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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从农村社会工作角度看农村个体和谐建设

发布时间:2015-07-09 10:35
论文关键词:个体和谐;现状;农村社会工作;优势;具体实践
  论文摘要:个体和谐建设是和谐农村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起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现阶段,农村个体和谐建设中还存在很多亚需解决的问题。农村社会工作从“优势视角”出发,强调助人自助、增权的价值理念,在解决农民问题,促进个体和谐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构建和谐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对于如何构建和谐农村,学者们大多从宏观的层面研究,而很少从具体的层面,即农民个体自身的和谐来深入分析。可以说,个体和谐建设是和谐农村建设,乃至整个和谐社会建设的起点,因此,强化个体和谐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主体发展对于建设和谐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农村个体和谐建设,就是要解决当前中国农村地区存在的一系列农民问题,就是要把农民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实际地、真正地满足农民的各方面需求。此文将从农村社会工作的角度,分析其在农民个体和谐建设中可能创造的贡献,力求为农民个体和谐建设开辟一条新的思路。
  1、个体和谐的涵义
理解个体和谐,首先要充分认识“个体”所包括的要素。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个体既包括生理和心理要素,还包括能力、社会关系、社会资源等要素。个体和谐是个体的这些要素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虽然个体之间存在差异,每一个独立个体的和谐不可能用数字予以量化。但从一般意义上而言,个体和谐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理解。
  1.1个体和谐的基础是个体生理与心理的健康
身心健康是个体生存和维持正常生活的最基本条件。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是相互影响、互为条件的。生理健康是心理健康的基础,心理上的满足依赖于生理上的健康;心理健康对生理健康有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心理失调往往会直接引发生理问题。生理与心理的健康协调,是个体参与社会交往、发展社会关系、获取社会资源、提升自身能力,并最终实现个体和谐的重要基础。
  1.2个体和谐的关键是个体认知的不断完善
社会的进步取决于社会成员的进步,这不仅要求不断提高社会个体的身体素质,也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个体的认知水平。个体认知的完善主要包括知识结构的提升和思想观念的与时俱进。一方面,社会个体应该主动地适应社会外部环境的变化,努力地学习和掌握现代科技知识,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反映社会发展程度的思想观念也必须不断更新。
  1.3个体和谐的目标是个体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的个性充分展现和自由发展;二是人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三是人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四是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个体和谐的最终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社会发展的目的和核心是为了人的发展;同时,人的全面发展,也是衡量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这也再次表明,个体和谐与社会和谐是有机统一的,个体和谐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也是社会不断走向和谐的过程。
  2、农村地区个体和谐建设的现状
个体的和谐程度对社会和谐有直接的影响,当个体各要素之间的和谐被打破时,个体处于不和谐状态,这就表明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被损害,当社会中大量出现同类性质的个体不和谐时,个体的不和谐问题便演化为社会问题,形成社会的不和谐。这种社会不和谐的状态具体到农村地区,就是“三农”问题中的农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总体素质不高。首先,在身体素质方面,根据卫生部的统计,农民的健康结果指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部分农村地区,一些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病率仍然很高,且危险很大。同时,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匾乏,医疗保障水平低下,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其次,在科学文化素质方面,中国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自主学习能力较差;科技素质低,对一些新的生产技术和方法反映冷淡:并且许多贫困农民心中充满无力感和失败感,自我评价较低,缺乏积极求变的主动意识。

第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进一步表现为农民的贫困问题。陆学艺教授就曾指出“农民真苦”.20世纪80年代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虽然中国农村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大部分地区的农民收入却减缓了、停滞了,同时农民负担都逐渐加重,而且越是贫困地区、越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农民负担也越重。可以说,农民的贫困问题是农村地区个体和谐建设中的核心问题,牵制着农民各个方面的发展。
第三,农民政治意识薄弱,突出表现为民主参与热情不高,不懂得如何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另外,农民的理性程度和法制观念还不高,在遇到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或者听任自身权利受到侵犯而无动于衷,或者容易感情用事,采取极端的行为来进行反抗。这些做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民所处的困境,对他们的生理、心理和经济等方面造成了创伤。
  3、以农村社会工作推动农村个体和谐建设的优势分析
当前,中国农村地区个体和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都与现阶段中国转型社会的社会结构有密切关系,具有交织性、伴生性和复合性的特征。这些问题的特性,决定了传统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机制和方法已经难以奏效,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有利于个体和谐的政策和制度。笔者认为,农村社会工作作为一项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技术,可以积极回应这一需求,并且具有明显的优势。通过鲜明的角色定位、独特的工作视角以及专业的工作方法,农村社会工作者可以更加了解农民的需求,可以有效地协助农民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这些都有利于促进农村个体和谐建设目标的实现。
  3.1鲜明的角色定位—协调者和合作者
农村社会工作者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依据不同的工作方法,不同的工作对象,通常扮演着不同的工作角色。但是,总体上来说,在农村地区,农村社会工作者要成为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桥梁,担任协调者的角色。同时,农村社会工作者和农民是合作伙伴关系,是平等和彼此信任的关系。农村社会工作者深入到农村,有机会去聆听农民被忽视的声音,有机会去体察农民的各项生产生活活动,从而更加贴近地了解到农民的真实需求和国家各项农业政策的实施效果,有利于形成积极的反馈和为政策决策的改进服务。
