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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的现状 成因和对策研究 试

发布时间:2015-07-09 10:35
[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因此,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十分重要,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关键又在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需正确认识农村社会矛盾的性质,采取科学的原则和有效的方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完善农村公共管理职能。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矛盾;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重心在基层”。我国是一个拥有九亿农民的农业大国。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目前,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总体来看是和谐的,但也出现了不少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社会矛盾和不和谐因素。笔者2009年7月通过对四川省达州、广安、遂宁等地县、乡(镇)、村三级的实地调研,访谈了部分乡村干部,以考察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现状,分析诱发农村社会矛盾的原因.并以此为依据提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相关对策。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现状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
  1.农民增收缓慢问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俗话说得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5.2%,农民得到了实惠,但从1997年开始,增长速度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下降趋势。
  近几年来,受“非典”、洪涝、雨雪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加之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波及全球,我国农民增收越来越困难,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使其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和谐最根本的问题,因此,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成为农民群众最大的呼声,也促使党中央从2004年至2010年连续七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问题。
  2.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矛盾  在农村,此类矛盾纠纷普遍存在,在我们回收的662份有效问卷中此类矛盾占到37%。随着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具有越来越突出的趋势,具有发生率高、影响大、处理难度大等特点。政府的征地拆迁项目导致许多农民失去土地,失地农民虽然都有补偿,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尽管绝大多数失地农民的近期生活得到妥善安置,但由于物价水平高,并逐年上涨,征地、拆迁补偿经费用于搬迁建房后基本没有剩余。有的还负债建房;有的则小富即安、坐吃山空,“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主动再就业意识;政府扶持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不尽完善,安置失地农民的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缺乏统筹部署:有的失地农民存在“谁占了我的地我就找谁”的思想.潜在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另外,失地农民认为政府给予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过低,导致农民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3.产权纠纷矛盾  水土山田林的产权归属矛盾纠纷仍很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由于转包、退包、反包、继承或征用等流转行为,以及水土山田林的各种权属纠纷因涉及争边界、争资源、争果实等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且由于政策性和历史性的原因,常常比较复杂,调处难度大,一旦处理不当,矛盾纠纷易演变成暴力冲突。在农村,为争夺资源的产权归属而大打出手、头破血流的事件时有发生。
  4.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矛盾。  在我们的调查中,此类矛盾占到29.6%,且有越来越多的趋势。一是当地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强,缺乏可持续发展观念,乱砍乱伐现象严重,二是现代农业化肥农药的破坏性作用,三是随着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落户农村,企业污染严重,同时导致企业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
  5.农民工和留守儿童问题。  绝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这个弱势群体的权益一旦受到侵犯就很难得到及时解决,特别是留守学龄儿童的教育问题受到忽视,隔代教育导致留守儿童流连于电子游戏室、迷恋网吧、下河玩水游泳、结交社会上不良朋友误人歧途.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农民工进城务工往往遇到拖欠工资、公伤赔偿等纠纷,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纷纷倒闭,返乡的农民工回到家乡又往往遇到土地承包纠纷、再就业等问题。

