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问题对策分析综述论文(共3篇)
第1篇:基于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引发的社会问题分析
1农民工外出务工原因
1.1科技进步和国家政策致土地对劳动力需求锐减
近几年由于化肥在农村的大量推广,使农村播种原料由传统动物粪便、植物秸秆转化为化肥,化肥相对动物粪便具有便捷、产量高、播种方面、对人力依附小等优点,而农家肥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进行粪便的搬运且产量低下。故此广大农村在种植时主要以化肥为主、农家肥为辅,这一方式的转变使大量的农村人口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加之随着我国城市化、现代化的推进对农村人群的吸引,以及农村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实施,使得土地对劳动力需求性进一步减少。多余的农村劳动力在生活强大压力下不得不转化为农民工进成务工。
1.2城乡收入差距、生活紧迫
随一线、二线、三线城市城市化的推进,在强大劳动力需求的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形成了需大于求的市场态势,促使原本城市劳动力价格较高的基础进一步提升了劳动力价格和需求,然而在偏远的农村原本基础设施落后、经济贫乏,全年农作物基本只能维持自给自足,而如今化肥的使用、国家退耕还林等政策的影响大量的农村人口从土地中分离出来,出现了失业状态。这个原本就没有经济收入的家庭再添压力;另一方面城市出现了庞大的需求缺口且城市工作一个月就等于农村家庭一年收入,为维持家庭生计、往来酒席、孩子教育、赡养老人等压力下,农村人口被迫进城务工。
2农民工外出务工带来的社会问题
2.1农村出现大量的空穴老人和留守儿童,生活压力大
由于大量的年轻人都到一、二、三线城市务工,广大农村出现只有老人和年幼的孩子,农民工由于工作原因和出于路费考虑,一年基本只是春节回家小住几日又不能不再次踏上征程。年迈的老人本身体弱多病,不得不撑起整个家庭。孩子年幼本该享受无忧无论的童年,但却一夜成人,背负照顾老人、操持家政重担。
2.2留守儿童监护薄弱,问题青年多、犯罪率高
由于父母都外出打工,农村最为常见的监护方式为年幼孩子跟随爷爷、奶奶生活,老年人由于体力、种土等对孩子管理薄弱;有的孩子甚至独立生活,基本处于无人监管。致使监管薄弱,而孩子由于年幼对父母做法无法理解,造成对父母的不满甚至憎恨;另一方面年幼孩子对社会行为和人群好坏缺乏比较的判断能力以及对法律的畏惧性,易受社会不良行为和不法分子利用,而父母不在,无法及时的察觉孩子心理、行为的异常,造成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不断升高。
2.3夫妻间长时间分居,易造成婚姻危机
在西部农村,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留下年轻的妻子和孩子,由于丈夫的呵护、繁重的家务有时需要他人的帮助,加之一些不法分子的刻意行为,使农村妇女易受到性骚扰。丈夫的不在、不理解和不能述说,长此以往将造成婚姻的危机。2015年央视《普法栏目剧》推出一期类似的事件,其发生地就在西部农村云南;其二,夫妻双方都在城市务工,但很多的都没在同一单位,普遍来说男性多在建筑安装业、女性很多在加工业,夫妻之间为节约和省下房租多半实行分居,夫妻正常生活和沟通极少;再次就算在同一建筑单位由于房屋有限,寝室基本不分男女,这给正常的夫妻生活造成诸多不便。
3关于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带来的社会问题建议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土地利用率、促进农村商业化现阶段农村公路、学校等基础设施薄弱,加大其建设力度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提升农村土地的利用率,引导农民有现在种植单一转向多样化、经济作为种植。实现农业产品商业化,从而提高农民收入。
(2)鼓励相关企业到农村投资,引导就地就业。通过税收、政策优惠、补贴等渠道引进外资到农村投资和引导农民创业带动就业,一则可以让农村得到进一步发展,其二也能为村民带来收入。
(3)完善对用人单位监督,提高农民工住宿条件。对农民工进城后的用人单位进行相关行政监督,鼓励企业建立适当的夫妻房,让农民工夫妻能够拥有一个相对私密的房间。
(4)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目前城市化水平尚不高,城区吸纳承受能力有限,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需要在农村内部大量进行。新农村建设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让搬迁农民更方便种植和养殖,不搞一刀切。
(5)要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优势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力争从目前的10.8%提升至20.0%左右。培训从实际出发,把技能培训、普法和文化教育相结合,逐步建立完善技术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培训模式,统筹失去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加快构建农民工职业培训体系。
(6)健全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从单位或雇主缴纳工伤保险情况看,缴纳工伤保险的占3.7%,未缴工伤保险的占96.3%,所以必须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强化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
作者:张家彬
第2篇: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问题的述评
一、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现状的相关研究
