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日益显现,不仅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首要问题,而且成为制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瓶颈”……
一、小城镇建设问题的提出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正式发布,强调“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常抓不懈。随着我国市场化、工业化的进一步深入,“三农”问题日益显现,不仅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首要问题,而且成为制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瓶颈”。如何解决这一大难题呢?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城市化。城市化就是通过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从而达到减少农村人口,提高农民收入的过程。
长期以来,关于城市化的发展战略问题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焦点问题,而且众说纷纭。有的人认为首先发展大城市好,有的人认为中等城市应该优先发展,有的人认为应着重发展小城市、小城镇,还有的认为应该保持大城市和小城市、小城镇并进的战略。
那么,到底是发展哪种类型的城市呢?首先在观念上不应该惧怕人口的流动,而应该正视人口流动问题,因为只有通过人口流动才能保证长远的社会稳定。其次,中国的城市化要尊重中国的国情。要想使中国如此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步就转移到大城市是不现实的,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可能遇到的问题,如资金问题、住房问题、交通运输问题等等一系列难题。发展小城镇尽管有占用土地资源过多,浪费巨大、污染严重、不易管理、效率低下等,在吸收就业方面也远远不如其他几种发展策略,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其在中短期解决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方面确实有其优势和可行性。
二、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发展方向
小城镇是80年代以来新建的乡镇企业的集中地,在地理位置上,小城镇的星罗棋布是全国经济增长的有力的依托。它把广大的农村与大中城市连接起来,不仅带动了农村的发展,而且有力地支撑着大中城市的繁荣。
今后小城镇建设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农村工业经过多年的培育,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在今后的进一步发展中,应当追求规模和集聚效应,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最佳配置。第二,大力发展农村的第三产业,使发展小城镇战略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从城市的集聚效应来看,目前发展小城镇仅在现阶段是合理的,要想长远发展则需慎重。长远目标应该是有重点地发展条件较好、有前途的集镇和城镇,使其进一步发展为中等城市。但是,要注意一个地区不能平均地发展集镇和城镇。可以将县城发展为中等城市,对中等城市、大城市的发展不应一律加以限制,而要有选择地发展。一是近期积极发展小城镇和小城市,并要长期使其中的一些发展为中、大城市。对于大中城市、特大城市要着重进行优化,同时有选择的进行发展。二是改变不合理的户籍政策,取消户籍的城乡差别,允许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定居,从观念上认识到违背城市化规律的做法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三是改变不合理的居住政策,允许农民租房、买房、集资购房,以及到城里居住等。此外,要形成城市的消费市场和农村的规模经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推进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允许农民进城兴办企业,从事工、商、服务业等;允许企业从农村招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就业,避免离乡不离土,进厂不进城;还要在就业、择业、迁移等方面实行体制改革和较宽松的政策,从而使农村剩余劳动人口较为顺利地迁移,与工业化同步实现我国的农村人口的城市化。
综上所述,城市化是农业现代化缩短城乡差距的一个重要途径,小城镇建设自身也可以产生大量的财政收入,如土地出让金、建筑业的税收,还可以使人力、资本、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向土地聚集,从而拉动二、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大量成长型的资源。因此,小城镇建设应注意和撤乡并镇的工作相结合,还应和制定灵活的土地、户籍改革及金融投资政策相结合。
三、城市化进程中小城镇财政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方向
由于小城镇财政存在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不完善,造成了小城镇在省、市之间的收入分配没有解决,表现在财政的预决算权由上级政府做出,同时返还给小城镇本身的财政资金非常有限,从而导致了小城镇财政资金的困难。另外,小城镇的公共支出范围还是主要围绕“经济建设”展开的,即财政支出用于工、商企业生产经营上的比重过大,用于公共事业方面的支出比较小。而且“统支”色彩较浓,公共支出范围较宽泛,没有统一的规则,产生了“摊薄”效应。小城镇在公共支出上存在的“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小城镇财政应尽快明确公共支出的范围,把那些本不属于政府而属于市场该做、且能做好的事情放手交给市场去做,而一些完全应该由政府承担责任的,尽快承担起来,避免有限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
所以说,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小城镇发展的财政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城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还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小城镇改革和发展的财政环境。结合我国小城镇公共财政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制度和体制创新。
1.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的基本指导思想应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弊端,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投资,集中资金、精力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政府正常运转和公共活动的需要,消除职能越位、错位的矛盾,转为向小城镇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和优质服务。另外,政府还要努力实现政企分开,从“运动员”的角色尽快转变为“裁判员”的角色,不再直接参与企业微观经济层面的活动,而是要转为着力引导、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
2.加强小城镇公共物品的投入和供给
首先,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包括加强对农村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业产业化的支持以及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等等。在加速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决不能忽视农业的地位,而应从实际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好本地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全面提高农业的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而培育龙头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化,则可以带动整个小城镇的经济发展,并能够对其他周边的小城镇产生示范作用。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通过迅速地提高农民的人口素质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从而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和城市化的进程。
其次,加强小城镇的基础建设。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全国小城镇平均沥青路面不足13千米,全国3%的建制镇、60%以上的集镇缺少供水设备,因此进一步完善小城镇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已经刻不容缓。加强小城镇的基础建设,不但能够改善小城镇的生产生活环境,在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同时,还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来吸引外来投资者。政府对基础建设的投入可以采取“政府出一些,个人、企业筹一些”的方式,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
再次,加强信息提供和高新技术开发。运用新信息、新技术不但能提高农业的质量,增强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乡镇企业产品的质量,增强乡镇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而不是一哄而上、盲目引进,造成有限的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
3.完善小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
在进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小城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形成精简、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要从根本上完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使小城镇真正拥有一级财政和一级财力。具体的措施包括合理划分县、镇财税的分配比例,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财税关系、改革财政预决算制度,使小城镇成为一级独立的财政,拥有自己的预算权和决算权。最后,各小城镇还应筹建和完善一级国库,同时还要依据地方特色安排公共支出,建立、健全自上而下以及小城镇之间的转移支付体系,从而保证小城镇的基础建设和长远的发展。
只有在结合小城镇建设的基础上,对农村财政体制加以改革,才能更为有效地解决好“三农”问题。
作者:梁山 来源: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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