  6.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问题。  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政治敏锐性不够、思想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丁作方法单一陈旧、工作作风蛮横粗暴、工作效率较低、群众满意度不高,党员和干部老龄化现象严重.有知识有文化有素质有能力的年轻后备干部严重不足,大学生村官作用的发挥不突出。我们调查显示多达55%的农村党员年龄在46岁以上,有5l%的党员是初中及以下的文化程度,绝大部分大学生村官做着村支书助理或村主任助理的工作,工作范围仅限于诸如撰写、收发、管理文件等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7.农村公共管理问题。  此类矛盾的实质是农民对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迫切要求和落后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一个基本保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包括交通运输、通讯、电力、供排水、水利设施、学校、乡村道路、饮水工程、广播电视、文化站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工程。但是受供给体系和治理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的影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存在经费不足等闲难,相当多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仅局限于“村容整洁”即把所有房屋统一刷成白色的,稍微好点的就是有条水泥公路。在我们的调查中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方面的占到45.5%,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占到38.5%。
  (二)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特点。
  1.矛盾纠纷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  以往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主体一般是村民之间,主要表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宅基地等方面。而如今已经拓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矛盾纠纷的主体出现了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非公经济组织、村民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如农村的土地流转中因种粮补贴引发的流转者和被流转者之间的纠纷、农民与非公经济组织之间的纠纷、土地征用、资源开采利用、环境污染等纠纷。
  2.矛盾纠纷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  以往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是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行政纠纷等涉法矛盾纠纷逐渐占主流,其范围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统计.目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已由过去的10多种发展到30多种。且仍有增多的趋势。从法律性质来看,由过去单一的民事纠纷发展为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涉法涉诉纠纷并存的多种形式的纠纷。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宅基、赡养、抚养等纠纷,还出现土地流转、行政不当、司法不公、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侵权和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众多新型社会矛盾纠纷。
  3.矛盾纠纷呈现组织化倾向。  随着农民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和意识的不断觉醒,在涉及共同利益的矛盾纠纷上,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寻求问题的解决上呈现一定的组织化倾向,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大。当然,由于大多数人的请求是与自身利益有关,并不具有政治色彩,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如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因补偿不合理、不公正等引起的矛盾纠纷,众多农民成为当事人,这些矛盾纠纷因当事人的组织化,而使其规模不断增大,若处理不及时、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4.矛盾纠纷调处难度趋大。  大多农村矛盾在发生初期,当事人都能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寻求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公正、公平地解决。但由于种种原因,如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等原因,一些非常复杂的矛盾纠纷很难在基层部门得到解决.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就会采取上访、群体围攻甚至以武力相威胁的手段,迫使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从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有的甚至越级赴省进京上访.这都加大了矛盾纠纷的调处难度。如不妥善处理,一种纠纷可能引发其它一系列的矛盾,很容易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流血冲突.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及社会稳定。
  二、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成因
  当前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讲.是现阶段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个基本矛盾的反映,一般是由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共同起作用诱发产生,既有体制和政策上的问题.也有干部和群众个人方面的原因。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农村经营体制方面  首先,我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6年开始,农业税免征、特产税取消、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政策的出台,使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农民负担大幅减轻,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加快发展,家庭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户分散经营与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和效益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其次,农民对各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而相当多的地方满足这种需要的功能却十分薄弱,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在集体“给予”群众很少的情况下,为了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向群众巧立名目地集资摊派、大肆“索取”,诱发着群众的意见,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2.农村基层干部方面  毋庸置疑,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是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的开拓者和领路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干部对法律和政策不熟悉,不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等,这就引起了群众的反感和对立情绪,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引发一些矛盾纠纷;有的干部服务意识淡薄、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矛盾的疏导化解不到位,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些隐患;有的干部工作方法单一陈旧,工作作风蛮横粗暴,习惯性地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开展工作;有的干部甚至滥用职权、贪污腐化、中饱私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基层干群关系造成恶劣影响。

  3.农村群众方面。  一是受历史影响农民的小农意识.二是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三是地方政府忽视对农民的教育和引导,致使有的农民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态度;有的农民缺乏法制观念,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善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采取一些极端手段.导致恶性事件发生;有的农民缺乏集体观念和长远眼光,只顾要权利,不愿尽义务,对某些政策存有抵触心理,使干群关系更加紧张。
  三、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对策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矛盾,笔者认为,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具体来讲,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正确认识农村社会矛盾的性质.防止错误判断导致矛盾激化。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农村呈现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当前,农村正处于政治、经济的社会转型期,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民与农民、农民与集体相互之间利益矛盾增多.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当前农村社会矛盾虽然错综复杂,但从根本上看,绝大多数是生产关系某些方面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反映,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是社会前进中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切不可误把人民内部矛盾看成是敌我矛盾处理,导致矛盾激化,引起恶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应不断理顺新体制建立过程中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利益关系.不断解决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需要的种种问题。推动市场经济新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2.采取科学的原则和有效的方法解决农村社会矛盾。  确定了矛盾纠纷的性质之后,原则和方法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科学的原则和有效的方法可以使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变小和遇到的阻力变小。当前农村社会矛盾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处理这些矛盾纠纷,一定要坚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原则,一定要坚持“早、小、了”化解的原则,一定要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的原则,一定要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于一个“防”字,在预防上下工夫,采取教育、调解、法律、道德、制度等手段综合利用的措施和方法,防止矛盾产生,防止矛盾激化,防止矛盾转化,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维护农村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3.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党员和干部素质.营造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项工作和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就成为了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大量事实表明,那些方向对、发展快、民心顺、工作基础好的村,关键都是有一个好党支部。反之,如果农村党支部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班子成员宗旨观念树得不牢,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必然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政策难贯彻,工作难开展,任务难完成,脱贫致富难,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出现。因此,只有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那些政治思想素质高,清正廉洁,办事公道,有文化,能干事的年轻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培养和吸收那些有文化的回乡知识青年和有一技之长能带头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民入党.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把全部精力集中到发展经济特别是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和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上来,才能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才能赢得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是要将其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4.发展农村经济.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供物质保障。  当前农村社会矛盾虽然表现在各个方面,且错综复杂,但核心问题是经济问题、发展问题。解决农村社会矛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就是要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经济不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不到转移,导致农民增收困难,社会闲杂人员增多,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江泽民同志在论述人民内部矛盾时指出:“只有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才能为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因此,在处理农村社会各种矛盾时,各级政府应时刻牢记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时刻牢记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这个目标。必须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组织和带领群众更快更好地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搞上去。
  5.完善农村公共管理职能.切实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人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农民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农民对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上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成为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影响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局。因此,既要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从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出发,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现实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具体利益服从根本利益,又要充分重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不断完善农村公共管理职能和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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