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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农民工融入中小企业发展分

发布时间:2015-07-09 10:47

 [摘要]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工在身份上获得城市居民相同的合法身份和社会权利的过程,它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农民工自身素质障碍导致其融入企业发展的困难,要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农民工融入中小企业发展。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中小企业发展

  农民工市民化,指农民工在身份上获得城市居民相同的合法身份和社会权利的过程,最明显的标志是获得所在地的城市户口及相应的社会权利。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看,中小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底,全国99%以上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也超过了60%,更吸纳了70%以上的新增就业人口。所以说,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中小企业在发达的沿海地区分布密集、数量多;行业范围很广,几乎涉及所有的竞争性行业和领域。近年来,随着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工进入城市、各类工矿企业,为城市的发展、企业的振兴做出了较大贡献,农民工市民化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农民工市民化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对进城务工农民实行什么样的政策措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待遇安排,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程度和发展趋势。近年来,中央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进城务工农民市民化开绿灯。但实际工作中对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着重堵轻疏,重管理轻服务,重义务轻权益,重城市就业轻农民工安排的政策现象,存在的这些问题客观上对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也造成了很大障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2年6月通过并从2003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以“改革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主要目标,不断改进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国家应当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规范中小企业的基本范围、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颁布反垄断法,完善破产法,保护产权和契约,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制定中小企业投资法和市场准入法,放开竞争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开放垄断行业,指导中小企业的投资和发展。政府通过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就业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让中小企业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既获得充足、稳定的人力资源,也获得了宽松、有效的政策环境。
  总之,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通过强化宏观调控、消除制度阻隔、加快法制进程、倡导人文关怀等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国民待遇的落实。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将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户籍壁垒,促进社会的民主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转变中小企业发展的思想观念。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存在着发展误区。对企业来说,农民工的到来带来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而企业不愿承担农民工医疗、工伤、住房等方面的保险支出,不少企业对由农民工转化而来的新产业工人缺乏起码的尊重和保护,导致农民工的收入长期被拖欠。而给予农民工平等的竞争权则意味着企业要提高劳动成本,产品将失去市场竞争力。由于农民工大部分在中小企业就业,企业主为减少企业成本,通常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发生劳动纠纷后,调查取证比较困难。
  农民工从进城的第一天起,就是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开始打工的。首先是就业范围的限制,具体表现在就业范围限制、工资水平低下、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劳动环境较差、工伤事故得不到有效解决等等。其次是经济权益的歧视,农民工的各项经济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较为突出。再次是管理收费的歧视,存在各种各样门类繁多的收费项目。“但是农民工以其能吃苦、肯出力、勤奋进取、任劳任怨而又廉价,获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站住了脚跟,以后逐渐扩展。”在很长时间内,人口众多、劳动力便宜、市场容量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地域去向是城市,职业去向是非农业,农民进城的条件是获得稳定收入的就业岗位。从现实情况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机会少,国有企业改革正被冗员和失业困扰。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选择是城镇中小企业和自行创办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有利于吸收农业劳动力。
  因此,中小企业应转变思想观念,对企业员工和农民工一视同仁,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已成为新产业工人阶层。企业员工和农民工的同台竞争,不仅使企业员工增强了危机感,也使农民工增强了主人翁意识,农民工与企业风雨同舟,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为此企业应努力充当新时期合格的企业公民。“企业公民”是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盛行的用来表达企业责任的新术语,其核心观点是,企业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在为社会提供经济价值的同时,需要向社会显示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企业在获取经济利益的时候,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回报社会。“企业公民”建设的目的是寻求企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契合点,达到互惠与双赢。因此,要善待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企业要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增强农民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企业政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也应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农民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主人翁意识,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教育他们恪守职业道德,把自己融入到企业的发展中去,与企业同命运、共荣辱。

 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激活中小企业发展的竞争机制。企业竞争机制指企业间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由相互竞争而引起的关联和制约关系,并通过企业内在构成要素的调节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从而求得生存发展的活动机能。长期以来,由于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存在诸多弊端,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障碍。企业竞争的内容包括人才的竞争、技术的竞争、资源的竞争和市场的竞争等多方面的内容。从企业竞争的手段看,有以正确的招聘、使用和激励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大力开展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广泛开展横向经济联合,扩大企业的势力范围;生产优质产品,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场;加快企业产品的升级换代,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以价格和服务的优势吸引用户和消费者;加强舆论宣传,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努力开拓新的供销渠道,增加企业业务量;开展多向化经营,在风险中寻找新的机会;尽可能争取政府部门的优惠经营政策与资助;等等。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促进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开发,有利于人力资源配置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它促使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企业成本,改进服务管理,激活了中小企业激励、竞争机制,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