  3.2独特的工作视角—优势视角
农村社会工作采取的优势视角反对将服务对象问题化,但这并不是否定和忽视问题的存在,而是不再专注地集中于问题,是“把眼光投向可能性”。优势视角的取向要求农村社会工作者在服务农民的过程中,努力发掘和利用农民的优势和资源,最大程度地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有利于农民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克服困难,提升自信心和能力,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3.3专业的工作方法—以社区为基础的工作方法
张和清指出,农村社会工作的介入方法应该是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农村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层面努力动员农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上来,并以小组工作和个案工作为支持为农民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值得提出的是,虽然社会工作是面向农村社区工作,但一定是为了服务对象而开展工作的,即社会工作始终是以农民为工作的核心,社区的发展成果体现在每一个社区个体的身上。
  4、农村社会工作在农村个体和谐建设中的具体实践
针对当前农村地区个体和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农村社会工作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秉承助人自助、增权、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为农村个体和谐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4.1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农村社会工作不仅可以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普九”教育,还可以根据农民的现实需要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服务。主要包括:为农村未受教育人群开展扫盲教育;为农民提供定期的科学知识讲座;为农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讲座和法律援助;为准备外出打工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同时,通过个案工作可以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物质、情感支持与服务,通过帮助农民缓解贫困带来的精神和心理问题,来增强他们摆脱贫困的信心和能力。
  4.2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农村医疗卫生直接关系到每位农民的生老病死、家庭的生活状况。农村社会工作者在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上主要有三点作为,一是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包括为农民联系医疗队,定期免费做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组织农民参加医疗保健知识培训;二是协助政府部门大力发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把合作医疗的目的、内容和方法向农民宣传到位,鼓励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并在参合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时,给予积极的介入;三是从“优势视角”出发,在农村推行另类卫生医疗项目,如发掘农村社区医药资源和医疗知识,推动本土化的中草药培训班,使传统医疗重新发挥作用。
  4.3优势视角下的农村扶贫
农村扶贫是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重点,如何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提高其收入是农村社会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以往政府传统的扶贫策略和行动,一般是从“缺乏视角”出发,关注农村社区缺乏和不足的地方,通过直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发展商品经济等方式来反贫困,这样容易使农民对政府产生依赖的思想,反而陷入越扶越贫的恶性循环。而农村社会工作在扶贫实践中努力发掘农村社区的资源和发挥农民的潜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觉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困难,然后团结起来主动解决自身的问题。在具体的实践中,农村社会工作特别强调与农民之间的平等和合作关系,使农民不会对社会工作者产生依赖感。由于农民的需求和意见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农民的潜能得到了有效地开发和发挥,农民在不断摆脱贫困的同时,还增强了自我认同感。另外,小组工作可以采取生产互助小组的形式,使农民互相帮助,交流农业生产信息和经验,共同致富。
  4.4培育农村各类合作组织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导致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遇到了很多不利的局面,并长期处于弱势地位,这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组织,从而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农村合作组织立足于农村,可以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为他们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农村合作组织在中国的发展还相对滞后,存在着数量少、规模小、合作层次低、机制不健全、管理水平低等问题,这与农民对合作组织的认识不足、组织发展缺乏资金、人才及信息匾乏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农村社会工作可以承担宣传者的角色,普及和宣传合作组织知识,推广成功的合作经验;可以担当引导和支持者的角色,引导、帮助农民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的合作组织,并为其提供技术、市场等信息的支持;还可以担当培训者的角色,为农民合作组织的领导人提供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管理以及决策能力。
  4.5提高农民的政治意识
提高农民的政治意识,首先要提升农民参与政治方面的知识水平。农村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加强宣传、办培训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农民有关自身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政治参与的渠道等方面的知识。其次,农村社会工作者可以大力配合政府积极推进村民自治,运用社区工作的地区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社区居民参与到集体事务的协商、决策中去,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民主权利,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最后,农村社会工作者在对农民开展法律知识普及的同时,也要在农村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倡导“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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