目前,城市农民工的社会融入程度较低,城市社会不接纳,被排斥在城市的各种制度设施和体制之外,不能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刘传江认为绝大多数农民工都在城市的边缘性领域及空间里“沉淀”为“外来边缘人口”,其边缘化地位还出现了代际传递;王春光认为城市农民工的社会融入正处于“半城市化”的阶段;陈丰认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逐渐进入城市,处于“虚城市化”的阶段;马西恒等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外来新移民城市社区或社会的融合将依次经历“二元社区”、“敦睦他者”、“同质认同”三个阶段。目前外来移民的城市融合正处于“敦睦他者”阶段,此阶段是农民工与城市社会完全融入的过渡阶段。杨轩通过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工有着较高的融入城镇的愿望,但存在着融入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无论经济上、生活上,还是在心理层面上,绝大多数农民工的融入能力均处于较低的状态。路建红认为当前我国城市农民工的生活状况是经济融合层次低、政治融合边缘化、文化归属感缺失、社会关系网狭隘。
二、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因素
(一)经济水平因素的影响
个体经济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由其收入所决定,而收入对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推动作用已得到很多学者的证实。张广宇等通过分析1987~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发现,工资提高1%,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总体规模也会相应地扩大1%,这说明较高的收入水平是促进农民工进入城市的重要拉力。黎翔发现,农民工的社会融入程度会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越高的收入越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巿社会,相对于低收人群体的农民工而言,他们会有多余的资金参与城巿的日常活动,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城巿化。路建红认为社会有限的就业机会、低微的收入及不断膨胀的消费需求之间存在着极大的矛盾,最终导致城市农民工的社会融入程度极低,只是简单地限于提供一种低水平、浅层次的廉价劳动力服务。
(二)制度因素的影响
二元社会结构下的制度排斥使农民工不能与市民享有同等的待遇,限制了其对城市社会的认同和融入。王春光认为不只是制度的问题,而是一整套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包括户籍、社会保障、人事、组织制度等;张国胜认为户籍制度造成了城市制度体系的异化,这种制度体系的异化使得“作为外来人口的农民工不能参与当地政权的管理,他们缺少必要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导致现有城市社会的制度体系难以出现向农民工倾斜的调整和改革,使得他们缺少融入城市社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支撑”;张铁军认为农民工在职业上已经实现非农化转变,但是由于户籍制度作为一种“身份标签”而存在,其身份还是农民,从而无法享受城市市民的各项权利,从而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造成负面影响;简新华认为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二元体制导致农民工不能够彻底流入并融入城市;孟庆莲认为长期实行城乡有别的户籍身份制度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城市农民工身份与职业、角色的背离,很难融入城市社会。
(三)社会排斥因素的影响
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城市社会的不足反过来会制约城市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首先,城市中现存的各种社会组织基本上都将农民工排斥在外,不利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江立华指出各类社会团体、第三方组织、社区组织等相继建立,然而农民工进入这些组织都相当有难度。其次,农民工自身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也不高,在社区层面上,农民工不具有城市居民的身份,无权参与社区居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再次,市民对农民工存在偏见与歧视,致使农民工中的部分人出现了心理上的自愿性隔离。熊光辉等认为市民把一些基于个体经验意义上的刻板的文化符号强加给整个农民工群体,引发了农民工对于城市融入的抗拒心理,交往范围仅仅局限于“同乡”,他们在城市的生活被迫“孤岛化”。胡荣等认为社会对农民工的排斥或偏见,根源为体制和政策及长期以来形成的地位等级观念,而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要从制度和体制上进行调整和改革。
(四)自身因素的影响
1.社会资本
钟水映等指出社会资本或关系对农民工的社会融入起着决定性作用,许多农民工在经济地位的获得过程中,社会资本所扮演的角色是极其重要的,其作用比人力资本等因素更为显著,社会资本的匮乏会影响农民工在经济、政治参与等方面的城市融入。李爱芹认为虽然农民工的私人关系型社会资本对农民工的经济和精神生活具有一定的支持作用,但这种社会资本同时也强化了农民工自身的固有的特质,反过来阻碍了农民工的融入。李伦指出农民工社会资本匮乏和质量低下,尤其是次级社会资本的缺失限制了其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进而影响了其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只有改善农民工社会资本匮乏和质量低下的状况,构建农民工社会资本的积累机制,才能促使农民工更快地融入城市社会。正式社会支持体系的缺失、非正式社会支持体系的缺失及人际关系网支持体系的缺失,使农民工的交往圈子多建立在血缘或地缘关系上,社会网络结构呈现单一化封闭化的特点。
2.人力资本
