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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从《银翅》中看中国农村研究的一个视角

发布时间:2015-07-22 11:32

   摘要:林耀华先生的《金翼》和其姊妹篇庄孔韶先生的《银翅》都是以黄村“金翼之家”这个家族为主线来由浅入深地阐释其学术思想的。本文是笔者在阅读了《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一书之后,结合林耀华先生的《金翼》,选取“宗族·房·家族”这个主题,论述其功能、变迁过程以及在宗族观念和家族观念的影响下人们的行为,并强调这一主题应在当代中国农村研究中成为一个重要的视角。
  关键词:《银翅》;宗族;家族
   1.金银联翅
   “1984年,林耀华教授把他的英文着作《金翼》借给我阅读……林师以中国福建省闽江边乡村的两个农人家族兴衰为线索,描写和分析了上个世纪末至本世纪30年代地方农业、商业、船运、政治、法律、教育、宗教、宗教家族以及民俗等多方面的社会生活。然而,《金翼》写作距今已逾半个世纪,其间社会沧桑与人事迁移,黄村及其所在的县镇发生了哪些变化呢?人类学如何提供新的乡土民族志并发现进一步的解释性理论和方法呢?这是笔者后来重访‘金翼’黄村时经常思考的问题。”(庄孔韶《银翅》,北京三联,2000,)庄孔韶教授由于接受了得天独厚的人类学专业训练,更兼有《金翼》作者的直接指导,不仅完成了《金翼》中人物、事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转换,而且在《银翅》中,使得中国地方文化的过程也得到了充的展现。《银翅》接续了《金翼》之家的家族变迁史,展示了20世纪20~90年代以“黄村”为代表的社区的历程,铺叙出了中国地方社会与文化的变迁过程。《银翅》是庄孔韶先生关于中国家族制度与乡村社区研究大作《金翅》的续篇。
  在《银翅》中,庄教授重访金翼黄村,“以金翼之家后辈生活经历与地方县镇众多人物事件相互穿插的社区过程研究,尤其强调田野工作鱼中国哲学、历史文献、人物思想、政治过程与文化行为的关联分析……”使该作成了“一部由浅入深的随笔、民族志、分析与论证等方法合一的学术作品”。《银翅》的研究涉及到了土地制度、基层社会结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运动、文化大革命、生计方式、亲属制度、民间信仰、地方权力组织、人类学理论和方法论等多个领域。
   2.宗族、房、家族的关系及其影响
   2.1概念的界定
  家族和宗族,都是人类学研究中经常出现的关键词。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领域的大量同类研究中,宗族和家族的概念总是模糊不清。许多学者言及当今中国农村的家族研究,讨论的是祠堂、聚落等宗族制度;对家族和宗族两个概念随意交替使用的文章比比皆是,更多的情况是,众多的研究者对概念的理解各有己见,在各自的研究旨趣中发展了大量关于家族和宗族内涵及外延的分析,却并未在同一个层面上就两个概念的区分有所争议,似乎这是一个为学界所淡化的问题。
  孙本文认为宗族的范围小于家族,“家庭为最小的单位,限于同居共财的亲属,宗族是由家庭扩充、包括父系同宗的亲属,家族则更由宗族扩充,包括父族、母族、妻族的亲属。宗族为同姓,而家族则未必为同姓,盖包罗血亲与姻亲二者”。吕思勉认为“族但举血统有关系之人,统称为族耳,其中无主从之别也。宗则与族亲之中也,奉一人焉以为主,主者死,则奉其继世之人。”〔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371页。)日籍学者滋贺秀三指出“宗是一个排除了女系的亲属概念,即总括了由共同的祖先分出来的男系血统的全部分支,就是所谓的宗。宗的范围指源于生长在某地的共同祖先、好像同心圆一样多重的且伦理上可以视为无限的观念性的范围,绝对的界限是没有的。”(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张建国、李力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5页。)徐扬杰则认为家族与宗族是同一个概念。“家族指以家庭为基础的,是指同一个男性祖先的子孙,虽然己经分居、异财、各砚,成了许多个体家庭,但是还世代相聚在一起,按照一定的规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成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古德则认为中国的宗族制是与母系制、父系制和西方世界的家族制相并列的亲属组织类型。宗族由一个或多个住的很近的单系亲戚群体联合而成,遵循单系继嗣的原则。其核心思想是服丧的等级序列亲属网:1、同一始祖所传下来的子子孙孙。2、一个男子下数到玄孙的直系后裔。3、一个男子四代之内的旁系亲属,其父和其子三代之内的旁系亲属,其祖父和其孙的两代之内的旁系亲属,其曾祖父和其重新一代之内的旁系亲属。(古德:《家庭》,魏章玲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68页)