  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重塑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结构。由于我国城市社会组织结构的封闭,农民工被各种组织排斥在外,成为一个既缺乏保护也缺乏约束的社会群体。“他们已成为一个与市民和农民均不同质的群体,构成我国目前的第三元”。据调查,农民工只有11.9%加入城市的各种组织。由于农民工不是城市居民身份,他们就没有资格在城市组建组织。我国整个组织体系是通过单位实现的,没有单位的人基本上不能组建民间组织,国家规定民间组织要挂靠正式单位,否则是得不到批准的。另外,农民工自组织也是混乱无序的,农民工的自发流动性特征就决定了他们进入城市后,在目前无法融入城市社会的情况下,只有依靠血缘、地缘关系寻找工作和生活居住,通过“浙江村”、“新疆村”、“河南村”的农村生活的组织形式获得生存。调查反映,缺乏血缘和地缘保护的农民工,当他们遇到困难时,其平时交往的群体往往就是他们的主要社会支持网络,企业和有关机构基本没有或难以发挥作用。这与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党建工作不完善、工会组织不健全的实际情况有直接关系。
  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工具有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维持基本尊严、获取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利益诉求。也就是说,农民工群体具有恢复国民待遇的强烈诉求。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没有一个真正能为自己说话、争取自身权益的“代言人”,在公共政策决策中没有话语权,他们缺乏较为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一方面,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能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工会;另一方面,根据目前的法律诉讼制度,他们难以承受目前的诉讼成本与风险。我国的公众利益诉求机制在合法性、公开性和透明性上还有待发展,否则将很难解决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问题,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法律依据已经明确,农民工也有加入组织的迫切需求,在中小企业中建立农民工工会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从另一方面看也将会推进中小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构建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农民工的市民化有利于中小企业新型管理模式的构建,能够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宏观管理体制。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管理部门林立、政出多门,使政府管理相互争权而推诿责任,一些管制政策造成企业发展的障碍。因此,政府宏观管理行为要与服务对象相结合。要构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环境、市场规则和市场体系。国家要开放和规范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市场,放松对资金市场的管制,规范人才市场,培养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规范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让市场体系按照市场规律发展,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地方政府要转变政府职能,消除经济中的行政垄断,规范行政行为,杜绝罚没和行政收费,为中小企业发展拓展空间。
  
