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农村财务双代理工作的措施及成效
发布时间:2015-07-04 20:50
摘要介绍了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理的重要意义,总结了其推行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以期为农村财务双代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财务双代理;意义;措施;成效;浙江丽水;莲都区
农村财务双代理是在原有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同时对村经济合作社的货币资金实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新模式,是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科学设置代理工作岗位、健全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代理工作流程的重要体现。
1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理的重要意义
浙江省从2000年就开始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到目前已基本上实现了电算化管理,并已有1/3的地区实行农村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但只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存在着许多问题:单一的会计委托代理制,纯属农村财务事后账务处理的委托代理形式,不能有效地对农村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从而出现了一些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现象,如非法侵占集体资产、招待送礼费用偏高、村干部报酬标准不合理、基建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报账不及时等,基层农村财务代理办公室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显得非常被动,很难达到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如何真正实行农村财务民主管理等关键性问题[1]。近年来,丽水市莲都区不断努力积极探索出了农村财务管理新模式。2010年5月在借鉴兄弟县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果断决定在大港头镇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试点工作。
2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工作的措施
2.1建立领导小组,科学设置双代理工作岗位,明确职责
成立莲都区农村财务双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区长任组长;由区府办副主任、区纪委副书记、区农业局长任副组长;由区组织、财政、审计、民政、合作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成员。2010年5月大港头镇成立了“大港头镇村级财务”双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并由相关人员作为组员。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双代理”工作;由1名专职农经干部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双代理日常管理工作;专门配备1名专职代理会计和1名专职代理出纳;村经济合作社以书面形式委托给镇“双代理”中心后,不再单独设立会计和出纳。只设1名报账员,具体承担报账和财务公开等职能[2]。
2.2落实工作经费,完善双代理办公基础设施
在莲都区财政的支持下,配套了试点经费5万元。代理中心办公室和档案室进行了装修,并配备了财务专用的电脑2台,打印机、空调、装订机、保险箱和碎纸机各1台,以及档案柜和办公家具等基础设备,为农村财务双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3强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以召开动员大会、悬挂横幅宣传标语、进村入户等形式对村级集体财务实施“双代理”试点的目的、意义、内容、作用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大会由镇长主持会议,书记作了动员报告,区纪委领导和区农业局领导也相继作了重要讲话,同时村干部代表作了典型表态发言。
2.4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
由区农业局专门抽调了精通业务的乡镇农经人员与联村干部分别对22个村进行了财务清理,特别是对货币资产、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一些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和票据的进行了统一清理结算;对一些遗留时间较长、长期无法处理的债权债务,通过多种形式做出妥善的处理,最后向村民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由村双委或村民代表大会,经公开、公平、公证的方式产生村报账员;由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委托代理决议,村委会与“村级财务代理中心”签订村级财务“双代理”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由区农业局组织对“村级财务代理中心”专职会计、专职出纳和村报账员进行任职前业务培训;确定时间办理各村委会与乡镇“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办理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各种票证的移交手续;全面实行“双代理”制度,各村结余资金全额并入“村级财务代理中心”,村财务往来统一在“村级财务代理中心”设立的结算账户中进行收付结算[3]。
一是村经济合作社所有收入,统一使用莲都区农业局印制的收款收据,并由中心代理会计统一管理和开据,所有收入款项全部及时存入合作银行账户,不得坐支。二是开支审批制度,各村建立健全开支审批权限和民主监督机制,一切开支必须取得原始凭证、每笔开支票据都必须由经办人签字。200元以下由村民主任审批;200~1 000元由村民主任和村支部书记会签并需经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1 000元以上由村双委成员签字并经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三是明确了招待费用等规定:村与村之间不得互相请吃,村集体原则上不得请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吃饭,如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注明干部身份及招待缘由;招待其他单位的要注明具体单位和招待事由;送礼、香烟不得入账;休闲娱乐发票不得入账;村级如需外出考察必须事先报镇党委批准[4]。四是村级报账员统一领取村小额备用金3 000元,并作报账员个人暂付应收款账务处理,不再任报账员时应及时收回。镇代理中心出纳员不得经手任何现金往来,一切经济业务全部通过农村合作银行账户结算。五是财务公开制度,规定各村每月至少报账1次,每月10日前由代理中心生成财务公开表,由村报账员张榜公布。
3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取得的成效
3.1实现了2个“加强”
一是加强了村集体资金的监管力度。除村里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金之外,其它资金均在乡镇直接监管之下,个人无法随意支配使用,有效地保护了集体财产。二是加强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效地控制了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额及侵占挪用公款等现象,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腐败问题的产生。
3.2调动了2个“积极性”
一是调动了群众议事的积极性。村集体财务“双代理”的全面实施,使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财务公开落实了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通过群众审核落实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落实了对村级财务的决策权。二是调动了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真正做到还干部一个清白,还可以把村干部从较为复杂的财会工作中解脱出来,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处理村中的其他事务,引领群众发展经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增强村干部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3做到2个“减少”