  笔者认为宗族应当是和家族有区别的,一个宗族通常表现为一个姓氏(血缘关系),并构成的居住聚落;一个宗族可以包括很多家族。宗族是一单系结构,其世系是按男姓而非由男女两姓共同排列的。宗族指父系单系亲属集团,即以一成年男姓为中心(称“宗子”或“族长”),按照父子相承的继嗣原则上溯下延,这是宗族的主线。族内又有家,因此族又是家庭的联合体。按照这种宗族观念,宗族中的所有女姓都是男性的附庸。
  “‘房’是中国人亲属关系系谱概念之一。对父亲而言诸子分立即是中国人分房的道理,每个儿子自称一方,严格行复习原则,因此世纪中国人的分房观念来自宗祧原则,强调继嗣的父子关系(Descent,fahter-son-filiation)”,“民间的房同时也是学术意义上的房,二者是一致的。儿辈男性(一子或多子)对其父方而言为房(一房或几房),这是房的最小范畴。房作为一个亲属团体的范畴,因亲属制度与族群认同的原则规定。”
  家族是扩大化了的宗族,笔者同意孙本文先生对家族的界定即“家族则更由宗族扩充,包括父族、母族、妻族的亲属。宗族为同姓,而家族则未必为同姓,盖包罗血亲与姻亲二者”
  对这三者的概念和内涵做了界定后,我们就可以梳理一下“宗族”、“房”、“家族”三者之间的关系。“房”是构成宗族的主线,是宗族这个父系集团的单位,家族是扩大化了的宗族,在广义上讲它是指整个宗族包括了姻亲关系在内的其他成员,在狭义上有特指某一个房下包括姻亲关系在内的所有成员。
   2.2宗族与房的理念与行为
  庄教授在《银翅》的第10章就用了“宗族与房的理念与行为”这个标题,在这一章中,通过重拟黄氏宗谱,并对宗族做了历史文化的考证,论述了在宗族与房理念是如何影响人们的行为,如在祭祖、婚姻、上寿等方面的行为是如何和宗族理念联系在一起的。庄认为“村民通过参加普遍的民俗生活,表达对族群他人自我实现的支持”;“族群之强大师自我实现的重要基础,这才是大家族、强房强(宗)族的理念意义”。通过历史性的描述和调查,庄认为中国的宗族、家族及谱系、称谓、称谓系统已经成了亲属关系生物性和人伦哲学与秩序的结晶,近代以来血缘关系松弛而家族宗族组织反倒强化,宗族组织虽然消失了,但其共同体认同仍然存在,因此证明中国各类descent groups 与文化意识、文化无意识的结合是相当牢固的。在社区历史及生活经历中,人们总是力求寻找一种坚实有力的社会关系与团体做依赖。家庭及其父母性地是一种自我与安全的庇护所和庇护人(中国大城市无宗族,人们仍受传统影响先把家庭作为自我与安全的归宿),乡土中国的房派和宗族式人们寻求的更大意义上的庇护所。中国人受文化制度、亲属认同原则、儒家传统理念左右而首先选择血缘宗姓团体作为自我依赖的巢穴,宗姓不发达地区则更多依赖家庭和房的descent groups。中国人自我实现正是以家为中心,然后推及房派、宗族、国、天下,一伦一伦的依赖的社会网络之上的(余英时,1987)

   通过对宗族和房的理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人们的行为取向是什么。在上述的中国式准-组合家族中,我们不难理解轮值、反哺和联邦家族在吃、住、耕种、财产、信仰和族群关系上的变通做法,并没有排除传统家族主义的基本原则,如男系传代继嗣,和睦孝道和均等分享(分担)乃至现代意义上的族性认同与扩大家业。这是中国人理想大家族理念与行为相互整合的产物。我们还发现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人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思想、人生、生计的设计和实行与家族主义理念牵涉到一起,显示了强烈的文化持续性与协调性。
   3.转型时期的宗族
   1979年以来,中国大陆农村进入急剧变革时期。这不仅表现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经济方面,也表现出在政治和社会方面。这种二元结构的变革理所当然地引起了社会结构的变化,直接表现就是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名存实亡。在生产互助的客观要求下,村民之间关系逐步密切。各种民事如婚丧嫁娶等活动以及政治环境的逐步宽松,使宗族功能得到重新发掘,宗族这一曾被摧毁的民间组织又开始从观念形态向实体化转变。随着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导致社会关系趋向复杂化。农民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直面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面对方方面面因素造成的生存困境,自发地转向向宗族寻求帮助。这一时期,是宗族组织迅速恢复时期。复萌后的宗族在从传统到现代的嬗变过程中,他有哪些变化?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3.1由封闭转向开放
