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临泽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与建议
作者:匡寿军 徐帮东 居万海 丁明堂 赵正龙
摘要高邮市是江苏省10个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临泽镇是高邮市确定的集体林改试点镇。介绍了临泽镇集体林权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并对平原农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以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法;建议;江苏高邮;临泽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解放初期的土地革命、改革开放初期的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的第3次革命,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1]。2008年,中共中央召开首次林业工作会议,旨在推进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江苏省确定了10个集体林改试点县市,高邮市位居其一,并将临泽镇作为试点镇。
1基本情况
临泽镇位于江苏省高邮市东北部,下辖18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委会,210个村民小组,农户13 877户,农业人口50 709人[2]。有林业用地1 957.9 hm2,其中,群众自留地和家前屋后的林地525.7 hm2,已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林地1 014.9 hm2(其中调农植林地573.1 hm2),村组统一经营林地97.6 hm2,对外招标拍卖林地、林木319.8 hm2。2009年4月以来,临泽镇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精神,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努力,全镇13个村、5 495户农户、97.6 hm2村组统一经营的林地已全部改制到位,户均林地170 m2,预计改制后平均每户年可增收200元。对外招标拍卖林地、林木已落实初始产权,采用均利的方式分配。
2主要做法
2.1注重领导,班子组建到位
为切实做好集体林权改制试点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明确临泽镇为试点镇后,及时召开党委会,传达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专题讨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问题,成立镇集体林权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部署和安排。与此同时,又专门成立集体林权改制的工作班子,设置林改工作办公室,从农口部门抽调6名年富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从事林改工作,并要求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
2.2把握政策,宣传发动到位
集体林改、舆论先行,一方面,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班子及村两委会、村组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自然村小组群众会,宣传国家、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另一方面,通过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和印发《致农户的一封信》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林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林改政策,充分认识林改所带来的好处,消除群众的思想疑虑,增强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镇政府成立了政策咨询室,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及时答复老百姓遇到的问题,提高他们依法维权、守法经营的意识,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3摸清底子,情况调查到位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摸清村组集体林业资源现状,主要包括集体林地面积、分布、所有权、使用权,集体成片林面积、分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中已改制、未改制面积,改制的主要形式、存在的问题,林权证发放情况,集体林中公益林、商品林分布情况及经营现状等,组织镇村工作班子逐村逐组、挨家挨户逐户录入。对于举家外出的农户,通过电话或托人捎信等联系方式,全面掌握各村的林业和林地情况,在认真细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召开部分群众座谈会,核实村民小组的林权现状和参加林改人口状况,对已核实的集体林地、林木等进行逐块登记,并将具体情况张榜公示,让群众心知肚明。
2.4试点先行,方案制定到位
明确蒋颜村作为试点先行村,边摸索,边总结。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市的林改意见,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订出切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林改实施方案。各村又根据镇林改实施方案,结合该村实际,制定村组林改方案。所有方案均经过村组群众代表讨论和票决,方案讨论时必须有村组总户数2/3以上到会和到会户数的2/3以上通过[3]。林改期间,全镇共举办培训班20多次,编发多期林改信息,及时指导各阶段的林改工作。同时,适时编印试点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材料汇编,下发给各村参考。
2.5勘测确权,重点把关到位
按照既定实施方案,对林业勘界坚持做到“三个到场”,即林业技术员到场、接界人员到场、林改工作组成员到场,接界当事人对“四界”确认后签字。在实地勘测完成后,按照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不变、林地用途不变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税费改革时合并的村组,以合并前小组为单位,通过均股、均利等形式进行确权。为确保林改工作质量,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在整个林改工作中,重点把握调查摸底关、方案制定关、公示关、村民会议表决关、政策法规关和确权发证关。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林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体会及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是林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农村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政策性较强,涉及面较广,内容丰富,环节较多,操作难度大。同时,平原农区与山区林区情况不一,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抓住一个核心,把握两个关键,处理好三个关系”:
3.1一个核心
林改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对林地和林木进行确权,包括股权和林权,这是林改成功与否的标志。开展确权,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及其他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制定林改方案,细化具体操作办法。平原农区宜采取“均股均利”的方式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明晰林权。
3.2两个关键
3.2.1调查摸底。调查摸底工作既是林改的基础,又是林改工作的关键,关系到林改工作的成败[4]。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数和成员数,参加股权分配人员状况,林地林木面积、权属、经营方式,群众对林改的愿望,为制定符合民意的林改方案奠定基础。
3.2.2确立程序。要严格按照“成立机构、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张榜公示、召开会议、完善合同、发放凭证、申领权证、建立档案”的程序,开展林改工作,特别是集体林地林木状况、林改方案、股权分配人员必须在会前公示7 d,通过林改方案时到会人数要达到2个“2/3”,做到“四签两公示”。
3.3三个关系
3.3.1重点与难点的关系。在林改重点环节上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不搞包办代替、强迫命令、违规操作;坚持加快改革进度与促进社会稳定相结合,深入群众,做细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严防因工作不细致、不到位而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坚持推进主体改革与完善配套改革相结合,在按时完成主体改革的同时,同步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深入。在林改难点上要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真正使改革集中民智、符合民心、体现民意。
3.3.2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林改涉及多种利益主体和各方面的利益,但最重要的是处理好集体与农民利益的分配关系。林改要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确保让农民多得利、得“大头”。同时,对集体也要保证其必要、合理的权益,兼顾好集体利益,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盘活森林资源等途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集体林的净收益,可保留不高于20%作为公积金,用于扩大林业再生产;扣除公积金后的剩余收益,不低于70%按股权分配到人,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
3.3.3认识与组织的关系。正确认识是积极行动的先导,有效组织是工作推进的保障。要充分认识好“三个问题”,即认识好改与不改问题,哪些是必须改革的,哪些是暂时可以不改的,哪些是不需要改革的;认识好利益得失问题,处理好暂时“失”与长久“得”的关系,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通过林改调动全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林木资源总量增加,让全社会得益;处理好农民的知情权与收益权问题,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个成员知晓林改、参与林改,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集体林地和林木通过家庭承包、均股均利等方式落实到农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参考文献
[1] 刘秋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山西林业,2010(1):6-7.
[2] 汤群,孙羊林,朱银山.加强林权档案管理 促进集体林权改革[j].中国林业,2008(4):55.
[3] 林登峰,孙晓妮,段传华.临沂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j].山东林业科技,2010(1):46-48.
[4] 孙羊林,匡寿军,周学勤.建立利益驱动机制 推动林权制度改革[j].中国林业,2008(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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