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村级债权债务现状及化解建议
摘要介绍了睢宁县村级债权债务的现状及其形成原因,提出化解方法和解决建议,以期为化解村级债务提供参考。
关键词村级债权债务;现状;形成原因;化解方法;建议;江苏睢宁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在取消村提留、乡统筹、免除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以补偿镇村两级因税改而带来的财力损失。尽管如此,在实际工作中仍未能消除其减收的负面影响,致使村级债务有增无减,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已成为广大群众关心、各级领导关注的突出问题[1]。2001年以来,睢宁县委、县政府一直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当作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先后采取多项措施进行债务化解工作,但都收效甚微。2005年初,江苏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确定睢宁县为镇村债务化解试点县,要求“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确保镇村债务下降30%以上。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只是由财政局、农工办书面材料进行汇报,流于形式,再加上一些乡镇领导有畏难情绪,致使部分工作未落到实处,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浅尝辄止。所有这些问题都给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带来巨大阻力,这是目前债务化解迟缓的主要症结。
1睢宁县村级债权债务现状
睢宁县共有16个镇,401个村,农户28万户,农业人口110万人。截至2010年底,村级债权总额16 242.74万元,村均债权41.33万元,农业人口人均债权147.67万元;村级债务总额25 267.73万元,其中涉农债务13 677.09万元,村均债务63.02万元,农业人口人均债务229.71万元,涉农债务为零的村13个。债务按来源划分:有息债务9 342.3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86.68万元,信用社贷款2 146.66万元,合作基金会借款2 080.03万元,个人借款4 828.99万元,其中高于银行利率的借款628.20万元;无息债务15 925.37万元,其中单位借款2 214.39万元,个人借款5 280.48万元,其他应付款8 430.5万元。债务按用途划分:兴办企业1 799.38万元;产业结构调整2 210.52万元;兴办公益事业7 420.12万元,其中学校建设2 804.35万元,道路建设3 912.98万元;垫交税费款6 099.88万元;欠干部报酬3 680.27万元;债务利息1 294.92万元;重点工程建设1 003.21万元;抗击自然灾害219.43万元;其他1 540万元。
2村级债务形成原因
村级债务形成时间较长,原因较复杂,主要是在农村税费改革、撤乡并镇之前形成的,归纳起来有下列原因:一是乡镇改革之前,部分村宏观决策失误,不顾自己的经济实力,盲目兴办村办企业、上项目,结果因管理不善或产品无销路,致使企业亏损倒闭,投资无法收回,导致村级债务无限制的增长。二是超前兴办公益事业,超越本身经济承受能力,盲目攀比,不切实际地开展达标升级等活动,修建道路,打井、改水、村容村貌整治等,加剧集体债务的形成。三是税费收缴不力增加负债。在税费改革之前,因代垫税款及提留统筹款而形成债务,如农业税和“三提五统”等;另外,还有一些部门乱收费、乱摊派,增加村级集体债务。四是历史性拖欠导致债务居高不下。由于历史债务长期不还,形成大量利息,有的甚至使用高息贷款垫付一部分开支,形成“利滚利”的恶性循环,造成新的债务不断增加。五是村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非生产性开支过大产生的负债。有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往来账目不清、手续不全;有的村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大吃大喝,乱发津补贴,缺乏应有的监督约束机制。
3当前化解债务方法
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化解村级债务的政策规定,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化解村级债务,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清欠还债。即回收债权还债。首先采取行政、组织、纪律等手段清收党员、干部欠款,限期清偿到位(建议县纪检委下文);其次清收农户欠款,对应交未交而又暂无还款能力的农户,要订立还款计划,分期还款;对特殊困难户确无还款能力的,经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减免,并办理减免手续;对有能力偿还而又拒不还款的,依法清收。对收回的款项,都用于偿还村集体欠农户的债务[2]。二是租卖还债。对村级所有“四荒”(荒山、荒水、荒滩、荒地)、“四旁”、“零星地”资源性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属的其他土地,在全面核实项目面积和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对未向群众发包使用权的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公开竞标方式,向本村农户发包,原土地上的树木等可一并发包;对群众未与村签订合同私自耕种的零星土地,原土地上附着物由村补偿,然后采取竞标方式由村统一向农户发包;对村集体拥有的闲置厂房、机电设备等做到能卖不租,能租不闲,尽可能变现。所租所卖的收入主要用于还债,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直接抵债。三是调息减债。对村1999年前以高息向单位或个人的借款,全部可按金融部门同期同档利率计算,超过法定利率的部分一律予以调整;对过去已经付出的高息部分用于冲抵本金。四是筹资还债。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在化解债务工作中,对过去村级用于村内道路、校舍和危房改造以及其他集体的公益事业建设所形成的债务,经集体研究订立还款计划,尊重群众意愿,偿还适度,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中逐年偿还。五是收入还债。在村组各类经营收入、发包收入及其他收入中提取部分偿债基金;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对办公费、报刊费等实行限额管理,降低村组管理成本,压缩各项支出,把节约下来的钱用于还债[3]。六是划转债务。在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对集体和农户的往来欠款、拖欠村干部工资等,村委会征得农户同意后,办理抵账划转手续,对村组之间、村组与企业之间的往来欠款,可直接办理抵账手续;对农户与农户、农户与村干部、农户与村组形成的三角债或多角债由村委会协调,在各方自愿的前提下,自由结对,由村主办会计办理抵账手续,从而把村级债务依法划转为个人之间的债务;在镇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对村与村之间的往来欠款,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划转手续。七是归责清债。对擅自借款发生不良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
4解决村级债务的建议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办好公益事业。镇、村举办公益事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允许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兴办。二是建立健全防债化债长效机制,坚决制止村级不良债务发生。镇村干部要把化解村级债务、防止不良新债列入农村经济工作和干部任期考核目标。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防止新债发生。当前全县各镇村在防止新债方面,要全面推行村级预、决算制度。年初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不得突破。凡未列入年初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使用资金;镇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联合起来,从严把关,控制资金运转。严格区分资金性质,防止挤占和挪用。村级建设资金和管理资金,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用途区别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严格审批制度,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大额支出由村级主要负责人会签制度,坚持建设资金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制度和报批制度,坚持先理财后会签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使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群众的监督。继续完善“村账镇代理”制度。建立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而举债的应实行“谁借款谁付息谁还款”的制度[4]。四是努力拓宽财源,增强村级偿债能力。化解村级债务的根本是积极拓宽财源,不断发展和壮大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农民增收是关键,只有农民增收了,集体经济壮大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村级债务问题。镇应因地制宜发展工业经济,引导农民兴办第三产业,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兴办特色农业园区,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逐步化解镇村债务。五是清收债权还债。村级债权债务,债权占主导地位,如个人尾欠的税费款、集体的承包费及其他借款等。应建立健全债权资金清收制度,加大清欠力度。通过清理来偿还村级所欠的债务。六是对村公益事业投资欠款进行补偿。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所欠债务,上级财政应予补偿。如:村级学校建设2 804.35万元,道路建设3 912.98万元,桥涵公共设施1 003.21万元,应按比例逐年进行补偿。七是对村级所欠的债务,建议上级政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乡镇偿债准备金,按财政支出一定比例安排偿债准备金,确保化解债务有一定的资金来源。
5参考文献
[1] 汪尚秋.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及化解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8(13):321,323.
[2] 刘晓慧.化解村级债务的做法及对策[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3(6):38-39,50.
[3] 李艳秋,李敬春.村级债务的成因与化解措施[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1):54.
[4] 胡建生.有效探索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的机制[j].浙江现代农业,2008(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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