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农业科学技术创新和推广中作用的研究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
一、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的必要性
农业科学技术在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年来,我国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进一步取得新进展,特别是转基因生物技术、禽流感疫苗等方面的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农业科技整体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
二、推动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的主体
农业科学技术在发展我国现代农业,改善“三农”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由谁来推动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呢?换句话说,谁是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的主体呢?综合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历史经验,笔者认为推动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的主体应该是企业。企业是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的主要实施者。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资源配置的主要实施者,是社会科技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因此,在发展我国农业科学技术,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应该而且必须作为农业现代化的载体。修改后的科技进步法也进一步明确,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三、企业在发展农业科学技术中的作用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形式。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特征主要是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立足本地优势,依靠科技的进步,形成规模经营。以企业为载体,实行专业化分工,贸工农、产供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配套服务功能的作用,并且采取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因此,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坚持“大、高、外”的发展方向,重点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农业产业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农业科学技术研发中的作用。在我国的传统体制中,国家的计划、科研单位的研究和企业的需求之间不可能相互吻合,这就使得科研与开发应用始终是“两张皮”,科技、经济严重脱节。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这种现状必然也必须得到根本改变。因此,在我国农业科技系统主体结构中,应该有一个以农业企业为重点的研究开发应用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国家择优支持一支精干的重大基础或公益性研究力量(比例有待进一步研究),在任务、经费、基地、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我国农业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后劲、实力和水平。其他力量则纳入市场轨道,进入企业或科技进步相关的第三产业,使得企业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方面的开发能力大大加强,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集团应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力量。此外,大中型企业具有资金雄厚、科研实力强、市场竞争意识浓、又具有先进的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有条件也有能力成为农业科学技术研发的主力军。
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从源技术发明和科学发现经过生产技术定型到商业成功的完整过程,它包括源技术发明、研究、开发、中试、工程设计、试生产、扩散等一系列相互紧密联系的阶段。这一复杂的过程具有目的性强、涉及领域部门多、投入大等明显特点。大型农技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之一,其生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先进的生产或加工技术,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产品生产并销售出去,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强烈,也只有不断地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农技企业才能生存,才能发展。
在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的作用。农业科技企业,集科技生产经营于一体,资金雄厚、技术先进、机制灵活、营销手段有力、市场反应迅速,是一支充满活力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强大推进器,是现在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达国家实现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国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应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高科技战略紧密结合,当前应着力改造和培育一批技贸工农一体化企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民营科技企业。
四、小结
综上所述,农业现代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农业现代化就是要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因此关键是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应该成为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的主体,而农业现代化的有效形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故只有依靠市场的力量,切实推进企业在农业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作用,才能更好更快地推进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作者:魏帅,杜广琴,李宁,本文来自《中国农业科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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