一是减少了村集体经济的损失。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后,规范了村级财务收支行为,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财务收支公开化、财务监督民主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村集体经济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村级财务实行“双代理”后,中心工作人员无偿为村集体代理服务,不增加村里的负担,每年可为各村节省一笔人头费开支。二是减少了因村级财务而引发的群众上访。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后,控制了不合理开支,加上及时真实的财务公开,村民对集体资金的使用明明白白,化解了不少财务纠纷和干群矛盾,村民们心里顺畅了,从而有效减少了因村级财务引发的群众信访事件。
3.4消除了2个“顾虑”
一是消除了群众对村干部钱用不好的顾虑。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后,村里的经济活动有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督,村民不必担心集体经济管不好、资金不安全、利益受侵犯等问题,普遍感到放心。此外,资金往来透明,管理规范有序,也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群众由误解变为理解,由猜疑变成信任,由对抗变为支持。二是消除了村干部对村财务管不好的顾虑。实行村级财务 “双代理”后,票款同步,集中记账,使用“一支笔”审批,最后代理中心审核入账,杜绝了经济问题的发生,消除了村双委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怀疑,避免了村干部怕惹麻烦、该用的地方不用、集体资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解决了村干部对村级财务难管理的问题。
3.5提高了2个“力度”
一是提高了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财务支出的监督力度,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规定,村级财务每笔支出业务,需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未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签字的报销凭证,乡镇代理中心一律不予报销入账,为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行使监督权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提高了村级财务公开的透明力度。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后,所有行政村的财务信息都在乡镇代理中心,这就为定期、全面、准确公开各村的财务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财务往来多的村,每月公布1次财务信息,经济往来不多的村每季度公布1次财务信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开。为了使财务公开落实到位,还可让驻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专门负责落实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便让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本村的财务状况,对村里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4结语
“双代理”制度是当前莲都区解决村级财务混乱问题的有效途径,被老百姓称为“民心制度”、“廉政工程”,这项制度顺民意、得民心,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有力措施。根据浙农经发〔2009〕 15号文件精神“村经济合作社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会计、出纳双代理。”,明确了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制度的政策依据和发展的方向。莲都区拟定2010年全面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制度。
5参考文献
[1] 芦莲.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3):394,399.
[2] 李新奇,李金平.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思考[j].河南农业,2010(4):13.
[3] 孙熙琴.我国农村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2007(5):51-52.
[4] 王欣梅.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资讯,2007(17):172.
关键词农村财务双代理;意义;措施;成效;浙江丽水;莲都区
农村财务双代理是在原有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同时对村经济合作社的货币资金实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新模式,是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科学设置代理工作岗位、健全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代理工作流程的重要体现。
1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理的重要意义
浙江省从2000年就开始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到目前已基本上实现了电算化管理,并已有1/3的地区实行农村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但只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存在着许多问题:单一的会计委托代理制,纯属农村财务事后账务处理的委托代理形式,不能有效地对农村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从而出现了一些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现象,如非法侵占集体资产、招待送礼费用偏高、村干部报酬标准不合理、基建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报账不及时等,基层农村财务代理办公室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显得非常被动,很难达到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如何真正实行农村财务民主管理等关键性问题[1]。近年来,丽水市莲都区不断努力积极探索出了农村财务管理新模式。2010年5月在借鉴兄弟县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果断决定在大港头镇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试点工作。
2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工作的措施
2.1建立领导小组,科学设置双代理工作岗位,明确职责
成立莲都区农村财务双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区长任组长;由区府办副主任、区纪委副书记、区农业局长任副组长;由区组织、财政、审计、民政、合作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成员。2010年5月大港头镇成立了“大港头镇村级财务”双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并由相关人员作为组员。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双代理”工作;由1名专职农经干部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双代理日常管理工作;专门配备1名专职代理会计和1名专职代理出纳;村经济合作社以书面形式委托给镇“双代理”中心后,不再单独设立会计和出纳。只设1名报账员,具体承担报账和财务公开等职能[2]。
2.2落实工作经费,完善双代理办公基础设施
在莲都区财政的支持下,配套了试点经费5万元。代理中心办公室和档案室进行了装修,并配备了财务专用的电脑2台,打印机、空调、装订机、保险箱和碎纸机各1台,以及档案柜和办公家具等基础设备,为农村财务双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3强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以召开动员大会、悬挂横幅宣传标语、进村入户等形式对村级集体财务实施“双代理”试点的目的、意义、内容、作用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大会由镇长主持会议,书记作了动员报告,区纪委领导和区农业局领导也相继作了重要讲话,同时村干部代表作了典型表态发言。
2.4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