个体教育程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能反应其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张娟认为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会促进农民工转化成为现代巿民,通过改善人力资本,为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提升创造条件,从而为促进其融入城巿社会提供可能。杨晖等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收入水平越高,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就越高,更愿意与城市居民交往。邵彩玲认为农民工文化资本的不足会导致他们的语言习惯、教育水平及心理、价值取向与城里人有较大差异,进而会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童雪敏通过研究发现,以教育程度、职业培训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有着显著正向影响;以老乡交往为代表的同质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城市融入起阻碍作用,而与城市居民进行经常性互动建立起来的新型异质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有正向影响。
三、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措施
(一)破除制度性障碍
何平等认为应该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户籍等配套制度的改革,实行分层分类保障,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养老保险办法,有效落实农民享有的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童星认为城市政府应自上而下地将各种机会、待遇、保障同城市本地户籍相剥离,以“化整为零”的方式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刘宏斌等认为要改革现有的二元户籍制度,结合地区实际,实施更为灵活的户籍管理条例。张丽艳等认为政府应设计对农民工的利益激励、成本激励及对政府的规模激励、土地激励、治理激励的城市化政策,通过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三者联动改革,实现二者在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过程中的双赢。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在2013年提出的建议措施与之相似。
(二)大力发展农民工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
周敏认为社会资本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重要条件,应大力发展农民工社会资本,建构社会支持网络。张时玲提出政府要有计划地开展以基本生活常识、法律常识、城市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通过提高农民工素质增强其对城市社会的适应能力,以顺利融入城市社会。纪韶认为提高农民工收人水平最重要的是提高他们受教育水平,即主要通过加大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的投人来提高来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收人地位,而不是仅仅依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冯晓英认为人力资本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提升社会弱势群体及时适应社会发展、给个人和社会带来财富的功效。要变传统的简单岗前培训为定期的现代专业技术培训,下本钱、花力气培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永久型”、非城市户口的产业技术工人和具有专业服务水准和道德水平的合格职业工作者。
(三)改善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大环境
一些学者认为在推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中,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首先,媒体一方面要宣传城市宽容的胸怀,消解“一等公民”与“二等公民”的距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整体宣传,客观地介绍他们在城市建设中做出的贡献,以强化广大市民对农民工的正面印象。其次,城市居民要积极帮助农民工再社会化,提升农民工自身素质。聂洪辉认为要唤醒城市居民对农民的“感恩意识”,消除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歧视。再次,政府应该加快城市扩容,营造良好的融入环境,深入推进城镇住房改革,实现农民工城镇定居。成会玲认为应该采取消除偏见和歧视,改善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大环境,加强对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融入城市的能力等措施来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问题。
(四)优化社区管理
学者提出通过积极开展社区工作,优化社区管理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李培林等认为城市管理部门要注重利用传统的社区资源建立具有服务功能的开放型社区,提供正式的社会服务,积极构建社会资本的积累和形成机制,帮助农民融入城市。杨敏认为要通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供参与机会,培养社区认同感与现代社区意识,营造融入文化,通过文体活动建立起来的交往结构能为社区构建提供潜在的社会基础。刘建娥在研究中认为要以社区融入带动社会融入,通过专业的社区工作来促进农民工依托接受社区而达到逐步融入城市社会的目的。此外,董章琳认为应该加强社区管理,以社区融合推动社会融合。洪名勇等认为应该依托社区的力量来搭建市民和农民工间沟通的桥梁,让农民工有家的温暖。
综上所述,目前研究仍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研究方法较为单一,多以文字性描述为主,少量的辅以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很多对策建议的操作性不强。
作者:郑倩等
第3篇:新生代农民工失业带来的社会问题及对策
0引言