  二、农民工自身素质障碍导致融入企业难的主要表现
  
  在中国,只有农民具有了积极、进步、开放、文明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道德追求,实现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中国现代化事业才算成功。但是,由于受生活环境的自然社会条件、资源禀赋和政策制度的影响,以及农村传统精神文化在农民意识中根深蒂固,当今中国农民的整体素质和现代化水平不高。从进城农民工的现状看,由于自身素质和体制、政策、城市居民等障碍,他们在城市陷于种种困境和挫折,他们的失范行为、与城市居民的矛盾与冲突以及犯罪现象,日益成为牵涉城乡社会结构转型、影响城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更成为近几年来政府公共管理的焦点问题。这表明农民工是不可能自动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的。农民工问题除了制度和政策上的约束之外,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农民工是否真正完成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换,不仅仅是他们职业身份的转变和居住空间的转移,更需要他们的思想观念、社会文化发生转换。农民工自身素质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低下的文化水平。从农民的文化素质来看,仍存在一个庞大的文盲、半文盲阶层。首先表现在文化程度低,其次表现在技术素质低。目前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9.3%,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1.9%,大专学历的仅占0.6%。我国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中指出,目前,我国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每年还要新增600万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劳动技能,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在2001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18.6%。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社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民工的转移就业领域将越来越窄,转移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农民工素质亟待提高。
  二是陈旧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指人的思维结构及运思路径,它体现着主体在通向客体、把握客体时思维要素的组合方式。思维方式的不同决定着人的思维能力和思想水平的差异。邓小平指出:“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还影响着人们。这种习惯势力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求发展,不求进步,不愿接受新事物。”。传统的小农思维方式表现为因循守旧、求稳怕变、自我封闭、知足常乐,很难具有广阔的视野和灵动的思维,它极大地束缚和压抑了农民的思想水平和创造能力,严重制约了广大农民在思想和行动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古老的生活观念。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农民形成了诸多古老的生活观念,其中已基本不能适应时代需求的有如下几种。(1)乡土观念。对本乡本土的依恋使农民普遍具有安土重迁的观念。这正如费孝通指出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这种乡土观念现在已不适应农民工的市民化,不利于新型社会人际关系的形成。中国农民对乡土的特殊感情使得他们特别注重同籍同乡之间的联络。在北京务工经商的江浙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都想到去找同籍的京官。(2)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宗族观念、重农轻商和小富即安思想、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和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平均主义观念和特权主义思想等。(3)淡薄的法制观念。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及接受能力差,法律知识贫乏。遇到诸如拖欠克扣工资、随意提高劳动强度、乱收费等损害他们合法权益的现象时,往往采取极端手段,缺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融入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是克服农民工的过客心态。只有具有家园意识的人,才会有主人翁的意识,关心和参与家园的建设。由于土地牵制和户籍限制,大多数农民工将自己的未来定位于农村,加上城市中偏见与歧视的客观存在,促使农民工对城市形成过客心态,对城市没有“我们群”和“主人翁”意识,只有陌生人的感觉,认为城市再美丽,建筑再雄伟,环境再干净,那也是城市人的城市,与自己无关。农民工“主体意识弱影响其在城市中的政治参与和公共行为”,因此,必须克服农民工自身对城市的过客心态,培养农民工的主体意识。只有如此,农民工“不仅会自强自立,而且会关心社会,爱护城市”。
  二是重视农民工自身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教育。第一,“所谓教育农民,主要是解决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和政治立场问题,用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武装他们的头脑,提高他们的思想文化素质,增强他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克服落后的、保守的小农意识。”应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农民工逐步形成适应城市生活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水准。城市与农村,两种文明,两个“世界”。城市政府及相关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进城农民工进行现代观念、文明准则、法制观念和城市意识教育,逐步引导新市民破除封闭保守、急功近利、小富即安、随心所欲、自由散漫的小农思想和意识,逐步形成与现代城市生活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特别是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树立和不断增强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规则意识、卫生意识、生态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合作精神、开拓创新精神,学会和善于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等关系。把中华传统美德、国外可供借鉴的道德不断注入广大新市民的头脑中去,使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水准不断跟上现代城市发展的步伐。第二,统筹发展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目前,中国农村教育状况极大地影响农民由传统人向现代人的转变速度和实现农民现代化的进程。著名现代化专家英格尔斯认为:“在决定一个人的现代性水平方面,教育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必须进一步改革农村基础教育,调整好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育教学与生产生活的联系,注重对学生科技素质的教育和培养。农村职业教育目标应从学历教育为主,转向培训服务,树立大教育的观念,在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以使更多的后备劳动力在义务教育中就接受到职业技能的教育。农村劳动力转岗转移职业继续教育是农村教育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利用已有的综合性职教中心和农村成人培训网络,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开展农村人口转岗培训,增强农民发展二、三产业和务工经商、进城谋生的技能和本领。无论是农村基础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都要把创业教育作为重要部分,积极传播新思想和新价值观,不断提高农村新一代劳动者的现代性。第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关系到国家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问题,应加快改革,实行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应该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标准,确定中央对于各级地方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支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教育问题。在过渡期间,应允许城市里专门解决农民工子女基本教育的民办学校存在,政府应对城市内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予以补贴,提供基本的场地,并严格监督不得乱收费。
  三是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使农民工尽快提高职业技能。针对进城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大多年轻力壮,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但是与城市就业岗位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必须通过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提升人力资本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城市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才能在城市中站稳脚跟,实现新市民的转化。这就要求政府和新市民必须做出双向努力:一方面,要根据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建立适合新市民特点的、符合多层次需要的职业培训网,发挥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以及相关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和优势,携手合作,共同做好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新市民的文化素质和在城市就业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对于进城的新市民来说,必须明确提高职业技能对取得市民资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自身提高素质的自觉性,尽快完成由农民工到新市民的内涵转化,真正成为合格的城市市民。

 四是确立以人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对中小企业本身来说,要确立以人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贯彻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方式。世上没有万能的管理模式,各产业有各产业的特点,各企业有各企业的价值链,管理模式可以各不相同。但总的来说,一种科学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必须是围绕着如何让企业保持良好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核心目标展开和建立的,应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点: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实行董事、监事和股东三会监督机制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企业有明确的竞争战略和准确的市场定位,企业的竞争关键在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因此,企业需要结合实情进行详细的调研分析和系统论证,制定正确的长远规划和明确的市场目标。重视企业制度、文化的建设和实施,注重企业整体形象和整体竞争优势,有鲜明的企业理念和独特的企业文化氛围,员工有强烈的归属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公众意识。高效的决策机制和完备的管理体系,实现企业效率、活力和稳定发展的均衡。注重产品、组织的创新和高科技的不断引进投入,重视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售后服务,以科技领先、思想观念领先,等等。
  
  注释:
  ①谢建社《新产业工人阶层——社会转型中的“农民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
  ②张谋贵《伟大经济现象背后的城市“边缘人”——对歧视农民工现象的思考》,载于《学习月刊》2003年第4期第27至28页。
  ③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关系》,载于《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第635776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页。
  ⑤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2页。
  ⑥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3页。
  ⑦袁银传《小农意识与中国现代化》,武汉出版社2000年版第237页。
  ⑧英格尔斯《从传统到现代人——六个发展中国家的个人变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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