖氏之族”,是为若敖子孙,王族的一支。《左传》庄十八年“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以叛,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使闫敖尹之。及文王即位,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闫敖游涌而逸。楚子杀之,其族为乱。冬巴人因之以伐楚。”闫敖为楚之王族。所谓其族,当是闫敖之族,也是王族支脉。宣十一年“令尹蒍艾猎城沂。”注:“艾猎,孙叔敖也。”十二年“嬖人伍参欲战,令尹孙叔敖弗欲。”“蒍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注:“宰,令尹。蒍敖,孙叔敖。”蒍,其封地。艾猎,其名。以其王族血统支系称孙叔,以其楚之王族身份称敖。

又楚有莫敖之官。姜亮夫谓莫敖犹后世之宗正,掌宗族之事,三闾大夫犹晋国之公族大夫,为莫敖之属官。其说近是。《左传》屈氏自屈瑕以下七世为莫敖。莫敖之义,莫,《诗·大雅·板》:“辞之辑矣,民之洽矣。辞之怿矣,民之莫矣。”《毛传》:“辑,和。洽,合。怿,说。莫,定也。”《皇矣》:“求民之莫”,《毛传》说:“莫,定也。”又:“貊其德音”,《左传》貊作莫,云“德正应和曰莫。”《释文》作“貉”,引《韩诗》:“莫,定也。”《尔雅·释诂》:“貉,嗼,定也。”莫敖之义为以德行之正,和定王族诸敖。所以莫敖也可以说是掌王族诸敖之官。屈原为三闾大夫,见于《渔父》一篇,《史记》说同。王逸说“掌王族昭、屈、景三姓。”其职司与莫敖同。疑三闾大夫即莫敖的异称,屈原正是主管王族的官员。

所谓诸敖,可以指楚国诸多先王,也可以指王族诸敖氏,甚至泛指楚族之众。屈原以三闾大夫的身份,语告先王,或告王族诸敖氏,可以说是职责所在,是顺理成章的。

“吾告诸敖以不长,”,屈原身为三闾大夫,掌王族,即莫敖之官,语告王族诸敖,今楚国国势衰微,国祚岌岌可危,有国运不长之虞,期望楚王和楚之王族乃至楚族能够知道错误,改弦更张,振兴楚国。

“何试上自予,忠名弥彰”,王逸说:“言我何敢尝试君上,自于忠直之名而彰显后世乎?诚以同姓之故,中心恳恻,义不能已也。”王说得其要旨。按二句又承上“薄暮雷电归何忧”、“伏匿穴处爰何云”、“悟过改更,我又何言?”之意,谓我虽放逐山林,身处岩穴,作此篇并不是为了一已之名,仍是以皇舆为忧。言外之意是,自己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惟一放心不下的只是国祚的安危。

说明:拙作《〈天问〉疑义考辨》共校十四字。从前人所校的十二处十字,柳宗元、洪兴祖、汪仲弘、朱骏声、丁晏、牟廷相各一字,闻一多、姜亮夫各二字,文中予以说明。拙校凡四字,“堂”校为“裳”、“拚”校为“卞”或“弁”、“撰”校为“巽”,及此文“堵”校为“诸”。敬请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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