现阶段,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已超过1亿人,在我国2.3亿农民工中,占将近一半,他们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只有不到25岁,70%未婚,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程度较传统农民工要高,大多数没有务农经历。这些特点,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观、失业的成因与社会影响,以及增加就业的举措,都与传统农民工不甚相同。
1新生代农民工失业的主要原因
1.1没有一技之长,很多农村青年小学、中学一毕业,就面临失业。
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上是一离开中、小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虽然他们平均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明显高于传统农民工,但是其中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却很少,全国平均只有36.9%,而恰恰这部分劳动力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占到总需求的50.0%以上。这样,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的大潮流下,按照新生代农民工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将会有大约七成的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够实现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
1.2总体文化程度偏低,跟不上产业升级需要,一些新生代农民工会出现“结构性失业”。
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高于传统农民工,但2009年仍然有70%多只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他们接受教育程度总的来讲依然偏低。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产业也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急速转化,新型产业需要具有相对较高知识的产业工人,这客观上就造成这些新生代农民工的素质“不达标”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知识断裂,不可避免地出现“结构性失业”的现象。
1.3一些农村小青年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技术工干不了,脏活累活又不想干。
传统农民工往往心态比较稳定,要么回乡务农,要么外出打工,活累、工资低也能接受。而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很少愿意留在农村,即使没有把握,也是漫无目标地奔向城里。工资低活累他们不想干,好工作又找不到,于是处在一个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的尴尬状态。
1.4新生代农民工多在民营企业工作,合同期限较短,工作岗位偏低,就业稳定性差。
2007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新生代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较大提高,2009年全国这一比率达到了61.6%,2010年深圳市甚至达到了78.8%。但是在签订的合同类型上,短期合同居多,中长期合同较少。例如,在深圳,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持有的劳动合同中,就有54.9%期限在两年以下,42.7%期限为3年,只有2.4%期限在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5.5%。由于新生代农民工从业的单位多为民营企业,工作岗位低,社会保障差,合同期限短,这势必造成职工频繁地更换工作,或者用人单位频繁地更换职工,使得一些新生代农民工处于“摩擦性失业”状态。
2新生代农民工失业所带来的主要社会问题
2.1可能导致城市社会治安出现紧张状况调查发现,年龄较大的农民工心态比较稳定,一旦失业,他们一般选择回乡务农,或者在近处打打零工。而新生代农民工则不然,他们一旦失业,只有极少数选择暂时返乡,绝大多数依然坚守城市。由于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这些滞留失业青年的生活便会陷入无着落的境地,迫于无奈,一部分便走上了偷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道路。据统计,2009年度,在江苏省扬州市,审结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为511件,涉及新生代农民工被告人782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数的32.8%,新生代农民工被告人占全部被告人的32.6%。
2.2可能给农村基层管理带来新挑战虽然80后、90后农民工失业后只有很少一部分愿意留在农村,但这部分留下来的年轻人依然给农村基层管理造成了不小的压力。这些留守青年对农时节令一窍不通,又嫌农活太累太脏,已经对农活丧失了兴趣,基本上已经不会种地,同时他们又在外边接受了新事物、新思维,回乡后就会与旧有的农村基层管理之间产生新的矛盾。比如,深圳征地一亩地补偿80万元,农村标准肯定会低,某地本来给的补偿老百姓很能接受,但是一听回来的年轻人说人家是80万元,差这么多,老百姓就不干了。村民们觉得这些打工仔是外面见过世面的,应该没错,这样很容易引发矛盾。
2.3可能导致百姓对政府的不满情绪逐渐蔓延尽管新生代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中就业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但他们大部分从事的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工作,往往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安全存隐患,工作时间长,收入水平偏低,生活无保障、福利差。在这种窘迫的生存环境中,如果他们在屡屡受挫后迟迟不能上岗,就会使他们在短期内产生极大的心理不平衡,进而衍变成对社会的不认同、不满意甚至怨恨,这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会以破坏公共财产、聚众斗殴、暴力抗法、围攻政府等消极方式发泄出来,必然会对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消极影响。例如,西安市某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说:“现在有些农民工心理不平衡。年纪大点的还好,一些年轻的骂政府、骂干部、骂社会。不到一个月,市场的水龙头坏了一遍。前几天,市场边上有个面包车把一个农民工蹭了一下,一下围上去一帮老乡,吵着吵着,就合伙把车给掀翻了。”