由区农业局专门抽调了精通业务的乡镇农经人员与联村干部分别对22个村进行了财务清理,特别是对货币资产、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一些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和票据的进行了统一清理结算;对一些遗留时间较长、长期无法处理的债权债务,通过多种形式做出妥善的处理,最后向村民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由村双委或村民代表大会,经公开、公平、公证的方式产生村报账员;由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委托代理决议,村委会与“村级财务代理中心”签订村级财务“双代理”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由区农业局组织对“村级财务代理中心”专职会计、专职出纳和村报账员进行任职前业务培训;确定时间办理各村委会与乡镇“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办理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各种票证的移交手续;全面实行“双代理”制度,各村结余资金全额并入“村级财务代理中心”,村财务往来统一在“村级财务代理中心”设立的结算账户中进行收付结算[3]。
2.5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代理中心监督功能
一是村经济合作社所有收入,统一使用莲都区农业局印制的收款收据,并由中心代理会计统一管理和开据,所有收入款项全部及时存入合作银行账户,不得坐支。二是开支审批制度,各村建立健全开支审批权限和民主监督机制,一切开支必须取得原始凭证、每笔开支票据都必须由经办人签字。200元以下由村民主任审批;200~1 000元由村民主任和村支部书记会签并需经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1 000元以上由村双委成员签字并经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三是明确了招待费用等规定:村与村之间不得互相请吃,村集体原则上不得请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吃饭,如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注明干部身份及招待缘由;招待其他单位的要注明具体单位和招待事由;送礼、香烟不得入账;休闲娱乐发票不得入账;村级如需外出考察必须事先报镇党委批准[4]。四是村级报账员统一领取村小额备用金3 000元,并作报账员个人暂付应收款账务处理,不再任报账员时应及时收回。镇代理中心出纳员不得经手任何现金往来,一切经济业务全部通过农村合作银行账户结算。五是财务公开制度,规定各村每月至少报账1次,每月10日前由代理中心生成财务公开表,由村报账员张榜公布。
3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取得的成效
3.1实现了2个“加强”
一是加强了村集体资金的监管力度。除村里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金之外,其它资金均在乡镇直接监管之下,个人无法随意支配使用,有效地保护了集体财产。二是加强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效地控制了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额及侵占挪用公款等现象,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腐败问题的产生。
3.2调动了2个“积极性”
一是调动了群众议事的积极性。村集体财务“双代理”的全面实施,使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财务公开落实了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通过群众审核落实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落实了对村级财务的决策权。二是调动了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真正做到还干部一个清白,还可以把村干部从较为复杂的财会工作中解脱出来,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处理村中的其他事务,引领群众发展经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增强村干部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3做到2个“减少”
一是减少了村集体经济的损失。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后,规范了村级财务收支行为,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财务收支公开化、财务监督民主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村集体经济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村级财务实行“双代理”后,中心工作人员无偿为村集体代理服务,不增加村里的负担,每年可为各村节省一笔人头费开支。二是减少了因村级财务而引发的群众上访。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后,控制了不合理开支,加上及时真实的财务公开,村民对集体资金的使用明明白白,化解了不少财务纠纷和干群矛盾,村民们心里顺畅了,从而有效减少了因村级财务引发的群众信访事件。
3.4消除了2个“顾虑”
一是消除了群众对村干部钱用不好的顾虑。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后,村里的经济活动有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督,村民不必担心集体经济管不好、资金不安全、利益受侵犯等问题,普遍感到放心。此外,资金往来透明,管理规范有序,也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群众由误解变为理解,由猜疑变成信任,由对抗变为支持。二是消除了村干部对村财务管不好的顾虑。实行村级财务 “双代理”后,票款同步,集中记账,使用“一支笔”审批,最后代理中心审核入账,杜绝了经济问题的发生,消除了村双委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怀疑,避免了村干部怕惹麻烦、该用的地方不用、集体资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解决了村干部对村级财务难管理的问题。
3.5提高了2个“力度”
一是提高了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财务支出的监督力度,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规定,村级财务每笔支出业务,需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未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签字的报销凭证,乡镇代理中心一律不予报销入账,为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行使监督权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提高了村级财务公开的透明力度。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后,所有行政村的财务信息都在乡镇代理中心,这就为定期、全面、准确公开各村的财务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财务往来多的村,每月公布1次财务信息,经济往来不多的村每季度公布1次财务信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开。为了使财务公开落实到位,还可让驻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专门负责落实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便让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本村的财务状况,对村里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4结语
“双代理”制度是当前莲都区解决村级财务混乱问题的有效途径,被老百姓称为“民心制度”、“廉政工程”,这项制度顺民意、得民心,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有力措施。根据浙农经发〔2009〕 15号文件精神“村经济合作社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会计、出纳双代理。”,明确了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制度的政策依据和发展的方向。莲都区拟定2010年全面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制度。
5参考文献
[1] 芦莲.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3):394,399.
[2] 李新奇,李金平.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思考[j].河南农业,2010(4):13.
[3] 孙熙琴.我国农村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2007(5):51-52.
[4] 王欣梅.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资讯,2007(1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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