  重生的宗族尽管其作为农村自然组织的基本特质没有变,但当前,农村宗族所面临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和社会条件等与传统的宗族截然不同,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现代文明的外部冲击,村民自治的深化,使当代宗族制度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并呈现出新的特点。进入近代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业开始繁荣起来,宗族也由封闭转向开放。人口的自由流动和迁徙,打破了传统宗族的无形之限。农民“打工潮”,导致了乡土性的断裂,从而促使了宗族观念的淡化和结构的松散化。宗族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传统社会组织。随着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不再是传统的单纯划一的血缘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导致血缘关系网络以外的新型社会关系网络的形成,产生了譬如“同学”、“工友”关系即“朋友”关系,非血缘关系网络的增多,就意味着发展的机遇多。同时也意味着宗族赖于存在的血缘纽带的松驰。
   3.2运作机制从权威型向民主型转变
  在某一个宗族中,宗族领袖也并不局限于年长者和辈份高的人,或者在某些地方,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宗族领袖。以往的那种宗族组织的管理方式从权威型逐渐转向民主型。传统宗族在行使职权时的依据主要是族规族法,族长的个人意志也是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由此而导致很多的族内压迫。现在,由于有了国家法律法规,传统的族规族法逐渐失去了存在的空间。
  总之,中国社会从20世纪开始进入转型时期,这个总过程是村落宗族文化嬗变的不可缺少的前提(王沪宁,1991),考察宗族的转型不可脱离这样的前提,但宗族作为一种历史久远的世系群组织,漫长的演变和发展赋予了不同的宗族以不同的内涵,表现出了不同的特性。不论是当代中国农村的宗族、家族,还是古代至近代的宗族、家族,它的存在必然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影响,对农民甚至是市民本身的行为取向都在产生着影响。在其正功能的背后,还有封建迷信、黑恶势力、派系斗争等不利影响,有学者还专门研究这种宗族文化对农村自治和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在当前,宗族还发挥着并将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宗族的消亡,只是家族作为功能主体形式的消失,表现为以前由家族组织来践行的功能转由集体组织(镇、村、村民组)来完成,家族内部的个人或家户之间的互动扩展到朋友、同学、战友之间的关系,依赖宗族组织才能实现的需求可以借助政府的力量更好地完成。当代农村宗族一种文化形态,作为观念、象征符号和心理而存在。因而宗族的重建、宗族的转型,都不可一概而论,而应当把问题放到特定宗族的历史与现实中加以分析。唯有如此,方可客观、公正地看待宗族重建与转型问题,避免以偏概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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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耀华(着),庄孔韶,林余成(译).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M].北京三联书店,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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