3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政策建议
3.1创新就业服务和培训模式,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有关调查显示,只有17%的新生代农民工有技术,75%的农民工有要求进行技能培训的愿望,仅有8%的农民工没有这方面考虑。因此,我们要在就业方面对新生代农民工多加指导,推动市场组织和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全面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水平,形成覆盖市、县、乡的职业介绍体系。要根据不同行业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指导农民工根据自己的优势,结合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工种进行培训。要制定有效的培训激励政策,对参加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实行补贴或奖励,对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的用人单位进行税收优惠。
3.2鼓励、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创业或从事农业就业在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上,县、乡政府要发挥积极作用,应该制定多种优惠政策,吸引他们回乡创业。如给农民减免税费,发展农村信贷业务,发展村镇银行、互助基金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首先,财政要加强保障,要将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次,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鼓励和扶持创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担保机制。同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也要针对自主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通过合理政策探索,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放宽贷款条件,下放审批权限,提高贷款办理效率。第三,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逐步扶持壮大农民工创业群体。第四,根据当地气候、地理条件,开展现代化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等创业培训,同时组建专家队伍和专门机构,对农民进行跟踪技术指导。
3.3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正确职业观、价值观教育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动机已不再是赚钱、娶媳妇、养家糊口等,而是“羡慕城市生活”、“想到外面玩玩”、“学一门技术”等。可以看出,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新生代农民工职业观、价值观中市民化意识、自我发展意识等有所增强,但是缺乏务实和吃苦耐劳精神,责任意识低下,回归意识淡薄。这种界于乡村与城市夹缝中的就业观、价值观,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表现出很多不成熟的方面,主要包括:比较挑剔,怕吃苦,爱面子,缺乏持久性。这种状况的现实表现是,尽管很多青年农民工处于失业状态,但他们对大量缺工的家政、餐饮等服务业兴趣都不大,不是因为待遇低,而是觉得没面子,受不了一些客户的脸色。鉴于此,我们应在准确把握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运行轨迹的基础上,科学引导、重塑他们的职业观和价值观,使其自觉摒弃思想观念中的负面因素,铸就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价值观念,使他们顺利地实现城市化和非农化的转移,促进全社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3.4加快推进户籍改革,为新生代农民工身份转变创造条件新生代农民工之所以很难融入城市而安居乐业,就是因为他们不是市民,无法在求职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造成这种局面的罪魁祸首就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因此,要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就必须彻底打破这种不公平的体制,彻底消除农民工的身份障碍。不过,当前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问题太多,牵一发而动全身,应循序渐进地推进,应充分考虑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能力和政府财政的支付能力。现阶段的过渡措施是:对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以及有不低于城市人均面积的住房或单位提供相应面积廉租公寓的农民工,准许转入城镇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优先考虑将农民工劳模、农民工高级技能人才、农民工人大代表等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
作者:陈建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