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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

发布时间:2015-07-04 20:53
作者:李庆章 许静波 杨雪 孙玉娟 焦光纯 孙占锋 

  论文关键词:农民 生活方式 特色
  论文摘要:我国农民“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构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我国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不能走发达国家消费主义时尚文化引导的老路子,而应走一条切合我国农村发展实际“低消费、高福利”的新途径,构建具有显著的时代性特征、鲜明的民族性特征、突出的地域性特征和明确的主体性特征的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
  一个时期以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令人谈虎色变,许多国家纷纷出重资救市。一时乎人们对发达国家消费主义时尚文化引导的现代化产生质疑,对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嗤之以鼻。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我国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不能走发达国家消费主义时尚文化引导的老路,而应走一条切合我国农村发展实际的途径,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必须具有显著的时代性特征、鲜明的民族性特征、突出的地域性特征和明确的主体性特征。
  一、我国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必须具有显著的时代性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时代性是其关键特征。生活方式总是要受到一定时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从而使生活方式打上时代的烙印。21世纪我国农民生活方式建构的基本目标模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活方式,也就是要构建一种不以金钱作为生活价值主要衡量标准,却可以提高农民幸福感与满意度的生活方式。其中“和谐”是建设目标,“文明、健康、科学”是建设内涵,“勤劳节俭、注重生活质量”是建设主导。具有显著时代性特征的我国农民生活方式主要表现为:生产方式逐步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脱胎并主动接受现代农业生产方式,重视土地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不断增加收入水平和提高消费能力,劳动不再只是获取生活的义务,同时成为愉快的享受;消费方式以求得生存为主向日益提高的物质享受转变,在物质享受增加的同时精神生活极大丰富,有很强的精神满足感和生活幸福感;家庭方式由家族型转变为核心型,妇女的家庭地位和自主权益受到维护,家庭职能不再只是消费和生育,广泛的社会交往成为家庭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日趋和谐;闲暇方式从低级趣味、无聊消遣转变为情趣高尚、主动参与,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生活和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需要的人群各有所得和各有所乐,形成文明健康的村庄社区组织。从农民主体地位出发的我国农民生活方式构建,一定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从而使农民生活方式构建既具有很强的多样性,又有显著的时代性。
  二、我国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必须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民族性是其核15、,特征。民族是由共同祖先、共同文化、共同习惯构成的特殊社会群体,我国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必须建立在民族基石之上,植根于民族土壤之中。我国不但是一个多民族和睦共存的国家,而且不同民族主要以分散状态星罗棋布于我国广袤的农(山、牧、副、渔)村,是一个有着自己相对独立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综合共同体,所以也必然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构成我国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具有鲜明民族性特征的我国农民生活方式主要体现在:精神生活从娱乐性变为享受型,特别是不同民族的文化生活如文艺、体育、节日、礼仪等,不仅应成为本民族的精神享受,还应通过文化交流为兄弟民族提供精神享受;物质生活从单调型转向丰富性,不论是饮食、穿着、居所,还是交通、通讯、用品,都随着收入的改善和提高发生越来越深刻的变化;劳动生活从传统型转向现代型,许多民族已经从刀耕火种、游牧渔猎的传统劳动生活中逐步解放出来,集群定居并采取现代生产方式以获取更高的劳动生产率;闲暇生活从单一型转向多样型,逐渐富裕起来的不同民族群体闲暇生活的社会性更加广泛,使得原本相对活跃的闲暇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此外,具有中国特色农民生活方式的民族性特征在宗教、道德、交往等方面,都要在摒弃糟粕的基础上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尊重民族生活习惯,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使我国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征。


  三、我国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必须具有突出的地域性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地域性是其必要特征。我国农民所在地的自然地理环境不同、经济社会条件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对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劳动生活、闲暇生活、家庭生活等生活方式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共同的地域、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文化、共同的经济,不仅是构成民族的基本要素,而且是我国农民集群而居的基础。我国农民居所的地域性差异,决定了生活方式的地域性特征。从静态方面看,不同地域的自然资源在农民生活方式构建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自然资源的地域性特征形成特征性地域生活方式;从动态方面看,探讨地域环境对农民生活方式的影响,主要是探讨地域环境对农民生活方式的形成、改变、传播和发展所起的作用;从哲学角度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活方式与地域环境的辩证关系,至少应包括人们生活方式与地域环境的关系是一种辩证的因果关系、人们生活方式与地域环境的关系是一种间接关系、人们生活方式与地域环境的关系是一种动态关系和人们生活方式与地域环境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可以说,生产力是地域环境影响农民生活方式的根本要素,而生产关系则是决定农民生活方式的直接原因。此外,地域还对人的气质、性格产生影响,如风光秀美的江南水乡,人的气质性格多倾向温柔细腻,而山河壮阔的北方大地,人的气质性格多表现豪放粗犷。由此可知,地域性特征是我国农民生活方式多样性的重要基础,深入研究农民生活方式的地域性特征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四、我国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必须具有明确的主体性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主体性是其决定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农民既是创造主体,也是价值主体,是创造主体和价值主体的统一。从古至今,农民一直是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是历史重大变革的推动者与承担者,是一股巨大的政治力量可以说,农民创造了中国的历史,农民的成长与进步发展了中华民族。从中国现代化的实际出发中国的现代化首先应该是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农民的现代化,离开这一点,中国的现代化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农民作为中国现代化的创造主体,无论是在现代化的前提准备、现代化的启始发动,还是现代化的实际进程中,都做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理应分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和利好使农民的价值主体地位得到应有的尊重。农民的进取精神和追求文明的价值取向,已经成为中国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因素。把农民作为价值主体,最重要的是落实在对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尊重和调动上,也就是落实在把农民当做真正的创造主体上。真正把“广大农民拥护不拥护广大农民赞成不赞成、广大农民高兴不高兴、广大农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我国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国农民生活方式的构建必须具有明确的主体性特征,即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生活方式构建中,要特别尊重农民的创造主体和价值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与能动作用,在村庄社区组织的积极引导下,努力构建“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农民问题,已经不是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更是文化问题,不是纯粹的生产方式问题,而更是生活方式问题。在我国农民事实上不可能快速转移进入城市,农民收入不可能得到迅速提高的情况下,站在农民主体立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从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为农民提供新的更多的生活福利,努力构建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不同于消费主义时尚文化引导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活方式,使农村的改革发展真正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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