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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农”问题看我国的户籍制度

发布时间:2016-08-12 11:52

  现行的户籍制度与经济建设不相适应,因此,只有认清现行的户籍制度,才能加快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的发展。本论基于“三农”问题来分析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一、前言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其中,农民问题是核心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收入低下、增收难,城乡贫富差距大,城乡居民享受的福利待遇差别大。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3/4,他们的生活情况基本反映了我国总体生活情况。因此,“三农”问题是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瓶颈,要使经济实现持续、稳定和快速的发展,就必须突破这个瓶颈。而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主要因素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它与目前的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存在的问题

 

  经济的高速发展,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制度,包括户籍制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暴露出种种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通

 

  现行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的迁徙做了限制,人为的划分了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弱化了价格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严重阻碍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通。

 

  (二)阻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

 

  现行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通,增加了劳动力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不利于经济结构的升级。

 

  (三)使农民成为名副其实的“二等公民”

 

  实行的户籍制度加速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造成城乡在户籍、身份、福利待遇、就业、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差别,强化了城市人与农村人的身份等级色彩,使农村居民成为事实上的“二等公民”。一些部门和地方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更强化了农民的“二等公民”身份,强化了对农民的制度歧视,弱化了农民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农民在户口转移、劳动就业、接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着与城市市民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从“三农”问题看我国的户籍制度


  三、原因

 

  现行的户籍制度之所以造成以上诸多问题,主要使因为 我国的户籍制度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登记制度,它承担着一些其他的社会功能。正是户籍制度的这些附加功能使得户籍制度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越不相适应。这些社会功能主要有:

 

  (一)区分了城乡户口的差别

 

  自“三年自然灾害”引发的商品粮短缺,国家开始全面压缩城市人口。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给的商品粮,将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使得这个制度具有了真正的操作依据。1964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进一步划分了城市之间人口迁移的界限 。

 

  (二)对人口的流动,尤其是农村到城市、小城市到大城市的人口流动进行限制

 

  按照现行的户籍制度的规定,想要到城镇落户的农村居民必须分别申请改变户籍所在地和农业人口的身份。更有其他规定要求出门旅行者必须征得其户籍所在地的旅行批准,并在目的地进行暂住登记。这些限制有效地阻止了大多数农村公民在社会上向上发展的能力。虽然1958年以来,我国对迁移政策所进行的最重大调整,但仍然附加了一定的限制条件:一是只允许有条件的民工迁入,二是只允许迁入到县城以下的集镇。到1970年代,这种制度使得警察也利用户籍作为工具对某些公民或者团体、包括政治异见人士和某些普通罪犯进行监视,并常常成为政治运动整肃的对象。

 

  (三)不同的户籍类别,对应不同的福利待遇

 

  在公共福利方面,现行的户籍制度使农民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福利和城市文明的成果。农村居民会因为其父辈身份而没有资格像城市居民那样享受到教育、就业和公费医疗保障、城市的各种公共产品及各企事业单位的公共福利等。 特别是在教育方面的歧视尤为严重,主要表现在征收教育费上。国家和地方的规定都允许根据户籍身份对农民工子女加征教育费 。在政府制订的细则中,往往将收费定为每学期几百元人民币,占了外来人口年均收入的很大比例 。

 

  四、对策

 

  鉴于以上原因,本论文提出了一下几点建议:

 

  1.放宽人口迁徙的限制,降低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门槛。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具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应该准许申请人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落户。对于各类高等院校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的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找工作。

 

  2.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实行统一的居民户口。同时,加快推进一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的进程,逐步消除区域户口歧视以及粘附在现行户籍制度上的不公平制度。

 

  3.切断户籍与福利待遇之间的关系,逐步弱化城市人与农村人的身份等级色彩,让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

 

  作者:盘亚玲 梁 婷 李中南 来源:新财经·上半月 2010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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