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赣南山区新农村建设中的防雷减灾工作
作者:廖书红 熊小卫 蒋蜀南
摘要阐述赣南山区农村中的雷电防护现状,分析山区农村雷电灾害事故的成因,提出新农村建设中的防雷减灾防护措施,为新农村建设中防雷减灾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农村;雷电灾害;现状;成因;防护措施;赣南山区
1新农村建设中防雷减灾的战略意义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中央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政府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任务。目前各地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已深入开展,但由于对雷电的认识和雷电灾害防御意识不到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发展要求。这些要求凸显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新农村建设中防雷减灾工作具有其特殊的战略意义。
2赣南雷电特点与农村雷电防护现状
2.1赣南雷电特点
赣南雷电日主要集中在3—9月。最集中的月份为8月,其次是7月,全市全月基本有95%天内出现雷电。10月至次年2月雷电日出现相当少。从年变化上看,雷电日年平均达145 d,占全年天数的40%。江西雷暴日数分布由南向北逐渐减少,而赣南山区17个县(市)地形复杂,最多年雷暴日数出现在赣南的会昌;全省历年中出现年雷暴日数≥100 d的共有6个县,其中出现3年的有赣南的会昌和寻乌;出现1年的有赣南的龙南、定南。
2.2赣南农村雷电防护现状
2.2.1农村防雷措施基本空白。除乡镇政府及管理机关、部分中小学、通信基站、广播电视、电力设施等少量机构、设施采取一定防雷措施外,多数农村居住房、乡村公共(公众)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基本上没有采取任何防雷措施;农村电力、通讯、广电等设施防雷措施不完善不规范,疏于管理,入户后给民宅留下严重雷电安全隐患(农村雷击事故中不少是因电力、通讯等线缆引雷入户造成的)。
2.2.2农村建房疏于规范管理。其选址、布局缺少规划和防雷评估、论证。房屋零散分布、依山傍水而建,相当部分甚至建在诸如迎风坡面的山坡下、山塘、水库边上,空旷的农田中间、水陆交界处、高大树木旁等极易遭受雷击地段。
2.2.3缺少防雷安全意识和防雷基本常识。部分农民对将临的雷电危害,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甚而有“引雷”的不当举措,加大雷击概率[1]。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缺乏防雷意识,科学防雷安全意识还十分薄弱。不注意多渠道获取雷电预警信息,在即将出现或正发生雷电灾害天气时不及时采取科学防雷措施躲避。如:2009年5月的一个雷雨日,于都县靖石乡山顶上的空旷庙前,一守庙人在雷电交加的午后清扫,结果一雷电击中其面部,造成嘴巴严重变形,伤势严重;二是缺乏科学避雷措施。如:2007年5月28日下午,一个大火球降落在于都县葛坳乡陈田村下陈组屋背后的山顶上一座石头砌成的戏台下,当时击倒了在戏台下躲雨的2名村民,戏台顶上2根从远处拉至戏台的电线被击断,并多人具有触电的感觉。据现场人员介绍,击倒的2人当场人事不醒,且其本人由于携带手机在身而被击伤,手机受损。
3赣南农村雷电灾害事故的成因
3.1赣南的地理环境与天气气候影响
赣南处江西南部,武夷山脉、南岭山脉与罗霄山脉的交汇地带,属亚热带的南缘,呈典型的亚热带丘陵山区湿润季风气候。地势南高北低,四周高山环绕,中部丘陵起伏,小盆地散布,河流汇聚。赣南农村多位于山区腹地,山脊之间,在太阳辐射的作用下,暖湿气流不断膨胀上升,而上空干冷气流密度相对较大,沿山脉下沉,从而形成抬升对流云,沿山脉移动。地形的辐合抬升作用,易造成对流云的强烈发展,形成积雨云,积雨云遇山地阻挡,加之迎风面有上升气流影响,使得积雨云在山地的迎风面滞留时间增长,从而导致积雨云在赣南山区上空出现的频度、时间增加。赣南山区的亚热带丘陵山区湿润季风气候造成其明显的山地立体气候特征,受暖湿气流的影响,雷暴活动特别频繁,出现概率高于平原地带,极易产生强对流天气,特别是夏季雷电活动频繁,雷击密度大。
3.2农村山区防雷电受到的限制多
首先,在地理环境方面。山地、水塘和河流边雷电活动更为频繁,农村有些房屋本身就建造在雷电多发区,易受雷电袭击。农民又大多是在野外劳作,遇到雷雨天气,很难找到安全的躲避场所。其次,农村住宅没有防雷措施。农村住宅由农民自行修建,基本没有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电源线、电话线、信号线等大多是随意架空引入住宅;有线闭路电视局限于小部分农家,大部分的电视天线架设屋顶,雷电活动时极易成引雷线,造成家电损坏,甚而人员伤亡。第三,农民缺乏雷电防护知识。遇到雷雨天气,常常把旷野上的独立茅棚、亭子、碑楼、大树、屋檐等当作避雷雨的“安全场所”,这恰恰犯了避雷大忌。第四,由于山区农村面广,农民居住分散,通讯设施相对落后,雷电监测预警信息无法及时传送到农村,农民不能做到提前预防。
4新农村建设中防雷减灾防护措施
4.1新农村建设中应有防雷减灾的规划
农村建设规划已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畴,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面貌,希望有一个和谐安全的环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在农村规划、建设的同时,将防雷减灾做为安全生产的一部分。在制定新农村发展布局、规划时,将防雷设计、审核、施工监检、竣工验收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尤其新建或在建的新农村公共设施,要做到基础建设与防雷“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督促新农村的新农民建房按规范进行防雷设计、安装配套的防雷设施,因地制宜、科学辩证地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4.2新农村防雷减灾具体措施
4.2.1农村建筑物防雷装置技术要点。防雷装置中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执行[2];针对赣南山区农村雷电防护实际情况,在农户防雷电波侵入方面特别做好以下4方面:一是应理顺农村电力、通信、电视、广播等各种入户线路,采取防雷电波侵入措施。二是低压线路宜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接地。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 ω[3]。三是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他形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四是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或独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 ω。
4.2.2普及农村人身防雷常识。预计有雷雨天气时,尽量不到野外活动;在野外突遇电闪雷鸣,无处躲避时应停止行走,两脚并拢并立即下蹲,双手抱膝,不要光脚立于雨水中,不要多人聚在一起,不要高举金属农具、金属杆雨伞等,切忌奔跑、快速骑车。
雷电天气发生时,一般应迅速躲入有防雷装置保护的建筑物内,应远离树木、电线杆等高耸、孤立物体,不宜进入空旷孤立而无防雷装置的凉亭、鱼(瓜)棚等建筑物内,不要靠近避雷引下线,不要在架空电线下或变压器附近停留;尽可能不要在水面和水边停留,如洗衣服、钓鱼、游泳、玩耍等,不要站立在没有防雷装置的船甲板上,特别是手摇小木船、汽艇、高桅杆的木帆船,可坐下或下蹲,尽量降低身体高度;要关闭门窗,以防球雷进入室内;不要靠近、接触金属门窗、管线等;尽量不要使用电器设备,尤其不要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宜拔去电器设备所有的外接电缆插头。
遭雷击者应进行如下处理:身上着火,切勿惊慌奔跑,可往身上泼水,设法扑灭火焰;被雷电灼伤,其创面处理,可用冷水冷却伤处,然后用干净布块包扎后送医院;出现无呼吸、心跳骤停等假死现象,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同时尽快通知医院前来抢救。
4.3加强新农村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加大对防雷减灾的科普宣传,特别是加强对农村雷电防御知识和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宣传,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参与,特别是各级乡政府,应把防雷减灾工作宣传到各村民小组[4]。防雷管理应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策略,从乡村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农民抓起,如此才会有加强管理、配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防雷减灾管理工作才会更有成效,达到减少和消灭雷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真正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5参考文献
[1] 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2008全国雷电灾害汇编[m].北京: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2008.
[2] 郑国光.新时期我国防雷减灾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之研究[j].气象与减灾研究,2001(2):1-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4.
[4] 郑建卫.农村防雷减灾的思考[j].大众科技,2010(4):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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